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尽职守护绿洲
——记贵州省罗甸县森林公安局

2017-10-13 09:18:16简国华
森林公安 2017年4期
关键词:罗甸县唐某公安局

简国华

恪尽职守护绿洲
——记贵州省罗甸县森林公安局

简国华

2017年上半年,贵州省罗甸县破获涉林刑事案件27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25%,逮捕4人,直诉9人,打击处理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0%。

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承担着全县287万亩森林、林地及林区社会治安工作,辖9个乡(镇),177个行政村。实有在编人员6人,人均担负46万亩森林和林地的管护,远远超出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规划人均担负的管护任务面积。在工作多、任务重的情况下,罗甸县森林公安认真履职,为保卫一方生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人员提升队伍战斗力

罗甸县森林公安局主要工作任务在林区,民警需要长年累月奔波于林区一线,任务繁重,条件艰苦。倘若没有素质过硬的辅警队伍支撑,那就创造不出一流的工作业绩,森林公安这支队伍也得不到长足发展。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公安局调配了5名事业编制人员充实森林公安队伍,加大执法力量。2015年县森林公安局招聘了20名防火辅警人员,2016年从社会招聘20人,共同加强林业执法和森林防火的巡逻管控工作。

目前,罗甸县森林公安现有民警7人,事业编制民警5人,辅警队员40名,聘请县人民检察院退休原高级检察官1名。

罗甸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罗绂锦说:“通过招聘辅警提升队伍‘战斗力’,我们工作的效率大幅提升。同时,我们在工作中要求民警‘讲工作不讲条件,讲贡献不讲待遇,讲服务不讲报酬,讲奉献不讲索取’,始终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促进林业工作发展。”

罗甸县森林公安局除了通过增加人员设置来提升队伍“战斗力”外,还组织民警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每年年初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要求民警通过学习,结合实际做好学习记录和书写学习心得体会,同时组织民警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如何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森林公安民警”等专题讨论。在各项学习活动中,全体森林公安民警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坚定了政治立场。

罗甸县森林公安局还针对人员老化、文化素质偏低、业务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不断强化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各种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大力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

在队伍建设中,罗甸县森林公安局始终坚持严格管理、严肃作风、严明纪律。该局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把全年工作与年终目标考核、评选先进进行挂钩,兑现奖惩。

“天眼”布控抓防并举成效显著

2016年2月28日中午,罗甸县森林防火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位于罗甸县龙坪镇望月楼北面山发生火情。罗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森林防火队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同时,森林防火监控中心通过监控锁定现场嫌疑人。

森林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与森林防火监控中心对接,抓获嫌疑人吴某。起初,违法嫌疑人吴某拒不承认引发山火的实情,经过调取森林防火监控视频,吴某不得不承认其于2016年2月28日早上到望月楼自家祖坟祭祀,随后用打火机烧纸,因风势较大,火从烧纸处向四周蔓延引发山火,因扑救及时,未酿成灾害。最终,根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罗甸县森林公安局给予吴某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监控“天眼”第一时间发现火情,报警并锁定嫌疑人,给森林公安抓获嫌疑人及时破案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2016年1月,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使用效果显著。2016年全年未发生1起森林火灾,山火发生次数和频率较安装之前同期下降100%,利用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成功抓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9人。

为起到震慑、宣传效果,森林公安将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带到监控指挥中心观看监控录像,并将监控录像在县城主要显示屏、电视媒体、各乡(镇)、社区、村组进行曝光。为加强宣传力度,县政府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到县视频监控中心现场观摩10余批次。由于监控系统报警及时,违规野外用火被尽早遏制,森林资源得到安全保障。

强化责任破坏生态“零容忍”

2014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以1600元的价格向逢亭镇床井村钵组村民何某进买了1株枫香,地点位于床井村钵组犀牛塘,之后又跟毛某买枫香,价格是以伐倒的原木计算,每立方米300元。刘某在未办理任何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自己联系砍工姜某等人将两株树伐倒并锯成节。

该案件于2015年3月4日立案侦查,2016年1月14日刘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罗甸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7日被逮捕,现该案已侦查终结。经罗甸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测算,此次采伐立木总蓄积49.934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15604.50元。

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是森林公安职责所在。为加强林区治安建设,维护林区稳定,实现林区群众安居乐业,罗甸县森林公安局以查破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森林火灾破案会战”“打击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违法专项行动”、森林资源保护“六个严禁”等系列严打整治行动,长期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在打击上做文章。

十二五期间,罗甸县森林公安局共办理涉林案件405起,破获148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57起。在侦破查处案件中,无1起冤假错案,无1起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树立了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

2014年6月中旬,梁某在栗木乡深井村干坑组自己的玉米地里捕捉了1只猴子,并饲养在家中。罗甸县云干乡打拥村打拥组的唐某得知这一信息之后,便于同年7月29日去梁某家商量用2000元购买该猴子。当天,唐某支付了200元的订金,叫梁某次日把猴子送到他家中,再支付余款。7月30日,梁某将猴子送到唐某家中,唐某支付了1800元的余款,就把这只猴子饲养在家中。

2014年9月3日,唐某的违法行为被罗甸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后,经云南省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此涉案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罗甸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将此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处罚。

罗甸县森林公安局在加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始终坚持抓好防范工作,重点抓源头,进一步强化林区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组建护林防范网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县配有生态护林员698人,建立边界联防组织4个,设有信息员20个。积极协调地方派出所和林业站工作人员深入到各重点林区开展摸底、排查和巡查工作,掌握林区治安动态,精心打造一条相互协作的联防网络,做到林区一有风吹草动,网络便迅速运转,信息及时反馈,给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提供第一手资料,解决了因警力不足而产生的案件办理周期过长问题。

(作者单位 贵州省罗甸县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 刘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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