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模式的构建研究*

2017-10-20 06:10冯爱民
体育科技 2017年2期
关键词:足球联赛联赛足球

冯爱民

(大连大学体育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模式的构建研究*

冯爱民

(大连大学体育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2015年教育部 “校园足球计划”升级版,提出建立健全我国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体系,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是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主体。而其中贯穿教育始终的赛事模式设计,将是一条驱动校园足球不断运转的主轴,具有强烈的带动效应。文章重点研究校园足球四个不同级别的联赛模式,保证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能够真正顺畅地运转。

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模式

当前我国校园足球活动在各方合力之下,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前推进,各地校园足球活动均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全面铺开却较为缓慢,覆盖面不广,层次单一。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分别是指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级别的足球联赛,并依照四个级别制定相应的竞赛体系,它是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主要途径和效果体现。其宗旨是想让更多的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这一运动,切身体会足球运动乐趣,利于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并将足球文化打造成学校体育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挖掘学生潜力,为我国足球运动发展培养后备力量[1]。本文分别从四个层面论述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构建完善的四级联赛模式体系,为保障我国校园足球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1 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全国性的四级联赛模式难以全面展开

目前在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中,与方兴未艾的小学联赛相比,初中、高中联赛还远没有形成规模和系统。“大学-高中-初中-小学”的四级联赛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尤其是还未解决优秀中小学生运动员的升学衔接问题,导致中小学运动员升学出路断档。同时,我国地域面积大,各地区城市的足球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距。而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模式都是由国家校足办向各地统一下达行政命令,对各地工作的管理就会具有中央集权的特征,从而会忽略各城市之间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差异。某些差距较大的城市又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四级联赛活动,就容易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如谎报联赛开展数据等。同时,各地联赛的工作人员未能尽职尽责,监督工作不到位,导致很多地区校内联赛无法切实开展。校际联赛也未根据每个球队的实际水平情况进行球队分组,最终,导致比赛的场面混乱,效果低下和层次性不足,且由于缺乏公平性,使得水平比较高的球队晋级难度增大。

1.2 联赛管理机制未整合到位

在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整个过程中,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分别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当前教育部门是校园足球的主导管理者。但是,教育部门不熟悉足球专业技术资源,管理力度不足,直接影响到赛事相关指令政策等在各级学校的真正贯彻落实。同时,虽然校园足球管理组织机构由体育部门转为教育部门,但转型期间仍未规范整合到位,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双方支持对方工作的力度不够,使得教育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严重缺少足球资源的投入,而体育部门面临着无法直接管理参赛学校,也对学校缺少相应的约束力。

1.3 分组竞赛制度不完善

赛制本身也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为了节约资金,节省时间,往往都只采用单淘汰赛制。经过对近五年内,全国40所学校的调查发现,每年只有11所学校能够举办校内足球联赛,这11所学校进行的校内足球联赛基本上采用的都是单淘汰赛制,未采用单循环和分循环赛制,比赛周期非常短,比赛场次少。而目前各地校园足球联赛大多采用赛会制,有时这种制度会使得比赛的时间得不到合理安排,很有可能出现一天一支球队进行多场比赛的状况。虽然现在国家对校园足球中四个级别的联赛的比赛形式进行了统一规定,但实际开展中仍存在联赛晋级形式较为单一、欠缺严谨的管理、赛程安排不合理等问题。

1.4 四级联赛衔接和招生政策不完善

目前我国各地区多已开展三级联赛,但四级联赛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起来,高中组、大学组联赛开展不够。当前许多城市的教育部门还未依据实际情况设立足球特长生的招生政策,使得联赛中运动员的升学途径受到局限,以致于很多有潜力的学生只能为了学习成绩,最终放弃足球。因此,如何保障“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各级梯队人才升学机制和文化课机制,使四级学生出口能够更好的衔接,这是目前及今后校园足球所面临的焦点问题。

1.5 联赛保障问题仍然突出

(1)师资力量:目前我国有近90万中、小学体育教师,但足球专任教师数量和质量却远远不够;近几年国家层面也从多渠道拓展师资,但教师和教练员的数量、培训时间、专业技能、文化素养等却也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同时,教练员和体育教师无法对学生的文化课进行监管,这也是不利的一面。(2)场地问题:自2009年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以来,各地学校也都加大了对场地建设力度。经济发达和足球传统地区学校场地情况更好,但其他地区场地状况不尽人意。据全国20个省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有6000多块足球场地,远远无法满足学生需求;尤其是目前“健康中国”提出的“人均运动场地4m2”的要求更是无法达到。(3)资金投入:据了解,自2015年起,国家每年用于校园足球的总资金投入在5600万元,但不包括开展高中、大学联赛所需的经费。各地对校园足球的经费投入差距也非常大,例如,我国首批校园足球布局城市大连市每年会有300万元经费专门用于校园足球,而其他城市则几十万至几万元不等,资金差异很大。(4)联赛注册与保险:联赛的注册工作是审核运动员参赛资格的主要依据。但实际中存在注册工作不到位、注册与联赛存在脱节、弄虚作假等现象,影响到了联赛的公平性,也严重挫伤参赛队伍的积极性;另外,校内联赛没有保险,校际联赛虽有保险,但险种单一,覆盖面窄,无法免除学校、家长、学生的后顾之忧[2]。

2 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模式的构建

2.1 构建依据

研究和制定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发展模式,首先应以教育部《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2015年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设方案》为指南。其次,制定依据还应包括:(1)需要了解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的现状,包括资源、能力、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2)需要了解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现已确定的、规划期内实施的发展举措等。因此,结合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现状,归纳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取得的成绩和优势,分析出现的新问题。只有明确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现状和存在的优势及问题,才是制定四级联赛发展规划并实现目标的依据。

2.2 联赛模式

2.2.1 校内竞赛

校内竞赛是以班级为参赛单位在校内开展的竞赛活动。小学一、二年级要开展以兴趣培养为主、丰富多彩的足球活动和趣味性足球技能竞赛,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足球代表队,三、四年级开展5人制,五、六年级开展8人制校内足球竞赛。

初中、高中应建立班级、年级、校级足球代表队,初中开展8人制和11人制,高中开展11人制校内足球竞赛。

大学要建立年级、学院(系)和学校足球代表队,开展学校和学院(系)两级足球竞赛。

鼓励所有学校参照上述要求组织竞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竞赛,并参加下述的校际联赛[3]。

2.2.2 校际联赛

2.2.2.1 小学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模式

小学是足球运动的启蒙阶段,该阶段不但是培养学生对足球产生兴趣的最佳时机,还是培养学生的球感以及学习足球基本技术的基础阶段。基础是否扎实,一定程度上能够决定学生将来的足球生涯选择。因此,小学阶段的足球联赛,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基本规律,让更多的学生去接触足球、了解足球及参与足球运动,让他们在比赛中得到锻炼,在比赛中体验足球的乐趣。同时,一定要注意,在联赛中不要过多强调成绩的重要性,让学生不要把注意力完全放在比赛成绩上,而是要让学生体会比赛过程中的乐趣。

小学校园足球联赛的模式可以按照年龄进行划分,可分为甲乙2组,其中1~3 年级为乙组,4 ~ 6 年级为甲组。以积分制、双循环形式比赛,每个周末进行1 场比赛即可。在每年9 ~12月份之间就可以进行上半程比赛,下半程的比赛就可放在次年3 ~ 6 月期间进行。然后,每个小组的前2 名进行交叉的淘汰赛,最终决出年冠军、亚军、季军。球队比赛以校园内足球联赛为主,然后开展不同年级和不同的班级之间的校内对抗赛,争取让更多的学生参加比赛,从而保证球队比赛的高效进行,以及丰富和提升学生的基本技术与比赛经验。联赛模式可参照图1。

图1 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开展模式图

2.2.2.2 初中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模式

由于学生在小学阶段已具备一定球感和基本技术,这就有利于他们在初中阶段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初中阶段是培养运动员良好的柔韧性、灵敏性及协调性等其他身体素质的关键时期,以及形成足球技术风格的最佳时机。因此,在初中阶段,首先要全方面发展学生的综合身体素质、专项技术及足球基本战术;其次,要更多组织足球联赛场次,增加比赛的规模,在比赛中选拔出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

初中可组织校队去参加省市级别的联赛。各地区应当根据报名,将球队编排成各个小组,进行循环比赛。联赛的时间可以放在每年的9~12月及次年的3~6月进行。然后,在次年的7月份,小组前2名的队伍进行淘汰赛,决出本市冠军队伍;最后,在8月份,各市冠军队伍代表本市参加省级比赛,省级比赛也采用赛会制决出本省的冠军和亚军,如果球队的数目是奇数,就可让省会城市派出前2名参加,确保参赛队伍为偶数,最后,省冠军的队伍可以接着代表各省参加全国性的初中足球比赛。具体见图2。

图2 初中校园足球联赛开展模式图

图3 高中校园足球联赛开展模式图

2.2.2.3 高中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模式

经过小学和初中阶段,学生自身已经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相应的基本技术,同时,在联赛中还建立了战术意识。所以,高中阶段就是促使优秀的足球人才成型的最佳时间。在高中阶段的训练和比赛,已经可以和成年职业队进行同步的训练,因此,高中的联赛更应该体现出比赛的规范性,提升学生的竞争意识。

高中可成立代表队,报名参加联赛,其中,在每年的9~11月,各个地方应当根据报名的球队进行赛会制比赛。然后,决出第1名,到次年5~ 6月的时候,各市的冠军球队进行赛会制比赛,再决出省冠军;最后,在7、8 月份,我国的32支省代表队进行全国总决赛,最终,决出全国的足球冠军和亚军。具体参照图3。

2.2.2.4 大学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模式

经过前三级的联赛锻炼,学生已经成长为一个各方面较为优秀的队员,大学阶段联赛的规模与水平进一步提高,能起到向职业队输送优秀足球人才的作用,所以,一定要严格把关大学阶段中足球人才输送的数量及质量,务必要进行严格的正规比赛,通过人才选拔机制挑选优秀的足球队员进入职业队,为国家输送更多的优秀的足球后备人才。

大学校园足球联赛开展,以教育部大体协和各省教育厅学生运动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可以成立代表队,然后分区进行比赛,在每年的 10~11月,南、北区的各 16个省、市以赛会制进行预选赛,决出各个地区的冠军队伍;然后,在次年的4~6月,南、北赛区各16强的球队,通过主客场赛制决出各自前8名的参赛队伍;最终,在7、8月,进行全国总决赛,并通过抽签的方式,进行南北区交叉淘汰赛,再决出全国总冠军。具体参照图4。

图4 大学校园足球联赛开展模式图

3 建立完善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模式对策

3.1 建立和谐的联赛管理体系

教育部门在政策执行、球员升学、资金投入等方面更有优势,体育部门在教练培养、技术输送、业余训练等环节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充分提高教育部门对学校的管理效果,加大体育部门的专业资源的投入力度,从而建立二者和谐的管理体系。二者及其他相关部门还应定期形成例会进行研讨,将优势形成合力。

3.2 多渠道推进联赛的发展

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足球四级联赛机制,并将校园足球工作的成功做法,逐步拓展到篮球、排球等项目。建立以高校为龙头,在高校成立校园足球研发基地,利用高校教学、生源、就业等实践基地的优势,逐步形成中小学校园足球发展的联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到全国、国外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进修,强化交流合作,如:学术交流、举办校园足球发展论坛、赛事活动、发展外联、特色推广等。

3.3 部分权利下放

在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时,国家校足办要有选择地下放部分权力,让各城市能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活动,制定科学合理以及符合自身发展的足球联赛方案。各省市校园足球领导小组也可以对活动进行合理的调整,例如,可以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分区联盟,然后,将权力分解到各个分区联盟,让各分区联盟独立承担起本区域内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的职责和管理组织任务,促进联赛的顺利开展。校园足球联赛可尝试先在一个区域内建立水平相当的 4支校园足球队伍,相互之间以联赛带动其他学校发展。等成型后可再建立4支低级别的队伍,采取升降级制度,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带动联赛顺畅的运转[4]。

3.4 保证联赛参与数量与质量

根据全国校足办要求,在维持各地现有小学、初中联赛规模的基础上,各校园足球布局城市还要增加不少于8所学校参加高中联赛(直辖市不少于16所学校)、不少于6所学校参加大学联赛(直辖市不少于 10所学校)[5]。这样,各地仅高中、大学联赛增加的校级联赛的场次就将至少增加220场比赛,比赛规模、比赛数量、参赛球员数量都将大幅攀升。

要鼓励和支持每个试点学校高质量地开展校内联赛,增加不同班级和年级之间的校内比赛。对于校际联赛,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足球重点校联赛和足球试点校联赛。首先,对于足球重点校,应当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水平以及当地的投入力度。同时,根据培养足球后备人才的任务,采用主客场双循环的赛制进行比赛。其次,足球试点校具有参与学校较多、水平参差不齐、地域及经费的问题,可以考虑采取集中赛会制。尤其是在小学阶段,要淡化比赛的成绩,注重让学生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在比赛中获得锻炼的价值,从而促进比赛的良性发展[6]。

3.5 完善联赛保险制度、建立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

(1)《全国校园足球运动责任保险单》中对保险责任规定:校园足球联赛保险对象,只是参加市级联赛的学生,参保人数仅为20人。因此,应将保险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学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免除家长、学生及学校的后顾之忧;(2)研发网上的注册系统,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建立由教育部门、体育部门统一的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对运动员的个人详细信息进行注册,形成注册档案便于管理。同时,实现与中国足协U系列注册信息的统一查询功能,注册信息互通,保证学生可参加体育系统及教育系统所组织的各类比赛,比赛成绩相互承认。

3.6 建立确切的评估机制

若要保障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开展工作能够长期稳定的发展,就一定要建立合理的校园足球联赛评估机制。

其中,通过各省市具体负责的部门成立联赛评估小组,主要评估联赛中的组织、管理、宣传与推广、开展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同时,还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大众评估,这样方便广大群众就联赛开展情况及时的向相关部门反映真实的情况。更重要的是,建立评估机制,建立奖励办法,可采用挂牌、命名、表彰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成绩优异的地区的进行嘉奖,其中包括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和相关人员;反之,对开展不合格的地区予以相应的处罚,设置优胜劣汰的竞争体系,从而保证校园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7]。

4 结语

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的关键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竞赛体系,它是促进校园足球活动的普及以及提升足球水平的途径和保障。现阶段我国所提出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模式,弥补了以前联赛开展过程中的不足,更加成熟合理,全国校园足球活动及联赛开展也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现实问题,联赛模式还应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这也是我国教育部提出的升级版“校园足球计划”中逐步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联赛体系的改革方向之一。

[1]张辉,张延安.我国布局城市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2,35(10): 134-138.

[2]康金明.山东省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开展现状及推广策略研究[D].聊城大学,2013(6):85-87.

[3]通知公告.2015年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设方案[EBOL]

http://www.docin.com/p-1197436284.html .

[4]足球四级联赛初中阶段遇瓶颈 未形成规模和体系[N].人民日报,2014-12-9.

[5]邓骁,李畔.我国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可持续发展思考[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129-134.

[6]黄香伯.体教结合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模式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4,38(1): 19-21 .

[7]卫平来.校园足球活动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安徽体育科技, 2010,31(4): 83-88 .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Four Level League Model of Campus Football in China

FENG Aimin
(Dalian University, Dalian 116622, Liaoning, China )

教育部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5YJA890006)。

冯爱民(1968-),辽宁大连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学校足球教学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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