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女孩待嫁称做“待字闺中”,与中国古代人取名字的礼俗有关。现代人一般只有一个比较正规的大名作为社会交往中代表个人的符号。而在古代,人们取名字非常讲究:出生三个月后要由父亲为孩子取名,作为幼年时对他(她)的称呼;成年之后,还要在名之外取一个庄重、正规的别名——“字”。
古代女子十五岁举行笄礼,又叫上头、上头礼,即改变幼年的发式,把头发盘起来,插上簪子,从此代表成年了,也要取“字”作为别名。这就是《礼记·曲礼上》所说的“女子许嫁,笄而字”。
有了“字“就表示已经成年了,标志着到了嫁人的年龄,“字”就有了出嫁的意思。 (據《书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