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黄蒙蒙
摘 要:当前,在部分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领域依旧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现象,致使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达不到施工要求,给工程的投入运营埋下了安全隐患。要想让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的运行,就必须加大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招投标的管理力度。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
建筑业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活动不断增加,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各个施工企业的代理人通过正当的手段进行招投标,目前看来,一些企业在采用违法的手段进行招投标,这样的问题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中经常会出现。企业为了减少建筑施工成本获取更大的效益,违反了招投标相应的法律规定,给建筑业带来不利影响。
一、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不规范
如有的限制信息发布范围,不按要求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信息,只将公告发布在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地方报纸上,有的甚至只将公告贴在单位门口。还有的公告时间过短,往往以工期紧任务重等为借口,只发布一两个星期就匆匆开标。这在客观上造成了获知信息的不平等。
2、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存在不公平、有倾向性或歧视性的情况。倾向性有时表现明显,如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但有时比较隐蔽,如在技术指标方面有倾向性描述。另外,有的招标文件制定时,会有一些特定技术条款,使大多数投标人被拒之门外。有些地区、行业或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还出台了一些保护主义色彩的规定,跨地区、跨行业或招标人外部的企业来参加投标,基本上是陪标。
3、串标、围标现象严重
一些部门滥用权利,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前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暗中敲定施工队伍后,随便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甚至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专业的围标集团,专门组织一些施工单位去投标,中标后再私下交易。
4、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甚至有的招标人为了让内定的投标人中标,对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委进行暗示,使评标打分有倾向性,使其中标。
5、承包单位挂靠转包问题
一些施工企业在资质问题上做手脚,有的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有的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6、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
二、针对问题提出的对策
1、严格评标
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编制招标文件的时评标办法的选择与项目特点之间关联性和匹配性十分重要。中标候选人的评判标准应该遵守综合评估法,可采取打分或是其它方法来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满足评价标准。
2、清退制度需要推进
清退制度需要向招投标市场大力推进,对于那些诚信度过低企业或是个人,以及曾有过暗箱操作、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和围标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需要予以严重打击,并加大处罚力度。例如:取消中标或是罚款等经济处罚或者是依法吊销资质,有活动相关人员的加入更加要追究到底,进行法律惩处,将其清退出招投标市场,限制其再参与招投标等活动的资格。若评标专家在其中有连带关系,应退还贿赂款项,并取消其评标资格。
3、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力度
首先应该建立起招标代理机构健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力度,保障招投标行业得以健康发展,使其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而后则应该针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制定评价系统,提高整体素质水平、自律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协调能力等等一系列多方面能力,打造出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再来便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行业协会应该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企业能及时了解政府的管理方针,也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政策与支持。
4、加大招投标的管理力度
目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一定意义上归咎于招投标管理工作力度上的不严谨、不细致,要想在根本上解决招投标中存在的各项问题,需要结合国家的政策,加大打击力度,加重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不论是多么细微的环节出现问题后果都是巨大的,其中政府的监督工作尤为重要,有许多的招投标工作乍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管理上的漏洞,而实际上在细节部分却出现了许多的不法操作以及违规行为,国家在招投标的管理制度上需要加大力度、加强建设。
5、规范招投标活动,改善招投标机制
有部分本地建设单位会有某些地方主义的同盟,在招标公告的发布时期便开始了对外地企业的排挤,很多优秀的实力企业在这时失去了投标的机会,反而让部分本地的条件并非很好的建筑工程企业得到了机会。针对该现象,政府管理部门应该重视起来,从源头抓起,规范招投标活动。投标公司对投标行为的改善、投标单位对投标测量的重视还有我们对于招投标机制的地位的认知都是改善招投标机制的重点。
6、执法检查力度的加强
建设行政相关管理部分需加强执法力度,国家在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半点懈怠。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在招标、投标、评标以及定标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核查、严格监督。执法力度的加强不仅仅是针对招投标活动当中,不论是投标企业还是代理机构,甚至评标专家都要进行有效的监管。若想要招投标活动中各个施工企业单位都按照规范合法的程序进行活动,监管力度和检查力度都需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接受到公众和全社会的监管,将招投标信息透明化、公开化。
结束语
因为招投标市场的地位十分独特,在推进落实一些政策和对策的阶段,问题自然是层出不穷,由于各方相关单位的利益与招投标工作息息相关,就更加应该重视起招投标市场,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单位的法规制度,管理好工程招投标活动工作中各项工作,加强监管力度和监控力度。这样一来,招投标市场便可以得到良性、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顾莹.浅议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2(11)
[2]张秋萍.建筑招投标中潜藏的风险隐患及处理对策[J].河南建材,2014(8)
[3]周侠.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柴达木开发研究,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