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安顺
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及实现路径
文/张安顺
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就是要使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严格依照宪法、相关法律和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开展活动,依法坚决履行各项职责,用法律规范工会自身行为,加强工会各项制度建设,使工会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
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就是要使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严格依照宪法、相关法律和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开展活动,依法坚决履行各项职责,用法律规范工会自身行为,加强工会各项制度建设,使工会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
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既是工会改革与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又为工会改革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其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建设法治化。组织建设是工会工作的组织保障,而法治化是工会组织建设的基本条件。凡建立工会组织,设立各种工会机构,必须遵从职工群众的愿望,符合法定的条件、程序,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按照《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委员会必须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按规定年限换届。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组织的变更和撤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免,必须依法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并应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这些都是从法律上规范工会的组织行为。
二是维权服务法治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法律赋予工会的神圣使命。工会履行维权职责,应当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工会维权的内容、途径、手段都应当合法。工会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立法参与权,做好源头参与,不断推动国家完善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从立法上进行全面维护和超前维护。要构建完善以职工群众为主体的依法维权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职工民主管理机制的作用。要扎实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使维权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三是管理运行法治化。加强工会管理和自身建设,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前提条件。工会自身的管理运行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工会的组织体制、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人员配备、劳动人事、财产经费管理等,应当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并结合各个工会自身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会组织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保障工会的运行规范有序。
实现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从国情、会情出发,选择切实可行的路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加强法治教育。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加强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普及法治知识,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使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发自内心地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自觉做到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讲法律程序,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
切实运用法律。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关键就是要切实运用法律,保障法律的严格实施,把依法办事贯穿到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会干部要依法推进工会组建,依法管理工会事务,依法履行工会职责。当前特别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以法律为准绳,大胆地、理直气壮地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民主权益、精神文化权益,积极适应改革发展、劳动关系、职工队伍结构变化的新情况、新要求,不断创新完善工会依法维权机制。要积极参与查处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要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高仲裁效率和公信力。
强化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工会法律实施的基本途径。工会必须高度重视法律监督工作,组织和代表职工积极建议和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执法、政协委员视察,推动严格执法。要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要推动完善劳动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作用。
培养法律人才。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工作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还需要有可靠的人才保障。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工会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提升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工会法律专业人才建设,培养建设工会公职律师、职工法律援助团队,培养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壮大工会法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