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与盗墓到底有何不同

2017-10-12 03:00
新传奇 2017年31期
关键词:盗墓贼盗墓考古学家

考古与盗墓到底有何不同

考古不是挖宝也不是刨坟,而是通过对古代遗物遗迹了解过去的历史,研究古代人类社会,包括衣食住行精神生活等各个方面。而盗墓贼在意的只是值钱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说考古与盗墓绝对不是一回事。

被盗的墓葬中,编钟往往无法保持完整,被零散地卖到不同地方,从此天各一方,再不相见

考古等同于盗墓吗

2016年新年伊始第一天,某位史学教授发了一条评论海昏侯墓出土黄金的微博:“再多的金子,不过便宜了考古的。其实,真还不如便宜盗墓的。”立刻令考古界和文博界人士震惊:民间有人说考古是“官方盗墓”、“挖祖坟”就罢了,一个史学研究者,竟然也会发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言论?然而,这个荒唐的言论竟得到不少呼应,不少人认为这是“言论自由”,“借考古之名刨坟”、暗示考古文博人员私吞文物的观点又浮出水面。

于是专业人士再次开始耐心解释:“考古不是挖宝也不是刨坟,而是通过对古代遗物遗迹了解过去的历史,研究古代人类社会。包括衣食住行精神生活等各个方面。跟史书相比,考古的研究对象是另外一种史料。我们考古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科研为目的。而且,考古的研究材料不仅墓葬一种,不要把考古等同挖坟好吗。”

“考古工作者不收藏、不买卖文物。是我们不成文的自我约束。每个工地,民工与工作人员一起工作,发掘出来的任何东西,大家都知道,都有记录和存档……我们对文物注重的是科研价值,而不是经济价值。”

事件虽然没有进一步发酵,却让人想起近些年网上热度高居不下的热议话题:“考古和盗墓有区别吗?”在网上随便一搜,类似“盗墓和考古没有本质区别”、“考古白天作业,盗墓夜里点灯”等标题随处可见。而除此之外,大量充斥在各种相关媒体报道和论坛中间的,多是“神秘墓葬”、“惊天宝藏”、“可怕诅咒”、“尸鳖”、“大粽子”、“摸金校尉”等词语——近些年一个又一个现象级的盗墓小说的风行,加之媒体的猎奇和放大,已经把传统观念中的墓葬发掘,洗刷成神秘、传奇、财富、冒险的梦幻故事,远离了严肃、严谨的考古科学。

真正的考古什么样

半个世纪前,著名考古学家徐旭生先生率队在豫西进行“夏墟”调查,发现二里头遗址,从此拉开夏文化探索的序幕。许宏在1999年接手主持二里头的考古工作,担任二里头工作队队长。

没有盗墓小说里神秘的召唤或诅咒,也没有那些小说中主人公非凡的身手或稀奇古怪的绝招,考古工作说起来似乎枯燥而务实:除了辛苦的勘察或野外发掘的田野工作,收集、记录历史证据,便是分析证据、整理材料、公布成果、做出阐释。

野外需要调查、钻探和发掘三个步骤,洛阳铲是钻探的必备武器,正如很多专业人士所说,盗墓贼对考古最大的贡献就是发明了洛阳铲,许宏说:“到现在为止,全球范围内或没有任何高精尖的科技产品能替代它,钻探如果发现下面有文化层或者人类遗存,洛阳铲是最好的工具。”

而对于发掘现场,考古学家有他们的“潜规则”——只要能保下来,就不能竭泽而渔地一挖到底。“能够再发掘是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的前提,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只要文物不再遭破坏,我们都尽可能地保留它,给子孙后代留一点东西,要相信他们比我们还聪明,这是明摆着的事。历史和考古本身首先是满足人的好奇心,但科研工作也要适当压制一下好奇心。”许宏说。

考古与盗墓本质上的区别

为什么说考古与盗墓绝对不是一回事?

首先,考古学家与盗墓者的工种有着本质的区别。

考古学家是抢救已破坏的古墓,从古墓的结构、文物的信息中得到历史的真相、古代的习俗与祖先们的兴趣爱好。

而盗墓贼在意的只是值钱的东西。很多年前,有个盗墓贼拿古墓里的竹简当火把,于是秦始皇之前的许多历史我们再也不知道了。最重要的是,影视作品里盗墓者的身手再好,也是虚构故事,现实生活中,盗墓者的行为不光是缺德,更是犯罪。

这里先讲一个故事。

众所周知,水稻是世界上养活人口最多的粮食作物。那么水稻是从哪里起源的呢?

以19世纪的瑞士植物学家阿方斯·德康多尔为代表的欧洲学者认为,水稻是从印度起源的,因为从两河流域到欧洲,很多语言中的“水稻”都源自梵语。

至于中国,虽然水稻在三皇五帝时期就是五谷之一,但是没有可靠的记录,所以,国际上一直认为,水稻是印度先民驯化的。

中国学者在20世纪初开始,对水稻的起源进行了研究,认为更有可能是中国先民最早驯化,但一直没有特别可靠的证据。

直到1955年,考古学家在湖北省京山县城西南约30公里的屈家岭村发现了一个史前人类遗址,并在土层中发现了稻壳的遗留。

之后,又在河姆渡发现了7000年前的稻谷遗存。到近年,湖南玉蟾岩遗址发现1.2万年前的炭化稻谷,江西仙人洞也发现了差不多同时期的稻谷化石。

这些证据,有力证明了中国长江流域是世界上最早驯化水稻的地区,为人类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

请问谁家的盗墓贼会去山里面找一颗一万年前的稻子壳?

何况今天的考古学,为了搞清楚各历史时期的气候、植被、作物和人类生产生活,连土层里的花粉、孢子遗存都不会放过。

再说说所谓“从墓里把宝贝拿出来献给国家”这种神奇的想法。

对考古学而言,一个“宝贝”的价值,不仅仅在自身,还在于它所在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各种物品、痕迹的关系。

比如大家在历史教科书上看到的国宝,曾侯乙编钟。

被盗的墓葬中,编钟往往无法保持完整,被零散地卖到不同地方,从此天各一方,再不相见。

而这一套完整的编钟,在被发现时还保持着下葬时的状态,考古学家才得以将它恢复原貌,并在研究之后发现,早在战国早期,中国人就掌握了音域跨五个半八度,十二个半音齐备的复杂音乐技术。

再如1987年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发现的一座7000年前的仰韶文化墓葬。里面是一副骨架,旁边两堆是蚌壳,没有一个值钱的东西。但是两堆蚌壳堆成的形象,可能是中国文化对”龙图腾”崇拜的早期证明。

如果这些无价之宝不是被考古学家发现和研究,而是被盗墓贼发现,他们会干什么呢?

按照惯例,没有发现宝贝的盗掘现场,要毁掉来掩盖痕迹,于是,这些能够向我们揭示古代文明秘密的文物,可能就从此消灭了。

(《国家人文历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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