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广泛宣传 严格执法扎实推进新疆草原生态保护工作
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近年来,新疆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保护为先,预防为主、制度管控和底线思维,扎实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2017年,结合农业部《关于做好2017年草原保护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新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推动全区草原生态改善,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结合全区畜牧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制定了《自治区畜牧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同时,厅法治机构申办了公职律师手续,建立了畜牧行业专门的法律顾问队伍,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评价考核。
二是以提高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任务人员法律素养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培训,编印了维、汉、哈等语言的《草原管理相关问题法律政策问答》《畜产品质量安全暨畜禽屠宰工作宣传手册》《种畜禽生产经营手册》等近2万册,作为全区畜牧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资料。同时,充分运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访惠聚”工作队入户走访、“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各项活动向农牧民发放《图说草原保护》《畜牧行业法律宣传单》等宣传资料。
以塔城地区为例,为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修复库鲁斯台草原生态系统,塔城地区专门成立了库鲁斯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局,塔城地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库鲁斯台草原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额敏河流域管理委员会和额敏河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建立了统一执法、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群众举报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16—2017年,库鲁斯台草原区域实施退减耕地21.12万亩,关停机电井378眼,关停采砂场12家,实施牧民搬迁835户,在额敏河干流上修建8座引洪渠首及灌溉渠系,为了实现保护、修复、恢复库鲁斯台草原生态环境的长效目标,2017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通过一系列生态保护工作,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库鲁斯台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