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权威发布首期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开通情况
为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人社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
人社部数据显示,自2016年12月15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试运行,截至2017年5月5日,除西藏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其中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通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吉林、江苏、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外,山西省本级、太原市,辽宁省本溪市、沈阳市、大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黑龙江省本级、大兴安岭地区,浙江省本级、义乌市,安徽省本级、滁州市、黄山市、马鞍山市,福建省本级,江西省抚州市,河南省本级、开封市、洛阳市、鹤壁市、新乡市、濮阳市、三门峡市,湖北省本级、咸宁市,湖南省本级,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本级、成都市、内江市、攀枝花市、乐山市,云南省本级、昆明市、玉溪市,贵州省本级、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本级、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延安市、杨凌示范区,甘肃省兰州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据了解,在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地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按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在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目前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有1008家,欲了解最新开通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情况,可登录网址:Http:// si.12333.gov.cn实时在线查询。
开通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