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档案局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北京市各级档案部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深入推动治理能力建设,加强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抓好依法治档工作,北京市档案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档案法治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现意见》,对于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档案工作水平,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依法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業发展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升档案馆的服务水平”列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北京市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和市档案局联合印发。十六个区的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都分别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体系,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颁布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保证档案工作有法可依。特别是积极探索对全市档案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的途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向档案管理的重点部位和具体环节渗透。目前,北京市共有档案规范性文件127件。2011—2016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档案局文件2件,市档案局制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等26件规范性文件;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发了《北京市集体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等23件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订、废止不适用规范性文件,编辑了《北京市档案局规范性文件汇编(1985—2014年)》。各区档案局均根据本地区工作需要制定或完善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健全了制度体系。
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一)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
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区档案局全面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权力清单流程图,细化了行政职权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经梳理,市档案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共27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区档案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8项。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市区档案局五年共办理69件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内容是携带档案复制件出境、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变更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期限的审批。
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市区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制发《北京市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程序暂行规定》,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不同情形的处理方式和案件的移送程序。执法检查程序规范,做到事前有书面通知、事后有书面反馈、年终有全市通报。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档案安全有重大隐患和没有依法完成归档工作的单位进行复查,一些多年未解决的难题得以解决,各单位档案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加大违反档案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了档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为全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适当行使行政处罚权提供重要依据。市区档案局对3起丢失档案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保障了档案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15年,东城区档案局对某局丢失档案的行为予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要求该局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积极化解档案行政争议和纠纷
各区档案局涉档诉讼应诉案件共4个,案由是履行法定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海淀和西城区档案局积极应诉,法院均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结案。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五年来,市区档案局处理化解行政争议或信访纠纷7起,类型分别为举报区房管局、国有公司、区档案馆等单位涂改、伪造档案等,答复及时率100%、满意率100%。
(三)档案法制宣传力度增强
市档案局制定《北京市档案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并开展工作,2015、2016年,在全国档案行业中首次制作档案法制动漫系列作品《档案连着你和我》。该作品在国家档案局、市区档案局官网同时发布,在手机微信、微博等多个媒体在线播放,深受广大观众喜爱,起到了寓教于乐的作用。该作品荣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等单位举办的北京市2015年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映活动优秀作品奖。此外,还有效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主题征文活动。2015年,积极参加国家档案局主办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获得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奖”。市档案局2015年组织了北京市档案法制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数达16.5万余人,创历史新高。
三、档案法治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构筑防线,档案安全建设不断加强
市区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逐级签订档案安全保密责任书,筑牢制度防线;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构筑思想防线;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的安全保密检查,加强对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安全保密管理筑牢技术防线;加强移动介质的使用管理,严格上网信息的审查,筑牢网络防线。
(二)多措并举,保护档案信息安全
市档案局实施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异地备份,制定了《馆藏档案备份策略》,建立起包含本地、同城、异地备份的档案信息容灾备份体系。市档案局向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申请了介质备份业务,同陕西省档案局(馆)签订了异地备份协议。目前,已完成全市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同城、异地备份,数据量容达到122TB,并对同城和异地备份数字资源进行了恢复验证。
四、档案开放利用服务不断深化
(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市区两级档案馆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调整接收单位名册,增加进馆单位数量,提高进馆档案质量。市区档案馆针对本地区资源禀赋的特点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通过口述采集、主动记录或开展城市记忆工程等方式,将有关档案或资料收集进馆。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达735.6万卷件,比“十一五”规划末期增长40.3%。endprint
市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依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10号令,完成了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截至2015年,共有230个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完成了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率达100%,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市档案局制发《北京市机关档案工作指南》,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市、区属国有企业积极贯彻落实《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与市国资委联合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扎实推进国企档案工作。各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 572家区属机关成为档案工作测评市级优秀单位。“十二五”规划末期,全市各单位档案室室藏纸质档案资源总量达8016万卷件,比“十一五”规划末期增长47.7%。
(二)依规开放鉴定,提高档案利用的效果
市档案局制定了《北京市区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档案馆档案鉴定工作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档案鉴定开放工作程序。市区档案馆均成立了档案开放鉴定委员会,每年在国际档案日市区联动,向社会集中开放档案。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国家综合档案馆共向社会开放档案93.37万余卷件,公布开放档案案卷级目录89.33万余条,文件级目录213.49万余条。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取消了档案利用收费,档案服务更加惠民。市区档案馆积极为广大利用者提供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接待人次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十二五”规划时期,全市档案部门接待利用者678万人次,同比增长51%;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作为政府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均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申请点,共受理政府信息查阅4753人次,提供查阅政府信息7791 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标准化管理,为开发利用服务
由市档案局起草、市质监局发布的《档案数字化规范》系列地标,涵盖纸质、缩微、照片、音像档案数字化工作和数字化成果存储利用,为促进全市档案数字化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了保障。《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档案数字化光盘标识规范》经国家档案局批准为档案行业标准。还与市密码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北京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对全市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四)出台相关规定,提高服务利用的能力
市档案局(馆)主动邀请天津市、河北省档案局(馆)来京座谈,本着“需求导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原则,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联席会制度,明确了协同发展工作机构,就完整留存京津冀协同发展档案资料、整合三地馆藏资源、推动三地档案事业协同发展等事宜达成共识。三地檔案局(馆)认真落实合作项目,联合举办了“见证抗战——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京津冀档案文献展”,编辑出版了《京张铁路百年轨迹》等;联合制发了《关于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三地档案局对协同发展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工作机制,开展了多项业务交流,有力地推动了三地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市档案局与市农委、市民政局联合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互测互评,切实提高了乡镇、村档案管理水平,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生档案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联合有关部门分别制发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档案、食品药品监管档案、住房公积金档案、社区档案、集体合同档案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档案管理办法,使专业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市档案局制发《北京市社区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各区档案局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档案工作的指导,社区建档率显著提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