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中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

2017-10-23 07:58陈虹旭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2期
关键词:劳务用工权益

陈虹旭

(675000 云南省楚雄州烟草专卖局 云南 楚雄)

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中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

陈虹旭

(675000 云南省楚雄州烟草专卖局 云南 楚雄)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飞速发展,因为当地劳动力已经无法满足需求或是为了降低成本,使得劳务派遣这种变相的“临时工”形态越发火热了起来,然而因为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劳务派遣行业不规范、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护等情况,甚至即便受到侵害也很难为自己讨回公道,导致不少劳资纠纷的产生,对社会和谐安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劳务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

一、我国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被派遣劳动者不知法、不懂法,无法做到自我保护

众所周知,在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当中,参与到其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农村户口,耕地减少使得他们必须走出家门外出务工,确保家庭收入是促进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少部分被派遣劳动者是城市的下岗职工。其中,农村户口的被派遣劳动者大多被安排到高强度的体力工作当中,也是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主力人群。这些来自农村的被派遣劳动力因为缺少文化教育,对相应法律的认知有限,恰恰成为了许多劳务派遣机构加以利用的点,在劳务合同中动手脚甚至不签署劳务合同,导致出现劳务纠纷的时候被派遣劳动者无法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难以实现

在被派遣劳动者进入用工单位工作时,虽然《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明确规定,但是被派遣劳动者的“二等”身份使得许多劳动者做着同样的工作,却只能享受次一级的待遇,毕竟用工单位之所以选择劳务派遣,其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没有具体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大多数用工单位都钻了法律的空子,名面上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工作者的酬劳相同,可用人单位工作者却享有更多的福利,降低成本的同时间接使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利润。

(三)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在法律规定上,虽然对用工单位的义务做出了明文规定,可是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却没有具体的措施和规定,甚至仅仅是利用合同法的规定,如此一来,就导致了当被派遣劳动者权利受到损害时,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互相踢皮球的情况出现,被派遣劳动者想要维权只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达到目的,被派遣劳动者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没有相应独立的法律、法规,无疑是给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钻空子的机会。

(四)作为补充形式的劳务派遣成了主要劳动力

在《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方式应当是有时间限制的、作为补充形式的存在,是为了解决用工单位短时间劳动力短缺问题的。然而在现实劳务派遣工作当中,许多用工单位却为了降低成本、将被派遣劳动者当成是主要劳动力使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很多被派遣劳动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劳动价值几何,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所以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被派遣劳动者相应的保护。

二、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中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方法

(一)开展普法教育,让劳动者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可能短时间应用到实际生活当中来,所以想要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就必须先从被派遣劳动者本身入手,通过展开普法教育,让被派遣劳动者能够了解《劳动法》,懂得如何利用《劳动法》去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通过提高被派遣劳动者本身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学会自保。

考虑到大部分被派遣劳动者都是来自农村,一年中或许只有春节的时候才会回一次家,所以各地政府可以考虑在春节期间对当地“农民工”宣传《劳动法》,通过发传单、开普法会议等方式充分利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假期,让他们充分意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让他们在之后的工作中能够利用法律去进行维权,确保我们这些勤劳、朴素的劳动者们的生活蒸蒸日上。

(二)加强相应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无良机构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除了让被派遣劳动者具备相应法律意识和知识外,国家也应当考虑到如何从根本上去杜绝无良机构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通过加强相应管理,让无良机构和用人单位意识到国家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保护,先给他们打好“预防针”。除此之外,对于已经违法的无良机构和用人单位,国家也应当予以严惩,对于有违法行为的机构及个人进行清理,还劳务派遣用工环境一个晴天。

(三)完善法律法规,堵上钻法律漏洞的投机取巧之人

在当前由于我国对于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一些喜欢投机取巧的人总是在钻法律的空子,直接导致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的工作模式呈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所以为了改善这一现象,国家必须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全,从根本上堵上这些投机取巧之人的路,确保被派遣劳动者在维护自己个人权益之时能够做到有法可查、有法可依。首先,要对派遣协议的时限进行规划,规定相关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只能有时限的利用劳务派遣工作模式,杜绝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以“多签短时”的方式长时间利用劳务派遣;其次,对于劳务派遣行业的适用范围也应当做出一定的调整,对于特殊行业、岗位应当设定特殊的行业标准和要求,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总结:作为如今越来越火热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本应当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够省心的好想法,却被一部分害群之马弄的乌烟瘴气,使得我们最朴实的劳动者既流汗、又流泪,这是我们完全不能容忍的,所以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保护,国家应当予以重视,确保每一个被派遣劳动者都能够通过劳动获得属于自己的权益。

[1]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中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J].田燕.法制博览,2016(18).

[2]劳务派遣制度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吕聪敏.兰州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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