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辉华
在一个创业团队中,团队领导是核心人物,应该是重点保护对象。但是在《西游记》中,唐僧这个取经团队的领导多次被妖精掠去,险些丧命。原因几乎是相同的,总是妖精调虎离山,支开孙悟空等人,然后杀个回马枪,把唐僧抓走。有趣的是,这招居然屡试不爽,好像孙悟空等人从来不长记性!
要扬长避短而不是扬长补短
为什么妖精的调虎离山之计屡试不爽?原因之一,是取经团队的成员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对西天取经这条漫长的创业之路来说,班子是搭好了,但是还缺乏有效合作。怎么才能有效合作?让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发挥比较优势,扬长避短。这包括两个条件:第一,团队内部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工的依据是每个人的比较优势;第二,在分工的基础上,每个人都做好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根据经济学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哪怕一个人什么都做得比别人好,也不应该什么都做。假设悟空降妖和化缘的本领都比沙僧强,也不应该什么都干。第一,如果悟空什么都自己干,那要沙僧干什么?第二,如果妖精来了,悟空不可能同时干两件事情,否则,要么丢了师父,要么没饭吃。第三,降妖是门技术活,含金量高,而化缘相对容易。如果悟空去化缘,那就相当于做了机会成本更高的事情,好比“高射炮打蚊子”,是错误的选择。正确的选择一定是做自己机会成本最低的事情,这样才能得到最高收益。
分工也要有A计划和B计划
取经团队的全部人员配齐之后,如果唐僧一开始就明确每个徒弟的主要分工,让他们各司其职,也许自己就不用经历那么多磨难了。但团队分工不是死的,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必须有多种方案。比如,一旦遇到妖精,根据分工原则之A计划,应该先让八戒上,让悟空保护唐僧。这样做,一来可以试探妖精的实力,因为一般打前锋的都是小妖,大部分情况下八戒能够对付得了;二来避免中了妖精的调虎离山之计。如果碰到大妖精,那就让八戒和沙僧保护唐僧,悟空去打大妖精。此时,就算有小妖精想调虎离山,有八戒和沙僧在,也足以应付。沙僧干什么呢?看住行李,必要时协助八戒。如果八戒不敌打前锋的小妖怎么办?那就角色对调,实行B计划,让悟空去对付妖精,而八戒和沙僧保护唐僧。
那如果三个徒弟一起上,都打不过妖精怎么办?例如,在火云洞碰到红孩儿时,三昧真火谁都挡不住,包括在太上老君炉子里炼过的孙悟空。那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是C计划。让悟空先逃,赶紧去搬救兵。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要是都被抓住了,取经团队就全军覆没了。这不是说悟空不仗义,搁下同门师兄弟不管,而是从战略的角度出发,先“战略撤退”,再“收复失地”。
分类考核才能促进团队合作
如来当初派观音去招募取经团队成员时,对大家都有承诺,而且业绩越好,回报越高。例如,《西游记》第八回,观音去长安的路上遇到仍在“服刑”的沙僧,跟他承诺“功成免罪,复你本职”。
在第一百回,如來宣赏:“孙悟空……在途中炼魔降怪有功,全终全始,加升大职正果,汝为斗战胜佛。”这证明,打死的妖精数是硬指标,直接决定了几个徒弟的功果和升迁。
问题是,如来的这种考核机制其实是有问题的。问题在哪?在于它“一刀切”,对所有人都一样。“一刀切”的考核方式的好处是一视同仁、简单易行,但坏处是大家只盯着一个目标,会忽视其他目标,从而损害团队的总体利益。这个团队总体利益,应该是取经团队取得真经,这个目标高于一切。如果不论悟空、八戒还是沙僧,都只管打杀妖精,却忽视了保护唐僧,一旦导致唐僧遇害,岂非功亏一篑?这样看来,妖精的调虎离山之计屡试不爽,其实背后是有制度设计缺陷的!
好的制度设计,应该能使团队总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光激励团队成员个人。在唐僧这个创业团队中,取得真经是总目标。为了实现这个总目标,应该针对团队成员的能力差异,制定分类考核指标。例如,考核孙悟空的主要指标首先是保护唐僧,其次才是打死妖怪的数量,而且妖怪的能力不同,权重也应该不同。对猪八戒,应该主要考核打死妖精的数量。对沙僧,应该是考核其对大师兄和二师兄的协作程度,然后才是后勤工作。对唐僧,应该只有一个指标,就是取得真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