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博
(石家庄市林业管理站 河北 石家庄 050051)
石家庄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非农作物替代农作物”实施情况研究
张 博
(石家庄市林业管理站 河北 石家庄 050051)
石家庄市是资源型缺水的严重地区,长期以来,为了维系社会经济发展,被迫长期超采地下水,致使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地下水位持续下降。自1980年以来,地下水位呈阶梯式下降趋势,平均埋深由1981年的10.16m到2000年的28.24m,并以年均0.85m速度下降,2010年漏斗区中心水位埋深已达50.9m,面积405.9km2。同时由于地下水的大量超采,造成河流断流、干涸,水生态环境恶化十分显著。
1.1 规划情况。石家庄市2015年首次列入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2015年10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 《石家庄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规划》,规划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首要目标”,“改变种植模式”等为总体思路,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小麦种植区,结合环省会经济林建设和高速高铁绿化,实现非农作物替代(还林还草还湿),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根据规划目标,石家庄市2015~2017年规划非农作物替代面积11.2万亩,2018~2020年规划10.6万亩,2021~2030年规划29万亩。
1.2 实施范围。项目规划实施范围涉及石家庄市区、全部平原县(市),以及行唐、灵寿、鹿泉、元氏、赞皇部分乡(镇),面积 5766.5km2,占全市面积的43.2%。其中石家庄市区、栾城区西北部、正定南部、赵县中南部、高邑中东部为浅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面积1041.7km2;赵县、晋州市东南部为深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面积77.6km2;其余均为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实施的地点在无地表水替代的小麦种植区,主要采取低密度造林模式,种植杨树、国槐、椿树、白蜡、银杏、枣树、核桃等耐干旱瘠薄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生态树种,替代高耗水的小麦种植。
1.3 任务完成情况。石家庄市2015年列入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共计实施了两期。累计完成项目任务5.55万亩,涉及藁城区、深泽县、晋州市、无极县、新乐市、赵县、高邑县、栾城区、新乐市、元氏县10县(市)区,项目当年每亩补助1500元,后四年每年每亩补助750元,累计投入资金24975万元。项目完成率100%,造林成活率97%,造林密度、造林树种等综合合格率96.2%。
2.1 管理保障措施
2.1.1 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压采工作领导小组;市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为成员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领导小组,同时设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加强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造林任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调度会议,市领导多次就压采工作情况进行批示;市林业局、市财政局也多次组织召开全市超采工作会议、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植树季节深入现场督导检查、考评等。
2.1.2 严格项目管理。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与市压采办紧密配合,及时编制制定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等。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主体合同制度、植树季节周报告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资金发放公示制度等。
2.1.3 精心筛选项目。各县(市)区按照省林业厅要求,采取“逐级申报、竞争立项、择优实施”的原则,广泛宣传发动,向社会公开项目补助政策和相关要求,科学遴选项目主体,提高项目遴选的竞争意识和透明度。重点支持集中连片、规模大,节水效果明显、经济效益好的地块;对于前期准备充分,已落实了地块、签订了流转协议、具备开工条件的专业合作组织和造林大户,给予优先安排。
2.1.4 创新机制,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化治理方式。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实现规模化治理,鼓励专业户、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企业等通过土地流转承包项目建设。全市超采项目全部进行了土地流转,全市流转500亩以下面积13186.3亩,500~1000亩面积12805.1亩,1000亩以上面积2475.4亩。
2.2 技术支撑措施
2.2.1 精心挑选抗旱节水造林树种。主要选择了杨树、核桃、白蜡、栾树、国槐、柳树、油松等33个树种。其中以杨树为主的生态防护林28007亩,占总面积50.4%;以核桃为主的生态经济兼用林8557亩,占总面积的15.4%;以白蜡、栾树、国槐、油松、柳树为主的生态景观兼用林18936亩,占总面积的34.1%。
2.2.2 采取以低密度为主的造林方式。全市造林密度均不超过110株/亩。其中每亩栽植密度在35~56株的面积占总面积的60%,57~80株占16%,81~111株占24%。
2.2.3 禁止间作高耗水农作物。主要间作花生、红薯、大豆、土豆、药材等低耗水农作物,严禁间作高耗水农作物。
2.2.4 大力开展低耗水灌溉方式。项目实施改变了过去大水漫灌浇水方式,变为纯旱作或沟灌节水灌溉方式。栽植了大部分杨树等生态防护树种以及部分生态景观兼用树种,以上树种多数采用纯旱作方式,完全不用浇水灌溉。其余均为沟灌局部浇水方式,年浇水次数不超过两次,可有效降低地下水开采量。
3.1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增加林木5.55万亩,当年可形成节水能力1054.5万m3,以后年度维持节水能力1054.5万m3,起到节水压采的作用;据测定,lhm2阔叶林在一昼夜内吸收约1t的二氧化碳,释放出0.73t氧气,起到净化大气,消除污染的作用,以此测算,通过项目实施,每天可吸收二氧化碳3700t,释放氧气2701t;另外在涵养水源、增加降水、改善项目区小气候、减少自然灾害、改善环境等方面可发挥积极的生态作用。
3.2 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分别按照用材林、经济林、观赏林三类进行测算。①用材林:主要树种为杨树,总面积28007亩,主伐期按5年计算,按照旱作粗放经营模式,到主伐期均蓄积量8m3/亩,产材量6.8m3/亩(含枝丫材),单价按500元/m3计算,亩均收益3400元,扣除栽植、采伐成本,年亩均纯收益550元左右。虽然直接经济收益不如粮食种植,但种植后完全不用浇水,也基本不用管理,农民可以腾出身来进城务工或发展其他产业。②经济林:主要树种为核桃,总面积8557亩,按核桃计算产值,生长期年均产干果200kg/亩,单价16元/kg,产值3200元/亩/年。扣除经营成本,年亩均收益在2000元左右。相比粮食种植在达到节水的同时,又增加了农民收益。③观赏树种:主要树种为白蜡、栾树、油松,总面积18936亩,按照现在观赏苗木市场行情,每株年均增值30元计算,平均每亩种植80株,每亩每年增值2400元/亩/年,扣除经营成本,每年每亩纯收益在2000元左右,也达到了节水增收的双重目的。
3.3 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可优化项目区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促进林业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加闲置农民的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项目建设中,通过技能培训,应用先进的林业技术和管理方法,可使项目区群众经营林地的理念得以提升,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为现代高效林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地下水超采林业项目对于减少地下水开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选择抗旱树种、低密度栽植、改变灌溉方式等措施,可以明显降低地下水的开采量。林业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见效慢,有些项目相对于小麦、玉米种植收益低等问题,如杨树等生态树种等。在5年财政停止补贴后,难于维持项目可持续发展。
5.1 继续加大对地下水超采项目的扶持力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是关系华北干旱地区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长久大计,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好事。特别是林业项目,由于政策优惠,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但由于国家下达的任务少,远远满足不了当前农民的需求;同时由于地块零散,形不成规模效益,难以呈现超采地下水的明显效益。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加大林业在地下水压采工作中的力度。
5.2 鼓励发展林下产业。树木郁闭前,鼓励发展低耗水的林下种植业;郁闭后,主要发展林业养殖产业,确保在“压采”的同时,农民收益不减少。
5.3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议在超采区,将种粮补贴、良种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改为节水补贴。补贴额度不低于因超采地下水形成的产业增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