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
2016年过去了,我发现自己尤为怀念在某五星级豪华酒店度过的一天。
经历一番舟车劳顿,终于在房间安顿下来时,我洗了澡,换了睡衣躺在床上,心想就算吴彦祖出现在楼下,也无法让我站起来走出房门一步。
几小时后,我饿了,饿得非常彻底,像大米袋子里最后一粒被倒空,身體储存的能量已经百分之百被消耗。我翻开酒店菜单,看到一份厨师沙拉标价为158元,又默默合上—毕竟,下楼走两步就有便利店,卖十几块钱一份的沙拉。既然沙拉都一样难吃,为什么要花158元买一份?
那一天,准确地说,从第一天下午5点,到第二天中午12点,我神奇般地什么都没吃。这一天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来,我一直人为控制着“吃掉眼前所有一切”的欲望,唯有这次,是这家酒店,让我再次品尝到穷人的滋味—不舍得买。
在吃喝这种低级欲望上,人类已经被满足得太无法无天,偶尔被控制的时候,虽然当时有点痛苦,但回想起来又觉得很妙—忽然间,我从一个欲望需要被立刻满足的人,变成一个其实可以等等,把身体所有感官磨练得更锋利的人。
前几天我看过一篇文章,作者在美国生活,对父母勤俭持家的生活方式相当厌恶。母亲做红烧肉,第二天一定要把吃剩下的肉回锅,放进豆腐泡吸油,第三天再放点儿大块蔬菜。
艰苦年代过来的人嘛,一点点都不肯浪费,大鱼大肉高脂肪,要是没把最后一丁点儿油星吃净,根本不舍得倒掉。父亲后来得了直肠癌,令作者后悔不已,如果不是吃了这么多高脂肪,说不定还能挽救。
作者希望父亲像美国人,一锅肉吃完一半,麻利儿倒掉;冬天自然开暖气,夏天自然开冷气;该吃就吃,不该吃绝不勉强自己。我倒觉得如果老人像30年前一样,生活在连肉都要凭票供应的年代,或许能长寿一点。
这些艰苦年代过来的老人,正以不可舍弃的艰苦精神,处理着年轻人浪费下来的所有东西。有次我煮了锅莲藕猪脚汤,喝了两碗后,忘了,几天后母亲从锅里盛起来,闻了闻说,没坏,放着,回头我吃。我坚持要倒掉,母亲用相当心痛的表情回答:这多作孽。
她真的心疼二三十块钱的猪蹄吗?她想到的,或许是在上世纪70年代,吃猪蹄是件多么隆重又富有节庆感的事。她答应说好吧那就扔吧,这时她的青春已经跟倒掉的猪蹄一样毫无意义。
英国作家托尼·朱特曾经经历过英国二战后的食物配给岁月,对艰苦时世有鲜明记忆,虽然后来逐步好转,但在晚年的回忆录里,托尼·朱特写道:艰苦朴素的反面不是经济繁荣,而是穷奢极欲。
饿过的人每一顿都会吃得很饱。我父母没办法理解减肥,于是不仅剩饭剩菜要全都打扫干净,做到毫不浪费,还总是在家囤好各种东西。
我倒是希望在饮食上能重新回到艰苦年代,回到那个认真对待吃喝的年代,回到认认真真吃饭,又热切盼望吃一碗肉的年代。
欧美人已经开始全面吃草,流行毛坯房式样的装修,流行骑自行车出行。这景象被30年前的中国人看见,一定觉得,原来他们过得跟我们一样。
我们到底在追求些什么?人类原来就是一节节吃掉自己的贪吃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