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东 薛一帆
摘要:
2016年的“死亡税率”之辩让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以及高税负下的企业竞争力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采用2006—2015年中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省级区域面板数据,分析宏观税负对不同注册类型企业(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投资增长率的影响,并以市场化指数为门槛变量分析其门槛效应,结果表明:宏观税负对企业投资的抑制效应并非是全局性的,而是限于以小微企业为主的个体私营企业;同时,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的抑制效应具有门槛特征,通过提高区域市场化程度能够显著缓解这种抑制效应。因此,应进一步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并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
关键词:
宏观税负;企业异质性;死亡税率;个体私营企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市场化程度;市场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2;F27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7)05007907
一、引 言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站在国际竞争最前沿的,是企业而不是国家”(波特,2002),如何通过税制改革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重要议题。税收作为政府组织收入和调控经济的主要政策工具,涉及企业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政府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管理可对企业的产品价格、资本集聚、技术创新和人才流入等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国际竞争力水平。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和国际资本流动日趋加速,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成为各国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这一点从1986年美国“税改”引发的世界性减税风潮和2008年金融危机后大多数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持续下降即可窥见一斑。以OECD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相继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一揽子施政方案中也提出拟继续降低美国本土企业税率的规划。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国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加大,也相继推行了小微企业减负、“营改增”等一系列减税措施。
在这一背景下,关于中国宏观税负是否太高的争论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学术界中,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认为,中国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率接近40%,鉴于国内企业平均不足10%的利润率,如此高的税负水平让企业举步维艰,故而可以称之为“死亡税率”。与此同时,企业界也发生了“玻璃大王曹德旺奔赴美国开厂”“宗庆后炮轰企业税费太高”等新闻事件。随后,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相继做了澄清和回应。这场“死亡税率”之辩不仅涉及国际税收竞争力问题,还对中国政府的公信力形成了极大考验。笔者认为,简单讨论中国宏观税负相比其他国家是否过高或者“营改增”是否产生减税实效均失于片面,唯有结合历史数据的实证分析才能得到更全面且有说服力的结论。本文旨在利用实证分析和数据测算解答如下现实问题:一是国内宏观税负水平对投资的抑制效应是否显著存在?如果存在,对宏观经济产生了多大程度的影响?如果不存在,为何又会出现企业层面的回应?
Marsden(1983)最早统计分析了税负水平与经济增长率的关系,发现低税组国家经济增长率往往较高,而高税组国家经济增长率往往较低,二者呈现明显的负相关性。Folster和Henrekson(2001)对1970—1995年发达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有抑制作用;Angelopoulos等(2007)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利用1970—2000年23个OECD国家数据进行的研究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也有其他学者从税收用途角度做了对比研究,发现税收收入用于非生产性公共支出会表现出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而若用于生产性公共支出,这种负面影响将消失,甚至可能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Helms,1985;Scully,2003)。不过,Reed(2008)指出他们的研究之所以没有发现税收的负面影响,是因为其实证设计中用的年度数据容易受测量误差影响,且没有考虑税收发挥作用的滞后效应,这与Bartik(1991)指出的问题基本一致。基于此,Reed(2008)以每5年为间隔并加入了滞后变量,对1970—1999年美国48个州的税收负担与收入增长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发现税收负担水平对各州收入增长有显著的负作用。部分学者对中国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也基本上持这一观点,如王军平和刘起运(2005)、李俊霖(2007)、刘金东(2014)等均认为宏观税负过高有可能带来经济增长的紧缩效应。
总体而言,国外研究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样本上,Marsden(1983)虽然使用的是发展中国家样本,但统计分析方法过于粗浅,没有考虑内生性等问题。中国不仅是发展中国家,而且呈现显著的“生产型政府”特征,与国外情形不可简单等量齊观,在最优税负水平研究中必须考虑财政支出安排问题(马拴友,2001)。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将研究视角仅仅限于经济增长率,且对宏观税负影响经济增长的逻辑分析不够深入。更为重要的是,国内研究没有考虑中国不同类型企业的异质性问题。中国拥有数量庞大的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政治关联度和税收优惠程度的不同往往会影响它们在投资上的表现;同时,中国也拥有数量占绝对优势而规模效益偏弱的小微企业,它们主要以个体私营企业的形式存在,由于经营规范性和贷款可及性差,它们的投资又会表现出不一样的特征。基于此,本文选取企业投资而非经济增长作为研究着眼点,分析不同类型企业投资增长率受宏观税负影响的差异性,并进一步深入探讨宏观税负影响企业投资增长率的作用渠道,在为中国“死亡税率”之辩提供可靠佐证的同时,也从作用渠道入手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后文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利用省级面板数据实证分析宏观税负对不同注册类型企业投资增长率的影响;第三部分进一步利用面板门槛回归方法分析不同市场化程度下宏观税负对企业投资增长率影响的差异;第四部分基于实证结果探讨中国宏观税负是否偏高;最后是本文的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宏观税负对不同类型企业投资增长的影响
当前,中国经济结构中存在大量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以及国外资本,企业形式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不同注册类型的企业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轨迹,在当前也表现出不同的典型特征。首先,政治关联度上差异明显,政治关联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宏观税负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刘行 等,2012;冯延超,2012)。其次,税收优惠程度上差异明显,中国长期实行的是内外有别的税收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一直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条件,即使是2008年内外资统一税负之后,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所提供的税收优惠依然存在。最后,企业规范程度上差异明显,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存在大量的非公司制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而言,经营规范程度上存在差距。由此可见,如果对企业性质不加区分地简单分析宏观税负对中国总体经济的影响,得出的结论往往会以偏概全。考虑到数据可得性以及企业特征类比性,本文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包括外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等形式),分别分析宏观税负对其投资增长率的影响。endprint
考虑到中国存在大量的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口径偏小,我们以宽口径的各省财政收入占本省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来衡量宏观税负(TB)。被解释变量选择了各省份不同类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RS、RP、RO分别代表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投资增长率。控制变量包括各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PGDP)、人均财政支出(PE)、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RGDP)、城镇从业人员年工资增长率(RSA)、平均受教育年限(EDU)。此外,考虑到企业投资还受到信贷支持度的影响,加入各省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贷款占比(CR)为控制变量。本文以中国2006—2015年除港澳台地区外的省级区域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各省份年末人口数量及其平均受教育年限数据均整理自历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不同注册类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整理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各省份财政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决算财政支出、城镇从业人员年工资来自于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实际上,企业微观层面的发展会受到多元化的外源性和内源性影响,上述罗列的控制变量并不能涵盖全部影响因素,故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两种内生性问题:一是以上宏观经济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并非严格外生,造成系数估计值不能准确反映变量的边际影响;二是遗漏变量会造成解释变量与扰动项相关,带来估计偏误。为了控制内生性问题,采用系统GMM方法构建动态面板模型如下:
(RS,RP,RO,PRI,NON)it=α0+α1LHTit-n+α2TBit+α3Θit+ut+εit
Θit表示控制变量集,LHTit-1表示左端被解释变量的滞后n阶(由于时间长度有限,本文设定到二阶滞后),ut表示年度虚拟变量,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估计时,各个变量均视为内生变量,以各自的二阶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不仅关注宏观税负对不同类型企业投资增长率影响的差异性,也关注宏观税负是否显著影响了中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因而同时还设置了两个经济结构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个体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比(PRI)和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比(NON)。本文的系统GMM估计结果见表1。
针对不同类型企业投资增长率的GMM估计结果显示,只有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增长率受到宏观税负的显著抑制,而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的投资增长率并不被宏观税负显著影响。因此,宏观税负对不同类型企业投资的影响存在异质性。相比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投资之所以受到宏观税负的显著抑制,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从企业本身而言,个体私营企业中存在大量的非公司制企业,需要承担企业经营的无限责任,竞争力较弱,在投资决策上要相对谨慎,表现出偏强的风险规避特征,因而投资弹性较大,容易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统计显示,97%的小微企业都是以个体私营企业形式存在。相比具有规模效益的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往往规模有限,经营规范性也相对较差,因而与地方政府的政治关联度较弱,不容易得到信贷供给,也不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税收照顾,这明显挤压了个体私营企业的投资空间,进而宏观税负表现出较强的投资抑制效应。
另一方面,从政府层面而言,“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自给率偏低,在“政治晋升锦标赛”激励下,为了获取足额资金用于投资,地方政府主要依赖于发展高税行业和提高征管效率两条渠道来获取税收收入增长(方红生 等,2013)。大力发展高税行业主要是通过干预国有企业、调整招商引资方向进行,即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大型公司制企业,对个体私营企业并无太多利好可言。不仅发展高税行业无法为个体私营企业带来实惠,而且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也给个体私营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税收负担。因此,宏观税负的提高更不利于个体私营企业的投资增长。
既然宏观税负只是对个体私营企业部门的投资抑制显著,那么在这样的差异化影响下,宏观税负是否对我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产生了显著影响?表1右侧两列估计结果显示,宏观税负无论是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占比还是对非国有企业投资占比的影响均不显著。虽然宏观税负的提高可能带来个体私营企业部门投资增长率的下降,但毕竟是增量下降和局部影响,而非存量下降和全局影响,对我国经济的总体所有制结构并没有产生显著的全局性影响。
三、市場化视角下宏观税负影响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增长的门槛效应
正如上文分析指出,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增长之所以受到宏观税负的显著抑制,一方面缘于个体私营企业本身竞争力的脆弱性,另一方面缘于个体私营企业在政府干预中的边缘化,这两方面均与市场化程度息息相关。市场化是一个多维概念,较高的市场化程度首先意味着较高的要素市场发育程度。从资金要素来看,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一般非国有金融机构发展较好,从而保证了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减少了个体私营企业在信贷支持度上相比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的非对称性。从劳动力要素来看,工商业就业环境的良性氛围能够促使更多优质劳动力流向企业而非涌向体制内,避免了政府规模拥挤带来的“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周黎安,2008)。较高的市场化程度还意味着更为完善的法治环境,从而减少政府干预对个体私营企业的不利影响。由此可以推测,市场化程度不同的地区,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增长的抑制效应有可能存在差异。基于此,进一步利用面板门槛回归方法检验不同市场化程度下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增长率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王小鲁等(2016)编制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详细提供了各省份2008—2014年的市场化指数,这为本文的实证分析提供了数据基础。
限于市场化指数仅有2008—2014年的数据,这一部分分析的面板数据时间长度为2008—2014年。本文运用Hansen(2000)提出的面板门槛回归(Threshold Regression)方法,该方法不需要给定非线性方程的形式,门槛值及其数量完全由样本数据内生决定,并可以运用“自举法”(Bootstrap)来估计门槛值的统计显著性。运用Stata 10.0统计软件稳健的估计方法,检验是否存在门槛效应。表2中F统计量的显著性水平表明,门槛变量市场化指数至少存在1个门槛值。对应的LR(似然比)曲线如图1所示,该曲线图的最低点对应着门槛值位置,估计得到的门槛值约为7.91,该门槛值将市场化指数定义域分为两个区间。表3是两个区间的估计结果,简便起见,这里只列出了关键变量宏观税负的系数估计结果。endprint
估计结果显示,当表征市场化程度的市场化指数低于7.91时,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的抑制效应较为显著;而当市场化指数高于7.91时,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的抑制效应变得不再显著。由此可见,不同的市场化程度下,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的抑制效应具有门槛特征,如果能将一个地区市场化程度提高到门槛值以上,将有助于缓解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增长的抑制效应。
四、国内企业响应“死亡税率”观点的税制逻辑
如前文所述,宏观税负对企业投资增长的抑制效应并非是全局性的,而是限于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的个体私营企业部门。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股份制企业的投资增长率以及整体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均没有受到宏观税负的显著影响。同时,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增长的抑制效应还具有门槛特征,通过提高市场化程度能够显著缓解这种抑制效应。由此本文的实证研究表明“死亡税率”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那为什么会有曹德旺、宗庆后等企业家纷纷表态支持这一说法呢?
“死亡税率”之所以获得企业层面的回应,其根本原因在于“高税”而非“高税负”,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之所以是“高税”,是因为中国现行税制基本是以企业为纳税人,纯粹以自然人作为纳税人的税种少之又少。表4是我们计算的2014年不同国家由企业作为纳税人的税收占比(以下简称“企业纳税占比”),可以看到,中国的企业纳税占比达到83.76%,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对比之下,欧美发达国家企业纳税占比普遍较低,其中美国仅为28.22%,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也均在50%以下。即使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印尼、马来西亚和金砖国家巴西、南非,以及与中国社会文化背景相近的韩国、日本、新加坡,虽然企业纳税占比较高,但与中国相比依然相差较大。
所以,对于企业来讲,中国是“高税国”,但是“高税”不等于“高税负”,货劳税均可转嫁给消费者,企业是纳税人而非负税人,最终的消费者才是负税人。中国现行以企业作为主要纳税人的税制结构,一方面缘于发展中国家普遍较低的税收征管水平,另一方面也与亚洲儒家文化长期排斥税收造成的个人纳税意识较差有关。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中国2006—2015年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宏观税负对不同注册类型企业(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投资增长的影响,并以市场化指数为门槛变量分析其门槛效应,结果发现:(1)宏观税负对企业投资的抑制效应并非是全局性的,而是仅限于以小微企业为主的个体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股份制企业的投资增长率并没有受到宏观税负的显著影响,且整体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也没有受到宏观税负的显著影响。(2)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增长的抑制效应具有门槛特征,市场化指数低于7.91时抑制效应较为明显,而当市场化指数高于7.91时这种抑制效应变得不再显著。
以上两点结论也反映出当前国内相关政策的合理性:自2015年以来,我国政府逐步给予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征五成的大幅优惠,并进一步将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提高到50万,这些举措对症下药,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减轻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的抑制效应。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大政方针则更是功在长远,将从根源上弥补个体私营企业竞争力的不足,提升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为消除宏观税负的投资抑制效应提供长远充足的制度性保障。从以上结论出发,本文还有两点政策启示:
其一,宏观税负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投资抑制效应仍需引起政府层面的足够重视。根据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2015年我国个体私营企业数达到865.65万个,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68.74%,吸纳就业人员达到2.8亿人,占到全国就业人数的36.25%。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一个必然选择。全面“营改增”后,服务行业中的小微企业受到的冲击非常大,增值税税率虽然相比营业税有所降低,但影响其实际税负的因素很多,未来有必要从全部税负口径测算“营改增”是否真正带来服务行业小微企业的税负下降,并有针对性地提供更为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最优选择,要全面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经济领域的不当干预成为阻碍宏观调控和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从企业层面而言,这不仅不利于经济发展整体效率的提升,也不利于不同类型企业发展的公平竞争。未来,要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突出市场机制,适当收缩政府边界,构建更好的营商环境,以有效提高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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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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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Chinas macro tax burden and the competitiveness of domestic enterprises suddenly became the focus of social concern under the hot debate of the "fatal tax rate" in 2016. By using 20062015 provincial panel data except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the influence of macro tax on the investment growth rate of different types of registered enterprises (stateowned, private and other types) are analyzed in this paper, their threshold effect is analyzed based on taking marketization index as threshold variable.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inhibitory effect of macro tax burden is not global but lies only in the individual private sector. The investment growth rate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and others, as well as the economic structure of ownership is not significantly affected. Further, its also found that the inhibition effect of macro tax burden on the investment of individual private enterprises is characterized by threshold. The inhibitory effect can significantly decay when increasing the degree of regional marketization. Thus, China should further enlarge the preferential tax policy on microenterprises and firmly push forward the marketoriented reform.
Key words:
macro tax burden; enterprise heterogeneity; fatal tax rate; private enterprise; small and microenterprise; preferential tax policy; marketization degree; marketoriented reform
CLC number:F812;F276
Document code: A Article ID: 16748131(2017)05007907
(編辑:夏冬)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