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下企业走出去与中国外汇汇出制度的关系分析

2017-10-21 20:17陈海艳
卷宗 2017年3期

陈海艳

摘 要:文章首先介绍“一带一路”倡议下鼓励对外合作与企业走出去的法规政策规定和资金支持,其次研究中国现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汇出管理制度,最后分析“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走出去”与现行外汇汇出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外汇管理;外汇汇出

当前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大势,于2013年开始提出并逐步推动实施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下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有利于更多企业参与到沿线国家建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便利中国企业“走出去”。

1 “一带一路”倡议下鼓励对外合作与企业走出去

1.1 法规政策规定

2015年3月我国官方公布了 “一带一路”沿线的范围,“一带一路”横跨亚欧非大陆,东边以韩国为起点,西经中国、中亚国家至欧洲经济圈,南过南海到印度洋,北通俄罗斯,所经之地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

“一带一路”倡议鼓励我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和产业投资,并提供了相应的资金融通保障,如深化金融合作,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就建立上海合作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等。这些资金融通方面的工作成为我国法规政策下的明文要求,亦取得了重要进展。此外,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也成为“一带一路”倡议下提供资金支持的重要手段。

1.2 为“一带一路”护航的资金支持

(1)丝路基金

丝路基金概念于2014年11月被提出并公布,于2014年12月在北京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正式运行,目前注册资本为615.25亿元人民币,外汇储备认缴65%,中国进出口银行认缴15%,国家开发银行认缴5%,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缴15%。丝路基金可以进行股权、债权、基金贷款等投资,与国际开发机构、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在“一带一路”發展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并提供相应的投融资服务,重点投资领域是基础设施、产业合作、资源开发、金融合作等。2017年5月在北京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政府宣布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

(2)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下称“亚投行”)系2013年10月2日习近平在雅加达与印度尼西亚总统举行会谈时倡议筹建,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在内的21个国家参与,总部在中国北京,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2014年10月24日,21个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在北京签约,共同决定成立亚投行。2015年11月4日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的决定》。截止至2017年5月,亚投行有70多个成员国。亚投行定位为多边商业银行,向本地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弥补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存在的巨大资金缺口,同时追求一定的投资回报。

(3)新开发银行

新开发银行最早提出于2012年,参与国有金砖五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总部在中国上海,启动资金为1000亿美元。2014年7月15日,金砖五国正式签订协议;7月21日,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正式开业。新开发银行对金砖国家及其它发展中国家提供基础建设的资金帮助,金砖成员国可能获得优先贷款权。目前,新开发银行已不再自称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或可能未来时机成熟之时吸引更多成员。

(4)上合组织开发银行

温家宝2010年11月25日在杜尚别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九次总理会议室上建议上合组织深化财金合作,研究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2013年习近平在上合组织成员国会议上指出,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和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2016年10月20日,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人员表示要加快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建立后将以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方式,扩大本币结算合作,促进区域经贸往来。

(5)中巴基金

中巴投资基金概念最早于2014年提出,2016年中国与巴西政府就成立双边投资基金再次商讨。2017年5月30日,中巴扩大产能合作基金(下称“中巴基金”)启动仪式在巴西圣保罗举行,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投运,初始投资200亿美元,中国和巴西在基金中的投资比例为3比1。中巴基金由中巴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决策、共同收益,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运作,重点投资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制造业等领域的项目。

(6)其他

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在中国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及前夕,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其中,在金融合作方面,中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中国财政部与6家多边开发机构签署了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将联合多边开发银行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2500亿元、进出口银行提供13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专项贷款,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产能、金融合作提供支持。

2 中国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汇出管理制度

2.1 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来源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境内企业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

2.2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汇出管理制度

在外汇汇出方面,2009年实施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要求境内机构首先就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然后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同时说明其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情况,最后凭核准文件和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

2014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人民币进入贬值周期,资本账户开放加快,强制结售汇政策转为意愿结售汇。中国进一步简化对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的审批备案制度,除了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之外,对其他境外投资项目不再区分投资金额,一律实行备案制。相应地,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也更便利境内外投资。2015年6月1日生效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同时取消了境内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境内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

然而,也正是2014年以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放缓,发达国家货币政策分化,特别是随着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并启动加息,跨境资本流动开始转向,国际资本开始从新兴经济体流出。中国2014年下半年以后经常账户呈现顺差,但资本账户出现逆差,且资本账户逆差开始大于经常账户顺差,跨境资本开始流出,外匯储备由升转降。截至2017年5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降至3.05万亿美元,与2014年6月的3.99万亿美元峰值相比,减少接近1万亿美元。外汇储备下降、人民币汇率贬值引起了监管层到市场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这种关注的表现之一是我国政府对直接投资外汇汇出方面的审查趋严,例如对于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外汇利润汇出实行更严格的审核标准。而在境外直接投资方面,银行对境外直接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采取了进一步的加强审核措施。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情况,并提供关于境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3 “一带一路”倡议下企业“走出去”与现行外汇汇出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分析

按照中国有关部门人员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表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合作业务时,要严格按照东道国的业主要求,遵循国际惯例积极参与项目的招投标,与国际同行企业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竞争与合作。也就是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并不享有特别待遇,需要遵守国际招投标的流程,并符合相关的条件。2016年5月6日施行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境内银行可为亚投行和新开发银行两国际金融机构开立NRA账户办理外汇资金往来,且境内机构和个人与该两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外汇收支应符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等事宜。

可见,尽管目前关于中巴基金、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及其其他非人民幣资金池是否被视为“国际金融机构”从而在支持“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走出去时需要符合现行外汇管理未见有明确法律规定,但从亚投行、新开发银行的实践来看,很可能该等资金池为境内企业提供的用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资金,均需要遵守我国现行外汇汇出的管理规定,在汇出时须满足投资真实性、合规性的要求。

4 结论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倡议有利于我国境内企业合理配置资源与释放产能,参与沿线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建设,积极投身经济全球化历史进程。“一带一路”下有相应的资金池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作为走出去企业,需要关注并了解包括亚投行在内的新型多边发展机构的运作机制,认识到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对于该等资金池提供的资金支持在境内汇出时,需要符合我国现行外汇汇出的管理规定。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OL].2017-5-15.

[2]王有鑫,肖瑶.对外开放新环境下我国外储下降原因、特点和趋势[J].中国货币市场,2017(04):41-45.

[3]国务院新闻办.介绍推进贸易畅通,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情况[OL].2017-5-10.

[4]潘功胜.中国外汇市场的政策框架及管理取向.当代金融家[J],2017(5):27-31.

[5]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OL].2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