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研究

2017-10-14 01:48:34刘素华朱易安
非遗传承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长三角文创技艺

王 元 刘素华 朱易安

从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至今,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已正式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十年有余。在此期间,我国的非遗保护从“建章立制”转入“巩固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的纵深发展阶段。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这就要求各地在有效保护非遗基础上,探索更有效的传承发展模式。

一、长三角地区非遗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的内在机理

“非遗”作为一个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认可的学术概念肇始于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她是世界范围的话语体系,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在此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以“民间创作”“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概念来倡导对世人代代相传的各种无形文化形态的珍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自然环境下所创造的非遗是人类几千年文明积淀下来的精神财富,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文化成果。非遗的产生及传承与“人”有着直接密切的联系,同样需要适宜外部环境的孕育和滋养。正如一颗种子,只有在土壤、阳光、空气和水的共同作用下才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与现代化高速发展的今天,非遗原生的土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优秀的非遗面临着消失的命运。“一门技艺如果在一代人中得不到应用,就会全部失传。”为了更好地保护非遗,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我国政府于2011年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在第三十七条阐述到:“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这一表述明确了非遗作为文化生产资料的重要主体地位,是其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前提。

文创产业是后工业时代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新兴的产业形态,借助于现代的科技手段,将文化资源与人力资源有机整合,生产出引领人们生活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上世纪末,在传统工业发展面临危机的背景下,英国政府制定了发展文创产业的方针及政策,并将其作为重振英国经济的引擎。近二十年的实践证明了这一举措的确是符合时代需求和经济发展规律的。英国政府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文创产业市值达841亿英镑,占英国经济的5.2%。我国在2009年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重点发展文创等九大产业,并指出文创产业要着重发展文化科技、艺术创作等,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文创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非遗的支撑。与一般文化资源相比,非遗具有原创性、地域性和稀缺性等特点,富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价值,能够成为发展地方特色文创产业的重要支撑和源泉。创意设计师提炼挖掘非遗元素,经过再创作形成新的创意产品。例如将木雕工艺融入现代木制家具,灯彩工艺融入现代照明灯具等;非遗的保护传承同样离不开文创产业的助力。通过科技手段及创新思维,文创产业可将非遗中的精髓延续下来,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新性发展,又能给非遗注入新的元素和活力。非遗的保护传承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社会外部环境的变迁因时而变,“因为它必然要从上一时代继承文化遗产的每一新生代加以再创造,在处于一种特定的环境中时,传统甚至不会抗拒变迁”。在科技、创意、物质生产极大丰富的当代,非遗的保护传承需要使其在服务当代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发挥强大的作用,实现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在保留传统手工技艺文化韵味的基础上,设计出与现代生活相融合的传统工艺产品,通过题材或形式的改进,将非遗原生态作品直接转化为新的创意产品形态,例如传统漆器经过形制的创新设计出漆艺手饰、餐具等产品。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不仅能催生新工艺、新产品,引领新需求、新潮流,更为工匠精神的传承以及中国制造2050提供智慧支持。

可见,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具有内在的作用机理。从现实来看,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同时在文化传统上既有关联性也有多样性。目前,该地区已经认定的非遗,计有世界级4项,国家级471项,占国家级非遗总数的25.65%。与此同时,长三角文创产业发展恰遇产业布局重组、区域分工、产业转移等重大战略实施良机,有效的政府激励和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使长三角文创产业充满活力,成为传播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品牌形象的有效途径。而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和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市长联席会议是目前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的制度基础。前者作为长三角区域合作协调机制中最重量级的会议,从2005年开始,每年底定期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4省市的党政主要领导齐聚一堂,致力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后者已有30个会员城市,涵盖了区域内所有文创产业较为发达的城市。这些良好而扎实的基础,为推进长三角地区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条件。

二、长三角地区非遗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的现状分析

通过实地调研,笔者发现虽然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非遗进行了生产性保护,但在产业规模、产品创新等方面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同时,配套服务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生产性保护”奠定了非遗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的基础

2012年12月,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遗”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遗”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遗”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是通过产业运作的方式找到非遗在当代社会中的市场价值,提升其“自生”能力,借助市场反哺非遗的保护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遗实施。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非遗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浙江国家级非遗数量全国最多,共211项;江苏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也在全国位居前列,共129项;加上安徽和上海,长三角地区共拥有471项国家级非遗,占全国总量(1836项)的25.65%,这意味着全国有四分之一以上的国家级非遗资源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在上述国家级非遗中,传统技艺(传统手工技艺)和传统美术(民间美术)类别的非遗数量最多:103项属于传统技艺(传统手工技艺),占比达到21.87%,超过五分之一;69项属于传统美术(民间美术)类非遗,占比达到14.65%,两者占比总和超过36%。(见图1)

图1 长三角地区非遗类别分布图

长三角地区传统技艺(传统手工技艺)和传统美术(民间美术)类非遗数量较多,一方面与其历史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自南宋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经济文化中心,传统手工业发达,留存有不少传统技艺(传统手工技艺)和传统美术(民间美术)类非遗资源。另一方面,也与该地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承接了大量来自东亚、东南亚的相关产品外贸订单有关。上世纪下半叶开始,一些传统手工艺产品的国内市场不断萎缩,如刺绣制品、蓝印花布、梳篦等,但与共处中华文化圈的日本和一些东南亚国家却依然对此类产品有大量需求。在外贸需求的推动下,本来已濒临失传的一些工艺得以保存并进一步发展。

目前,长三角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工作开展较好,拥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共15处。其中上海2处(周虎臣曹素功笔墨有限公司周虎臣毛笔制作技艺及曹素功墨锭制作技艺、朵云轩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木版水印技艺)、江苏5处(扬州玉器厂扬州玉雕传统美术、宜兴紫砂工艺厂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南京云锦研究所有限公司南京云锦木机妆花手工织造技艺、苏州镇湖刺绣艺术馆有限公司苏绣、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的雕版印刷技艺)、浙江5处(东阳市陆光正创作室东阳木雕、青田县二轻工业总公司青田石雕、杭州王星记扇业有限公司制扇技艺、湖州市善琏湖笔厂湖笔制作技艺、金星铜集团有限公司铜雕技艺)、安徽3处(绩溪胡开文墨业有限公司传统技艺徽墨制作技艺、中国宣纸集团传统技艺宣纸制作技艺、黄山徽州竹艺轩雕刻有限公司徽州三雕),占到了全国98处中的15%。

在生产性保护实践中,既有高端市场的热度,也有大众市场的广度。一方面,不少非遗作品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尤其是国家级传承人的作品往往代表着该领域手工制作的一流水准,因此,这类非遗往往借鉴艺术品生产和经营方式,专注于高端收藏市场。例如,朵云轩在2012年举办了上海首次非遗精品拍卖会,涵盖了16个非遗门类共114件拍品,最终成交总额为774.4万元,一件黄花梨木雕《达摩祖师》更以260万元的成交价夺魁。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创意设计和现代生产技术,赋予非遗产品新的形态,开发非遗衍生品,使其走入寻常百姓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金山农民画衍生产品的开发便开始试水,如今已开发出贺卡、丝巾、挂毯、交通卡、U盘、灯具、茶壶、扇子、瓷盘、环保袋、鼠标垫、服装、手表、钥匙圈、iPhone手机壳等农民画衍生品百余种。这些产品远销欧美等国,深受中外消费者青睐,还在历届上海旅游节中被评为“优秀旅游产品”。目前,创意产品的销售已经占到了金山农民画院包括画作在内的销售总额的2/3。

(二)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尚处起步阶段

尽管生产性保护为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整体来看,作为产业的非遗文创,尚处于起步阶段,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1.马太效应明显,产业发展参差不齐

总体来说,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高,因而经济效益也很可观。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中的苏绣为例,八成苏绣产品来自镇湖,因此,镇湖苏绣成为了重要的产业集聚区,围绕苏绣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到街道总人口的67%以上,销售量呈逐年增长趋势,销售额由2007年的7.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2.8亿元,增长幅度达到66%,镇湖苏绣的品牌效应也逐步增强,多次作为国礼赠送外国元首以及入选国家重要活动。

但是,其他非生产性保护基地的非遗企业却呈现出另一番景象。以徽墨制作技艺为例,由于传统制墨工艺靠师徒传承,保密性强,各企业(作坊)自行掌握配方和技艺,相互缺乏沟通和整合,致使整个行业竞争内耗严重。12户企业中无一家产值达到规模企业标准,家庭作坊式企业达9户,部分属于半工半农,间歇式生产。规模都偏小,管理水平低,行业利润薄,集聚效应能级不高。

可见,当前长三角非遗开发的马太效应比较明显,大多处于松散的各自为政的状态,未能形成产业合力。此外,同类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发展方向趋同,区域联动与合作效应远未体现。由于缺乏对整个区域功能的明确定位,原本在地缘文化就很接近的长三角地区,在非遗文创产业发展道路上依然存在定位雷同、产业同构的问题,影响了区域内非遗整体优势的发挥。反映在市场上,就是彼此互相压价,部分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制约着整个产业的提升。

2.盈利模式单一,价值链条尚未形成

虽然部分非遗已有产业开发,但仍以非遗产品本身及简单的衍生品为主,盈利模式单一,价值链短缺。《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将文化活动纳入一个由“创造→生产→传播→展览/接受/传递→消费/参与”五个阶段组成的循环生产圈。(见图2)

图2 文化循环生产圈

非遗要实现资源到产品、产品到市场的价值增值过程,必须融入文化产业链各个环节。调研发现,即使在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南京云锦博物馆,仍然以销售云锦制品为主。虽然南京云锦博物馆与服装设计师牵手,共同打造了亮相巴黎高级定制时装周的云锦华服,既选用了传统意义上的云锦面料,也运用了带有云锦元素图案的创新面料,但这仅是一次跨界融合的尝试,并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以知识产权交易为核心的非遗产业价值链亟待形成。

又如中国宣纸集团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宣纸生产企业,也是宣纸文化产业集聚区的代表性企业。2010年被文化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14年入选全国第二批“最具影响力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充分体现了其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影响力。但就产品形态而言,宣纸及相关衍生产品以高档印刷宣纸、概念性宣纸、邮票宣纸、册页、印谱、信笺、仿古对联和宣纸折扇为主,产品仍然没有走出“纸”的范围,未能与其他产业进行融合,产品种类较少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范围,更未形成完善的产业价值链。以知识产权交易为核心的非遗产业价值链亟待形成。

3.技艺后继乏人,产业经营人才稀缺

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不仅需要非遗传承人的参与,更需要懂管理、善经营的产业人才。现阶段,对于非遗进行创意开发的主体依然以非遗传承人为主。以南通蓝印花布传承人吴元新为例,作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他一边身体力行传承蓝印花布的制作技艺,同时又经营着自筹资金创办的南通蓝印花布博物馆;一边设计创新出千余种蓝印花布图案,一边为产品的销售奔波,以实现蓝印花博物馆的自给自足。但大多数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的代表性传承人仅为朴素的手艺人,他们手上有绝活,头脑却不善于经商,不能自己走上创意开发、产业经营的道路。更为重要的是传承人承担着技艺传承的重任,需要确保非遗的真实性完整性层面的安全,需要心无旁骛地传承技艺。因此,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在长三角非遗产业化过程中是稀缺的。

(三)配套服务不足阻碍了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

目前,非遗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所需要的配套服务支撑也有待完善。

1.非遗产品交易市场不健全

非遗产品可划分为非遗艺术品和非遗衍生品两大类。

非遗艺术品指的是按照传统工艺,用高品质的原料、精湛的手工艺,融入精神内涵,具有较高文化附加值的手工艺品。但现实的问题是,这类产品缺乏艺术品标准和权威的认定机构,很难作出价值评估。这不仅造成市场价值难以实现,也难以在银行进行质押,如果贷款逾期,艺术品的后续处置或变现也会比较困难,不利于风险释放。

非遗衍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则是产品形态相似,作品互相模仿,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如果说非遗是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很难确定权力主体,那么进行创意设计的非遗衍生品则是个体创造的结果,当非遗传承人凭借自己的智慧与技艺创造出的作品常常面临被“山寨”的风险时,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应该发挥作用。一旦粗制滥造的仿制品泛滥,非遗传承人、产品开发主体的合法权益就无法保障,这将从根本上制约着非遗衍生品的创作设计水平。因此,开发后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及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非遗产业发展融资困难

一直以来,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大多依靠政府拨款资助。生产性保护理念提出后,非遗开始向市场化方向迈进,同时进行产业发展融资的探索。调研过程中发现,即使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在产业资本运作层面上依然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以南京云锦研究所为例,其用于技术开发资金的主要渠道以企业自筹为主,少部分是政府财政资金,而利用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进行技术开发的几乎为零。

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如果没有足够的金融资本支持是无法实现的。多数文创企业都是以无形资产为主,缺乏可供作银行贷款担保的固定资产,再加上目前我国非遗知识产权资产开发不完善和文化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少,致使传统的金融服务产品和金融工具难以与其有效对接。加快文化金融服务创新,成为加快长三角非遗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长三角地区非遗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2017年3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转发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要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整体品质,要求结合现代生活需求,改进设计,改善材料,改良制作,旨在提高传统工艺的传承及再创造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这一政策的出台更为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利用已有条件,加强协同合作机制

长三角地区各城市在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各有优势,在非遗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过程中应当加强合作、优势互补。从2009年起,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工作按照“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务实高效”的区域合作机制推进。应在上述良好工作基础上,深化突破。在江浙沪皖省市长联席会议和长江三角洲城市两个层面,设立非遗文创产业交流合作的协调专题。前者主要着眼于深化合作发展的共识,确定主要原则,确立政策方向,协调重大问题;后者则着眼于加强政府专业部门的交流与互动,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根据阶段需要确定主题、提出合作项目并抓好落实。在省市政府、政府专业部门两个层次上,形成专业领域的交流与协调组织和机制,优化对三省一市文化创意产业区域合作的引导、服务与协调。

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目前已有相对完善的扶持政策。上海市起草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也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但为推进区域非遗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还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同制订推动区域合作的专项政策。区域性引导政策的着眼点,一是有利于长三角非遗资源的整合,引导资源向有优势的区域、平台集中,促进产业群之间的要素流动,提高集聚效应能级;二是有利于非遗文创产业价值链的形成,引导各地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优势环节中参与产业合作,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三是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引导资源向有发展潜力的领域与地区集中,促进共同繁荣。

(二)突破地域壁垒,打造资源共享平台

根据协同发展的具体需求,淡化部门限制和地区分割,从人才、要素、市场等层面,搭建长三角地区非遗文创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中小城市非遗资源与大都市需求对接,帮助小微文创企业和自由从业者参与非遗文创项目工作。

1.建立人力资源整合培养平台

非遗以人为核心,以持续传承为要点,但在现代化冲击下,个别非遗门类与现代生活日益脱离,受众群体逐渐减少,传承后继乏人。同时,部分传承人群的综合文化修养、设计创新能力等受到局限,行业整体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足,因此,需要创意设计类人才、经营管理类人才的加入。《计划》也明确提出鼓励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到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工作站,帮助当地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解决工艺难题。

因此,要打破地域壁垒,排除身份障碍,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共享技术,搭建文创产业人才共享与服务网络平台,推动实施非遗传承人、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以及经营管理人才的互联互通,营造有利于非遗文创产业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推动人才流动与服务共享。同时,平台还可将非遗传承人才培养与专业设计院校对接,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例如南通蓝印花布博物馆积极与国内专业设计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立新产品开发与非遗研究中心;与苏州大学合办非遗研究中心,成立大师工作室;在天津大学冯骥才艺术研究院里创建了蓝印花布分馆;在南通大学设立蓝印花布艺术研究所等。这一机制应在更广阔的平台推广,向更纵深的方向发展。通过平台,衔接非遗传承人、文创企业与相关专业领域的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非遗特色文化产品的现代化研发、设计、制造及其工艺装备的技术研发,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中国工匠和知名品牌。

2.建立文化资源对接平台

(1)线上平台。借助互联网的共享技术,构建非遗要素大数据库。将原本分散的非遗原生地及生产企业聚集,把官方认定的各级非遗以及尚未达到认定标准,但具有地方典型特征的非遗全部纳入进来,形成非遗开发要素资源的聚合平台。从非遗要素研究和发掘,产品研发和设计、制造和包装、推广和展示、交易和供给等环节的服务需求出发,实现非遗与产业间,非遗与非遗间的互助互通。1999年10月,在南京市科委的支持下,南京云锦研究所与东南大学合作研制的云锦设计CAD系统完成并通过鉴定,不仅使南京云锦的设计、生产实现了软件平台应用,而且还帮助开发了云南傣锦、海南黎锦以及藏族唐卡。这是非遗要素资源平台化的一次尝试,应继续探索深化。

(2)线下平台。线下平台包括以文创产业园区为代表的长期、定点的聚合基地,和以展览展会为代表的短期、临时性的集中展示平台两种方式将非遗要素聚合。

非遗文创产业园区能够提供非遗开发与传承所需要的创意、设计、科技、人才等要素,从而让非遗走进市场,走到百姓身边。杭州市手工艺活态展示馆就是典型的非遗文创产业园,它在201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传承基地”称号。手工艺活态展示馆由近代工业遗存改建而成,馆内现场活态展示了西湖绸伞、张小泉剪刀、王星记扇等二十余种手工技艺,并提供相关手工艺品现场展示销售和制作体验。园区内聚集着先进的科技、创意的文化活动、大量联系密切的文创企业及相关支撑机构,实现了生产、加工、贸易、旅游一体化。

(3)线上线下相结合。上海朵云轩集团尝试了集中展现长三角地区非遗的探索,于2016年2月19日至3月22日携手长三角20多个城市文广局、上海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等机构举办了“江南百工——首届长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此次展览是长三角地区首个综合性的非遗大展,重点聚焦于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这两大非遗门类,以体验性、时尚化的展陈方式,连缀起近百项长三角优秀非遗项目。同时,朵云轩集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遗保护中心)共建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方展示中心,为长三角优秀的非遗项目提供了高端展示推广服务,为长三角优秀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打造了集中展示、合作交流的平台,助力长三角优秀非遗项目嫁接高端文创资源,加速非遗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这种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平台以及运作模式,值得推广和深入研究。

(三)跨界融合发展,形成产业价值链条

促进长三角非遗文创产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助推长三角非遗产业价值链的形成。可首先从旅游业切入。非遗与旅游业的融合可以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增加旅游者的精神生活体验,从而提高旅游的数量与质量。旅游业反过来可以为非遗提供资金支持、提升知名度、扩大群众基础,两者之间相互支撑,融合发展。

融合路径上,可以从点、线、面三个层级展开。

非遗“点”上,以传统手工艺生产线和老厂区为核心打造文化观光体验区。例如,杭州市手工艺活态展示馆,对相关技艺与相关工艺流程进行全面展示与动态的互动,增强了旅游活动的文化体验。此外,有条件的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可以把生产园区开发成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实现物态化产品的文化附加值。例如,南京云锦研究所、苏州刺绣研究所、扬州玉器厂等企业都将自己的非遗产品制作工厂全方位展示,开拓出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的新路径。

非遗“线”上,以非遗为内容与历史文化街区结合,串联成旅游路线。例如,无锡全面启动了惠山、清名桥、荣巷、小娄巷、荡口五大历史文化街区的修复,使五大街区成为非遗保护的全新平台。在历史文化街区科学布点非遗项目,既丰富了街区的文化内涵,又推动了非遗项目的产业化进程。将非遗的保护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相结合也是《计划》所倡导和鼓励的。

根据水功能区划及其纳污限排要求,对入河排污口规划水域分为禁止设置、严格限制、一般限制3种类型。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入河排污口严格执行分类管理要求,并按排污口对现有入河排污口逐步实施改造,有效促进陆域科学有序控源减排[2]。

非遗“面”上,以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抓手展开工作。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遗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目前长三角有两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安徽省、江西省)和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浙江省)。目前,黄山市徽文化产业主要有艺术会所、民俗客栈、特色酒吧、休闲茶社、传统作坊、地方小吃、农事体验、摄影影视、健康养生、艺术创作、休闲度假、收藏展示等12类业态。产业化的发展使徽州古建筑被合理利用,其原有的空间生态也成为人们领略徽州文化智慧、体味徽州文化韵味的重要载体。《计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文化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鼓励各地对传统工艺集中的乡镇、街道和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注意保护传统工艺相关的文化空间和特定的自然人文环境。以文化生态区来整体涵育非遗及文创产业将是一条必由之路。

(四)创新金融体系,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立足国际金融、贸易、经济中心建设,上海应做好搭建平台,服务全国的工作。有责任也有义务加快文化金融服务创新,优化文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建设如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上海版权交易中心等各类文创产业与非遗金融对接平台,这对推动长三角非遗与文创产业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拓宽非遗文创产业投融资渠道

非遗文创企业投融资渠道的拓宽需要从政府及资本两个层面来进行。政府层面,长三角各地市应建立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非遗文化金融业务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贴息支持,并建立非遗文创产业融资担保机构。

资本层面则可从证券市场及股权市场分别着力。证券市场上,一方面鼓励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非遗文创企业通过创业板进入证券市场,拓展非遗产业资本市场;另一方面,以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鼓励建立文化类公募或私募基金。股权市场上,非遗文创企业可以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等形式对非遗传承人及创意设计师进行奖励激励。从而保障了非遗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

2.完善非遗艺术品市场交易体系

非遗艺术品是手工艺的高端产品。但作为艺术品的非遗现状不容乐观: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对于非遗艺术品的艺术价值知之甚少,不仅低估其经济价值,更缺少消费需求。因此,大多非遗艺术品是以企业定制、礼品赠送的形式进入市场。借助上海文交所的交易平台,不仅可以使非遗艺术精品走进大众的视野,还可以市场化的形式进行交易。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曾引起了业界和学界的广泛讨论,虽出现过疯狂涨停跌停的乱象,透露出投资与投机并存的心态,但至少是在探索艺术品市场化的模式。对于非遗艺术品而言,让消费者发现其背后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是其走向市场的关键一步。

创建“非遗+互联网金融产品众筹”模式,将非遗艺术品放在O2O众筹平台上,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目前已有非遗艺术品尝试了此种方式:将作品价格分为成本和收益两部分,将成本价设置为投资标的价格,每件艺术品只接受一位投资人,并设置一定投资持有期。当投资人投标后,相当于提前将成本变现给非遗传承人。如果该作品在投资期内成功卖出,投资人不仅获得此前投出的本金,还将得到作品销售收益中一定比例的分成。如果在投资期内作品未被卖出,则由投资人以成本价买断作品。这一模式在当前非遗融资难的现实情况下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建立非遗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以非遗知识产权市场化为核心,推动非遗资源金融化。非遗的知识产权交易模式可分两个层面展开,一方面,将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嫁接,形成技术专利;另一方面,逐步形成在非遗“名人、名品、名牌”体系下的大IP((Intellectual Property 即知识产权)理念,以非遗为龙头,以跨界为纽带,协同各类资源形成产业链,从而使非遗的知识产权价值占据整个文化产业链的价值制高点,真正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产权化、产权金融化”的发展路径。

结语

长三角地区非遗与文创产业协同发展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人才流通体系、文化金融体系、版权交易与评估体系、文化产品海外推广体系等多方面都需全盘考虑,协同规划与落实。通过强化区域合作支持非遗的深度研究和开发,通过推广展示和交易平台促进非遗的传播和利用。发掘非遗的深层价值、使之成为长三角地区文创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不仅可以实现非遗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更能助推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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