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屹
衆所周知,道教研究的一大難題,是對道經成書時代的定年不易。時至今日,道教學界似乎尚未找到什麽好的辦法來應對這一難題。現代學術意義下的靈寶經研究,也是道教研究中國際化程度最高、研究成果最多的領域之一。但即便如此,靈寶經的成書時代也仍然是一個尚待解決的基礎性課題。可以看到在最近二十年來靈寶經的研究中,相當多的研究者已不再熱衷於努力追尋靈寶經的成書時代問題。有學者乾脆放棄這方面的努力,認爲這本就是一個無解的謎題,不必再爲此勞心費力。學者們並非認爲這個問題不值得深究,而只是苦於找不到恰當的切入點來嘗試解決它。當然並不是只有成書時代問題纔是靈寶經研究中最值得考慮和最需要解決的論題。在没有徹底解決靈寶經成書時間的情況下,還是有不少基於靈寶經文獻研讀的優秀研究成果問世。但顯然,如果能夠爲解決靈寶經成書時代問題,提供一個在當下看來還算是合情合理的、可供進一步討論的方案,應該會引起相關學者的興趣。
我自2007年底以來,一直孜孜於對靈寶經成書時代的考察。與那種甘心將三十幾卷靈寶經繼續視爲一個囫圇的整體來看的態度相反,我一直堅信陸修靜目録所呈現出來的靈寶經卷數和卷目,都應該可以追尋到其一步步發展演變而成的軌跡。這也是我受到歷史學專業訓練所必然導出的問題意識。現在,我的靈寶經研究已進入收官階段。如果用最簡單的話來概括我對靈寶經出世歷程的基本看法,即:“新經”的造作時間早於“舊經”;“新經”和“舊經”内部又各自有造作先後之分。我對靈寶經成書問題基本看法的這句總括性結論,如果只是一個無法具體表述的、籠統而初步的印象,還不能夠讓人信服。我在本文要做的,就是儘可能將其呈現爲一個可以相對清晰描述的現象。
本文接續了我此前在這方面的種種嘗試。最初,在所有人都認爲是“舊經”在前,“新經”在後的情況下,我率先提出了“新經”早於“舊經”的可能性〔1〕劉屹《“元始系”和“仙公系”靈寶經的先後問題——以“古靈寶經”中的“天尊”和“元始天尊”爲中心》,《敦煌學》第27輯,臺北:樂學書局,2008年,275—291頁;《“元始舊經”與“仙公新經”的先後問題——以“篇章所見”古靈寶經爲中心》,《首都師範大學學報》2009年第3期,10—16頁。。這等於是先將兩組靈寶經的既定位序打亂重排。唯其如此,纔有可能突破傳統的“舊經”“新經”先後位序所帶來的種種認知限制。然後,在幾乎所有人都只討論葛巢甫和陸修靜兩人對靈寶經的作用時,我又嘗試把靈寶經的出世歷程,分成葛巢甫之前、葛巢甫時代、葛巢甫與陸修靜之間、陸修靜前期和後期、陸修靜之後等四五個前後相續的階段分别來考察〔2〕劉屹《古靈寶經出世論——以葛巢甫和陸修靜爲中心的考察》,《敦煌吐魯番研究》第12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157—178頁。。這樣,就把兩組靈寶經的先後問題,進一步轉化爲靈寶經在不同階段漸次形成的問題。現在,我希望在此前研究的基礎上,將靈寶經的出世歷程,進一步落實到每一部經典。换言之,我希望能提供一份有關這三十幾卷靈寶經是如何從最初被分别造作,到最終呈現在陸修靜471年目録上的“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兩組格局的時間表。
我將通過三個步驟嘗試重新揭示靈寶經出世的歷程。第一步是確立幾個關鍵的時間點,第二步是推算出每個時間點或時間段中可能的靈寶經卷數,第三步是嘗試逐一落實與第二步所推算卷數相應的具體經典。如果能夠完成這三個步驟的考察,就可以勾勒出靈寶經形成的大體歷程,並爲幾乎每一部靈寶經找到現在看來適合的出世時間。限於目前的研究條件,不可能做到完全地準確無誤,但應該只有個别經典的位置將來或許需要調整。
通過敦煌本“靈寶經義疏”(P.2861.2+2256)所載的“靈寶經目録”可知,在471年陸修靜的《三洞經書目録》中,陸氏承認當時有靈寶經“三十二卷真正之文”。這32卷之數,是“元始舊經”21卷和“仙公新經”11卷兩部分相加之和。陸氏的目録已經逐一指定了這32卷具體都是哪些經典。這也是到471年時,靈寶經出世歷程中一個重要的階段性結果。對此,大家都没有異議。但這11+21=32卷的結構是怎樣形成的?這是我考慮問題的切入點,而471年也就成爲逆向追尋靈寶經出世綫索的一個重要時間點。
不過,471年這個時間點的確立,至今仍存有一些無謂的爭議。最早,學者們按照傳世文獻關於葛巢甫在隆安末“造構靈寶,風教大行”的記載,認爲全部靈寶經都是葛巢甫一人在東晉末作出的。隆安年間是397—401年。因《真文天書經》中出現了“庚子之年”,而“隆安末”可對應的“庚子”爲公元400年,故這一年成爲靈寶經成書的一個關鍵年份。儘管我不認同這樣直接的比定,但爲便於論述,本文在此取公元400年,代指“隆安末”這一傳統的靈寶經造作時間起點。大淵忍爾始終没有明確把“隆安末”具體指定爲是公元400年。在1970年代,他判斷敦煌本“靈寶經目録”是陸修靜437年的目録〔1〕ōFUCHINinj,i“On Ku Ling-pao-ching”,Acta Asiatica,No.27,1974,pp.33-56.並參劉波譯、王承文審校《論古靈寶經》,《道家文化研究》第13輯,北京:三聯書店,1998年,485—506頁。此文後經大淵氏的增擴,收入氏著《道教とその經典》第二章,東京:創文社,1997年,73—218頁。,由此確立了除“隆安末”之外的第二個重要時間點。此外,他始終認爲敦煌本“靈寶經目録”的内容是陸氏437年的《靈寶經目》,而437年目録與471年《三洞經書目録》,兩者對靈寶經的著録是完全相同的。按照他的看法,公元400年(“隆安末”)是靈寶經造作之始,到437年就已是敦煌本目録所示的“二十一卷已出”的局面,到471年也仍然是“二十一卷已出”。既然437和471年時靈寶經出世的情況是一樣的,自然也就無須再突出471年這個時間點的重要性。大淵氏的這一論斷,被很多學者奉爲靈寶經研究的經典論述。但當靈寶經的成書時代只有400年和437年這兩個時間點可以參照時,也就意味著學者們必須要將“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總共32卷靈寶經,全部塞進這短短的37年間,當然無從區分出靈寶經形成的時間先後,只能籠統地説“元始舊經”在前,“仙公新經”在後。因此,如果不能突破大淵氏的局限,始終只能囫圇一體地看待這三十幾卷靈寶經,就談不上再嘗試做任何進一步的細化討論。
在1980年代,小林正美率先提出對葛巢甫造作全部靈寶經這一傳統説法的懷疑,認爲靈寶經不是在隆安末,而是從420年劉宋建立纔開始出世的。因此,420年作爲靈寶經出世的一個關鍵時間點,最早是由小林確立的。同時,小林還提出了敦煌本目録是陸氏471年目録,而非大淵所説的437年,且陸氏437年和471年兩個目録的内容是不同的〔2〕小林正美對靈寶經的意見,主要形成於1980年代陸續發表的三篇文章,收入氏著《六朝道教史研究》,1990年日文初版,此據李慶中譯本,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42—175頁。。我認爲小林氏的這個判斷是正確的。因爲無論大淵本人,或是至今仍然堅持大淵觀點的學者,他們認定437年和471年兩個目録相同的理由,其實都是建立在種種繁瑣曲解的推測之上,没有一條理由可作爲具有決定意義的證據〔3〕對此,我在即將出版的拙著《六朝道教古靈寶經的歷史學研究》序篇《古靈寶經研究學術史》中有詳盡的評述和分析,此不贅言。。而小林對此問題的看法,則是立足於對這兩份文本進行字面上的直接解讀,無須那麽多的曲折和牽强解釋。近來,像林佳惠、廣瀨直記等年輕學者,都是經過自己的思考後,再認同小林氏關於敦煌本目録反映的是陸氏471年目録這一判斷〔1〕林佳惠《靈寶經における「新經」·「舊經」の概念の形成》,《論叢アジアの文化と思想》第23號,2014年,1—25頁;廣瀨直記《六朝道教經典の真僞判别—陶弘景と陸修靜の比較を中心—》,《東方宗教》第126號,2015年,1—22頁。。437年和471年兩個目録是否相同?只要不固執於偏見,就不難做出判斷。所以,儘管至今還有學者堅持大淵當年的看法,但小林將437年和471年兩個目録區分開來的看法,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亦即説,420年、471年這兩個時間點對於靈寶經形成歷程的重要性,最早都是由小林確立起來的。
這樣,根據大淵的看法,考察靈寶經出世歷程時,大概只有400—437年和437年以後這兩個時間段可以考慮。而按照小林的看法,就應該有400—420、420—437、437—471和471年以後這四個時間段。小林的四個時間點無疑比大淵的兩個時間點要合理和從容得多。“元始舊經”在437年還是“出者三分”,到471年纔變成“二十一卷已出”,這是關於“元始舊經”内部又有出世先後之分的重要依據。其實近年來,即便是一些仍然尊奉大淵觀點的學者,也已不只一次地從靈寶經本的實際内容中,不斷覺察到“元始舊經”内部必然存在著成書先後的次序。如有學者發現了《定志通微經》因爲提到了“三元品戒”,顯然應在《三元品戒經》之後成書;發現了《真文天書經》《度人經》《五煉生尸經》在度亡觀念與實踐上的前後遞進關係。但他們無法在總共只有37年的時間軸上,進一步去討論這幾部“元始舊經”的相對位置與先後關係。很多有價值的研究,都受限於大淵氏認定的400年和437年這兩個時間點,而難以深入下去。
但小林氏雖然確立了這四個重要的時間點,他據以建構的靈寶經形成歷史,卻依然是不可取的。因爲他對靈寶經研究的出發點,是先確定下靈寶經只能在420年以後受到鳩摩羅什譯經影響纔造出,這甚至成爲此後三十年間小林看待靈寶經所有問題的基點和起點。而這實在是一個很不可靠的前提。然後,小林又把葛巢甫的作用“虚化”,即葛巢甫變得與現存的靈寶經没有直接的關聯。而且在小林的認知中,“元始系”是不需要任何理由就一定是早於“仙公系”的。在認爲“舊經”整體上早於“新經”這一點上,大淵氏和小林氏是一致的。幾乎所有靈寶經研究的學者,都没有去追問:爲何“舊經”一定是早於“新經”的?有没有可能“新經”早於“舊經”?那些被認爲是可以説明“舊經”早於“新經”的證據,站得住腳的嗎?大家都在無意中遵循了一個“未證先立”的前提。
經過大淵和小林的互相辯駁,明確了以上四個靈寶經形成過程中的重要時間點。我們可以對這四個時間點抱持相信的態度,是因爲這四個時間點,都有傳世文獻的明確記載爲依據。公元400年,來自將《真誥》和《道教義樞》結合起來的“葛巢甫隆安末,造構靈寶,風教大行”,以及《真文天書經》中的“庚子之年”。420年,來自《三天内解經》提及的劉宋建立時有“靈寶出世”的祥瑞;且陸氏《靈寶經目序》也説劉宋建立之時,就是“期運既至,大法方隆”之際。437年,來自陸氏《靈寶經目序》的明確紀年;471年,來自陸氏《三洞經書目録》,又被《笑道論》《辯正論》等徵引。這四個時間點是我們考察靈寶經出世歷程的重要坐標點,也是下文所有相關討論的基點。
我要補充的是關於陸氏437年和471年兩個目録原本不同的新證據,這也直接和本文下面的論證有關。幾乎所有的靈寶經研究者都認爲:陸修靜從437年開始,就已經把靈寶經分成“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這兩組了。但如果按照陸氏的分組來計算437—471年間靈寶經卷數的變動情況,總是不能得到一個可以自圓其説的解釋。這也是造成一些學者認爲靈寶經的成書時間問題無法得到解決的重要原因之一。我現在則認爲,敦煌本目録中“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這樣兩分法,應該是陸修靜到471年時纔明確起來的一種靈寶經内部分組意識。
《雲笈七籤》保存的陸氏437年《靈寶經目序》裏面,只提到了“舊目”和“仙公所授”;包括與《靈寶經目序》作成時間非常接近的《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表》,也只説“元始舊經並仙公所稟”,都没有提到所謂的“仙公新經”。當然,没有出現“仙公新經”的字眼,只是論證没有出現這一觀念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如果仔細比較437年的《靈寶經目序》和471年《三洞經書目録》對靈寶經的來源和分組的表述,其間某些思想意識是存在明顯差異的。例如,437年時,陸氏是將“元始舊經”作爲一組,又將高辛、大禹、老君、葛仙公所授四次經典並列爲一組,進行對比陳述的。但到471年,高辛、大禹所傳的靈寶五符,因《太上靈寶五符序》的關係,已被納入“仙公新經”,且老君傳張天師的靈寶經也不再被提及(現有的靈寶經没有一卷是老君傳授張天師的)。隆安末年開始出世的葛仙公所授諸經,直到437年仍被視爲“仙公所授”或“仙公所稟”。從420年開始出世的“元始舊經”,出世伊始就已被冠以“舊經”和“舊目”之名。這也不難理解,因爲這批靈寶經被認爲是宇宙天地形成之前就已存在的天文寶經,與任何近世而出的道經相比,都可説是“舊”的。到471年,與“元始舊經”相比較而言是“新經”的“仙公新經”觀念纔正式形成〔1〕詳見拙著《六朝道教古靈寶經的歷史學研究》第四章第一節,即將出版。。果真如此,就該首先反思這種習以爲常的看法,即當我們面對一部靈寶經時,一定要爲其在“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之間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那種認爲一部靈寶經如果不是“元始舊經”就一定只能是“仙公新經”的觀念,很可能只是471年時的陸修靜希望人們相信的一種觀念。有些靈寶經在造作之初,並没有被認定是“元始舊經”或“仙公新經”;只是到了471年時,陸修靜纔爲其貼上了“仙公新經”或“元始舊經”的標籤。
如前所述,陸氏437年和471年兩個目録到底是否相同?儘管目前在學界還未形成定論,但我此前的傾向性已很明確。以前大家只討論到這兩個目録著録的靈寶經卷數是否相同,現在還應看到這兩個目録對靈寶經的認知和分組意識也很可能是不同的。這可以爲這兩個目録原本不同,以及437年和471年兩個時間點的確立,提供新的證據。
在考察靈寶經出世歷程的時間軸上,我們確立起這四個時間點,就可以把靈寶經的形成歷程,至少劃分出五個階段來。(1)公元400年以前;(2)400—420年;(3)420—437年;(4)437—471年;(5)471年以後。在這五個時間段中,靈寶經卷數比較明確的是:471年,11+21=32卷,471年以後到570年代(《無上秘要》編纂時),所有未出的“元始舊經”也都被造出了。我們需要的是從已知條件推算出400—437年間的未知卷數。
437年時的靈寶經卷數,根據現有的一些材料是可以間接推算出的。陸氏在《靈寶經目序》中説,他看到當時有55卷真僞混雜的靈寶經,即“新舊五十五卷”。經過甄别之後,確認其中有“舊目”所載的“出者三分”,還有“仙公所授”若干卷;此外,陸氏還留下了“僞目”35卷,一直保存到471年。即敦煌本佚名“靈寶經義疏”中所説的“後有三十五卷僞目,仍在陸《源流》卷末,不録入此也”。55-35=20卷,意味著陸氏認定437年時的可信真經,一共應該只有20卷。這是“出者三分”的“元始舊經”加上“仙公所授”,這兩部分真經的卷數。既然“元始舊經”是“出者三分”,36卷的十分之三,或是10卷,或是11卷。相應地,“仙公所授”就該或是10卷,或是9卷。根據下文討論到“仙公所授”的具體經目,可以確認屬於“仙公所授”的,應該是10卷,而非9卷〔1〕在小林氏的研究中,一直認爲“出者三分”就是36卷的十分之三,這個卷數既可能是10卷,也可能是11卷。這當然是正確的意見。但如果與“僞目”35卷聯繫起來考慮,則“舊目所載”和“仙公所授”各有10卷會更合理一些。否則“仙公所授”就只能有9卷,這與當時“仙公所授”諸經的實際情況不符。。這樣,在437年時,陸氏認可的靈寶經應該是10+10=20卷。“出者三分”和“仙公所授”各爲10卷。“出者三分”的10卷,是從420年“元始舊經”開始降世,直到437年這17年間“舊經”出世的結果。此後,437—471年的34年間,又有11卷“舊經”問世,形成了“二十一卷已出”。自420年“舊經”開始出世,就已基本没有“新經”再被造出來了,此後只有“舊經”的卷數在增長。
在確認“元始舊經”是從420年劉宋建立纔開始出世的前提下,所謂葛巢甫隆安末年“造構靈寶,風教大行”,就只能是指葛巢甫造構了“新經”。事實上,“新經”推崇葛仙公,這只可能是葛氏道中人纔會這樣做;“新經”中在用詞、觀念上都有相同或相似性,表明其中幾部經的作者應該很接近,甚至很可能就是同一個人——葛巢甫。但陸修靜顯然並不願意跟隨在葛巢甫後面,繼續去推崇以葛仙公爲主角的靈寶“新經”。葛巢甫造經時肯定還没有“新經”和“舊經”的概念,如果當時道教認爲葛巢甫所造的只是“新經”,還有藏於天宫的“舊經”尚未出世,那葛巢甫的靈寶經也就不會“風教大行”。葛巢甫造經能夠“風教大行”的原因之一,很可能是這幾部“行業新經”中,採用了漢譯佛經的“己身受報論”,而這正是東晉後期的思想界,如郗超、戴逵等人都極力宣揚的一種不同於中國本土傳統的報應論〔1〕參見劉屹《古靈寶經業報輪回思想發展的一個側面——以“新經”“舊經”中的“先世”一詞爲中心》,王三慶、鄭阿財合編《2013敦煌、吐魯番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南: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2014年,581—600頁;《六朝道教接受佛教業報輪回觀念的歷史遺頁》,《人文宗教研究》第四輯,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4年,233—249頁。。到陸修靜的時代,葛巢甫所造的靈寶經顯得有點過時了,陸氏推崇的是“元始舊經”,他認爲“元始舊經”比葛巢甫所造的那些經典要重要和權威得多。受陸氏這一觀念的影響,幾乎没有人再費力去造作“新經”了,“舊經”成爲新造作靈寶經的主要目標。
如果437年陸氏説的是“舊目所載”與“仙公所授”相並列,兩者的總卷數,真是10+10=20卷,那麽到471年,“仙公所授”變成了“葛仙公所説行業新經及教戒要訣”,共11卷。這樣,從437年到471年,“新經”僅僅從10卷增加到了11卷而已。所增的這1卷,應該就是一卷本的《太上靈寶五符序》。這再次説明,“新經”實際上在420年以後,就没有像“舊經”那樣明顯而劇烈的卷數變化。“元始舊經”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後,道教重點關注的是“舊經”卷數的增長,而“新經”基本上已經停止增擴了。
如果471年的“葛仙公所説行業新經及教戒訣要”,就是437“仙公所授”10卷再加上《太上靈寶五符序》1卷的話,那麽“仙公所授”的10卷又是何時作成的?雖然437年是這10卷“新經”最可確定無疑的成書時間下限,但很可能這個時間下限還可以提早到420年。因爲420年開始,至高無上的“元始舊經”就已開始問世,完全没有體現出元始天尊崇拜的“新經”,在更高和更新的道教神格出現以後,没有必要再按照葛氏道的傳統去造作新的經典了。所以,這批“新經”的作成時間,合理的推測應該是在隆安末到晉宋禪代之間。這10卷“新經”内部,也有必要做一區分,至少應分爲“行業新經”和“教戒訣要”兩部分〔1〕在我最初的研究中,尚未考慮到“仙公新經”内部再細分的問題。大約在2012年,曹淩博士提醒我注意到“行業新經”和“教戒訣要”的區分,此後我纔做出這樣的區别。在此特向曹淩博士致謝!。“行業新經”的7卷,專以葛仙公成仙爲背景的,最有可能是出自葛巢甫之手,造作於隆安末的可能性最大;“教戒訣要”的3卷,則是解説“行業新經”中提及的儀式和概念,因而稍晚於葛巢甫。我這裏提出的7+3=10卷的結構,是根據“新經”的實際内容判定的,並没有著録的卷數依據。
以往的研究中,從來都是將這兩部分“新經”統合在一起來看的。最近我發現了一條新綫索,或可使我們相信“新經”内部的確有必要再做出前後的區分。“新經”之一的《太極真人敷靈寶齋戒威儀要訣經》,裏面“劫之譬語”的一段文字,最接近的文本來源是406年羅什譯出的《大智度論》〔2〕劉屹《古靈寶經的漢譯佛經來源問題——以〈敷齋經訣〉“劫之譬喻”的史源爲中心》,提交第一届道教國際論壇會議論文,2016年7月,湖南天幕山。已收入會議論文集,待刊。。而百卷本《大智度論》雖然很快就傳到廬山慧遠那裏,但鑒於百卷的大部頭著作不易迅速流傳,慧遠還曾將百卷本《大智度論》删減成二十卷本《大智論鈔》,此事應發生在410年左右〔3〕賴鵬舉《東晉慧遠法師〈法性論〉義學的還原》,《東方宗教研究》新3期,1993年,40頁。。葛氏道中人得知這個譬喻,並將其造作進《敷齋經訣》,最早也不可能早到406年之前,甚至很可能是在410—420年之間的410年代。《敷齋經訣》是《真一自然威儀經訣》的下卷,“新經”中總共只有3卷“教戒訣要”,故很可能這3卷“教戒訣要”,都應在410年代作成,其作者未必再能確認是葛巢甫。因此,410年或可作爲在此前已知的四個關鍵時間點之外,靈寶經形成時間軸上另一個重要的節點。這樣,400年左右,葛巢甫先造了7卷“行業新經”;410年代,葛氏道後學又造了3卷“教戒訣要”,構成了437年陸氏所言的“仙公所授”10卷。
現有的研究表明,在葛巢甫隆安末造經之前,《太上靈寶五符序》應該早已成書。只是因爲在437年時,陸修靜《靈寶經目序》是把高辛和大禹對“靈寶五符”的傳授,與葛仙公的授受,共同並列爲“元始舊經”出世之前的四次靈寶經符降授。所以按照陸氏437年的看法,高辛和大禹所傳的“靈寶五符”,在當時還不屬於“仙公所授”之經。不僅《太上靈寶五符序》,從“新經”和《自然五稱符上經》等經典也可看到,實際上在葛洪《抱朴子内篇》之後,葛巢甫造構靈寶之前的320—390年代,江南地區一直有以“靈寶”爲主題的經符或經書出現〔1〕劉屹《符文、真文與天文——論“靈寶”概念的不同表現》,《敦煌吐魯番研究》第13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457—473頁。,但這些以靈寶爲主題的經符或經書,有的被葛巢甫利用改造進“新經”,有的則永遠佚失了〔2〕消失的部分經卷,還可在現存的靈寶經中偶然見到一些經題,這就是我所理解的“篇章所見”部分的靈寶經。詳見前揭2009年拙文。有學者認爲“篇章所見”指的是“仙公新經”。但從“篇章所見”四字,如何能得出“仙公新經”之義?這還是深囿於陸氏“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的概念而不自知。。目前所存的《真文要解上經》《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等,從内容上看,既不屬於“元始舊經”,也不該屬於“仙公新經”,但卻都被陸修靜安排到現在所看到的經目位置上。所以,陸修靜對某些靈寶經做出的若非“元始舊經”則一定屬於“仙公新經”的判斷,實際上未必完全符合這部經典造作時的背景和其原初的宗旨。這些靈寶經,尤其是“新經”部分,並不是帶著“新經”的標籤而被造作出來的。所謂“仙公新經”和“元始舊經”之分,特别是哪些經典被歸屬於“仙公新經”,應該只是陸修靜471年時纔作出的判别。
這樣,根據大淵與小林確定的4個時間點,和我新近提出的410年這一時間點,可大體判定靈寶經出世歷程中各階段的卷數爲:
(1)400年左右,葛巢甫先造出了7卷“行業新經”,一度“風教大行”;
(2)406年以後,很可能在410年代,葛氏道後人造出3卷“教戒訣要”;
(3)420—437年,“元始舊經”中第一批10卷出世;
(4)437年,陸氏看到有“新舊五十五卷”,他確認其中“出者三分”和“仙公所授”的可信經典,分别有10卷,總共有20卷,同時還有35卷“僞目”;
(5)437—471年間,“元始舊經”中第二批11卷問世,“已出”增至“二十一卷”;
(6)471年,陸氏把《太上靈寶五符序》歸入“新經”,形成了11+21=32卷“真正之文”的格局;
(7)471—570年代,“元始舊經”中剩餘的15卷全都被造作出來。
需要説明的是,這裏的卷數,只能按照敦煌本“靈寶經義疏”所載諸經的原初卷數,而不能按照“出世”後實際行世時的卷數計算。所謂“出”與“未出”的卷數,都是指靈寶經目録上原初的卷數。個别“舊經”在行世時從一卷分成了兩卷,或者現存版本是兩卷、四卷,但其在靈寶經目録上的原初著録,只是一卷而已。
以上各時間點或時間段所應有的靈寶經卷數,已大體明確。其中,437年的“出者三分”應爲10卷之數,是我根據現有材料而間接推算出的。由此再根據“新經”的實際構成,將當時的“仙公所授”指定爲7+3=10卷。其他各階段的卷數,都有直接的材料爲證。但這樣的卷數能否對應落實到具體的經典,這也是檢驗上述推論能否成立的重要途徑。如果不能落實到具體經典上,或總是出現需要曲折解釋的地方,那麽先前的推論就很可能是有問題的。在目前的研究條件下,如果大部分經典可以落實,只有個别經典需要爲日後預留進一步調整的空間,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以下就嘗試將每一部靈寶經落實到其大致應該歸屬的時段中去。
(1)包括《太上靈寶五符序》《太上洞玄靈寶真文要解上經》《太上洞玄靈寶大道無極自然真一五稱符上經》等三部經,應該在葛巢甫“造構靈寶”之前就已作成(約在320—390 年代間)〔1〕《太上靈寶五符序》的成書時間早於晉末宋初的靈寶經,已是學界共識。《真文要解上經》成書較早,可參見劉屹《〈真文要解上經〉考論》,《高田時雄教授退休紀念·東方學研究論集》(中文分册),京都:臨川書店,2014年,156—163頁。《真一五稱符上經》成書時間較早,可參Gil Raz,“Time Manipulation in Early Daoist Ritual:The EastWell Chart and the Eight Achivists”,Asia Major 3rd,Vol.18 No.2,2005,pp.27-56.。
(2)葛巢甫在隆安末年的“造構靈寶”(390—400年代),至少造出了“仙公所説行業新經”部分,共7卷。即:《太上消魔寶身安志智慧本願大戒上品》1卷、《太極左仙公請問經》上卷1卷、《太極左仙公請問經》下卷(又名《仙公請問本行宿緣經》)1卷、《仙公請問本行因緣衆聖難經》1卷、《太極左仙公神仙本起内傳》1卷、《太極左仙公起居經》1卷、《真一勸誡法輪妙經》1卷。
(3)406年以後至410年代,葛巢甫的後學,同樣出自葛氏道之手的還有:《太上玉經太極隱注寶經訣》1卷、《太上太極太虚上真人演太上靈寶威儀洞玄真一自然經訣》1卷、《太極真人敷靈寶齋戒威儀經訣》1卷,共3卷“訣要”。7卷“行業新經”與3卷“訣要”,正好構成“仙公所授”的10卷〔2〕437年的“仙公所授”10卷之數,顯然不能包括《太上靈寶五符序》和《真一五稱符上經》在内。兩經應該在當時都已存在,只是尚未得到陸修靜的認可。因爲根據《靈寶經目序》,這兩卷分别是大禹和老君所傳(但不是傳給張天師),並不屬於“仙公所授”之列。。
在437年,似乎没有跡象表明陸氏已經知曉或認可《真一勸誡法輪妙經》,反倒是通過《授度儀》可知,陸氏當時已經引證了《真文要解上經》。因此,雖然從經文内容上看,《真一勸誡法輪妙經》無疑更應該屬於“行業新經”;但陸氏《授度儀》明明也是講師徒授受儀式,卻絲毫没有提及《真一勸誡法輪經》,反而徵引了《真文要解上經》這樣一部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新經”。故不排除《真一勸誡法輪經》雖已作成,但在437年還没有被陸氏所接受。陸氏當時把《真文要解上經》歸入“仙公所授”之列。這樣的話,能夠與“出者三分”共同組成20卷可信真經的“仙公所授”諸經10卷中,就應該有《真文要解上經》,而無《真一勸誡法輪妙經》。看來,有個别靈寶經的作成時間,與其被陸氏所接納而進入靈寶經目録的時間,很可能會出現滯後或錯位。今後的研究中,也有必要把這兩個時間綫索再做進一步的區分。
(4)“元始舊經”的“出者三分”階段(420—437年間),即第一批出世的10卷“舊經”。根據437年的《授度儀》〔1〕《授度儀》的成書時間,對我們確認靈寶經造作的歷程是一個關鍵性的要素。此前只有大淵和小林兩位先生對此有定年意見。但他們的研究一是對“叨竊”一詞的理解不準確,二是在推算年數時的隨意性太大,往往信口而出3、4年或5、6年之數。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分别得出了444和453年的結論。很多學者直接接受大淵的444年説。我考證《授度儀》的成書時間應與《靈寶經目序》相同,都是437年。參見劉屹《論古靈寶經“出者三分”説》,《國學的傳承與創新——馮其庸先生從事教學與科研六十周年慶賀學術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1249—1261頁。有學者試圖對我關於《授度儀》的定年提出反駁,卻根本没有提及我2013年的這篇文章,以及我在文中所作的具體論證。我有四、五條直接或間接的證據支持《授度儀》是437年的觀點:a.大淵最早提出的《靈寶經目序》與《授度儀》文字多處相同或相近;b.“叨竊”一詞小林和大淵都理解錯了,由此推算出的年份自然也不可靠;c.420年舊經開始出世,“叨竊以來一十七年”,正好是437年;d.《授度儀》所引的“舊經”並未超過“出者三分”的10卷之數,而且對“新經”徵引的比例遠遠高於對“舊經”的徵引,這與437年的“元始舊經”只有“出者三分”的判斷相符;e.“臣據信者三十五卷”之數並不能與471年陸氏承認的真經卷數(32卷)吻合等等。而質疑我437年説的觀點,卻只能舉出“臣據信者三十五卷”之數見於敦煌本目録這一條似是而非的證據,同時又不能逐一反駁有利於我的諸條證據。我當然有理由堅持437年説。,可確認當時陸氏已經徵引到至少有8卷“已出”的“舊經”:《元始五老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上下2卷、《太上洞玄靈寶赤書玉訣妙經》1卷、《洞玄靈寶金籙簡文三元威儀自然真經》1卷、《洞玄靈寶黄籙簡文三元威儀自然真經》1卷、《洞玄靈寶二十四生圖經》1卷、《洞玄靈寶長夜之府九幽玉匱明真科》1卷、《太上靈寶諸天内音自然玉字》1卷,這8卷是可以確定無疑屬於“出者三分”的〔2〕對《授度儀》引用經典的考證,先後有丸山宏《陸修靜〈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初探》,《第一届道教仙道文化國際研討會論文集》,高雄,2006年,623—640頁;柏夷《早期靈寶經與道教寺院主義的起源》,英文2011年初刊,此據孫齊中譯文,載柏夷《道教研究論集》,上海:中西書局,2015年,40—69頁;吕鵬志《早期靈寶傳授儀——陸修靜(406—477)〈太上洞玄靈寶授度儀〉考論》,提交“比較視野中的道教儀式”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香港,2015年12月,會議論文集,264—313頁等。我在他們考證基礎上確定《授度儀》的引用書目,除前揭2013年文外,還可參劉屹《度人與度亡:一卷本〈度人經〉的形成及其經教基礎》,《敦煌吐魯番研究》第16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112—117頁。。另外2卷,推測其中一卷應該是《九天生神章經》1卷,雖然此經在《授度儀》中並未出現引文,但從其内容看應該是早出的“舊經”之一〔1〕關於《九天生神章經》在437年時已經成書,目前只是一個推測的意見。此前只有小林正美對此經的專門研究,他的定年意見並没有將此經下延至437年以後,當然還需要今後做進一步的驗證。。另一卷應是《昇玄步虚章》1卷,但此卷的情況頗爲複雜。
《授度儀》中徵引到了《昇玄步虚章》的十首步虚詞,可證當時此經已存在。但《昇玄步虚章》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元始舊經”,只是儀式上唱誦的十首歌辭。437年陸修靜是將其看作是“元始舊經”還是“仙公所授”來徵引它?這其實是没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的。但437年時,陸氏關心和强調的只是“舊目”所載諸經有“出者三分”,當時還没有明確的“仙公新經”與“元始舊經”相對而言的概念。我想陸氏至少不會在437年時將這部經歸入“仙公所授”之列。因爲在471年的目録中,《昇玄步虚章》是明確屬於“元始舊經”的;如果437年曾明確標示其原本不屬於“元始舊經”,那麽在471年又將其歸入“元始舊經”的做法,就要承擔遭受質疑的風險。我認爲從471年的結果來反觀437年的情況,《昇玄步虚章》只能是在需要標識其歸屬的那一刻起,就是作爲“元始舊經”來看待的。考慮到步虚的儀式和步虚詞的唱誦,早在410年代“教戒訣要”所反映的道教儀式中就已普遍存在,由最初的十首步虚詞,應該很早就發展出《太上説玄都玉京山經》這樣的經本。面對使用率和普及率如此之高的步虚章和步虚儀式,陸氏當然是要首先將這樣的經本納入自己認可和推崇的“元始舊經”之中。《授度儀》既然徵引到《昇玄步虚章》,至少不會是將其作爲“仙公所授”諸經來使用的。所以無論《授度儀》徵引時《昇玄步虚章》是否直接被視作“元始舊經”,它都已經屬於“元始舊經”三十六卷中的一卷。更準確地説,在437年已經確實存在的《昇玄步虚章》,縱然其時歸屬尚不明確,但其實它已經佔據了471年“元始舊經”中的一蓆之地。況且也没有證據表明陸氏在《授度儀》中徵引《昇玄步虚章》時,没有將其視作“舊經”之一。因此,我把《授度儀》中徵引到的《昇玄步虚章》直接認作是“元始舊經”。同樣的理由,《真文要解上經》既然在471年被陸修靜列入“仙公新經”,也就意味著它不可能曾在437年被陸氏當作“元始舊經”來看。這也再次説明,陸氏對於“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的分組依據,很可能與我們考察這些經典實際造作的背景不是完全吻合的。
(5)“元始舊經”達到“二十一卷已出”階段(437—471年間),這應包括437年之後陸續新出的:《太上洞玄靈寶空洞靈章經》1卷、《太上洞玄靈寶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經》上下2卷、《太上洞玄靈寶定志通微經》1卷、《太上洞玄靈寶真文度人本行妙經》1卷、《太上洞玄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1卷、《太上洞玄靈寶諸天靈書度命妙經》1卷、《太上洞玄靈寶滅度五煉生尸經》1卷、《太上洞玄靈寶三元品戒經》1卷,共9卷。這樣,加上437年所出的10卷,“元始舊經”一共已達19卷。與“二十一卷已出”相差的2卷,就是陸修靜將《真一勸誡法輪妙經》定爲“元始舊經”,又將早已出世,卻一直難以按照“元始”或“仙公”的分組標準安置的《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也正式納入“元始舊經”。同時,在471年,陸氏還將《太上靈寶五符序》正式列入“仙公新經”。這樣437年“仙公所授”的10卷,到471年就變成了“仙公新經”11卷;“元始舊經”則從10卷變成了21卷。11+21=32卷“真正之文”,就此奠定。
(6)471—560年代之前,“智慧上品三戒”中在471年還屬“未出”的一卷,即《太上洞玄靈寶智慧上品大戒經》1卷作出,補入“元始舊經”,於是“已出”變成了22卷之數。
(7)“未出”十四卷全部出齊(560—570年代間)。這些明顯在陸宋之後由“未出”變“見在”的靈寶經,也很值得專門做一番探討。
可見,“新經”的作成早於“舊經”,“新經”和“舊經”内部又各有先後之分。這已不再僅僅是個初步的印象,而且也已是一個可以被描述的現象。“新經”和“舊經”中都實際包含了在葛洪之後、葛巢甫之前就已存在的個别經本;葛巢甫和葛氏道造作的“新經”,主要是在400—420年間作成;“元始舊經”36卷經典,除《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和《真一勸誡法輪妙經》外,大體上應是在從420—437—471—570年代的一個半世紀中,陸續被造作出來的。
以上容易産生爭議的,主要是涉及所謂“移入三經”、《真文要解上經》、《九天生神章經》等個别的幾卷。如果從内容上看,“移入三經”的確最初並不是按照“元始舊經”的模式去造作的。《真一勸誡法輪妙經》明顯是以葛仙公授受爲背景造作的,《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的時代更應該早於葛巢甫造經之前,但卻都被陸修靜當作“元始舊經”來看待。這是因爲陸氏在437年時尚没有確立“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判然相對的概念,所以他對“出者三分”有相對明確的卷數説明,而對“仙公所授”和“仙公所稟”部分,則始終語焉未詳。因此,即便我們推算出當時“仙公所授”應該有10卷,實際上在這10卷之外,至少還有《太上靈寶五符序》《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真一勸誡法輪妙經》等3卷靈寶經,在當時是很可能已經成書,但卻還没有被陸氏作爲“仙公所授”來接納。
不難看出,在我以上論證中的關鍵,還是437年陸氏所認定的真經卷數。有無可能437年的卷數,並不是我推算的10+10=20卷呢?我認定是20卷之數的前提,是考慮到“僞目”35卷的存在。如果不把437年陸氏認定的真經情況,與“僞目”35卷聯繫起來考慮,或者説“僞目”35卷,並不一定是437年甄别的結果。又或者“出者三分”按11卷計,當時的“仙公所授”按9卷計;或者“仙公新經”從437到471年一直都按11卷計,等等。還有《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與《真一勸誡法輪妙經》這2卷,我現在認爲它們在437年都還没有列入“出者三分”。如果把它們也算入“出者三分”呢?這些都會直接影響到我隨後的局部論證。這些不利於我的可能性,也應考慮在内。但依照這些算法,都將會需要更多的證明,遇到更多需要曲折解釋的地方,甚至有的方案根本就推算不下去。如果相信靈寶經的出世歷程理所應當是有跡可循的,那麽相對而言,本文提供的這一時間表,或許是目前最穩妥的、可以嘗試的一套方案。
無論是《真文要解上經》《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還是《太上靈寶五符序》,在其成書時,應該都不是按照“新經”和“舊經”的標準去造作的。在437年時,陸氏並没有明確的“元始舊經”與“仙公新經”的分組對立概念,甚至有個别經典在437年時,陸氏還没有給它明確的歸屬。不能用471年的“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分組,套用到437年去看當時靈寶經的狀況。471年時,32卷靈寶經,若非屬於“元始舊經”就必定屬於“仙公新經”的概念,纔在陸氏心目中樹立起來。陸氏因爲需要補充《紫微金格目》上所缺經典,纔會把《真一勸誡法輪妙經》《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這兩卷明顯不該屬於“元始舊經”的經典,也安置在“元始舊經”之中。
但不應該存在小林氏所認爲有三卷原本屬於“仙公系”,被陸修靜硬生生移到“元始系”的情況。一部靈寶經如果先被貼上的一個較低層級的標籤(“仙公新經”),再到需要的時候换上一個新的較高層級的標籤(“元始舊經”),這種做法總要有説得過去的理由纔行。陸氏的確不能隨意變動“元始舊經”和“仙公新經”的標籤。但假如他在437年時,並没有自我束縛地把“仙公新經”的概念及相應的卷目也明確出來,則到471年在兩組靈寶經之間做出某種符合需要的調整,就不會是不可理解的事情。從471年這三部經屬於“元始舊經”的不爭之實,可以反推它們一開始被陸氏接納列入目録時,應該就是作爲“元始舊經”來看待的。其中《昇玄步虚章》已在437年出現了,而《真一自然五稱符上經》和《真一勸誡法輪妙經》雖然成書時間較早,卻很可能是直到437—471年間,纔作爲第二批新出的11卷“元始舊經”,被陸氏所確認的。由此看來,個别靈寶經典的所謂“出”與“未出”,的確未必與其成書與否完全吻合〔1〕類似的例子還有《太上洞玄天地運度劫期經》,根據菊地章太氏的研究,從内容看,此經應在劉宋建立前後作出,見《〈太上霊寶天地運度自然妙經〉成立の歷史的背景》,1996年初刊,收入氏著《神咒経研究——六朝道教における救濟思想の形成》,東京:研文出版,2009年,212—242頁。但陸修靜直到471年還堅持這是一部“未出”的經典。這樣的經典只是個别特例,大部分經典還是可以認爲“已出”就是已經成書,“未出”就是尚未作成的。。
以往的研究中,大淵提出“舊經”從400年開始,由葛巢甫等人造作;400—437年,則是“新經”和“舊經”同時造作的時期;到437年爲止,32卷靈寶經已全部就位了。這一看法得到不少學者的尊奉,成爲靈寶經研究中接受度最高的一種傳統觀點。小林雖然對傳統看法提出異議,但因爲没有搞清新、舊經基本的前後關係,再加上小林自己的論證中問題多多,所以小林的説法不能讓人信服。但不能因爲小林没有撼動傳統的看法,就認爲傳統看法是完全正確,無需修正的。也不能因爲小林在論證靈寶經必然只能在羅什譯經之後纔造作,以及所謂“天師道三洞派”是“仙公系”作者等問題上有明顯的疏漏,就把他指出的420和471年這兩個新的重要時間點也完全否認。
無論是大淵還是小林,他們其實都想解決靈寶經的時代問題,也都提出了自己的方案。按照他們任何一個方案去解讀靈寶經的出世歷程,都只能做到把靈寶經分成21卷和11卷兩個部分。至於這兩個部分之間的先後關係,乃至各自内部諸經的先後關係,在他們的方案中都是無法再深入探究下去的〔2〕小林雖然堅持了“出者三分”,但他始終對於“三分”是指10卷還是11卷,没有定數。對於437年和471年“元始舊經”卷數的變化,只能描述説是從10或11卷,變成21卷。而且他對“新舊五十五卷”的理解也是錯誤的。在卷數推算有誤的情況下,更不可能做到落實不同階段卷數各自對應的經典。。本文所提供的這一套新方案,也是關於靈寶經出世歷程的一個時間表,仍然有待於學界的進一步檢驗。實際上,“新經”早於“舊經”的結論,我已有充分的研究論證。而“新經”和“舊經”内部又各有先後之分,特别是“新經”内部的先後之分,對我來説只是最近纔考慮到的問題。“新經”只有10卷,且内容上同質性較高,區分出7+3卷的先後關係也許並不太複雜;“舊經”21卷從内容上就要龐雜得多,若要辨析分明誰先誰後,難度更要大得多。截至目前,我本人也只對“舊經”中很少部分經典有過專門的研究。所以,以上這個時間表,並不是在通盤徹底研究過32卷靈寶經各種内在關連綫索之後得出的結論。因此必須要給將來必要的調整和修訂留有餘地。歡迎今後的學者,用更多的個案研究來檢驗我以上建構的靈寶經出世歷程的時間表。
自1980年代以來,因爲幾位主要研究者之間對於靈寶經的一系列基本問題的看法不一,後來的學者大都很難跳脱前輩學者無意中留下的認識誤區,導致靈寶經的研究很長時間處於凝滯化的狀態。我現在提出“新經早於舊經,新經和舊經内部各有先後之分”的論斷,目的在於嘗試爲道教研究的後學,開闢一條可以越出前輩認知藩籬的靈寶經研究新途徑。如果有後學真能夠在充分觀照到靈寶經研究的學術史,並能遵照學術規範來展開自己的研究,仔細驗證我這一時間表的可靠性,哪怕將來提出足夠的證據,將我今日的假設完全推翻,也必然强過目前還甘於停留在前輩學者三十年前的研究框架之中〔1〕還有一個基本問題是本文没有詳加討論但卻不能不提及的,即靈寶經文本的可靠性問題。現在研究所依據的,主要是敦煌寫本和明《道藏》中留存下來的靈寶經本,會不會六朝隋唐時的經本與明本之間,存在明顯的差别,以至於會影響到我們研究的某些結論?我對此疑問也有一個基本的判斷:靈寶經的六朝本與後世傳本不能説完全一致,但其間的差異性尚在可理解的範圍内。不排除個别經本在個别方面會有一些明顯的變化,但靈寶經作爲神聖天文,在六朝隋唐時期,是不能被隨意進行文字增減改换的。隋唐以後,靈寶經失去了神聖性,道教中人也就更没有必要去改動這些過時的經本。我們不能根據後世各種非道教類書的未必準確的徵引,就輕易懷疑甚至否定《道藏》中靈寶經本的可靠性。更不應把某些重要的論斷奠基於根本無法證明的所謂文本變化之上。。
(作者單位: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