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10-21 18:44程鹏
科技风 2017年19期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与对策

程鹏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確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期望能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与对策

近些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频繁发生,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从根本上来说,当前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的原因引起的。因此,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1]。但是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效果的发挥十分有限,导致建筑质量问题难以控制。分析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解决,是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一、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有《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数量较少,内容不够完善,相关细则也较为缺乏,实用性不高。因此,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难以判定其违规的安全隐患,给执法造成了一定的困扰。而且,虽然当前的法律法规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处罚决定下达之后,如果施工单位不执行处罚决定,又没有法律法规来支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何进行处理。导致一些建设主管行政部门难以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二)执法力度不够

正是由于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导致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较大,难以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2]。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频繁发生,为工程质量问题埋下了一定的隐患。另外,政府部门的过度干预也是导致执法力度不够的主要原因之一。当前形象工程、民生工程、重点工程数目众多,这些工程一般都工期紧,任务重。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按时完成任务,难免会进行各种违规操作。如果质量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监管,必将会影响到工程进度,因此监管部门在层层的压力之下,对许多问题都不敢管,造成执法力度降低。

(三)监督管理人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但是当前我国建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岗位編制有限,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只能从其它单位借调或者聘用临时工。但是这些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难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质量安全隐患,实际的质量监督流于形式,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权责不明

由于建筑工程涉及到的面非常广,其施工的整个过程受到许多部门的监管。这种看似更为全面的监管,实际造成了各种监管过程权责不明。在有权责交叉的地方,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导致监督不严,对建筑质量的管控不能落到实处。

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鉴于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改进,加强监督,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产财产安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根本,只有相关人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才能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应及时完善当前的法律法规。首先,当前主要的法律法规只有《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两部,较为单薄,需要进行补充;其次,当前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较为缺乏,应尽快完善相关细则,对具体的工作做出指导;最后是对一些已经过时、不合理的法条进行修改,并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新内容,使之更适合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二)加强执法力度

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之后,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将会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执法过程更加规范,便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另外,政府部门应减少对建筑工程的干预,确保工期应以确保质量为前提。监管部门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唯一的标准依据,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执法的力度,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三)重视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才能及时发现施工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当前专业技术人员的严重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3]。因此,一方面需要增加编制内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从其它单位借调人员以及聘请临时工;另一方面,招聘时严格考察,确保入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已经入职的工作人员,加强后期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条件差、任务重,可以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来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从而更有效、更全面地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明确权利与责任

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着十分明显的部门交叉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主体不清晰的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必须重视责任明确工作,积极推进建筑体制改革,明确相关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权利及责任。监管部门要改变以往的监督方式,要由监督“工程实体质量”向“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转变,通过管理人员工作质量实现控制工程实体质量。

三、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但是当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监督管理人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权责不明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只有针对性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切实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陈磊.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6(3):278.

[2]张成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建材发展导向(上),2015,13(19):7980.

[3]刘卫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4(11):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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