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
严格监管 提质增效出国(境)培训助力“学习大国”战略
文/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
2012年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同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代表亲切座谈时强调:我们的事业是得到世界人民支持的事业,是向世界开放学习的事业,是同世界各国合作共赢的事业。我们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更加注重学习吸收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同世界各国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2014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召开的外国专家座谈会上强调,中国要永远做一个学习大国,不论发展到什么水平都虚心向世界各国人民学习,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容、互鉴、互通,不断把对外开放提高到新的水平。
“永做学习大国”的战略思想赋予了出国(境)培训工作新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和外事工作的政策规定,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因公临时出国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013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2014年中央将“加强对出国培训的监督管理,压缩规模,提高质量”作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相关部门共同抓好落实。2015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发〔2015〕29号),要求:严格规范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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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出国(境)培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国专家局按照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切实转变思想,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梳理问题,厘清工作思路,坚持“从严控制、为我所用、突出重点、少而精”原则,以加强和规范出国(境)培训管理为重点,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在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工作、全面分析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存在不足、研究改进措施的基础上,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全国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紧密围绕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确定优先支持领域,优化培训结构,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实施重点项目。
国家外国专家局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深化改革发展的急需,坚持问题导向,因事立项、因事定人,突出培训主题,着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重点工程、重大科技专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特别是中长期培训项目的支持力度,并与人社部、科技部、工业信息化部、农业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领军人才境外研修项目、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培养计划、高端装备人才培养计划、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等方面的重点培训项目,切实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高技能人才等创新创业人才培训支持力度。2017年初启动了“新材料人才境外培训计划”,重点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赴境外参加培训。
最近我们正在与科技部、教育部相关司室探讨建立“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青年拔尖人才境外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继续推动利用中美、中以等政府间双边交流机制,支持教育部、卫计委等部门开展相关培训。近年来,专业技术人才类项目人数占计划总量的60%左右,占比进一步提高;中长期项目稳步增长,即使党政干部类培训也要求具体到专题开展培训,项目结构明显优化。在社会保障、法律、信息网络安全、新材料研制、先进制造(大飞机)等领域一批培训项目成果已发挥重要作用。
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出国(境)培训规模大幅压缩。按中央部署对全国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清理,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停止组织实施计划外出国(境)培训项目;从严控制境外资助和“双跨”培训项目。针对一些项目存在培训主题空泛、日程安排不符规定、参训人员照顾搭车等问题,国家外国专家局在审批中坚持原则、从严把关,严格人员选派标准,坚决取消因人找事、安排照顾、无实质性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性质等一般性培训项目。
出国(境)培训管理进一步规范。国家外国专家局重点围绕立项审批、执行审批、境外监管、结项总结这四个关键环节,推行“内在逻辑关联、要素互为因果、量化裁量合理”的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事前可预防、事中可监控、事后可追溯”的监督管理体系。
在创新管理方面,首先是修订完善《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批细则》,强化分级审核流程管理,拟订了申报材料及留存材料清单,明确了申报材料审查标准,对每个审批环节都规定了时限要求,减少自由裁量权,保证审批工作公开公正。全面推行量化审批,实行“二上二下”项目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合理确定执行率、日常管理等多个参考因素的分值比例及加减分标准,通过量化测算,确定各地方各部门项目计划“指标控制数”,从严控制培训总量。通过“二上二下”,在计划审批过程中增加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各单位的沟通指导,使批准的项目计划更好契合地方和部门发展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国家外国专家局通过开发“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系统”,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项目计划和执行材料申报、审批、问题反馈和补充材料、下达计划和批准文件等环节全部通过系统在线实现,取消纸质文件,对审批中发现的问题在经过所有工作流程后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的项目最快几个小时就能办理完毕,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我们将一些可以量化的标准固化到审批流程中,如由计算机系统通过身份证信息来校验参训人员年龄,超过55岁的人员一律不能录入系统,不留后门,杜绝了超龄人员参团。
2016年底开发完成“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对接洽谈系统”,该系统公开了培训团组对培训机构的综合评分,下一步还将展示精品课程,使项目单位与境外培训机构可以随时实现网上项目洽谈对接,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师资及翻译、生活接待和费用预算等洽谈过程全部网上留痕,最大限度减少培训机构选用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和中间环节,推动实现公开公正,防范廉政风险。
而在监管追责方面,按照“谁组团,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完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培训项目计划审批与执行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坚持问题导向、因事立项原则,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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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国内培训能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得出国(境)培训;坚决取消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从严审批党政干部类培训项目,防止规模反弹;坚决制止和堵住组织实施计划外出国(境)培训项目的漏洞;通过培训团组和境外培训机构在线填写工作日志、培训质量双向评估表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境外培训活动动态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境外培训工作年度统计报告制度。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违规违纪案例, 2015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了《关于对因公出国(境)培训相关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意见》,先后通报处理了编造虚假境外培训日程、擅自更改境外培训日程、违规拼团、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观看淫秽表演、违规赴第三国旅游等典型的违规违纪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团单位暂停或取消其当年部分或全部出国(境)培训项目的执行、暂停审批其下一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责令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等处理,并会同相关地区和部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组团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总体上看,通过专项工作和加强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在不断增强,培训质量以及管理水平都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对战略需求调研不够深入、精细化管理有差距、优质境外培训资源开发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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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国专家局积极开发利用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根据《境外培训合作机构管理办法》,管理重点从以前事前资格认可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转移到搭建合作平台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对境外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评估,严肃查处境外机构违规行为,建立境外培训机构禁入名单。开发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与国际组织、境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境外精品培训课程资源库,搭建国内需求与境外培训资源信息交流平台。
在成果共享方面,“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开发完善培训成果共享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培训成果发现、总结、评估、宣传和共享机制。把培训成果作为检验出国(境)培训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加强培训成果跟踪、总结、评估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强化出国(境)培训效果和质量评估,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有选择性、创造性地消化吸收、转化应用培训成果。
展望下一个五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改革创新精神和实际行动把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出国(境)培训各项工作中,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