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成彰
【摘 要】梦境,是人在不随意的精神活动中对自己的经历的认识,是做梦者的趣味爱好和强烈在非自主的状态下的自然流露。做梦,本是人类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事实。现代科学已经抹去了“梦”的神秘而迷信的色彩。梦是人的大脑皮质处于弥漫性抑制姿态下造成的程度不同的不规的兴奋活动,因此,作为以人为描写对象的文学,把“梦”引入文学创作中则是无可非议的,早在七百多年前,我国元杂剧作家便较广泛地把梦引入戏曲创作中,剧作家用那“生花的梦笔”为我们撰写出千姿百态的梦境华章,闪烁出艺术的奇光异彩,本文拟就元杂剧梦境如戏的概括、艺术梦境的戏剧效果及戏剧创作中措置艺术梦境这三个基本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这对于提高梦境描写水平和梦境艺术的鉴赏能力,是有益的。
【关键词】梦境 文学 艺术 杂剧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7.17.178
中外戏剧创作中,梦境入戏很普通,如莎士比亚的不朽剧作《哈姆雷特》在梦境中借助父亲的鬼魂而得知了父亲的死因。在我国元代戏剧中梦境入戏更是不可胜数。元剧中为我们展现幻景中如此离奇曲折,不可捉摸,真可谓见仁见智,互显神通,各呈异彩,曲尽其妙。
梦境入戏,始于何时,无从考察。但梦境入文,則古已有之。我们见到较早的就是庄子《齐物论》中就有所谓昔者庄周梦为蝴蝶的梦话记载,在古典诗词中诗人往往通过反复咏叹梦境,来表达对现实的不满,对人生的见解。到了清代曹雪芹的长篇小说《红楼梦》“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其写梦之多之好,可以说是无与伦比的。由此可见,梦境描写在我国古代文学创作中运用很普遍。而在戏剧文学创作中,梦境表现手法则更有用武之地,因此,元杂剧中的爱情戏,妓女戏,公案戏等都较多地运用这一表现手法。元杂剧中插入梦境的,有的在开端,有的在剧情发展过程中,有的则以梦境为结局。更有以梦境贯穿全剧始终。这里有美梦、噩梦、惊梦、异梦、错梦、痴梦、鬼魂托梦、神灵感梦等等。元代公案戏中设置梦境比较成功的要算关汉卿的《窦娥冤》中的第四折窦娥托梦;在这个戏中是以申冤、复仇为主题的,梦境场面是以鬼魂的出现结合在一起的。托梦又是查清冤案和报仇雪恨的关键。
元剧爱情戏中设置梦境最成功的当属王实甫创作的《西厢记》中的“草桥惊梦”,此外还有郑光祖创作的《倩女离魂》、还有《汉宫秋》《梧桐雨》等剧中都来安排了男女主人公梦中相会的情节,这些剧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汉宫秋》的“幽梦”和《梧桐雨》的“雨梦”,而郑光祖的《倩女离魂》更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
自元代王实甫《西厢记》“草桥惊梦”之后,插入梦境的剧作数量很多,明代直接以梦为标题的就有《园林午梦》《高唐梦》《梦磊记》《樱桃梦》等,“临川四梦”可以说是明代梦戏的高峰。
因此,“惊梦”的设置不仅不会使剧情流于虚幻,而且更曾强了全局的思想性和战斗性。可见,生活中普通的“梦”被引入戏剧创作中,就显得多麽不平凡。这是因为这种梦境凝结了作家的智慧和才能,已经由作家按照创作意图和艺术规律赋予了特殊意义,而升华为“艺术的梦”。
精彩的梦境总是在人们面前形象地展现出一个其中有幻、幻而似真、似曾相识、恍惚迷离的艺术天地,以其特有的魅力吸引着观众。而当梦境服务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和主题思想的表达,成为全剧的有机组成部分时,它就能起到披露人物心理,突出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增强戏剧效果,总结全篇结构,明确表达剧作家创作思想,深化主题的艺术作用,从而产生一股攫获人心、足以荡人的力量。
首先,艺术梦境再形象的刻画人物的心理状态、生动地塑造活动在舞台上的戏剧形象方面发挥着独特的、其他艺术手法难以代替的作用。
剧作家要想使戏剧形象产生强烈的审美魅力,就必须刻画出充满感情、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个性鲜明的戏剧形象之所以为人们所喜爱、所欣赏,主要不在与其外貌,而在于其内里,在于其独特的内在的美。王实甫《西厢记》之所以能够千古相传,具有长的审美魅力,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它绝不追求形式的、偶然的奇巧的情节,用这样的情节吓唬观众,而在于它着力刻画并揭示人物内在的精神世界。
《西厢记》的心理刻画占了极大的比重。它特别注重通过人物内心深处微妙而复杂的心理活动的变化来表现人物性格成长发展的历史。作者寻求各种各样在戏剧中表现人物心理的艺术手法,从多方面揭示剧中人物的心理活动。特别要指出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戏剧的特长,更形象、更生动地表现人物的心理状态,王实甫又另辟蹊径,别出心裁地采用特殊的表现人物心里的方式,即通过梦境来表现人在特定环境中的心理状态。
梦境独有的生动醒目的直观性、形象性、生动性,极适合舞台艺术的表演要求,恰恰弥补了戏剧表现手法的局限。《西厢记》中“草桥惊梦“正是在以梦的形式写内心,形象地再现人物的心理活动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艺术经验。
其次,艺术梦境在推动情节发展,增强戏剧效果,总结全篇结构方面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成功的艺术梦境,应当结合着情节的紧凑发展来设计,反过来又要让梦境有助与情节和戏剧冲突进一步展开的。但如果千篇一律地通过鬼魂托梦或神灵感梦来破案,艺术上势必使人感到单调乏味;同样地,爱情戏中若篇篇安排男女主人公梦中相会的情节,也是令人厌烦的。因此,如何使梦境设置不落俗套别具情致,既有利于刻画人物形象又能简洁有力地完成推动情节开展的任务,这就给剧作家提出了如何措置梦境的新课题。
综上所述,文学作品中适当插入梦境幻境,以成为我国古代作家最常用的一种艺术表现手法。伟大的元杂剧作家就开始广泛地把“梦”引进戏曲创作中,使艺术梦境极大地扩展了戏剧表现领域,艺术梦境这种独特的表现手法较之具有同样的回忆、倒述、插叙更适合与我国传统的戏剧欣赏习惯,更易于为广大观众所接受。因此,我们要不断总结古代戏曲中艺术梦境设置的宝贵经验,使它再艺术的春天里更加绚丽灿烂。
参考文献
[1]游国恩,王起主编.中国文学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64年1月北京第一次出版.
[2]刘大杰著.中国文学发展史(下卷)[M],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版.
[3]李简著.元明[M].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4月第1版.
[4]黄士吉著.元杂剧作法论[M].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1983年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