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力发电为人类带来了无穷的效益同时在生态、社会等方面产生了影响,人类受益于河流生态系统提供的大量资源和过程,水电建设对河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是定量的,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本文研究水电站的建设中的环境影响评价。
关键词:水力发电;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X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12-0233-01
1环评目的
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前提,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水电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生态与社会问题,协调该开发河流上游地区水电开发、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出对策措施预防、减免和修复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实现开发河流上游水电开发与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
2环评原则
2.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
科学、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规划方案实施对各种环境要素及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水电规划及梯级电站开发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2生态优先原则:
将生态影响作为优先考虑的问题,通过合理规划、优化梯级布置与开发方式等,预防、减免水电开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2.3全程介入原则:
在水电规划开始时,环境影响评价应介入其中,并编制了规划环境影响篇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主要环境影响的专题研究报告等,将环境影响作为规划的重要考虑因素。在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將环境保护的理念充分融入其中,参与规划方案的论证,从决策源头预防不良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
2.4突出重点原则:
重点关注水电规划对环境产生的整体性、累积性、长远性以及综合性的环境效应,以受规划影响显著的环境因子作为方案评判的重要指标开展工作,并据此提出优化梯级布置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稳定性。
2.5整体性原则:
从系统学角度考虑流域可能受水电规划影响的各种因素。空间方面,重点考虑规划河段与上、下游之间的关系,干流与支流的关系;影响方面,把握规划实施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以及影响效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拟定必须着眼于全流域,统筹考虑干支流的保护与生态修复问题。
3环评范围
根据该开发河流上游水电规划范围、开发任务与目标、梯级布置方案等情况,结合规划环评对规划涉及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以及环境影响识别结果,综合分析确定水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下文以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为例进行分析:
3.1水环境:
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要具体、全面,如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青海玉树的巴塘河河口~云南迪庆的奔子栏镇,河段总长约772km,以及规划梯级水库涉及的左、右岸主要支流水库河段,其中左岸支流包括色曲、赠曲、偶曲、降曲、玛曲、麦曲、定曲等,右岸支流包括巴塘河、藏曲、热曲、西曲河、丹达曲等一级支流水库河段,以上水环境的影响评价都要步步跟进。
3.2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
水电规划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要考虑陆生生态的完整性,如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河段干流临河第一层山脊以下河谷区,上至西绒水电站库尾巴塘河河口,下至奔子栏水电站坝址,以及规划梯级水库涉及的左、右岸主要支流水库河段河谷区,其中左岸支流包括色曲、赠曲、偶曲、降曲、玛曲、麦曲、定曲等,右岸支流包括巴塘河、藏曲、热曲、西曲河、丹达曲等一级支流水库河段河谷区,还包括水电规划所涉及的自然保护区。
从水电站建设对陆生生态系统影响程度和性质分析[2],其水库淹没对陆生植被的影响具有不可逆性,而对水库淹没线以上的陆生植被及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相对较小,且各规划比较方案梯级电站除昌波梯级为混合式外,其它均为堤坝式,除有环境敏感对象制约和水库淹没控制因素的河段外,上下游梯级基本相互衔接,因此,考虑以各梯级水库正常蓄水位为界,将正常蓄水位以下河谷区域划为重点评价范围。
(2)水生生态:
根据规划河段鱼类和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特点,以及各规划方案布置情况,综合考虑规划河段及其上、下游河段在建小水电站和一级支流分布情况,分析确定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金沙江干流上游通天河拉贡电站至奔子栏下游洛通,河段长约870km,以及金沙江上游规划河段左岸主要支流俄曲、色曲、白曲、丁曲、赠曲、偶曲、降曲、玛曲、麦曲、定曲和瓮水河等,右岸主要支流巴塘河、藏曲、热曲、董曲、西曲河、勒曲、丹达曲等。
(3)社会环境:
确定社会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该按照行政区划来考虑,如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涉及的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和云南省4个省(区)的4个州(区)的12个县。即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县、称多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的江达县、贡觉县和芒康县;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石渠县、德格县、白玉县、巴塘县和得荣县,包括分布于其中的四川省太阳谷风景名胜区。云南省迪庆州的德钦县和香格里拉县。区域总面积133106km2,总人口77.44万人。
(4)地質环境:
根据规划涉及地区地形地质条件等地质环境现状,结合各规划方案梯级布置情况分析确定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受梯级水库蓄水、大坝建设主要影响的坝区、施工区、库岸和回水影响区,并以坝区、库岸和巨型滑坡体分布河段为重点评价范围。
参考文献
[1]马智利,施红芳.金沙江水电资源梯级开发及其经济发展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7(6):566-568.
[2]樊启祥.金沙江下游水电开发环保管理与实践[J].业务探讨,2010(6):40-42.
作者简介:林晓明(1992),海南文昌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15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