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霍小玉与美狄亚的复仇

2017-09-18 03:22贵州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贵阳550025
名作欣赏 2017年27期
关键词:美狄亚古希腊悲剧

⊙左 珺[贵州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贵阳 550025]

浅析霍小玉与美狄亚的复仇

⊙左 珺[贵州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贵阳 550025]

本文运用比较文学平行研究方法,以霍小玉和美狄亚这两位文学史上著名的女性复仇形象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她们复仇的社会背景因素、复仇手段与人物性格的比较分析,挖掘作者在两位女子身上寄寓的深刻含义,透视中西女性命运及其在文学上的表现,并探寻中西文化的类同与差异,以促进文化交流。

霍小玉 美狄亚 女性 复仇

在中外文学作品中,有这么一类女性,在爱情无望、陷入难言的困苦之中时,她们没有选择隐忍,而是选择举起复仇的利刃,给予她们薄情的情郎最为凶狠的报复。唐代的霍小玉与古希腊的美狄亚,这两位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少女,便是这一类“复仇女神”的代表。

一、复仇的社会根源:相似的现实利益驱动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门第观念体现了古人对荣耀的追求。蒋防的《霍小玉传》在很大程度上可谓是唐代文人妓女生活的一面镜子。“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多情书生与艺伎的爱情在古时屡见不鲜,却少有一个好的结局。霍小玉的复仇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唐代的社会一手造成的。

在唐代,魏晋时期盛行的门阀制度依然有延续。封建门阀制度甚为严格,门第婚姻的盛行与霍小玉的爱情悲剧有很大关系。唐代对良贱通婚有明确规定:“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唐朝盛行的婚姻观为:“封建之世,阶级攸分,身份悬隔,贵族子女,依其门第,互为婚娶。”隋唐五代盛行门第婚姻,“隋以科举取士,一命以上之官,皆归吏部。于是寒人增仕进之路,士族失垄断之势。然当时朝贵,尤重其门第,引与为婚”。“然当时士族,门望犹隆,嫁女必索厚赀,直同价卖,帝令朝臣撰氏族志,一切降之。”“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即使统治者有所干预,但门第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依然无法得到有效的禁止。双方家庭的经济与人脉关系是封建家长为儿女决定婚嫁的重要条件,所以艺伎们与书生进士的爱情,纵是真情,却终为镜花水月、梦幻泡影,以悲剧告终。李益母亲为李益定亲卢氏,卢氏是名门望族的女儿。书中对卢家的描写为“卢亦甲族也,嫁女于他门,聘财必以百万为约,不满此数,义在不行”。与尊贵显赫的卢氏相比,霍小玉即使再有才华,也无法改变她艺伎的身份,所以霍小玉无法博得李母的欢心。因此,李益即使“家素贫”,也四处借款求贷以娶卢氏,以求挽回李家的颓势。门第制度是造成霍小玉复仇悲剧的原因之一。

对荣耀与权力的向往在任何时代都有体现,美狄亚生活在遥远的希腊英雄时代,希腊文化里强烈的个体本位意识塑造了希腊人内心的英雄主义理想。在古希腊,英雄有两个含义:其一,指古希腊的英雄,最初是对由神赐予的有着超人体力、勇气或能力之人的称谓,后又指居于神和人之间永生的人;其二,英雄还指一个有着非凡勇敢和战功的人,一个死得勇敢和高尚的人,一个显赫的勇士。由此,我们得到古希腊英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勇敢。古希腊人重视个人价值的实现,视个人荣誉为第一生命,他们的行动往往与个人的荣誉、爱情、王位、财产相联系;他们冒险,是为了得到权力或者荣耀。

美狄亚的丈夫伊阿宋便是这样一位英雄。他为了从叔父珀利阿斯手中夺回王位,答应了叔父寻找金羊毛的要求。这场旅途让他邂逅了美狄亚,她成为他的妻子。如果说前期这份对荣耀与王权的向往使伊阿宋不惧艰险、勇往直前的话,那么后来也正是这样一种向往与欲望,点燃了美狄亚复仇的怒火。取得金羊毛回乡后,伊阿宋并未得到伊俄尔科斯的王位,他与美狄亚流亡至科林斯。在美狄亚年老色衰后,他又开始积极地追求国王克瑞翁的女儿格劳刻,以求与王室攀上亲戚,得到王位。国王克瑞翁答应他们的婚事之后,他立马要求美狄亚自动解除婚约,好成全他与公主的婚事。伊阿宋心中那份希腊英雄式的价值观、对王权与荣耀的向往让他选择抛弃美狄亚,背叛她的爱情。正是因为这样的背叛,美狄亚开始了凶残无比的复仇。

社会的劣根性是造成美狄亚与霍小玉疯狂复仇的根源,虽为无形之物,却如同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操纵着人物的命运,使得恩爱眷侣最终沦为仇人,导演出这复仇的悲剧。

二、“鬼神”与“杀子”——二者复仇方式探析

霍小玉自身体现了中国传统女性处于一种“失我”状态:个性须服从于社会规范,伦常高于个体的生命。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身为“弃妇”的女性反抗的手段大抵分为三种:一是以死抗争,化为厉鬼报复;二是忍受侮辱与欺凌,博得社会舆论的支持;三是以自立自强的方式,忘却伤痛,重新拥抱新的生活。而她们的反抗是以社会的纲常伦理为基础的。后两种以秦香莲与《卫风·氓》中的女子为代表,霍小玉的反抗属于第一种。她身为艺伎的低微身份使得她与李益的爱不被封建社会所接纳,即使她只恳请再过上几年恩爱生活却依旧不可得,最终被李益抛弃,悲愤而亡。霍小玉死后,她的鬼魂纠缠李益,使得李益三娶皆不顺。这种活着安守本分,不去勇敢抗争,寄希望于死后的鬼神复仇,通过鬼神去改变现实的逆来顺受的国民劣根性,造成的后果是“为善的受贫穷命更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中国古代期望以克己自律达到道德完善与社会和谐,但这种道德恰恰纵容了邪恶,寄希望于鬼神也实为无奈之举。

霍小玉以女鬼的方式复仇,原因之二是佛家的因果报应思想。“因”为种因,“果”是结果,世界的一切皆在因果之中,其中心理论是论述生命体的思想行为与再塑问题,强调道德在生命中的流转的作用,善因结善果,恶因结恶果。儒家文化也传授了道德应趋善弃恶这一主题,然而儒家却只是劝人向善,抑恶扬善仅止于道德上的褒贬,缺乏奖惩机制。佛教的因果报应便解决了这一矛盾,鬼神带来的因果报应面前不存在“君臣无狱”,无论你是君王还是平民,业一种下,就必尝果报。人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任何事都要考虑其带来的后果。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因果报应就已在鬼神小说中体现,到了唐传奇《霍小玉传》中,按因果报应一说,李益负小玉在先,违背誓言,娶卢氏表妹为妻,种下恶因。小玉生前被李益辜负含恨而终,故在死后化作厉鬼破坏李益后来的姻缘,导致李益变得多疑而神经质,造成了后来的三娶不顺。

美狄亚杀子的复仇之举与古希腊个人本位意识分不开。她生活在古希腊,海洋文明使得人们具有一种强烈的个人本位意识,商业贸易与海外殖民铸造了古希腊人注重个人利益,敢于冒险的进取精神,使得他们敢于向命运不屈不挠地斗争。美狄亚的复仇带有强烈的个性色彩,她不顾一切疯狂地爱上了伊阿宋,为了爱人背叛国家、抛弃父母、杀害兄弟,按自己的意愿追随伊阿宋去往希腊。在伊阿宋打算抛弃自己娶年轻美丽的公主作为新妇时,她毫不犹豫地决定对这负心之人施以惩罚,她大声地咒骂着伊阿宋的负心,向忒弥斯与宙斯诉说她的痛苦,激烈的言语让保姆都感到可怕,最终美狄亚还是用她的计谋毒杀了公主与国王,甚至不惜亲手杀死了自己与伊阿宋的孩子们。美狄亚在行为上毫无忌惮,不受道德的约束,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在意对错好坏。强烈的个人本位意识在美狄亚身上一览无余,伊阿宋辜负了她的爱,她必定要让伊阿宋受到最难过锥心的惩罚。她的复仇可以说充满了一种阿喀琉斯式的悲壮。

不同于中国的因果报应之说,在古希腊,死者死后的归宿不取决于他们生前行善与否,而在于子孙后代的祭祀。古代家庭建立在对死者的信仰与祭祀上,死者必须要有后人为他祭祀,这样才能成为神,获得幸福;若失去后辈的祭祀,死者便会成为厉鬼。因此保证血脉与香火的延续是古希腊社会的核心,无人祭祀的祖先必将成为不幸者。同时,古希腊人受父子人伦为轴心的家庭伦理的影响,认为父亲才是真正的生育者,母亲只是父亲血脉的保护者与孕育者,供奉家火、祭祀祖先的权力只为男子设立,保证父子血缘关系的延续是父权社会的核心。当伊阿宋对美狄亚提出他要休妻娶格劳刻为妻时,美狄亚的回答是若是他没有子嗣,再去求亲,倒是能够原谅;然而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却要再娶一个妻子,这在美狄亚看来是无法容忍的。美狄亚杀死自己与伊阿宋的两个儿子,断绝了伊阿宋的血脉,伊阿宋的宗族祭祀因此断绝。在伊阿宋死后,他也会因没有后人来为他祭祀,成为不幸者,成为厉鬼。所以,身为人母的美狄亚即使面对孩子纯真的眼神有过片刻心软和打消复仇的念头,但经过一番弃妇之恨与慈母之爱的情感交锋之后,她还是决定不放过自己的仇人,哪怕要自己承受双重的不幸,也不放过这一个可以惩罚伊阿宋的机会。

三、性善与性恶的对峙——从人物个性看二者的复仇

霍小玉与美狄亚,两位命运相似的悲剧女子,二者复仇手段却不尽相同。霍小玉选择死后化为鬼魂向李益复仇,而美狄亚则选择直面伤害,杀死了自己与伊阿宋的一对孩子作为对伊阿宋的报复。人性场分为官场、市场和情场,人类的情场活动追求人性不断升华的意义与价值。情场中人的活动执着于世界的永恒、自由与爱,反面也可能导致迷信、浮华与忌恨。关于人性善恶,中西方思想家持不同观点。在中国,近两千年的思想主流是孔孟的儒家学说,孔子提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为仁由己。”孟子认为“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中国大多数思想家秉持的是人性本善这一观点,宋代学者王应麟所著的《三字经》中,起首四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可谓人尽皆知。人性本善的观念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深入人心。而西方则相反,西方哲学家、思想家们持有人性本恶的观念。公元前800年,海西欧德认为潘多拉打开了罪恶的盒子,从此人性向恶的深渊坠落;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由火组成,一切皆变,多数人是邪恶的;苏格拉底定义“智慧是唯一的善,无知是唯一的恶”而教导人们“认识你自己”;他的弟子柏拉图则说“凡进入存在者必腐败”。我们可以相信他们的思想中是存在人性本恶的思想的。亚里士多德在论及人性善恶偏向时,提出“人更近野兽而远离神灵,多数人生来愚昧、懒惰、贪婪、残忍”,也可见其人性本恶的思想。很明显,在中西方各自的传统文化当中,古代中国偏向性善一说,而古希腊则倾向于性恶论。也正是这样两种不同的人性论,造成了她们不同的复仇。

受中国传统人性本善的思想影响,霍小玉成了蒋防笔下怜与善的化身。蒋防将“温柔敦厚,怨而不怒”作为“善”的具体实施内容,塑造温和善良的人物,并以其遭受厄运来对恶进行控诉,体现恶的残酷与善的宝贵,在自身力量不足的前提下,以一种超自然的形式复仇,达到一种内心审美需求的平衡。

霍小玉美丽而善良,甚至并不要求一个名分,只求李益能信守八年之约。相比之下,李益的背信弃义与之后的避而不见就显得卑鄙了。小玉的善甚至体现在她化为鬼魂之后,在她将葬之夕,李益见到她的鬼魂,她只是说:“愧君相送,尚有余情,幽冥之中,能不感叹。”然后便消失不见。小玉的鬼魂也不曾伤人性命,只是制造一些事端使得李益休妻,三娶不顺。霍小玉含恨而死,善的形象遭到毁灭。作者为了达到扬善抑恶的目的,让霍小玉以鬼魂的超自然形式再度出现,对李益进行复仇,使得李益三娶不顺,弘扬了善的伟大与抑恶扬善的思想。

西方文学多将恶极端化,造成一种悲剧的效果,引起人的恐惧怜悯。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对悲剧的论述中提到:悲剧是能引发人恐惧与怜悯的事件,即便是意料之外的事件,但若是受到动机驱动,亦能激发人强烈的惊异之情。悲剧包含突转、发现与苦难,最佳的悲剧是复杂的,主要人物并非十分公正,也不具备十分的美德,他们具备显赫的背景,遭受不幸的苦难,并非因为本身的邪恶,而是因为犯了某种错误。正因为这些是属于普通人的不幸,观众才更容易感受到恐惧与怜悯。美狄亚是一位典型的“魔女”,同为被负心男子抛弃的女子,美狄亚不像霍小玉那样善良,美狄亚的复仇具有恶有恶报的教育意义,又使她蒙上了罪恶的色彩。

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中,悲剧主人公美狄亚是科尔喀斯的公主。美狄亚最初并非穷凶极恶之徒,身为公主的她单纯而善良,对爱情充满向往。以不正当手段帮助伊阿宋夺得金羊毛是她的命运的巨大转折,也为她日后恶行与悲剧命运埋下伏笔。伊阿宋移情别恋,美狄亚忍痛在良知的挣扎中选择了杀死自己最爱的两个孩子,作为最凶残的报复。此处是悲剧的高潮,美狄亚对伊阿宋的爱与迷恋使她用巫术强行改变了自然规则,导致了她的恶行与悲剧命运,引起人们对恶的恐惧与对命运悲剧的怜悯,彰显永恒正义的价值。

四、结语

霍小玉与美狄亚饱含悲剧色彩的复仇,根源正是相似的社会大背景,古代封建社会充满了受压抑妇女血泪的控诉。受封建门第观念束缚,霍小玉与李益的爱情有如昙花一现;美狄亚与伊阿宋的患难与共也终究敌不过王位对伊阿宋的诱惑。霍小玉与美狄亚终由纯真可爱的少女成为复仇女神,不禁让人扼腕叹息。同样的复仇主题,美狄亚可怖的复仇体现了西方强烈的个人本位意识与性恶论;《霍小玉传》中的小玉形象却没有丝毫狰狞,中国传统文化在她身上展现出灿烂夺目的光华。两位女子的复仇行为,在当时压抑的社会中,为广大妇女指出一条反抗之路,可以说也是在无意识之中给了广大受压迫的妇女以鼓舞。

[1]〔唐〕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91页。

[2][3][4]陈鹏:《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5页,第62页,第62-63页。

[6]邓晓:《论古希腊人的爱国观与英雄主义》,《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

[7]黎鸣:《问人性:中西方文化的历史命运》,团结出版社1996年版,第20页。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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