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演艺市场分类问题论析

2017-10-30 07:31钱慧
人民音乐 2017年10期
关键词:茶坊演艺分类

在商品经济发达、城市文娱勃兴等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宋代音乐的发展表现出迥异于隋唐的新气象、新风格。发生在唐宋之际的音乐转型在音乐史上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早已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在宋代音乐转型的诸多表现中,民间演艺市场的兴盛与普及,可谓极具时代特色的文化现象之一。

由此,笔者着眼于宋代演艺市场的研究,尝试借鉴经济学(艺术经济学)视角及理论,对宋代音乐经济及其相关问题/现象进行考察,试图为丰富宋代音乐史的研究成果以及拓展音乐史的研究视角及领域,作出些许有益探索。本文针对宋代演艺市场的分类问题进行论析,通过对已有成果的梳理、辨析,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宋代音乐研究逐渐成为音乐史学界一个引人注目的重要领域。研究中笔者发现,虽然不少音乐史著述均对宋代音乐转型及其历史意义给予重视、表示认同,但对其显著表现之一——以勾栏、酒店、茶坊、妓馆等为代表的演艺市场,尚缺乏系统和深入的专题研讨。而对宋代演艺市场的种类划分、经营方式、市场结构、营销策略等诸多问题更是鲜有涉及。

以宋代演艺市场的分类问题为例。在目前的研究成果中,经济史学家龙登高的《南宋临安的娱乐市场》一文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和参考价值。该文将娱乐市场与商品市场相对应,把南宋临安的娱乐市场划分为四种表现形态,即货郎式流动市场、娱乐集市、娱乐常市、专业市场。{1}还有,李向民在《中国艺术经济史》中将宋代演艺市场统分为“曲艺市场”和“歌舞百戏市场”两大类,并进一步将“曲艺市场”细分为城市瓦市市场、乡村曲艺市场和“打野呵”三种具体形式。{2}再有,陈国灿的《南宋城镇史》将宋代娱乐场所和演出活动分为三类,即散布于酒楼茶肆的商业性表演、流动于街头巷尾的商业性表演、“瓦子”之类固定的商业性娱乐中心。{3}此外,还有一些青年学者在相关文论中略有零散论述,此处不赘。

上述成果无疑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可贵的参鉴,但同时也不难看出,对宋代演艺市场的分类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标准和思路,亦缺乏权威性观点,以致于莫衷一是、各自成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宋代演艺市场及其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和阐发的学者,多集中在经济史以及文学史、戏曲史等学科领域,而音乐史学者对其则少有系统论见和深入探究。现有研究表现为:一方面,各学科百家争鸣、仁智纷现,未能达成学術共识;另一方面,音乐史学者尚未掌握话语权。

基于上述,本文以宋代演艺市场的分类问题为研究切入点,在对已有观点进行参鉴和辨析的基础上,试从生产特点、经营场所、经营时间、消费群体等几个方面,对宋代演艺市场的分类提出己见。其意义在于,分类问题是研究宋代演艺市场及其丰富的经济、文化现象的认识起点和论述基础,合理而系统的分类既有利于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思路、促进共识,亦有助于相关专题研究的深化。

二、宋代演艺市场分类问题评析

研究表明,宋代的城市商品市场获得了迅猛发展,无论数量、种类、规模、影响等方面均盛于前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劲势头。由文献可知,宋代都城中种类繁多的专营市场不胜枚举,宋人惯称其为“某市”“某行”“某团”。《都城纪胜》记录有大瓦肉市、炭桥药市、橘园亭书房、城东菜市、城北米市。{4}《武林旧事》更是列举了诸多市场及其聚集地点:药市(炭桥)、花市(官巷)、珠子市(融和坊南官巷)、米市(北关外黑桥头)、肉市(大瓦修义坊)、菜市(新门东青门霸子头)、鲜鱼行(候潮门外)、鱼行(北关外水冰桥)、南猪行(候潮门外)、北猪行(打猪巷)、布市(便门外横河头)、蟹行(新门外南土门)、花团(官巷口钱塘门内)、青果团(候潮门内泥路)、柑子团(后市街)、鲞团(便门外浑水闸)、书房(橘园亭)。{5}《咸淳临安志》卷十九“市”也择录了有代表性的17种行团,具体内容与《武林旧事》相似。可见,南宋临安的市、行、团数量多、种类丰、分布广,可谓五行八作,应有尽有。

不仅如此,各种劳务、技能、手艺等服务也纷纷涌入流通领域、参与市场交易。中晚唐以降,文娱表演逐渐加入到“服务形态商品”的行列之中,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在市场中的地位愈发凸显。《西湖老人繁胜录》在“诸行市”中言称“京都有四百四十行”,其中就包括歌舞、歌琴、歌棋、歌乐、歌唱等多种娱乐、演艺品种。{6}宋代都市笔记中对当时广泛流行的文娱表演活动及其名称多有专章记述,如《东京梦华录》卷五有“京瓦伎艺”、《都城纪胜》有“瓦舍众伎”、《梦粱录》卷二十有“百戏伎艺”、《武林旧事》卷六有“诸色伎艺人”等。从标题名称可以看出,宋人习惯将活跃于瓦舍勾栏等处的各类表演称为“伎艺”或“伎”,同时将其表演者称为“伎艺人”。据此,笔者将宋代名目丰繁的表演伎艺统称为“演艺”,而以“演艺”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商业性场所,即为“演艺市场”。可以说,演艺市场是宋代城市市场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的兴起在传统市场发展史和市民文化演进史上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7}

如前所述,龙登高先生对南宋临安娱乐市场的分类影响较大,为不少论者所借鉴,也对笔者的思考产生了重要启发。需要说明的是,龙文的“娱乐市场”与本文的“演艺市场”有很大交集,区别仅在于前者所包含的伎艺种类更为丰富、庞杂,而后者则强调与音乐密切相关的表演伎艺,以演唱、演奏、演剧为主——除此并无本质差别。因此,就市场分类这一问题而言,龙文关于“娱乐市场”的界定及分类在很大程度上适用于本文所论之“演艺市场”。

然而,笔者认为龙文的“四大形态说”仍有商榷余地。例如:“娱乐常市”与“专业市场”界限不明。如果说“娱乐常市”是由于“定期集市的集日间隔越来越小,集期越来越密,逐渐变成每天都进行交易的常市”{8}的话,那么,以瓦舍勾栏为代表的“专业市场”难道不是“每天都进行交易”吗?若以此分类,勾栏也应属于“娱乐常市”。另外,将瓦舍勾栏称为具有“文化娱乐市场的最高形态”的“专业市场”{9},似乎有意指其他几类市场皆为“非专业市场”之嫌,显然并不合适。其实,此处之“专业市场”应当是指相对独立的演艺市场,即“专门性演艺市场”,以区别于因节庆、庙会等公共活动而形成的“娱乐集市”和以茶肆、酒楼、妓院、游船为代表的“娱乐常市”{10}。还有,“娱乐集市”和“娱乐常市”是着眼于时间上的“周期性”特点进行的划分,而由路岐人作场卖艺的“货郎式流动市场”则更强调地点上的“流动性”,因此无法统而论之。可见,龙文中的分类存在标准不统一、所指不明确等含混之处。endprint

李向民先生对宋代演艺市场的分类表现为兩个层次。首先,以演艺品种为基础,将其分为曲艺市场和歌舞百戏市场两大类。其次,根据“经济形式”的不同,再将曲艺市场进一步分为城市瓦市市场、乡村市场和“打野呵”三种类型。很显然,该分类同样存在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特别是,曲艺市场和歌舞百戏市场的分类依据是什么?何以表明某演艺市场专营“曲艺”或“歌舞百戏”?另外,为何后者有不同的“经济形式”,而前者没有?瓦市市场与乡村市场的“经济形式”是否一定泾渭分明?

陈国灿先生着眼于地点和场所,将宋代演艺市场分为散布于酒楼茶肆的商业性表演、流动于街头巷尾的商业性表演、“瓦子”之类固定的商业性娱乐中心三类。不难看出,该分类依据较为一致、所指较为明确,却难免存在单一化、平面化的局限,未能充分展现出宋代演艺市场的丰富性、有机性等特点。

三、宋代演艺市场分类问题新论

对宋代演艺市场进行系统分类,无疑有助于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把握不同类型演艺市场的特点及意义,从而更有效地发现并解读其中的经济问题。对演艺市场进行分类,不妨先从命名问题入手。

1.演艺市场命名

笔者认为,宋代演艺市场可以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对其进行命名。其中,前者多以固定地点或具体场所的名称命名,后者则以市场的特点或性质命名。

第一种,由于乐人多集中在勾栏、酒店、茶坊、妓馆、街衢等人流量较大之处进行营利性音乐生产,因此,可对应具体地点名称将其称为勾栏演艺市场、酒店演艺市场、茶坊演艺市场、妓馆演艺市场、路岐演艺市场等。

由文献记载可知,两宋都城均有相当数量的瓦舍{11},而其中所容纳的勾栏数量则更为可观,其中的演艺品种包括小唱、嘌唱、说唱、傀儡、影戏、杂剧、清乐等数十种之多,受欢迎程度甚至达到“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12}。除勾栏之外,酒店和茶坊也多因乐人揽客、伴宴等音乐促销活动而成为重要的演艺市场{13}。宋代官营酒库施行“设法卖酒”政策,通过行政手段组织乐妓进行音乐促销,“官妓及私名妓女数内,……歌喉宛转,道得字真韵正,令人侧耳听之不厌”{14};而私营酒店中的乐人则常以小规模、分散式的音乐生产为主,“又有小鬟,不呼自至,歌吟强聒,以求支分,谓之‘擦坐。又有吹箫、弹阮、息气、锣板、歌唱、散耍等人,谓之‘赶趁”{15}。茶坊中也不乏器乐、歌舞形式的音乐促销,“诸处茶肆,清乐茶坊、八仙茶坊、珠子茶坊、潘家茶坊、连二茶坊、连三茶坊……莫不靓装迎门,争妍卖笑,朝歌暮弦,摇漾心目”{16},有的甚至还兼具“书场”的功能,“乾道六年冬吕德卿偕其友王季夷、魏子正、上官公禄往临安……四人同出嘉会门外茶肆中坐,见幅纸用绯帖,尾云:今晚讲说《汉书》”{17}。此外,还有一类乐人走街串巷、冲州撞府,在空地或街衢就地作场,如“执政府墙下空地(旧名南仓前)诸色路岐人,在此作场,犹为骈阗……其他街市,如此空隙地段,多有作场之人”{18}。笔者将此类由路岐人作为生产主体的演艺市场称为“路岐演艺市场”,与前文三位学者分别论及的“货郎式流动市场”“打野呵”和“流动于街头巷尾的商业性表演”所指相同。

另一种,如节庆演艺市场、游赏演艺市场、礼俗演艺市场等,皆根据市场的性质和特点而命名,即龙文所谓的“娱乐集市”。此类演艺市场多形成于节日休闲、游乐宴聚、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之中,表现出时令性、周期性特点,其经营地点多以活动开展的地点为中心。

宋代节日众多,陈元靓《岁时广记》中载录了元旦、立春、人日、上元、寒食、清明、上巳、佛日、端午、三伏节、立秋、七夕、中元、中秋、重九、冬至、岁除等数十个节日及其风俗。在各类节日风俗中,几乎少不了演艺活动的渲染和点缀。文献有载,七月十五中元节时,“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般《目连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增倍”;八月秋社时,“市学先生预敛诸生钱作社会,以致雇倩、祗应、白席、歌唱之人”{19}。与节庆市场无异,在娱乐消闲风尚的影响下,宋代游赏市场也十分火爆。北宋开封每年三四月金明池开放之际,池内临水殿上下回廊“皆关扑钱物、饮食、伎艺人作场,勾肆罗列左右。……街东皆酒食店舍,博易场户,艺人勾肆”{20};南宋临安的西湖上有一类专供乐人进行营利性演艺的“小脚船”,“专载贾客妓女、荒鼓板、烧香婆嫂、扑青器、唱耍令缠曲,及投壶打弹百艺等船,多不呼而自来,须是出着发放支犒”{21}。而礼俗演艺市场,是指因婚丧嫁娶、生辰寿诞等人生礼仪的需要而出现的演艺市场。如婚俗中雇请乐人迎亲,“至迎亲日……及顾借官私妓女乘马,及和倩乐官鼓吹……迎取新人”{22}。可见,此类市场与民俗活动密切相关,甚至成为民俗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外,乐人的经营方式也较为丰富,主要有定点作场、受人雇佣、“不呼自来”等。

2.演艺市场分类

以上述分析为基础,再进行综合考量,试作如下分类:(1)以音乐生产的独立性为依据,可分为专门性演艺市场与依附性演艺市场。其中,勾栏是瓦舍中相对独立的专门性演艺市场,而酒店、茶坊、妓馆中的演艺则多具有促销功能,因其缺乏独立性而属于依附性演艺市场。(2)以经营地点的固定性为依据,可分为固定性演艺市场与流动性演艺市场。相较于勾栏、酒店、茶坊、妓馆等固定性演艺市场,由路岐人作场卖艺而形成的演艺市场显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3)以经营时间的持续性为依据,可分为日常性演艺市场与时令性演艺市场。顾名思义,前者是指进行日常经营的演艺市场,后者则是随着各类民俗活动而周期性出现的市场类型。(4)以消费群体的范围为依据,可分为大众性演艺市场与小众性演艺市场。前者的消费群体极为广泛,没有阶层、年龄、性别的限制,而后者则相对小众,消费群体具有相当的局限性。

具体内容参见下表:

结合上表,略作几点补充说明。

其一,总的说来,宋代演艺市场种类丰富、形态多样,从不同角度着眼可以得出不同的分类结果,难以一概而论。所以,对演艺市场的分类并不止于上述种种,如以市场地点所在区域进行划分,还可以分为城市演艺市场、乡村演艺市场等。应该说,各类演艺市场彼此交结、错综相连的特点,正是其成熟、兴盛的表现。endprint

其二,勾栏、酒店、茶坊等演艺市场,由于经营地点固定、经营时间持续、消费群体广泛,因而较之其他演艺市场具有生产规模大、影响范围广、消费人数多、音乐产品丰富等显著特点,因此可视为演艺市场中的主要类型、典型形态。此类演艺市场在城市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要性十分显见,所谓“勾栏不闲,终日团圆”{23}“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24}。相比之下,路岐演艺市场的地点不固定,妓馆演艺市场的消费群体范围有限,而节庆、游赏、礼俗演艺市场则又缺乏独立性、持续性,皆可视作次要市场,即主要市场的补充和扩展。

其三,宋代演艺市场中的夜市现象值得关注。夜市并非自古就有,宋以前有着严格的“宵禁”(或称“禁夜”)制度。虽然夜市在唐代已初现端倪,但其规模和影响均较为有限,且不具有“合法身份”。因此,夜市在宋代的合法化就显得格外意义重大。

宋代的夜市是空前的,足以成为独特的时代景观。在诸多记载中,《东京梦华录》“州桥夜市”和《梦粱录》“夜市”部分的描述最为详细、生动,而其中不乏演艺市场中的夜市盛况。如北宋汴京:

街东朱雀门外……街心市井,至夜尤盛。

凡京师酒店……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於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

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骈阗如此。

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25}

再如南宋杭州:

其夜市除大内前外,诸处亦然,惟中瓦前最胜……{26}

尚有独勾栏瓦市……中作夜场……{27}

诸店肆……随意命妓歌唱,虽饮宴至达旦,亦无厌怠也。{28} 歌管欢笑之声,每夕达旦,往往与朝天车马相接。虽风雨暑雪,不少减也。{29}

可见,宋代的夜市已相当普及,而在勾栏、酒店、茶坊、妓馆等演艺市场中尤为兴盛。作为日间经营的延续和补充,夜市的出现是集商业性、娱乐性为一体的演艺市场发展到较高程度的重要标志。

结 语

在宋代音乐转型的诸多表现中,演艺市场的繁荣是较为突出的现象之一,具有不容忽视的研究价值。然而,目前音乐史学界对宋代演艺市场的研究尚不够系统、深入,对其分类也未形成具有一致性、权威性的观点。基于此,笔者以演艺市场的分类为切入点,在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探讨,从音乐生产的独立性、经营地点的固定性、经营时间的持续性、消费群体的范围等几个方面,尝试对其进行更为系统的分类。

通过分类可以发现,宋代演艺市场种类丰富、特征各异,而且彼此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城市经济体系中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对宋代演艺市场的探究,不仅可以揭示丰富而有趣的音乐经济现象及其意义,还可以为全面考察宋代音乐的发展及转型,开辟一条新思路、提供一个新视角。

{1}{7} 龙登高《南宋临安的娱乐市场》,《历史研究》2002年第5期,第

29页。

{2} 李向民《中国艺术经济史》,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405—417页。

{3} 陈国灿《南宋城镇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页。

{4}{18}{26} [宋]耐得翁《都城纪胜》,周峰点校《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

{5} [宋]周密《武林旧事》,周峰点校《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404页。

{6} [宋]西湖老人《西湖老人繁胜录》,周峰点校,《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页。

{8}{10} 同{1},第30页。

{9} 同{1},第31页。

{11} 据统计,《东京梦华录》《西湖老人繁盛录》《咸淳临安志》《梦粱录》《武林旧事》五种文献中分别载有瓦舍名称9种、23种、17种、17种、23种。

{12} [宋]孟元老撰、伊永文笺注《东京梦华录笺注(全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62页。

{13} 钱慧《宋代酒业经营中的音乐促销活动探析》,《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14年第3期;钱慧《南宋茶坊经营中音乐促销的形式与特点》,《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14} [宋]吴自牧《梦粱录》,周峰点校《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303页。

{15} 同{5},第407頁。

{16}{29} 同{5},第408页。

{17} [宋]洪迈《夷坚志》,何卓校点,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91页。

{19} 同{12},第795、807页。

{20} 同{12},第643页。

{21} 同{14},第224页。

{22} 同{14},第299页。

{23}{27} 同{6},第109页。

{24} 同{12},第176页。

{25} 同{12},第100、174、176、312—313页。

{28} 同{14},第259页。

[本文系南京艺术学院校级项目《宋代演艺市场的本体特征研究》(XJ2015004)阶段性成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7M611606)]

钱慧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副教授,上海音乐学院在站博士后

(责任编辑 荣英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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