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春立
大连:精心组织,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文|范春立
辽宁省大连市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将大练兵同重点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在实干中练兵、在练兵中提升,切实发挥大练兵对实际工作的推动、促进、提高作用。
全年大练兵期间,大连市共出动监察人员10902人次,检查企业4594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04件,下达处罚决定累计金额1670.81439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企业10家(次),累计下达金额899.5464万元,限产、停产整治的企业13家,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企业15家,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5家。
大连市确立了“准、严、快、好、廉”五字方针,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办案数量、提升案卷质量、加强宣传报道、开展业务培训和推进移动执法五个方面。
根据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文件要求,大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决不搞运动式、突击性执法,而是找准切入点,紧紧围绕大连市重点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助力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执法检查内容具体包括: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和达标排放情况监察、工业堆场封闭情况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利剑斩污净水行动、入海排污口整治、超标河流断面排污单位排查监管、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等。不增加本已不堪重负的基层环境保护部门工作压力,同时又能指导帮助其完成现有工作任务,得到了市局领导和基层环境保护部门的支持肯定。
在准确定位行政处罚案源的基础上,为提高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大连市确立了“应罚尽罚、应送尽送”的工作原则。对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实施黄红牌制度,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对于未达到封闭标准的工业堆场被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的,一律实施按日计罚。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全力推进“水十条”、“气十条”相关工作的落实。
同时,加大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频次,要求各属地环境保护部门每周开展一次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监测部门3日内出具监测报告。在案件办理程序上,明确了调查取证、立案审批、先行告知、下达决定等各环节工作时限。要求各执法单位在法律规定时限的前提下,以最快速度履行程序,督办企业抓紧时间整改到位,力争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增加案件办理量。
大练兵先进评选数据均来自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大连市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必须在下达处罚决定后,第一时间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同步录入、同步上传,确保大练兵期间所办案件全部录入系统。
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大连市认真制定相关标准,同时积极开展环境监察稽查、案卷评审等工作。
大连市在前期行政处罚规范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保护部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以及适用新环保法配套措施案件审查、审批表范例,出台了新环保法配套措施案件参考样卷,统一了全市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刑事犯罪移送案卷的制作标准。同时,大连市印发了《大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对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类、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类等12大项行政处罚裁量进行细化明确,指导各基层环境保护部门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对同一类案件执法尺度统一。
全面加强环境监察稽查,切实查找基层环境保护部门执法工作中的不足。对稽查发现的问题一律致函被查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于案卷文书制作不规范类问题,一律要求立即整改。为了提高基层环境保护部门案卷制作责任意识,定期抽调局内法规业务骨干召开案件研讨会,对各基层环境保护部门的案卷进行评选、打分,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指导和规范基层环境执法工作,争取通过大练兵活动促使大连市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为深入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学习氛围,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大连市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包括依法行政培训、环境监察执法现场培训、执法大练兵专题远程培训等。其中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在做好新《环保法》、“水十条”、“气十条”等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环境监察现场培训。
组织环境监察业务骨干选择各辖区具有代表性的排污企业,现场讲解生产工艺、废水和废气处理工艺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要求,以及调查取证要点等业务知识。组织环境监察人员积极参加省环保厅大练兵工作培训。通过培训,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学习意识有很大提升,能够较快较好地适应节假日巡查、夜间突击检查等新常态下环境监管形式,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提高执法效率,自去年10月起,大连市全面启用移动执法终端。移动执法终端所使用的执法软件是为适应环境监管新常态,提高执法效能,结合现场执法工作实际自主研发的。软件设立了承办任务、检查记录和一源一档三大模块。通过承办任务模块上级环境监察部门可以通过软件直接下达任务,任务承办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可以进行反馈,确保上传下达政务通道畅通。
检查记录模块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询问笔录和勘察笔录模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环境违法行为类型选择相应问题,调取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数据,较大程度提高了现场笔录制作的效率。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还可以直接调取污染源信息查询排污企业相关情况。通过在大练兵中推进移动执法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提高了环境执法效能,简化了一线执法人员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软件功能。
做好网格化监管机制同“双随机”抽查机制有机结合。大连市将网格化监管机制同“双随机”抽查机制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不同机制的监管优势,实现有效监管。
在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采取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要求网格监管责任人按照抽查计划,对网格内的排污单位开展检查,建立排污企业监管台账,对网格内排污单位实行精细化管理。在专项执法检查和事后监督工作中,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组织执法人员对本单位或全市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开展的“利剑斩污净水行动”,每次检查均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即每组执法人员和受检企业都是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各检查组负责的检查区域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检查对象采取数据库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有力震慑了违法排污行为。
同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对网格或单位的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并依据《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网格环境监管奖惩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督促网格监管人员尽职履责,确保监管到位。在大练兵过程中,大连市不断完善、协调运用网格化和“双随机”两种监管机制,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提供机制保障。
做好基层现场检查和市级环境稽查有机结合。为切实提高基层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市级环境监察部门通过以“双随机”抽查为主的稽查工作,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督办和指导,发挥基层执法部门主力军作用,提高基层执法部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确保大练兵工作重心下沉,各项工作要求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做好规范执法和廉洁执法有机结合。通过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工作机制、拓宽公众监督渠道,打造了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环境执法队伍。
结合优化企业执法环境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前批准、登记制度,检查中告知制度,检查后报告和备案制度,要求执法人在现场执法检查中主动公布纪检监察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畅通管理相对人举报投诉渠道。确保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运行,避免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等行为发生。
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机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严格约束行政执法行为。
拓宽公共监督渠道,通过大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示“行政权力清单”“自由裁量基准”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建立涉水企业黄红牌制度,定期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涉水企业黄红牌公开”专栏,公示辖区黄红牌企业名单,通过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广泛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打造业务精湛、纪律过硬、作风优良的环境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