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知理论视角下艾滋病污名干预策略

2017-10-26 11:49吴曹祯姝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40期
关键词:干预

吴曹祯姝

摘要:公众对艾滋病的污名和歧视给艾滋病患者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阻碍了艾滋病的预防和治疗。社会认知理论认为污名是社会认知偏差的产物,认知是可以不断获得改变和修正的,即通过获得完整且正确的信息来减少对艾滋病的恐惧和歧视,可以通过对公众进行知识教育、虚拟互动、认知训练等项目来降低艾滋病污名。同时,艾滋病患者采取减少自我污名、发挥政策的保障作用等措施能减少艾滋病污名带来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艾滋病污名;干预;社会认知理论

中图分类号:R512.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40-0090-02

自2007年起,艾滋病成为中国死亡人数最高的传染病并延续至今。虽然中国艾滋病疫情整体呈低流行,但艾滋病给社会、经济等带来了严重影响,我国艾滋病防控形势依然面临着严峻挑战。从艾滋病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开来起,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污名就随之产生了。有研究就指出与艾滋病相关的歧视、污名成为艾滋病预防和治疗的障碍之一。为了更好的对艾滋病进行控制和治疗,以及解决艾滋病感染者因污名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对艾滋病污名进行干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艾滋病污名

1.污名。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在1963年首次提出污名这一概念,他将污名定义为“一种名声败坏的特质”。个体或群体由于具备了社会不期望的某种特质,从而降低了在社会中的地位,污名就是社会对其贴上贬低性的标签,被贴标签者产生出耻辱、羞愧的感觉。戈夫曼强调污名不仅仅是“标签”的产物,还是社会互动、社会规则和公共秩序的产物。而歧视是社会对被污名群体采取的贬损、疏远的行为,是污名化的结果。[1]2000年以后,随着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进行,污名的概念开始用于对艾滋病患者的研究。据国际研究表明,艾滋病本身的特征足以让公众产生恐惧,产生污名和歧视。(1)感染艾滋病被认为是患者的责任。因为艾滋病传播常与吸毒、同性性行为等社会认为不道德的行为有关,这种本可以避免感染的疾病容易引起公众的反感、憎恶和批判。(2)污名常和难以治愈的疾病联系起来,虽然医学研究人员付出了很多努力,现在的艾滋病治疗可以通过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活得更长久,但至今仍未研制出治愈艾滋病的藥物。(3)艾滋病的感染性把他人置于危险的境地。公众对被感染的担心和恐惧足以产生污名和歧视。(4)艾滋病病发后影响了个体的形象和精神,容易引起周围人的厌恶和反感。由于艾滋病的传染性、无法治愈性,公众对艾滋病产生了极大的恐惧,而艾滋病与不道德行为相连使公众认为是感染者自身的责任,这进一步导致了污名的产生和维持,因而艾滋病成为被污名最严重的疾病之一。

2.艾滋病污名的后果。对于受污名的艾滋病群体来说,对于污名的恐惧比对感染上艾滋病病毒更为可怕。污名所带来的社会影响打击着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很多艾滋病感染者的很多权利受到了损害,医疗场所可能拒绝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治疗,可能遭受到言语或身体上的虐待,如食物的剥夺、拒绝雇佣等情况。除此之外,公众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厌恶等会让艾滋病患者觉得更加的孤立和无助,就越发的想要隐瞒自己患病的事实。对于艾滋病患者家庭来说,产生了连带污名,也就是因为家庭成员患病而间接获得了污名。这种污名造成了家庭内部的紧张关系,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的破裂,同时连带污名还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社会交往,家庭中有艾滋病患者的人员在进行对外交往及社会活动时同样遭遇到社会排斥。对于社会来说,艾滋病感染者因面临污名而带来的巨大压力可能会隐藏病情,这将给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带来很大的阻碍,增加了艾滋病带给社会的潜在危险。

二、艾滋病污名的形成机制

在社会认知理论视角下,污名是社会认知的产物,污名的产生是由于社会认知有偏差,那么降低或消除污名的路径就是改变已有的偏差认知,给认知主体以正确的方式提供完整并且正确的信息。即通过让公众得知正确的信息和知识来减少对艾滋病的恐惧和歧视,增加公众对艾滋病患者的同情和宽容。在针对普通民众的艾滋病污名调查发现,由于公众对艾滋病病毒及其传播途径缺乏足够了解导致了艾滋病污名的产生,因而有的研究者认为,传播艾滋病相关知识能够减少艾滋病污名。在艾滋病污名干预项目中发现,公众对艾滋病知识了解的越多,艾滋病污名越低,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和偏见越少。也有研究指出,通过让公众与被污名者之间进行任何形式的相互作用,能够降低污名。Corrigan认为公众与被污名群体接触交流,能够更好的认识被污名群体,减少对他们的恐惧和偏见。这种接触可以是进行一次非正式讨论或是在工作场所中的接触,都能够起到降低污名的作用。

三、降低公众艾滋病污名的方式

基于社会认知理论的干预方式,对个体认知结构进行逆向迁移,通过后继认知来改变先前的认知。让参与干预项目的公众通过知识教育、相互接触等方式,增强个体对艾滋病及艾滋病患者的了解,使人们对于艾滋病的认知更接近于客观事实本身,从而达到降低或消减污名的效果。

1.知识培训。已有研究表明艾滋病污名的产生是由于公众对艾滋病病毒及传播途径存在误解,那么传播艾滋病相关知识,增加公众对艾滋病的认知,可以降低污名。通过对公众进行艾滋病相关知识介绍,中国艾滋病防治情况、艾滋病患者现状、艾滋病患者遭受到的污名与歧视等基本知识的教育,减少对艾滋病的恐惧。

2.虚拟互动。公众与艾滋病患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更容易同情艾滋病患者,减少回避和歧视。但是在实际的干预过程中,很难让公众与艾滋病患者实际接触,因而可采用虚拟互动的方式,即让参与者通过观看艾滋病患者的纪录片来进行互动。在不能给参与者提供真实互动的情况下,采用纪录片的方式是一种有效替代,即向参与者展现在感染上艾滋病后遭到周围人群的歧视和排挤,体验污名给艾滋病患者所带来的伤害和排挤。

3.同辈影响。让参与者通过小组活动的方式来讨论自己对艾滋病患者所支持的态度、污名产生的原因、污名所带来的影响、公众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方式与艾滋病患者相处以及国家如何来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等。通过同辈群体影响小组组员对艾滋病患者的态度和行为,使其获得改变,形成对艾滋病患者正面、积极的态度和行为。endprint

4.认知训练。有研究表明很多污名干预手段都涉及了认知训练,如围绕主题写小文章是有效改变态度的方式。通过多种方式,如写祝福语、贺卡或信件的方式让参与干预项目的公众做一个简单的认知训练,回顾此次活动的内容,并进行思考,写下正面的、积极的话语来鼓励和支持艾滋病患者,这使得参与者对此次干预活动有一个回应。

四、干预艾滋病污名的综合策略

1.艾滋病患者自身降低污名影响。除了对施加污名的人进行污名干预,改变公众对艾滋病患者的态度和行为外,艾滋病患者自己也需要对污名有一种控制。艾滋病患者并不是被动的接受污名,在此过程中同样可以通过对艾滋病患者的认知行为进行干预,改变对艾滋病的不正确观念,增加积极信念,以减少污名给自己带来的心理压力。通过激发自己的潜能和自我超越来增强自己对污名的抵抗,降低自我污名,减少消极影响。

2.艾滋病相关人员共同对抗污名。艾滋病患者的家属和亲友常常会因为艾滋病患者而遭受到间接污名。但是艾滋病污名对于家庭并不全是消极作用,在经历最开始的排斥和远离后,家庭成员能够逐渐接纳并帮助患者,成员间能够相互帮助和相互支持来共同应对污名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因而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污名干预,通过艾滋病教育、家庭治疗和心理辅导来降低污名。与艾滋病污名和歧视相关的关键领域为医疗卫生、就业、司法等,其中卫生保健领域属第一位。对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进行艾滋病相關知识和医学伦理的培训,熟知预防措施和暴露后的预防,通过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改变其对艾滋病患者的态度,使其能够客观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检测、咨询以及关怀等服务。[2]

3.发挥政策保障作用。我国自2003年通过“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艾滋病感染者及患者提供了一些特殊保障,以及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法》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感染者、患者以及家属,并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利。对于特殊情况的艾滋病患者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扶持,并且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机构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学习有关艾滋病的相关法律和知识。该法案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做出了全面要求,通过外在力量减少公众对艾滋病群体的歧视能有效降低公众对艾滋病的污名。

参考文献:

[1]Goffman,Erving,Stigma: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M].New York:Simon Schuster,1986:1-6.

[2]王小平,王晓东,陈子煌.艾滋病污名研究述评[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s1):127-13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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