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而产生的,这项制度的建立对做好农村工作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视野,探讨我国新农合制度的公平性问题,并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公平及城乡一体化理论,为我国建立公平医疗保障制度提供基本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马克思 医疗 制度 公平
一、引言
2017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经过十多年的医疗改革,我国的农村医疗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人民对医疗服务及费用越来越满意,但制度的实施过程当中也遇到了不少的公平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对人民有益的公平的合作医疗制度。因此,以马克思主义的公平理论为指导,加强新农合公平制度的建设,使人民群众能够平等地享受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从而保障整个新农合制度良性、健康、和谐地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公平及城乡一体化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公平观
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认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公平”是每个人都应该平等享有作为人类的基本权利,即人权。马克思认为:“人权之作为人权是和公民权不同的。和公民不同的这个人究竟是什么人呢?不是别人,就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为什么市民成员的权利称作人权呢?因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就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国家通过人权承认的正是这样的人。”
(二)马克思主义城乡一体化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共产主义社会理论中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消灭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他们认为,城市诞生于乡村,乡村在整个人类社会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其次是城市与乡村对立时期,这是因为随着工业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逐渐成为了主体地位,城市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与乡村相差逐渐明显。最后是城市与乡村融合时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往前推进,城市与乡村相互依存度大大加强,城乡逐渐走向融合。
三、当前我国新农合医疗制度存在的公平性问题
(一)筹集资金的不公平
首先,中央政府出资偏少。2007年,中央政府财政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13.54亿元,但占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总额也不过27%。2016年,中央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为30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可见,中央财政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力度是很小的。其次,筹资方式不合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自下而上”的筹资方式,即从农村到县市最后到中央的这种层层筹资方式受到了基层工作者的反对。因为这一过程时间较长,会因筹资资金不到位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
(二)报销补偿机制的不公平
新农合实际运行中存在不公平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在:首先,补偿比例实行分级。发达区域比落后的乡镇补偿比例高,农民看病的压力依然很大。具体体现在:农民对一些发烧之类的小病因达不到起付线标准而无法享受到报销待遇;另外,农民因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费用的提高所享受的报销比例与之前所花的费用相差不大,所以这种比较复杂的报销程序实际上并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变得更加繁琐。
(三)农村医疗服务资源及价格管理不公平
首先,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平衡,全国70%的人口是的农民,但农民仅仅享有全国30%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城镇的医疗机构享受大部分的国家医疗经费,而乡镇医疗机构经费是非常少的,严重影响农村医疗设备的更新和人员培训经费的支持。另外,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管理混乱,出现价格上涨偏高、医院与医生的利益关系不当等因素都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公平可持续。
四、推动建设公平新型医保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一)建立完善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
首先,改变筹资顺序。政府应该起到资金拨付的引导作用,国家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资金补助金额予以拨付,同时制定地方的财政拨付制度来确保地方财政资金的实施到位。另外,政府应该向农村医疗领域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二)改进补偿方式
首先,确定合理的新农合补偿范围。管理者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当地的富有特色的補偿模式,整体上推行扶持小病和补偿救治大病相结合的方案,进而扩大补偿范围。
(三)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及价格管理
首先,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资源水平。鼓励医疗卫生服务人才到广大农村去工作,积极加强及培训农村的医疗卫生队伍,保证农村医疗设备的更新,保证农村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另外,加强医疗医药费用控制,建立政府和群众监督双重的监督制度,从药品流通环节减少不必要的成本,从而控制合理的药价,使人民能够买得起药,享受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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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培远(1990-),男,河南驻马店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社会保障与就业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