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 二
吻所有女孩
■夕 二
十八九岁的时候,我一度陷入忧郁,和几个同样文艺兮兮的惨白青少年,商量着要不要在20岁到来之前找个好地方集体自杀。但这样的话题总是结束在晚饭前,我们很快又谈论起哪家的睫毛膏比较便宜好用,或者综艺节目里新出了哪个男神。拜这些肤浅的欢乐所赐,20岁总算安然度过了。
今年二月,我即将迎来27岁生日,某种熟悉的忧郁伴随着阵阵焦虑再度袭来,呵,二字头的青春期啊,总算来了。
10年是一种很玄的东西,10年前那些相伴挨过二字头末日的姐妹们,渐渐成为最近几年“红色炸弹”的始作俑者。而我始终是一个人,一个人工作,一个人念书,一个人生活,甚至没有养只宠物。在收到Emma的微信之前,我甚至以为自己是不是患上了“干物症”。
事情其实很简单,Emma是我的高中同桌,她的微信上写着:“姐下周去英国,出来坐坐吧。”所以,我坐在这家星巴克里等着那位“姐”,等着迎接一段即将开始却症状不明的“后青春期”。
去年的口译考试我彻底考挂了,坐在返程的动车上,我不禁回想起同样失败过的高考。17岁那年,我着魔般爱上了电影,做梦都想成为导演。就在我放弃学业、苦修电影之时,我的同学Emma已经开始备战高考了。
Emma和我在学校是什么关系?其实就是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关系。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丝不苟、成熟稳重的少女,而我也很乐意输给如此努力的对手。我们的关系能够延续至今,大约也是出于我白目式的乐天心态。我曾经问过Emma将来想做什么,她一脸淡定地说:“我想做比较赚钱的工作。”然后扶了扶眼镜补充道:“因为我长得不美,只能靠自己了。”
这个坦诚自己“不美”的少女,终于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名校,攻读她原本并不擅长的英语。我却完全明白,她是想有一技傍身。在后来的人生里,我们理所当然地来不及告别就音讯全无很多年。
如今想来,高中时代的Emma对于毫无常识的我而言,正是陨石一般的存在。从没有顾虑过未来的我,却在这个女孩平凡而坚定的人生定义里看到了生命的某种残酷——我的导演之路还未开启就匆忙结束了,我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并无天分,亦无机遇,就像承认自己“不美”的Emma那样,我们各自怀揣着一份遗憾和软弱,坚定地走入别的人生,永不回头。
每一次收到“红色炸弹”,我在惊诧地祝福之余,亦免不了腹诽一番,除了阿雯的。高中时代的阿雯和26岁的阿雯,这段密密麻麻的小点连接而成的虚线,我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晰。
与Emma女王般的孤僻有所不同,阿雯是高中时大家公认的怪人。在隔月调换的同桌里,我同桌最久的人就是阿雯。即使成年以后,我们仍然相互写信,在进入职场之前,阿雯和她的信,让我不至于那么快就淡忘了青春期的自己。
记忆中的夏天非常炙热,阳光穿过教室的廉价窗帘燃烧在几十具年轻的身体上,整间教室都在昏昏欲睡,连最能挨的Emma都无精打采地用手支住下巴。在这样的16岁的午后,阿雯总是会从笔袋里悄悄摸出一瓶小小的香水,以神一般的速度拿掉瓶盖,迅速喷向两边的腋窝。“沙——沙——”两声之后,一股奇异的香气从阿雯的身体弥漫开来,旁边打瞌睡的我、后面看漫画的男生总是立刻被香气惊醒。
在沉默而气味刺激的那些下午,我总会假装瞌睡,假装对周围四溢的复杂气味一无所闻,而后排的男生似乎也并未察觉到什么,打几个喷嚏之后重回他的漫画世界。反倒是前排的女生们,会在下课后迅速围到我的课桌旁,指指阿雯的空座位,说:“是她吧,有狐臭的。”我摇摇头,回答:“不知道呢。”几个女孩仍然不肯放弃,甚至打开阿雯的笔袋,想要拿出那瓶香水。“肯定是,就是这个味道。就算用香水也盖不住啊,反而更臭,她怎么想的啊?”我尴尬得不知如何回应,后排的男生却突然把漫画往桌上一甩,吼道:“一群八婆!吵什么吵啊!烦死了!”女孩们终于无趣地走开,我却在那一刻突然了解了“坏男生”的温柔。
似乎是受到“这个味道”的影响,青春期的阿雯和那些沉迷于周杰伦或者少女动画的女生们看起来太过不同,甚至也不同于好学生的Emma和自以为很酷的我。当她谈起某位欧洲球星或者英国乐团,我才惊觉自己原来如此狭隘,然后以粉丝一般的心情吵着要她再多说一点。除了我,阿雯并不对其他人吐露心声,也许即使是我,也只能窥见她幽暗青春期的某个闪耀罅隙。
收到阿雯的喜帖已经是10年以后,相互坦白过的心事早已成为淡淡的回忆,曾经让我们心动又哭泣的那些人,最终不过是相伴一阵子。后来,阿雯告诉我,其实那些年她也喜欢过周杰伦,只是不好意思告诉我,后来她成年以后变得很爱看韩剧,要我不要鄙视她。
其实,我也很想告诉她,在那些昏昏欲睡的午后,我多么希望有人能拉起她的手跑过幽暗的青春期,就像后排的男生那样,默默地守护她。
很多年以后我才发现,高中时期的女孩们原来是那样不同。在朝夕相处的日日夜夜里,并没有人真的特别了解另一个人,那些被考试或者年纪所捆绑的自我,往往只在成年以后才真正表露,这让17岁变得更加不真实,充满迷雾般的梦幻之光。
在我就读的高中里,J是文科毕业班里理科最好的女生。每一次的摸底考试,Emma和J总是在数学这一科上斗得你死我活。大多数时候,J是第一名,这让好胜的Emma痛苦不已。我这种无心学业的人,反而能和J保持着淡淡的朋友关系。而我想要和J成为朋友的理由,说起来实在好笑,只是因为我那时迷恋宫崎骏,总觉得一脸懒散的J和龙猫很像。而龙猫一样的J却非常迷恋动漫,对于漫画美男子的痴迷程度让后来的我惊叹不已。
大三那年,Emma突然在深夜打来电话,语气冷冷地说:“J那家伙自杀,我现在在医院,你快过来。”
圣诞节前夕的重庆已经很冷了,我和Emma坐在医院空旷的走廊里,一人捧一罐热奶茶静静取暖。
“那家伙真是白痴啊。”Emma淡淡地说,“明明又不是什么美少女,还要去死追帅哥,人家摆明是耍她嘛!”一旁的我正狗儿般发着抖,颤颤地说:“她也有她的难处吧。”Emma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过了半晌才大叹一口气:“是啊。”
怎么能想得到呢?竟然是和J同学毫无交情的Emma陪着J走过了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晚,而几年间音讯全无的我和Emma也因此并肩取暖,在没道理的场所呆坐了没道理的整夜。
康复后的J据说仍然迷恋帅哥,不过重回了二次元世界,在漫画里寻找最浪漫、最安全的爱恋。
而到最后,我们三个人竟也从没有相约过,各自迈开脚步踏上长路。
和恋爱相比,友情其实更坚定吧;和友情相比,陪伴其实更重要吧。
在绝不同路的人生里,我与Emma、J似乎连朋友都算不上,却在奇异的一夜相互分担了最沉重的心事。后来,我经历过分别与爱,听说过也给予过承诺,却总是在意想不到的变化中渐渐失去相约的勇气。当我再想起那一夜的奇异相聚,离我们年少时的淡淡相交已然10年了。
天色渐渐暗下来了,咖啡店的玻璃窗外慢慢浮起一层雾气,我坐在角落的位置打量四周,浓妆下的女孩抑或女人们其实都不大看得出年纪。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看起来年轻美丽,但二十六七岁的年纪也实在无法再幼稚了吧。
毕业之后,J成了工作稳定的工程师,Emma在外企,收入颇丰,却在事业最被看好的时候毅然辞职,决定赴英充电。10年是不是真的会冲淡年少时的梦想呢?其实也未必吧,至少那些在青春期陪伴我一起走过的女孩们,最后都以各自的方式完成了10年前的梦想。
二字头的青春期啊!我轻轻叹气。玻璃窗外,白色雾气的另一端,十年如一日戴着细边眼镜的Emma正匆匆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