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
暑期是出境游市场的旺季。
尽管全国多个省市已经出台规定,严禁旅行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或者将保证金由第三方托管,然而伴随我国出境旅游市场强势增长,全国范围内旅行社不归还游客“出境游保证金”的案件接连发生。
难归还的“保证金”
近日有媒体报道,某市15名游客参加赴西班牙、葡萄牙的旅行团,报名时旅行社并未向游客提及“出境游保证金”事宜,临行前一日,旅行社电话通知部分游客因材料问题,必须交纳每人5万元“出境游保证金”,否则不能成行,游客焦急万分,与旅行社沟通却遭遇一系列打击。
第一回合:旅行社为游客办理签证后告知部分游客材料欠佳,旅行社愿为游客团签承担风险,但需要收取出境游保证金,表示会在游客回国后予以归还,考虑到团期将至,游客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随后将现金汇款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二回合:游客回国后,按照合同约定细节,在归国10日后向旅行社提出归还所交保证金的要求。旅行社口头答应,但需按照团队销签流程走,按惯例需十天左右时间,请游客等待。游客查阅所签协议中确有关于销签后10天归还的说明。
第三回合:10天过后,当游客再次提出归还出境游保证金的要求时,当时为这些游客办理手续的旅行社工作人员玩起了失踪,游客只能向有关部门求助,后联系到该旅行社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游客交纳时地接价格已涨,旅行社操作此团队赔了钱,游客每人需补交5300元团费才能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不能收现金
在出境游开放早期,旅行社收取保证金的现象相当普遍,对于保证金托管期间产生的利息如何分配,也曾引起過一定争议。再加上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后逾期不还甚至卷款跑路的情况时有出现,保证金是否还应该继续存在,也颇引人关注。
针对出境游保证金托管问题上出现的乱象,国家旅游局早在2016年12月就发布过一项《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部署开展出境游保证金清理。
这一《通知》要求,旅行社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形式收取游客的保证金,但游客可以将保证金存入银行,再以银行开具的三联单交给旅行社。游客按期回国后,保证金及相应利息由银行归还给游客;一旦游客逾期不归,保证金则由银行划给旅行社。
应该说,国家旅游局《通知》中提出的做法,既规避了旅行社的经营风险,也令游客的资金安全得到了相应保证,足以解决目前保证金托管中出现的问题。令人遗憾的是,从后来不断曝出来的出境游保证金逾期不还的案例来看,许多地方并未严格执行这一通知。
遇五种情况别交钱
打着“体检中心、医药公司、保险公司、培训学校、晨练队”等旗号,以“奖励福利、免费体验、团购推广”等为噱头组织的出境游;未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和“保证金协议”;旅游产品价格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不区分游客资质,对所有报名者均收取“出境游保证金”;要求游客将“出境游保证金”汇入个人账户,拒绝采取银行托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游客可以向旅行社提供房产、车产、在职证明等相关凭证,经各使领馆签证中心审核无误后,不需缴纳保证金也可取得签证。
只有在游客处于自由职业或无职业,并且无房产、车产、银行存款等财产保证时,旅行社才会要求游客交纳“出境游保证金”。
做足功课避风险
面对这种情况,事前游客可以做些什么规避风险呢?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中国质量万里行》特别提示广大计划出境游的消费者,警惕“出境游保证金”陷阱。
一、选择正规旅行社,注意其是否具有出境游资质。如有疑问可向属地旅游部门咨询。旅行社为游客办理团签时,担心游客滞留才提出此类要求,通常对材料好的游客不会收取,游客可通过提交银行存款、房产、收入等证明来保证。
二、采用现金担保一定要是银行托管形式。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应签订由旅行社、旅游者、银行参与的“出境游保证金”三方托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资金冻结的期限,资金解冻的条件、流程,以及划扣保证金的条件、期限、文本格式、账户信息等主要事项。
三、切勿将“出境游保证金”转入个人账号。旅行社行业流动性大,工作人员更迭频繁,游客应该提高防范意识。
四、“出境游保证金”通常在出游前1~2日收取,旅游结束后7日内返还。游客要警惕旅行社以销签为名延长退还“出境游保证金”时间。
五、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游保证金”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