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7-09-10 10:39白智丹
世界家苑 2017年9期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对策

摘 要:城市化是社会快速发展的标志,旨在全民受益,但是加快城市化必会加大对土地的征收,因此征收农民手中的土地便成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为此,各地政府征用农村土地,将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由此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由于失地后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存在一定缺陷,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本文在充分了解征地补偿机制与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征地补偿机制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对策

一、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现状

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福利待遇得不到保证,关系切身利益的诸多问题缺乏参与,再就业压力大,无法获得基础性服务。

1、失地农民参与权缺失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拥有的仅仅是经营权,土地的流转、占有和处置都受到严格限制,农民虽然可以在经营权上获益,但是未来收益却是不确定的。土地流转往往不是农民的真实意愿,他们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并且流转行为本身具有很大随意性,加上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使得失地农民的利益被损害,受损后又缺乏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失地農民再就业困难

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前,依靠土地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征地之后,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和各项就业保障。失地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普遍缺乏专业技能,使得大多数人只能在一些非正规岗位从事着简单的劳作,限制了个人的发展。与此同时,政府未能高度重视,没有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创业的支持,失业农民谋求职业的能力有限,加剧了失地农民的就业困境。

3、基础性服务有所欠缺

基础性服务属于公共物品,提供者应是政府。在被征地的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长期无法完善,底子薄且发展慢,不能与城市化进程接轨,失地农民被排除在城市化带来的红利之外,具体表现为失业率较高、教育投入不足、医疗水平低等,进一步恶化了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基础性服务作为社会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它的缺失使农民利用基础服务提高个人素质、提升自身能力、充分发展自我的机会减少,间接的剥夺失地农民发展的权利,与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是相违背的。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1、政府征地目的界定不清

政府征地目的界定不清是造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应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给予补偿。”但在实际征地中,政府拥有土地征用和供给的垄断权,集体充其量是农村土地的经营、管理者。同时,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也存在着所有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界限不清晰的问题。非公共用地大多数也是以公共用地的名义和方式征用。农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界定不清晰,致使失地农民合法权益遭到损害。

2、政府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这是造成当前失地农民生活困难的间接原因。一是养老、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当政府把土地从农民手中征用之后,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本应该拿着土地补偿金进入另一个保障体系,然而,政府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给予有效的保障。二是再就业培训体系的缺失。土地是农民唯一的生活保障,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生活和经济上的双重保障。城镇居民征迁后可以享有养老保险或者失业保险等各种保险,而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如果不能和城镇居民享有同样的保险,再加上他们的再就业能力和城镇居民相比更弱,那么他们就将成为一个新的弱势群体。

3、被征地农民再就业无保障

失地农民再就业存在一定问题。一些老年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可以靠养老金度日,但大部分青壮年失地农民就要再次进入新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对他们这些世代种田为生的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由于年轻的失地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又没有一技之长,失去土地后进入市场再就业竞争能力弱,就业压力非常大。如果自己参加再就业培训又要相对较高的成本,因此很多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后不会主动参加再就业培训,在如今这个知识经济时代没有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想再就业也就是难上加难了。

三、失地农民保障机制的完善建议

1、进行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

为了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首先要进行征地管理制度改革。可以在保留现有征地制度的前提下,缩小征地范围,按市场价值补偿;在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规范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依托现有土地交易机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对增量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出让方式等领域,进行差别化管理。其次要完善征地程序。对征地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引入听证程序,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了解征地制度,确保征地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对征地补偿费的发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2、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的征地补偿主要是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很多失地农民在拿到征地补偿款后几乎没有做长远考虑,因此这种补偿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系列保险制度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使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依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因此应为失地农民设立专项社会保障基金,切实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和管理,这是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础和保证。

3、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困难

农民本身文化素质偏低,种地是他们唯一的谋生方式,因此一旦失去土地,就很难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要切实解决农民的就业困难问题。首先,帮助失地农民及时获得就业信息。其次,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对农村的失地劳动力进行就业培训,让他们重返就业市场。再次,在征地之前要跟市场征地主体达成协议,优先聘用失地农民,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最后,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为失地农民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同时给予他们最大最多的优惠政策,要在观念上消除对农民的歧视。

四、结束语

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大量农村土地转换为城市用地,失地农民在这一过程中成为边缘人口。他们丧失了赖以生存和发展基础,而且无法享受一系列保障。因此,必须从根本上给与失地农民最基本的保障,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为城市化的有序推进提供制度支持。

作者简介

白智丹1982.12.3 女 辽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教师

(作者单位:辽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猜你喜欢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对策
提高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质量对策探讨
新时代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深度伪造”中个人隐私的保护:风险与对策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山东淄博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及对策
走,找对策去!
我国货币错配的现状及对策
论失地农民职业化的问题
关于扩大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研究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模式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