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艺
摘要:政治民主化是现代化国家的主要特征之一。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结合我国国情,探求中国民主的未来之路。
关键词:党的领导;协商民主;法治
民主政治需要依附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产生。经历了百年的探求,中国人终于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过程中,找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符合本国国情的民主之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基层自治制度和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法治民主,都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民主政治也不断加强,民主形式也不断丰富和完善。但万变不离其宗,要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首先要确保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一致性。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统一,为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历史发展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有效领导,中国的民主就很难获得有序的发展,没有民主的有序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就难以获得健康、持续的发展。
人民民主主要有两种实现形式,一是选举民主,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选出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的管理。在这方面,我国实行直接与间接相结合的选举民主方式。我们的基层民主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是群众身边的民主。这些民主形式有效防止了人民表面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二是协商民主,即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特有制度,它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政治协商在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社会各方面意见和要求,集思广益,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选举民主为非西方国家的民主化提供了一个简单、清晰而明确的民主概念,但它的扩展却在新兴民主化国家中引致一系列困境或灾难。我国是不同于混居或杂居的移民国家的民族国家,多元的民族文化,使我们需要共识的民主,而不是西方那样硬性的选举制民主,多党竞争、轮流执政只会加剧与少数民族的矛盾,所以协商民主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政治协商在理论上可以尊重少数 ,能够充分考虑少数族群和边缘群体。正如罗尔斯所言:“所有的社会基本的善 ——自由和机会 , 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 ——都应被平等的分配, 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协商民主的决策形式不存在特殊成员或组织的利益具有凌驾于其他参与主体利益之上的优先性,少数族群的利益不再被投票式决策排斥,反而在协商中被重视和保护,使得经济利益在社会范围内得到合理分配。在尊重弱势阶层的基础上,将“社会的经济福利、安全、自由”等政策结果倾斜性地向他们分配, 缩小各阶层和群体之间的经济差距。这样的协商民主极大的有利于促进政治关系和谐,并且符合我国国情。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实行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而确立法治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与巩固、发展民主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没能及时建立,得到的教训是惨痛的。没有法治,法制得不到尊重,个人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给国家和人民都带来深重灾难。所以邓小平得出经验之谈:“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有了稳定和强制的法律制度保障,民主才能实现制度化、法律化,以防止对民主的曲解,偏离民主的本意。新的历史阶段,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 “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提高这些能力,最关键的就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就要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治方法贯穿到实践之中。特别是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不能简单依靠国家强制力去压制,不能用行政手段“摆平”,例如从前那样强拆的错误和悲剧是不容发生的。要通过法治方式、回归法治途径,把社会矛盾的解决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以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为最终目的。我们讲的依法治国,依据的是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依宪执政,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要在此强调的是,我们讲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宪”,与西方宪政的“宪”有着本质不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所以在宪政这条路上,处理好“宪法至上”和党的领导、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违宪审查等问题是棘手而关键的。
总之,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民主政治的优势明显,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改革的攻坚期,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着能否始终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走下去的挑战,但一定要确保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信条,坚定不移地把黨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一定会在政治文明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
参考文献:
[1]高建,佟德志主编:《中国式民主》,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年3月第1版
[2]徐久刚,冯进成,刘润民:《中国民主政治研究》,人民出版社 2006年6月第1版
[3]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4]林尚立:《协商政治: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基本形态》,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07年第9期
[5]张文显:《中国法学》2014年第4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