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艳珍 马海龙
(新疆昌吉市人民医院,新疆 昌吉 831100)
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在治疗不稳定心绞痛患者中的临床疗效对比观察
高艳珍 马海龙
(新疆昌吉市人民医院,新疆 昌吉 831100)
目的探讨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在治疗不稳定心绞痛患者中的临床疗效。方法首先对100例参与实验的患者给予常规UAP治疗;在此基础上,对照组50例患者给予辛伐他汀治疗,观察组50例患者给予阿托伐他汀治疗。结果观察组接受阿托伐他汀治疗后,所有患者经过治疗后整体有效率为92.00%;对照组治疗后,所有患者经过治疗后整体有效率为84.00%。此外,观察组患者在接受阿托伐他汀治疗后,每周的心脏绞痛平均发作(4.17±1.50)次,平均每次的持续疼痛时间为(5.39±2.41)s;对照组患者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后,每周的心脏绞痛平均发作(6.55±1.80)次,平均每次的持续疼痛时间为(8.54±3.05)s;(χ2=1.984,P<0.05)。结论在治疗不稳定心绞痛时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均能取得一定的治疗效果;但阿托伐他汀的整体效果更好,同时,还能够降低患者的每周心脏绞痛平均发作次数与平均每次持续疼痛时间。
阿托伐他汀;辛伐他汀;不稳定心绞痛
不稳定心绞痛(UAP)是一种较为严重的疾病,发病时会给患者带来较大的疼痛感并容易引发心脏事件[1]。临床上因不稳定心绞痛而导致的猝死现象时有发生。要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就必须对UAP进行及时的治疗,而他汀类药物则是当前用于UAP急救的常见药物[2]。在此背景下,本文结合对我院2014年~2016年收治的100例UAP患者的治疗资料与相关文献资料的分析,对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的临床应用方式、方法以及取得的效果进行报道。
1.1 临床资料:本次研究选取了从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进入我院接受不稳定心绞痛治疗的100例患者,在本次研究中男女患者的比例为69∶31。将参与试验研究的患者随机均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50例;其中,观察组男性27例,女性23例,患者的年龄区间为49.5~84.5岁、平均年龄为(69.7±1.5)岁,对照组男性24例,女性26例,患者的年龄区间为49.2~83.5岁、平均年龄为(68.1±1.4)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首先对100例参与实验的患者给予常规UAP治疗;在此基础上,对照组患者给予辛伐他汀(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6875)治疗,患者每日晚餐后服用1次,每次20 mg。观察组患者给予阿托伐他汀(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1984)治疗,用法同上。
1.3 评估标准:从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和用药期间的症状发作情况等角度来进行评估。其中治疗效果分为:显效,是指患者的不稳定心绞痛病症有了较大的改善;有效,是指患者的不稳定心绞痛病症得到了一定地改善;无效,是指患者的不稳定心绞痛病症未减轻或出现恶化现象[3]。
1.4 统计学方法:在进行量化分析时利用SPSS20.0软件对实验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并对数据进行卡方检验;对最终分析结果进行置信区间检验,当P<0.05时拒绝原假设认可数据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治疗效果对比:两组UAP患者的整体治疗疗效存在一定的差异(χ2=1.483,P<0.05),见表1。其中,观察组50例UAP患者在接受阿托伐他汀治疗后,获得显效治疗效果的患者有31例(62.00%),所有患者经过治疗后整体有效率为92.00%(4/50)。对照组50例UAP患者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后,获得显效治疗效果的患者有28例(56.00%),所有患者经过治疗后整体有效率为84.00%(42/50)。
表1 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n(%)]
2.2 用药期间的症状发作情况:观察组患者在接受阿托伐他汀治疗后,每周的心脏绞痛平均发作(4.17±1.50)次,平均每次的持续疼痛时间为(5.39±2.41)s;对照组患者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后,每周的心脏绞痛平均发作(6.55±1.80)次,平均每次的持续疼痛时间为(8.54±3.05)s,(χ2=1.984,P<0.05)。
不稳定心绞痛的发病较急,如果抢救不及时的话极易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UAP的致病机制在于患者粥样硬化的冠状动脉出血破裂出血的现象,从而使得血小板的凝积增加,形成阻碍血液流动的血栓[4]。同时,这一病理变化也会对患者的血管产生刺激,从而引发血管痉挛,最终使得患者的冠状动脉腔体变得狭窄甚至是闭塞[5]。
临床上对UAP疾病的治疗多以抗凝、消除血管痉挛、抗血小板等方式为基础,从而实现斑块稳定、阻断粥样硬化以及降脂等治疗目的。他汀类药物属于经甲基戊二酸辅酶A还原酶抑制剂,具有竞争性抑制内源性胆固醇合成的作用。本文研究表明,两组UAP患者的整体治疗疗效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观察组50例UAP患者在接受阿托伐他汀治疗后,所有患者经过治疗后整体有效率为92.00%;对照组50例UAP患者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后,所有患者经过治疗后整体有效率为84.00%;由此可知,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治疗均能取得一定的治疗效果,但是,阿托伐他汀治疗所取得的整体效果更好。在判断不同治疗方式对UAP患者所具有的治疗效果时,用药期间的症状发作情况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观察组患者在接受阿托伐他汀治疗后,每周的心脏绞痛平均发作(4.17±1.50)次,平均每次的持续疼痛时间为(5.39 ±2.41)s;上述指标参数均优于对照组患者;由此可知,在UAP的治疗中观察组采用阿托伐他汀治疗后,患者的每周心脏绞痛平均发作次数与平均每次持续疼痛时间均低于对照组患者。学者丁小蓉等在其研究中指出阿托伐他汀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的治疗有效性,降低患者的心脏绞痛发作次数,从而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6]。
综上所述,在治疗不稳定心绞痛时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均能取得一定的治疗效果;但阿托伐他汀的整体效果更好,同时,还能够降低患者的每周心脏绞痛平均发作次数与平均每次持续疼痛时间。
[1] 庾海清.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安全性分析[J].吉林医学,2015,36(5):836-837.
[2] 孙宇光,刘辉霞.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与安全性比较[J].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2014,23(2):315.
[3] 罗高飞.阿托伐他汀联合低分子肝素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的疗效分析[J].海峡药学,2012,24(6):155-56.
[4] 陈彤宇.辛伐他汀与通脉颗粒联用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观察[J].中国民康医学,2012,24(24):2991-2993.
[5] 王华.阿托伐他汀与辛伐他汀在治疗冠心病心绞痛效果分析[J].现代养生,2014,28(1):142.
[6] 丁小蓉,王荣花.阿托伐他汀和辛伐他汀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120例临床疗效观察[J].中国医药导刊,2013,15(11):1860-1861.
R542.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194(2017)23-00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