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勘查中警犬技术应用研究

2017-09-24 16:07刘小龙王金金
科学与财富 2017年23期
关键词:犯罪现场勘察

刘小龙+王金金

摘 要:警犬是公安机关经过严格选种、科学培育和专门训练的工作犬,具有高度发达的神经系统,敏锐的感觉和分辨能力,能适应各种艰苦复杂的环境,忠实于训导人员,并具有凶猛的扑咬和快速奔跑的能力。警犬技术作为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面对犯罪形势和社会环境的新变化、新发展,要不断增强刑侦用犬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探索警犬技术服务侦查破案的规律,尤其是警犬的嗅觉灵敏度极高,抓住战机科学并充分地利用警犬的这种能力,能够在犯罪现场勘查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对犯罪现场勘查中警犬技术应用展开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犯罪现场;勘察;警犬技术

1 警犬的作用

当前,警犬已经成为侦查工作中不可忽视的打击犯罪的利器,在现场勘查阶段的工作中,警犬一般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1 追踪犯罪嫌疑人

警犬训导员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遗留在犯罪现场上的人身气味或其它特殊气味为嗅源,使用警犬,沿着犯罪嫌疑人来去路线追踪寻找,不仅可以给侦查工作缩小范围、指明方向,有时可以发现罪证甚至直接发现或捕获犯罪嫌疑人。

1.2 搜索物证和搜捕犯罪嫌疑人

在现场勘查工作中,根据已经发现的痕迹、物证,利用警犬敏锐的嗅觉、听觉和分辨能力,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搜寻,查找和发现更多的痕迹、物证;在对犯罪嫌疑人藏身场所或其他可疑场所搜查时,可以利用警犬机敏的反应能力和凶猛的扑咬能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捕,尤其是搜捕持有武器的暴力性犯罪嫌疑人,使用警犬既能迅速发现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又能避免或减少侦查人员可能出现的伤亡。

2 犯罪现场勘查中警犬技术应用要点

2.1 完善警犬使用机制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完善了法律规定,加强了对证据的要求。同样,带犬民警在警犬使用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建立标准程序来细化警犬使用的规范性,强化各个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并对获取物证有一套完整、严密管控体系,规范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侦查行为。要提高警犬技术工作整体水平,必须不断地完善自身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以此来适应司法体制的深度改革,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2.2 制定方案,争取援助

在进行搜捕之前,指挥部人员要依据现场人员汇报的现场情况,初步制定搜捕方案,并与现场指挥员进行商定,确定出动的警察及警犬的数量,分成几个搜捕分队,确定每个搜捕分队的搜捕任务及配置的警员、武器及警犬数量。为了保证搜捕分队的安全,分队之间要有联络信号。同一搜捕分队配备的警犬,应是平时训练中配合比较默契的。搜捕分队中的成员要制定明确的分工。当现场民警人数和警犬数量不足时,要等到援助警力到场后,再进行搜捕活动,避免由于搜捕范围过大造成犯罪嫌疑人逃窜。切记不可不听组织的安排擅自行动,这是警犬搜捕中的最重要的一点。

2.3 嗅源的合理使用

根據警犬对有气味的物质能建立永久性或暂时性条件反射的原理,在嗅源提取之后要及时、合理地使用嗅源,使警犬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帮助。首先,应注意将人体气味与非人体气味结合使用。在铁路货物盗窃案件中,除了足迹嗅源等人体气味之外,只要被盗物品达到一定数量并具有独特气味,也能供警犬追踪使用,如粮油食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等等。结合使用人体嗅源及赃物嗅源可以大大提高警犬追踪方向的准确性。其次,警犬在进行气味鉴别作业时,要针对警犬的不同特点使用嗅源。除了存在作业水平高低之分外,在某种情况下,犬对某种气味的鉴别有它的特长。训导员应根据自己犬的鉴别特点,选择嗅源气味的部位及浓度进行作业。同时要为鉴别复核保留嗅源,避免使用后随意丢弃或破坏,同一案件的鉴别有时需要反复进行,以得出准确结论。

2.4 战术运用

使用警犬进行山地环境进行搜捕作业时,由于山地多是山体结构复杂粗糙的现场且可隐藏的区域,地面经常存在沙石、青苔、渗水或荆棘等,给警犬和民警的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在开展山地环境搜捕时,首先要开展勤务准备,确定现场的环境,并且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现场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对抗能力、山体地形、路径分布等情况,由指挥中心人员制定详细的搜捕区域。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带犬民警严格执行搜捕安排。带犬民警达到现场后,应全副武装,充分利用身体地形掩蔽身体,达到最佳时机时,指挥警犬扑咬犯罪嫌疑人。如果带犬民警不了解前方的环境,要将警犬召唤回来,借助手电筒、镜子等观察前方环境,确定搜素的路线。夜间搜捕要注意不要暴露警员和警犬身上的反光物品,防止被犯罪分子发现后,威胁警员及警犬的安全。

2.5 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做到准确办案

警犬依靠人体气味进行作业,人体气味具有唯一性,警犬气味鉴别技术是人体气味识别的重要手段。目前,在德国、波兰、荷兰等国家,警犬气味鉴别己经与指纹、DNA并称为侦破案件的三大技术手段。将来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工作的需要和发展,气味鉴别等警犬使用技术也可能与其他刑事技术手段一样,其作业过程及结论同样面临着出庭作证,成为指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证据,这也是警犬技术自我发展和自身完善的客观需要,不能仅仅满足于将其作为一项侦查技术手段予以定位和发展,警犬技术应有更大的作为。一方面,要大力加强警犬作业规范化建设。按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警犬使用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抓好现场勘查以及警犬作业管理,努力提高警犬技术人员科学发现、固定、记录、依法提取和处置物证的工作能力,如实记录和填写《警犬使用情况记录表》和绘制现场警犬作业图。另一方面,加大现代科技装备的应用力度。除警犬技术装备外,随行团队人员需要协助带好通讯、摄像以及三套(头套、手套、鞋套)、物证袋等规范操作必备的现场勘查、物证提取等装备。此外,借助GPS定位系统,根据警犬搜捕、追踪等工作需要,带上电子定位设备,以便事后制作警犬作业电子地图,这样对沿途发现的痕迹物证具有排除和印证的作用,提高警犬作业的可信度,做到准确办案。要加快发展警犬气味鉴别技术,推动警犬气味鉴别结论早日成为法庭证据。

3 警犬使用注意事项

3.1 注意依法使用

基于侦查规范性的要求,警犬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首先,使用警犬需经县级公安局局长以上的领导批准。在紧急情况时,可由主管案件侦查的刑侦科(队)长掌握,先使用后报告;第二,在犯罪现场使用警犬时,警犬训导员必须参加现场勘查,直接听取案情介绍,参与案情分析;第三,在进行警犬气味鉴别时,不准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直接作为鉴别对象;最后,当发现犯罪嫌疑人与群众混在一起或者有人质在现场被劫持时,不准指挥警犬扑咬抓捕,不准试图在人群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而使用警犬进行威吓,以确保无辜群众和人质的人身安全。

3.2 注意科学使用

侦查人员应遵循警犬使用的客观规律,根据警犬的现场作业能力、现场条件以及使用规则科学地使用警犬。既要避免盲目地使用警犬,同时也要反对夸大警犬的作用,应当积极正确地认识并使用警犬。对于警犬获取的线索或证据,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与其他侦查措施获取的线索和证据一样,需要进行仔细地审查与甄别,避免轻信或者盲目否定。最后,使用警犬工作应做到劳逸结合,在进行气味鉴别、搜排爆等任务时,要保证警犬有充分的休息,避免高强度、长时间的作业,这样不仅能使结果更加准确,也能保证警犬自身的健康。

参考文献:

[1]秦洪伟,石愈华.浅谈场现勘查质量对警犬使用效果的影响[J].中国工作犬业,2009,04:29-30.

[2]方伟.论带犬民警参与现场勘查的必要性[J].中国工作犬业,2009,11:30-31.

[3]纪捷.论警犬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及局限性[J].养犬,2012,04: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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