老外“韩非子”与国子监24号命案

2017-11-01 13:48
中外文摘 2017年22期
关键词:韩非子戴安娜律师

□ 陈 光

老外“韩非子”与国子监24号命案

□ 陈 光

一段五米多高的灰色水泥外墙将看守所与世隔绝。墙头布满环环相扣的铁丝网,窗外焊着铁栅栏。2017年1月底的一个雾霾天,律师王甫再次来到位于东南五环外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王甫本想借着过年好好休养几天,但这个名叫韩非子(Harm Robert Fiti)的荷兰老外已在高墙内盼了他好几天了。

两年前,韩非子在国子监胡同一平房露台上与一位北京大爷发生争执。黑灯瞎火,没目击者也没监控,北京大爷不知怎的坠落而亡。一审判处韩非子因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二年。而韩非子一方认为此事属意外,决定上诉。王甫正是此案的二审律师。

在一间用隔音玻璃当墙的明亮小屋里,老外韩非子身着看守所统一发放的藏蓝色服装坐在一排金属栅栏后,戴着手铐。他从2005年起就一直往来中荷两国,从事农业商贸工作。因迷恋道家文化,这位老外以深谙老子思想精髓的战国思想家韩非子之名给自己命名,这也正好与他的本名谐音。

看守所内,每次会面时,老外韩非子都会向律师王甫提出一些问题,有的涉及他的案件,有的涉及更为宽广的中国司法现状。

老外爱胡同

2016年8月初,一位身穿蓝裙的法国女士拜访了王甫。戴安娜(Diane Vandesmet)曾在中央电视台的法语频道当主播,是韩非子的女友。她短发齐肩,说话轻柔,知性稳重。但王甫很快从她的言谈中察觉出一种深深的忧郁。

2014年,戴安娜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国子监胡同的租房信息。像很多在北京的外国人一样,韩非子和她都非常喜欢这片中国传统气息浓厚的区域。虽然国子监与雍和宫是热闹的旅游景点,但一走进胡同,红墙绿瓦和几排老槐树仿佛就能把一切噪音隔绝。

踩点儿时,二人惊喜地发现这栋小房子还是复式的,格局现代,楼下客厅、厨房和卫生间,楼上两个房间,从卧房出去还有一个约9平米的小露台。八千元每月的租金也可以接受。选在2014年8月8日,这对老外情侣入住国子监街24号小院。

小院的红木门朝西,一进门,北侧住着芦智城一家,再往院里走就是韩非子家。58岁的芦智城曾在一家航运国企工作,这套房是上世纪80年代单位分的。两家对过儿住着快80岁的姜老大爷,他曾是一位三轮车夫。小院南北间的过道约一米宽。空间不大,但生活气息浓厚。

北京大爷芦智城和韩非子家的二楼各有一个小露台,露台相连,中间由一道低矮的栅栏隔开。芦智城家的露台上摆着各种花花草草,老外这边则摆了个小桌与几把椅子。戴安娜很爱这个小露台,或朋友小聚,或一人坐在这儿发呆。

听到这里,律师王甫意识到,这让人惬意的露台,和小院狭窄过道中所有设施的位置及材质,都会给自己马上要做的案情分析带来巨大的困难。

相识之初,中外邻居相处和谐,时不时会出现你送饺子、他送沙拉的温情画面。据媒体报道,起初,芦智城还送给韩非子一些毛主席像章,韩非子也会在芦智城上露台浇花或喂鸽子时给他递烟。但随着外国情侣使用露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芦智城觉得老外经常制造噪音。芦的妻子赵晓燕也曾向媒体说,戴安娜有次还只穿着比基尼和短裤在露台晒太阳,芦智城觉得接受不了。

小院确实十分幽静,记者走访24号小院时注意到,与楼房设计不同,在胡同这种半开放半封闭的居住环境下,谁打个喷嚏,大声说话,电视的声音稍大一点,似乎都会影响邻居。

噪音引发的矛盾不断升级。2015年5月6日晚上近11点,一场悲剧发生。当晚,戴安娜的两位法国朋友也住在她家,几个人在一层聊天。韩非子已在楼上睡觉。戴安娜在家门口抽烟时发现,芦智城站在露台上看着她,并对她清嗓子。这是语言不通的芦智城之前提醒外国邻居或表达不满的方式。

“第一反应觉得不知谁又吵到他睡觉了。”邻居宗品君在证词中回忆。

韩非子被吵醒了,他用中文从自家窗口对站在露台上的芦智城说:“安静,睡觉。”但对方没有停止清嗓子,韩非子决定要和他理论理论。据韩非子口供,他当时“很怕”芦智城。之前这间房子的英国租户提醒过,芦智城曾拿出刀威胁他。韩非子觉得芦的反应不可预测,为防万一,他下楼去厨房拿了一把切面包用的刀。

露台谜案

走上露台,韩非子把刀放在桌上,用身子挡着不让对方看到,开始抽烟,并重复说,“安静,睡觉。”

据韩口供,对方一开始不理会,继续咳嗽,后来说了一些“你们外国人不好”的话,并一边吹口哨一边学韩非子说话。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10分钟。

由于双方无法有效沟通,韩非子渐渐失去了耐心,用英文说了声“走开”,双手捂住耳朵表示不听。出于生气和沮丧,韩非子抬手朝对方做了个“手枪”的手势,并嘴里发出开枪的声响。此举彻底激怒了北京大爷。

韩非子记得,起初芦智城本来一直蹲在自家露台上,一看到“手枪”手势,突然冲向韩非子。芦智城身高179,与183的韩非子比也不算矮。眼看芦的右脚已跨过露台间的护栏,韩非子在口供中称他觉得对方要攻击自己,便下意识地交叉手臂、用胸膛和肩膀等部位阻挡,这个过程发生得很快,大约在5秒间。在反复回忆现场后,韩非子觉得自己有可能用手臂抱住对方,但没有主动打人,都是防卫动作。

就在这几秒钟,芦智城从侧面的楼房间隙处跌落到一层。他落地时头朝西侧大门,脚对南侧。鼻子、头部等地方有血。

现场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院子里6位居民几乎都听到了“砰砰”几声闷响或摩擦的声音,但没人听到二人此前的对话。

韩非子一边用英文喊“他掉下来了”,一边迅速朝门外跑,并给芦智城做人工呼吸。次日上午芦智城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心血中检出乙醇,证明案发时属醉酒状态。此外,死者鼻骨骨折,经分析此处为“钝性外力作用”所致,由质软外力造成,拳头是可能之一。理想状态下,通过提取死者鼻部是否有韩非子的手拳脱落细胞(DNA)就能判断高坠前的情况。但死者在做检验前已接受抢救,可能提取不到DNA。而且韩非子的双手没有检验出死者的脱落细胞。

韩非子当天被警方带走。约一年后,一审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附加驱逐出境。

韩非子当场就愣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戴安娜向男友大喊:“你一定要上诉!”

讲述事情经过时,戴安娜一直暗中观察律师王甫的反应。一开始,戴安娜找到一位中国律师,但接案不到两周,这位律师就以自己“不够好”为由撤了。焦急下,戴安娜在法国大使馆的推荐律师名单中找到一位法国律师,这位律师声称自己曾帮一位法国人在广州打赢官司。

根据中国法律,外国人在华涉嫌刑事犯罪必须聘请中国执业律师。但现实操作中,一些外国律师会与中国律师合作,等于法律上是中国律师来代理的,但背后的辩护思路由外国律师主导。

这位法国律师找了一位广东律师合作。但他俩让戴安娜和韩非子家属彻底失望了。两位律师在听证会上几乎没说话,多数时候只有韩非子自己应对。一审宣判时,他俩甚至都没到场。戴安娜觉得“他们对律师费最感兴趣”。而这场失败的辩护竟花掉了8万欧元(约合80万元人民币)。

戴安娜与王甫是通过朋友认识的。戴安娜一开始对王甫的印象也不错。这位中国律师穿着整洁的西装,面相斯文,说话有理有据,还时不时发出一串爽朗的笑声。

王甫听戴安娜说,那位法国律师声称给法院提交了一份“专家鉴定报告”,证明死者的鼻骨并没有骨折。但王甫翻遍案卷也没发现这样一个报告,况且死者完整的医疗资料并没公开过。戴安娜他们被这个法国律师“坑了”。

实际上,在王甫看来,死者的鼻骨是否骨折根本不是重点,重要的是,韩非子跟芦智城的死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构成犯罪。这需要一个全新的辩护思路,一场“烧脑”的拼图游戏就此开始。

脚印、擦痕与消失的鞋

王甫本想去小院现场勘察,但韩非子的房东告诉戴安娜,案发后芦智城的儿女曾拿刀威胁,房东一家都不敢回去,更别说带律师去现场了。王甫只好天天对着放大版的物证照片和警方侦察报告琢磨。

根据报告,芦智城家露台靠近过道一侧的边缘处有擦蹭,这个边缘呈坡状,极易导致脚下打滑,特别是芦智城当时喝了酒,身体控制力降低。如果能找到芦智城当时穿的拖鞋,提取擦蹭处的微量物质与鞋底物质比对,便可确定该擦蹭与坠落之间有无因果。

警方当时到场后,确实对拖鞋拍了照,但后将拖鞋交给芦智城的妻子保管,不知为何丢失了。

王甫认为,如果这个擦蹭地段正是死者的高坠地,那么该地离韩非子家露台尚有一段距离,韩不可能隔空那么远碰到芦。无奈鞋已消失。

据《现场勘验笔录》显示,芦智城家二层楼南墙墙面有大量擦痕,且墙西侧的擦痕最高点比东侧的高40厘米。

王甫脑中反复试图还原当时的情景:当芦智城从露台屋顶边缘高坠时,出于本能会抓取对面二层楼南墙上的物质,努力阻止自己跌落。那么坠落之初,芦的上体会在南墙墙面从最高点抓起,坠落时自上往下在墙面产生擦痕时,该擦痕的横向位置变化可证明死者上体最初倒下的方向。

王甫的一项合理怀疑是,西高东低的擦痕说明芦智城高坠时上体最初是从西倒向东,也即从芦智城家倒向韩非子住所方向。擦痕全部在芦智城自家墙面,很可能说明芦智城是从自己家屋顶露台一侧滑倒坠落的。如果是在两家交界处,韩非子抵挡时用力过大致使芦智城后退高坠,那么高坠之初芦智城上体倒向应该朝着自己家方向,而不是韩非子家方向。

王甫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天天琢磨案发现场的各种结构,各种可能。某天凌晨三点,突然想到一个线索。芦智城家二层楼南墙外墙上有个空调制冷管。他赶紧起床,打开电脑找出现场图片。

这个空调管的位置处在大片擦痕的范围内。该制冷管为铜管,外包裹保温棉,最外面缠裹柔软的PVC空调扎带,符合导致“钝性外力作用”的可能。会不会是这个空调制冷管中断,甚至改变了芦智城的坠落过程?王甫脑中出现一幅画面,当芦的鼻骨因此骨折时,这个比较大的外力会改变他的坠落路径。有可能在头部静止的瞬间,其下体围绕头部呈弧线运动,类似圆规画圆。最终,芦智城头部斜仰朝西,呈大家发现时的样子。

王甫确实发现了一种可能接近事实的合理怀疑。但真相到底是什么?由于当时没有人对制冷管物质和外包裹物质进行记录,也没有检测管的外部是否有死者的DNA,已无人能回答。

这一套结合力学、医学、物理学、逻辑学的高坠路径分析,也得到了戴安娜的认可。意外的是,此案终审后已经有18位法律学者、专家和律师同行来索要这份“高坠路径力学分析报告”。

但对王甫而言,物证分析只是代理此案众多困难的一角。每天和戴安娜的几回合“辩论”才要命。

你们合伙骗外国人!

韩非子在口供中说,当时芦智城有闯入他家阳台的倾向。王甫向记者介绍,根据荷兰和法国所属的大陆法系,私宅不可侵犯,当事人有无限防卫权。从这个角度想,戴安娜认为男友无罪。但庭审中,并未提及芦是否有翻入对方家。两个露台间约60公分高的栅栏是否就是私宅的分界也有异议。

当外国人在中国打官司时,很容易按自己国家的司法制度去看问题。王甫此前也代理过美国人的民商案件,来自不同法系的人在理解中国法律时常有不解。

但王甫和戴安娜最大的分歧,在该不该赔偿上。

二审第一次开庭后,法官让王甫询问韩非子方是否愿意赔款。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当事人可和解,之后检察院可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法官对本案建议的赔偿金额为50万人民币。这让韩非子的外国亲友深感惊讶。一些西方国家也有“辩诉交易”,但那是在案件审理前,由检察官与被告人辩护律师之间协商,法官并不参与其中。

“在欧洲,你从来不会像这样在(审理期间)判决以前付钱。这是个道德问题。”戴安娜对记者说,“罗伯特(韩非子)也不愿意交钱,因为他是无辜的,付钱就意味着承认有罪。”

王甫多次向戴安娜解释,在中国,法官是“居间劝说”,是一个中立角色。但外国人认为法官劝说任何一方都失去了公正。王甫记得,戴安娜还曾用“勒索”来形容这一情况,翻译都不敢翻,王甫当时心塞欲绝。

钱当然也是个问题。韩非子来自荷兰的普通家庭,国家福利很好,但自己没什么存款。一审律师已拿走80万人民币。实际上,王甫的部分律师费已经是戴安娜和韩非子家属通过网络和亲友筹集的。

也许是太急着让男友重获自由,戴安娜还给王甫找来一些“关系”。其中一位是华裔,据说认识什么法官。王甫则不肯和这些人联系。不过王甫发现,戴安娜受了这些朋友“错误的引导”。

2016年除夕夜,经过一个月的解释劝说,王甫觉得戴安娜和家属已基本同意赔偿,就在这时戴安娜突然在和王甫、韩非子弟弟的微信群里再谈赔偿问题,态度又回到了之前的不解。

“你们合伙骗外国人!”王甫记得戴安娜最后在群里说了这样一句话。

这可把王甫气蒙了。一个月的道理好像都白讲了。

“当时我特委屈,想都没想到,我从来没骗过委托人!”王甫对记者说,“我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既要保证外国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又希望能够保全我自己,还希望法官的权威得到尊重。”

王甫当场要求戴安娜道歉,但戴安娜直接退群了。

向记者回忆此事时,戴安娜并不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在没有任何释放或减刑承诺的前提下给这么一大笔钱,我觉得很不安全。”戴安娜对记者说,“我们从来没有机会直接和法官或检察官沟通,我觉得死者家属就有更多和他们沟通的机会。”

戴安娜称,退群完全不是针对王甫,但她也需要从案子中跳出来,喘口气。

没办法,王甫只能通过韩非子的弟弟向戴安娜继续揭示问题的另一面——

“法官劝说你赔款,但是你并不知道法官也同时在劝说对方谅解你。”王甫对记者说。戴安娜等人当时只想赔40万,但其实对方一开始要120万。“你可能认为法官对你是不公平的,或者按照你的逻辑对方还认为法官在偏袒你呢,但这又是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规定的法官必须做的工作。”

由于戴安娜曾在中国从事过新闻工作,也听说过一些冤假错案的存在,加上对一审的失望,她对中国司法没有信心。

王甫向她坦言,中国法治前进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我在北京的法院从来没有见到法官骗律师和当事人的情况。”

反复之后,戴安娜和家属接受了这种她口中的“中国式的妥协”。韩非子家属最终赔偿对方50万元。

韩非子的父母在赔偿后给审理此案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林兵兵写了封信。信中称,“我们愿意与您的法院合作以结束这场梦魇。我们愿意支付法院要求的赔偿以换取Harm的立即释放。”当然,赔偿与“不认罪”本身就是矛盾的。

韩非子的内心也很矛盾。他曾托大使馆的人给戴安娜捎话说,“不要责备这里发生的事情,这个国家给了我们一切。”韩非子还请求法院让他刑满后能继续留在中国。但看守所中的一些“狱友”又不断影响他的情绪,说他的案子很难改判。

王甫给韩非子宽心,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遇到的问题都因物证不全,不存在其他问题。

7月13日,韩非子迎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宣判。法院认为,韩非子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到在二楼露台处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可能会发生被害人坠亡的后果,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韩非子亲友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撤销将其驱逐出境的附加刑。

谈及终审结果,死者儿子芦明告诉记者:“他们没什么损失,我们人没了,伤害大了。”

在中外公民的深度交往融合中,会产生越来越多的各类案件。涉外律师便充当着中外法律的桥梁。文化差异难以短期克服,只能寄希望每次争执都为最终的理解打下基石。

经过一年多的相处,戴安娜告诉记者,“王甫是个很有斗志,很聪明的理想主义者。我能感觉到我们对一个行之有效的司法系统到底是什么样,有某种共同的认识。”回到法国后,和王甫打过无数次“嘴仗”的戴安娜给他发了条微信,“你是个好人。”

(摘自《看天下》2017年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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