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媛+付榕榕
【摘要】自2005年试点开始,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各地迅速设立并发展起来,到2010年已实现在我国所有省份的全面覆盖。截止到2016年末,我国的小贷公司数目为8673家,贷款余额突破9200亿元大关。然而除了看到数量的累计增加的,我们还应注意到其贷款余额在一年内减少了139亿元,说明目前我国小贷公司的发展当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以青岛市的小额贷款公司为例,首先概述了其自试点以来的发展历程,并结合有关数据对其目前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当前发展中在融资渠道、客户信用、利率定价、身份定位及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 青岛市
一、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概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青岛市的经济迅猛发展,已跻身我国二线城市行列,与此同时,青岛市的金融业也发展的越来越完善,相应的小额贷款公司也正在蓬勃发展。自试点以来,青岛市小贷公司的规模迅速扩大,从开始时仅有1.9亿元注册资本,到2016年底注册资本总额已达到了87.66亿元,可见增长速度十分迅猛。无论是从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注册资本总额,还是从公司总体的经济实力以及经营状况来看,青岛市的小额贷款公司都位居全省第一。
(一)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历程
数据来源:作者自制。
从发展历程来看,2009年建立的即墨诚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标志着小贷公司在青岛的正式发展,它的成功设立,吸引了更多小额贷款公司在青岛设立。最近几年设立的具有标志性的几家公司主要有:注册资本10亿元的城乡建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当前青岛市乃至山东省内注册资本数额排名第一的小额贷款公司。城阳区亚联财小贷公司设立于2014年,是山东省的第一家外资型小贷公司。2015年设立的绿地申花小额贷款公司则以其5亿元的注册资本刷新了青岛市引进省外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规模。除了以上几家公司之外,还有许多标杆性的小贷公司,它们都为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青島市小额贷款行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从青岛市金融办发布的有关文件及数据可得知,自试点以来,青岛市的小额贷款公司数目增长迅速,现在全市经监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正规小贷公司已有49家,注册资本累计达到87.66亿元。
从图1和图2可看出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速度较快,不论是数目上还是注册资本总额上增长速度都十分迅猛,增长率分别达到49.04%和72.87%。
从试点之初至2013年底,青岛市小贷公司已累计发放200亿贷款,到2014年10月,全市小贷公司累计放贷额超过了300亿元。到2015年8月,历年累计放贷金额达到400亿元,这说明小额贷款公司这样一支“草根金融”的力量在不断壮大。至2016年11月底,青岛市的小贷公司历年累计放贷数额已跨过了500亿元大关,标志着其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创新情况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了新常态,需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而金融改革则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手段。作为金融业的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与创新,这就要求小贷公司要着力推进服务及产品的研发与创新。
当前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可以做到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提供不同形式的贷款服务,例如担保贷款和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等等,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与此同时,青岛市小贷公司也在不断进行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如城乡建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投资研发的“诚E贷”就是利用“互联网+”以核心企业中心,为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和经销商提供服务的新型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产品。客户可以利用“诚E贷”在线完成申请、审批、放款的全部流程,大大提高了贷款效率。例如在城乡建设小贷公司与核心企业澳柯玛上游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两个月内实现给168户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比传统贷款平均每月的放款户数提高了约20倍,平均每户贷款金额达12.78万元。由于其创新性、便捷性,所以青岛市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十分看好并将逐步推广使用。“诚E贷”等类似创新产品的出现将使客户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从而让更多人选择小额贷款这一渠道来获取资金,实现小额贷款在青岛市更大范围的推广。
(三)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
2015年9月10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的通知》中强调要不断优化小贷公司的经营环境,同时也要注重其经营质量并且提高其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1]。通知中包含了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多项要求,例如,对于注册资本大于3亿元的经济实力强、管理工作到位的小贷公司要作为重点来发展;放宽区域限制,对于注册资本额度高于5亿元或者分类评级达到一级且总资产超过5亿元的小贷公司,可以批准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经营,而对于那些专门经营10万元以下的无担保信用贷款活动的小贷公司,可批准其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扩大其经营规模。2017年3月30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布了《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使山东省内的小贷公司的评级更为科学。按照分类评级结果小贷公司进行分类监管,将有利于提高监管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从而有利于小额贷款行业的不断完善。
二、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数据分析
(一)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地区及注册资本分布
截至2016年12月,青岛市小贷公司数目为49家,具体各区市小额贷款公司分布及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从上图可以看出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以涵盖了整个青岛市,除最近新划分的高新区目前尚未有小额贷款公司建成之外,其余各区市均已设立小贷公司,其中黄岛区最多。此外,目前青岛市内县级市及周边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远高于市内四区,说明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切实发挥了“支农支小”的积极作用。endprint
数据来源: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上图可看出,在注册资本方面,青岛市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多在30000万元以下,其中10000万以下的小貸公司占比最高。所以说虽然目前青岛市小贷公司在数量上不低,但单个小贷公司的规模较小,急需吸引更多资金来扩大自身规模。
(二)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结构
2015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76.09亿元,其中“三农”贷款余额21.32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8.03亿元。2016年三季度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72.28亿元,其中用于“三农”的贷款余额为18.9亿元,发放给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47.65亿元。
从2015年和2016年的数据比较发现,当前青岛市小贷公司的主要放款对象是“三农”及中小微企业,这两部分的贷款约占贷款余额的90%左右,说明青岛市的小贷公司切实发挥了“支农支小”的作用。然而,正是这两部分主要目标客户,其特殊性也给小贷公司带来了较大的信用风险,这是目前我国小贷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
(三)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规模
本文主要选择贷款余额与贷款总额两个指标的变化来综合衡量青岛市小贷公司的贷款规模。青岛市小贷公司近两年的贷款总额及贷款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由于数据来源网站缺少2015年12月贷款余额数据,所以选择与之较为接近的9月份数据作为参考。从表1数据来看,2016年12月青岛市小贷公司的贷款余额比2015年9月低2.5亿元,贷款总额只高了不到8亿元。通常情况下,越接近年底的月份贷款总额累计数额应更多,但是2016年截止到12月份的贷款总额却与2015年截止到9月份的数值相差不多,且从图3可以知道2015年截止到12月时最终贷款总额为113.34亿元,2016年较之下降23.7亿多,这说明2016年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规模相比于2015年确实有所缩小。
实际上这并不是青岛市小贷公司的特例,从全国来看小贷公司的贷款规模总体上都有所缩小。
数据来源:根据央行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整理
从上图可看出2016年全国小贷公司贷款余额较2015年整体减少139亿元,且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小额贷款行业的主要指标几乎季季全面负增长,这一情况可以说是有史以来首次出现。而从山东省来看,2016年省内小贷公司贷款余额481.3亿元,比去年下降0.32亿元。这说明目前我国小贷行业总体来说不景气,贷款规模有所缩小,而在这样一个大的环境背景之下,青岛市小贷公司的贷款规模有所缩小也就并不意外了。
三、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问题分析
(一)融资渠道狭窄,后续资金不足
“只贷不存”是当前我国小贷公司最明显的特点,即只能够发放贷款,而不能够吸收存款。这一特点,使得其不得不面临后续资金不足的困境。2008年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文简写《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了小贷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即“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融资金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2]。这项规定的最初是为了对小贷公司资金的来源进行一定的规范,保证小贷公司的稳健发展,但是随着小贷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一规定反而成为其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其原因之一在于捐赠资金往往十分有限。通常情况下,社会捐赠的受赠方主要是公益性的信贷机构,而小贷公司自身所具有的商业性致使其通常不在社会捐赠的范围之内。因此绝大多数的小贷公司只能依靠股东所缴纳的资本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面对强劲的贷款需求,缴纳的资本金往往不能用来当做长期的资金供给[3]。
小贷公司融资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由于小贷公司不具备金融机构的身份,所以只能作为企业来向银行进行借款。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小贷公司的总体发展还不够完善,银行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对向小贷公司发放贷款的条件较高,并且需要小贷公司缴纳较高的贷款利息。
(二)贷款对象特殊,信用风险较大
“三农”及中小微企业是当前青岛市小贷公司的主要放款对象,实际上就算从全国层面看也是如此。而正是由于这两部分客户占据较大比重,其特殊性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从目前我国的社会大环境来看,部分农户的信用意识淡薄,没有树立起完备的信用观念,一些贷款客户存在一种投机取巧的逐利的心理。并且没有正式的文件规定允许小贷公司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使其无法获得完整的贷款信息,也没有办法像普通银行一样及时获取客户信息的变化情况[4]。这就导致客户在向公司提供信息时可能对一些不利于自身的信息进行隐瞒,而这些信息又只能由他们自己提供,小贷公司无从得知,因而也就不具备同银行一般规避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正是由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客户在贷款过程中会存在一些不诚实、不履约的行为。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很大一部分贷款是服务于“三农”的,而农民运用高新科技从事农业的仍然是少数。这就导致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民将遭受巨大的损失,甚至血本无归,更加无力偿还贷款,从而带来一定的信用风险。
以青岛市小贷公司为例,49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发生因逾约还款而造成借款纠纷案件的有36家,占比73.47%。2016年全年,青岛市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分布如下:
数据来源:根据启信宝网站相关数据整理。
可以看出青岛市小贷公司的逾约还款率较高,各家小贷公司因逾约还款造成的纠纷案件多集中在10件以下,少数小贷公司全年此类案件超过10件。说明目前青岛市小贷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仍然较高,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三)身份定位模糊,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自试点以来,小贷公司始终都缺少一个明确统一的身份定位。当前将小贷公司认定为农村金融机构的省份只有江苏省,其余各省都将其视为从事贷款业务的普通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经营。既然是公司,那么它就不同于一般的金融机构,没有办法吸收存款[5]。这样一种“以企业的身份做金融的事”的模糊身份给其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包括:endprint
1.无法享受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从青岛市来看,虽然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的通知》来鼓励各市發展小额贷款公司,但是通知中并没有提及到有关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其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由于经营成本过高,小贷公司本应提高贷款利率来进行弥补,但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同时也为了坚持“支农支小”的原则,小贷公司不得不下调利率,这就导致其所获得的收益降低。青岛市内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在设立之初信心满满,但是在实际运营中由于缺乏一定优惠政策的支持,始终面临经营成本过高的困境,所以业绩并不突出。
2.监管主体不明确,缺乏系统性监管。由于小贷公司尚不属于金融机构,所以银行监管部门并不负责对其进行监管。并且因为其身份定位的模糊,使得目前仍缺乏一个负责对其监管的部门。当前,大多数地区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采用的是由各级政府的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当地人民银行分行、国地税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监管的办法。但是小贷公司从事的贷款业务又是一项高风险的业务,金融办往往没有能力对其进行及时和专业的监管。同时由于多方机构共同监管,不仅加重了因重复监管给小贷公司带来的负担,又可能因为部门间推卸责任导致放松了监管。
四、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突破资金不足瓶颈
目前,按照《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按照资本金的50%进行融资,这一比例是比较低的。由于融资渠道窄导致的资金有限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及其他方面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场上的应当发挥的作用无法进行充分的发挥。所以为了让小贷公司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应拓宽其融资渠道,突破资金不足的瓶颈。
1.实行分类评级,提高融资上限。《关于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的通知》中规定了对青岛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实行分类评级制度,这一方法可以引用到拓宽其融资渠道方面上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是对小贷公司较为完善评级依据。所以建议在这一评级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分类评级的结果,对经营状况良好的小贷公司可提高其融资上限,以此来增加其营运资金。此外,对于评价等级较高,经营状况较为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保证其能够享受到与其他普通公司一样的权利,例如,允许其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允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允许进行同业拆借等等[6]。
2.鼓励银行降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向银行借款来获取资金本应当是小贷公司成本最低的一种主要融资渠道,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从银行融得资金。即使能够获得贷款,利率也要比银行之间同业拆借的利率要高。
数据来源:根据东方财富网及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数据整理。
因此政府应及时出台相关的文件,对于向小贷公司提供较多贷款的银行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银行降低对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并对银行向小贷公司贷款的利率进行一定的规范,防止银行利率过高,贷款门槛过高,从而使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以较低的成本筹的所需要的资金。
3.注重引入民间资本。很多情况下民间资本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所以选则了高利贷、地下钱庄等方式实现资本增值。实际上,民间资本规模庞大,如果能将民间资本引入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统一的规范,便可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同时也能够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
(二)建立客户信用评价体系,降低信用风险
目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已经接入了央行的征信系统,然而单纯这样做并不能完全规避其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原因在于银行的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都是以银行为主,而银行的客户群和小贷公司的客户群有很大的区别。小贷公司的客户往往都是难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农户及规模较小的企业,他们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记录往往比较少,因此单纯通过接入征信系统这一方式并不能规避其信用风险。因此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还应当及时建立一套适用于自身的完善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以此来及时了解其客户的有关信息。具体而言主要应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申请人以往的贷款信息。要对客户以往的贷款情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看其是否存在逾约还款等不诚信行为,防止由于其不履约而对小贷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贷款申请人贷款用途。通常情况下,借款者经营状况良好时大部分都能够做到按时还款,但若遇到某些突发事件使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往往会导致逾约还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在建立客户信用评价体系时不仅要考虑贷款申请人目前的经营状况,还应当将目光放长远,对贷款申请人的贷款用途、经营项目等进行充分考察。要结合自然环境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考虑其借款将用于什么经营项目,是否是朝阳项目,是否存在自然环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等等。
3.贷款申请人的往来客户。想要充分了解贷款者的诚信度,一个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与其业务上的往来客户进行接触沟通。通过对贷款申请人的往来客户信用状况进行了解也可以侧面反映出其自身的信用状况。此外还可以将这些客户分为固定客户和流动客户向他们了解贷款申请人的情况。固定客户是与贷款申请人往来业务较多的客户,与贷款申请人交流密切,对其了解度比较高,但也应注意防止固定客户与贷款申请者达成一定共识,提供不真实的信息。流动客户是与贷款申请人偶然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占据比例较大且通常不存在利益关系,因而能够对贷款申请人信用方面提供较为真实中肯的评价[7]。
(三)明确身份定位,完善监管体系
小额贷款的产生本来是为了使正规的农村金融服务不再空缺,但是没有金融机构身份与提供金融服务是不相符的。因此建议将小贷公司定位为合法的金融机构,从而使其能够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同时也有利于监管工作的展开[8]。在确定其金融机构身份之后应当给予其一定的补贴,如税收补贴等等,从而降低其经营成本。此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应当实现专业化、系统化,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endprint
1.建议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充当监管主体。因为小贷公司的日常业务是放贷,所以为了规避风险,实现对其全面的监管,必须及时了解其每天的放贷情况。这项工作对于一般的政府管理部门而言可能并不熟悉,监管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对于银监会或者央行而言,它们不仅有全面的数据,而且类似的监管工作他们可以说是驾轻就熟[9]。因此银监会或者央行作为监管主体可以实现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
2.建立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日常监管。监管主体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很难达到时刻监督,因此,在依靠监管主体的日常监管之外还应当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来实现对小贷公司的及时有效监管[10]。通过建立行业自律组织不仅可以使监管更加专业化,还可以实时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向监管主管部门及时反应,从而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实时监督。
参考文献
[1]王建平.我国小额信贷机构信用评级问题探析[J].金融与经济,2015.
[2]姜文婷.“只貸不存”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2015.
[3]周孟亮,胡晓洲.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制度掣肘与路径探索[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4]王振洲.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
[5]俞伯阳.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探析[J].经济与管理,2015.
[6]Vicki L.Bogan.Capital Structure and Sustainability:An Empirical Study of Microfinance Institutions[J].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2012.
[7]徐静娴.我国小额贷款的信用评级机制探析[J].金融经济,2013.
[8]潘潇.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身份的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3.
[9]陆玉霞.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瓶颈分析[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4.
[10]LI Junhong.Problems of Micro-Credit Company Supervision and Related Suggestions[J].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Management,201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