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航 孟凯锋
执行法官的快乐与哀愁
苏航 孟凯锋
早上8点,执行法官孟凯锋从四季青的单位赶到了六里桥的一处地下室。在那里,他终于有机会说出了憋在心中已久的话:我是海淀法院的执行法官,请你跟我走一趟。不过在此之前,他不得不提醒刚从被窝里爬起来的被执行人:把衣服穿好。逐渐成为一名骨干执行法官后,这样的工作正在成为孟凯锋的日常。
不得不说,执行法官孟凯锋的生活,与曾经的法学学生孟凯锋所学的很有一些差距。在教科书里,强制执行是运用法律赋予的手段强制将生效的法律文书变现的过程,似乎并不会遇到什么阻碍。用老百姓的话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否则就是“老赖”。但是,成为执行法官5年后,孟凯锋却体验着一种截然不同的执行人生——“我的工作重点,就是用足用尽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竭尽全力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打击拒不执行的行为,惩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理论上,被执行人会因受到法院强制的威慑而主动履行,然而现实并不让人满意。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是最让执行法官头痛的问题。在本文开头的案件中,孟凯锋的一次清晨出击为这起标的额仅2万元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但少有人知道,在向被执行人亮明身份之前,他已经经历多少。
在该案中,孟凯锋面对的是一名典型的“四无”被执行人:无房产、无车辆、无存款、无经营地点,下落不明,电话也永是忙音。为了找到这名被执行人,孟凯锋先后前往工商局、公安局、居委会调查他的住处,却只得到已经搬走、不知去向的消息。多亏申请人多方打听,孟凯锋才得知这名欠薪者已经躲到了一处地下室中居住。截至最终将被执行人堵在家里,孟凯锋已经前往地下室蹲守三次。一起案件,四个调查地点,六七次来回奔波,孟凯锋的努力终于赢得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但是,要想解决执行难,就不能让每起执行案件都是法官的长征。根据多年的经验,在孟凯锋看来,执行难主要难在两点,找人难、找财产难。虽然被执行人不可能“人间蒸发”,但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失联”状态的却也大有人在。关停机、换号码,乃至举家搬迁,于是,“找人”成了执行法官日程簿上最大的一项时间开支。
每天,孟凯锋来到办公室后有几项必做工作。首先,他要打开电脑登录网络查询系统。这套由人民法院开发,涵盖房产、车辆、存款、证券等大额财产的平台系统,让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就能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为强制执行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通过这套系统,孟凯锋在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发生变化时,可以及时进行在线划扣。这项人民法院为应对执行难而开发的信息化手段,已经成为执行法官有效执行、高效执行必不可少的伙伴。
但是,网络查扣并非无往不利。在财产未登记、已转移隐匿,被执行人故意躲避等情况下,大量被执行人在系统中呈现为无房、无车、无存款的假象。此时,执行法官就要尽力发掘出被执行人财产的真实状态。因此,放下鼠标,孟凯锋又要拿起话筒,拨打被执行人电话,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要求依法履行;或是拨打申请人电话,要求提供财产线索。这是每名执行法官必须掌握的必修课。一旦线索确定,就必须立即组织人手前往调查,迟到几分钟,就可能导致数百万元财产被转移。这一阶段的工作,用执行人员的话说,是“执行员不在查控财产,就是在查控财产的路上”;而用孟凯锋的话说,是“说起来几句话,做起来跑万家”。
财产调查也有学问。孟凯锋说,调查工作要“广”也要“深”,既要调查被执行人本人的现有财产,也要调查其曾经拥有的财产状况,还要调查关联单位或者亲属占有的财产情况。而在调查时,几乎每位执行法官都会在侦查与反侦查中磨练出自己独有的工作技巧,孟凯锋也不例外。在他看来,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调查财产时往往要通知申请人带领前往,“一来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情况比较熟悉,便于指认,二来也是让申请人见证执行工作的辛苦,增强相互理解”。的确,取得与申请人的相互理解可能是执行法官最迫切的需求之一。孟凯锋曾这样描述他的工作:出发时红日刚升,回来时日落西山,费尽口舌又挥汗如雨,吃不好饭也无法午休。即便如此,一次奔波也可能只是空手而归。
孟凯锋还记得他们在执行一批欠薪“串案”中遭遇的波折。他们的执行进展,事关被执行公司索薪的150多名员工的切身利益。起初经查询,涉事公司在北京无房产、无车辆,账户里也仅有两万多元。虽然执行法官迅速扣划了存款,并对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但两万元显然只是杯水车薪,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们并未气馁。为进一步发掘执行线索,孟凯锋先后传唤申请人及被执行公司的高管了解财产情况。询问结果既给人希望又令人失望:梳理线索,被执行公司在苏州可能有房产,但没有具体地址;在通州的办公地、天坛附近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哥哥处也可能存有财产。
执行工作没有捷径。根据这些线索,执行员开展了艰难的财产调查。他们前往苏州市及下辖五个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并采取查封措施。此后,又赶赴被执行公司在通州的办公区。据称,公司在那里遗留有租房押金及其他财产,这一次执行法官们扑了个空。财产早已被转移,房东也否认押金存在。就在这时,法定代表人的哥哥向法院提供了公司位于大兴的物品存放地址。顺着这条线索,执行法官们现场查封了属于公司的服务器和部分电脑设备。几经周折,终于对公司的所有财产采取了查控措施。
也许应了“久病成医”的老话,见惯了执行难的孟凯锋也有自己的想法。在强制执行工作的间隙,他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第一是以人为本,继续推进改革。希望能继续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将更多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执行一线。以团队化为依托,充分发挥团队的集体作战优势;合理调整团队人员构成、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团队中每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可能提高工作效率,把人的积极性和能量发挥到极致。
第二是不断创新执行改革举措。执行难的新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新的执行举措应对。目前,网络查控的创新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执行效率,悬赏公告的创新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执行中,最大可能搜集执行线索。但是在财产与人的查询过程中,仍有很多需要创新的地方,提高查找财产的准确性,提高财产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是建立高效顺畅的执行联动机制,用好执行联动。解决执行难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而需要各国家机关、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需要通过联动将各方力量联合起来,形成“老赖”无处藏身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