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钊钊
【摘 要】论文主要探讨了化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以便进一步提高化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Abstract】Several common problem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work of 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completion were mainly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provided to solve these common problems. The purpose of all these discusses was to improve the scientific nature, accuracy and reliability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work.
【关键词】化工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Keywords】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completion acceptance; common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X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7-0164-03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国家在环境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市场化即为一项重要举措。由于政府验收部门的退出和大量缺乏经验的第三方环保企业的涌入,容易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出现诸多不规范之处,而化工类建设项目以其工艺复杂、污染物繁多等特点成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建设项目类型之一。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上海市化工类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中遇到的验收实例,就化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供相关人员参考。
2 化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1]。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前的最后一项工作,是检验建设项目环境达标性的最后一道程序。而化工类企业通常具有生产工艺复杂、生产设备多样、原辅材料及中间产物众多、污染环节繁多等特点,通过竣工验收监测程序,既可以从源头避免或者减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超标排放问题,也可以为后续的环境监管梳理好要点,提高环境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3 验收工作中不同阶段常见问题探讨
3.1 资料收集阶段
3.1.1 资料收集阶段主要问题
资料收集是化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第一步,通过资料的收集和研读,可以充分了解和确定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施及其建设完成情况、项目的污染源、周边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环保设施和措施及其落实情况等相关内容。针对“以新代老”和改扩建项目还应充分了解原有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及其变化情况[2]。
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在化工类建设项目的资料申报过程中经常遇到较多问题,其主要原因有:①化工类项目由于涉及的污染物种类众多,而项目实际进展过程中经常会根据建设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变更,从而导致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不符,导致填写的资料有误;②很多企业的环保验收负责人并非环保专业人员,很多是建设管理人员,导致资料填报过程中出现概念混淆等的错误。因此,为提高资料收集阶段的效率和质量,需从以下两方面着手:①企业环保人员应从项目开展初期介入,及时了解项目环评要求及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情况,做到材料的正确申报;②建设单位应加强环保专业人员的配备,并做好环保专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单位环保工作。
3.1.2 资料收集阶段问题实例
某化工企业新建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配套建设污水回用設施。该项目2013年3月开工,至2014年12月建成完工。项目污水回用设施设计处理量为300m3/h, 污水处理工艺为厌氧处理+生物脱氮处理(ANO)+异相催化反应+膜生物反应工艺(MBR)。然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污水回用设施的处理量由300m3/h变更为150m3/h,污水处理工艺变更为生物倍增+臭氧催化氧化+超滤/反渗透串联组合工艺。
由于污水回用设施的处理量和污水处理工艺的变更,导致本项目的水平衡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污水处理量、污泥产生量及污水排放总量等均发生相应变动。但企业环保负责人在填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的过程中忽略了该变更情况,仍按照原有设计及环评中的内容填写了基本情况表,导致基本情况表填写出现重大错误,验收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多次沟通后才修改正确,使得项目在竣工验收的前期就浪费掉大量的时间。
3.2 现场踏勘阶段
3.2.1 现场踏勘阶段主要问题
现场踏勘是在充分研读和熟悉项目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下一步工作,是验收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现场踏勘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或措施的踏勘和检查,是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确定验收监测范围和验收方案的关键步骤[3]。
针对化工类建设项目的特点,在现场踏勘阶段,需重点确认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大型化工类企业的项目建设一般会分期进行,因此,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一定要明确本次验收项目的范围,并仔细核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发现变动应及时与企业沟通;②逐一核对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点,包括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等。确认废水排放口的排放时间、废气管道排放口的采样孔开孔位置及大小和采样平台的搭建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不合理之处要及时通知企业整改;③初步判断企业原有设计和建设内容的合理性,如确实存在问题,需要向企业及相关环保部门反应。endprint
现场踏勘是验收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不仅需要验收监测人员具备足够的环保知识储备,也需要验收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只有这样,验收负责人才可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2.2 现场踏勘阶段问题实例
某化工企业二期工程建设年产14万吨汽车、通用工业和民用胶粘剂项目。其中储运工程中建设有甲类储罐1个(100m3),用于储存生产用原材料-乙酸乙酯。储罐原设计和环评阶段设计有1根15m高管径为300mm的排气筒与甲类储罐相连,并配有功率为3000m3/h的风机。环评批复中要求该管道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07)排放标准。
企业的甲类储罐仅用于生产原料的储存,如果按照原设计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该废气排放管道的风机就必须开启。这样原料罐中的原料将在短时间内被抽出,不仅满足不了验收监测指标采样的时间要求,还会造成企业原材料的浪费和罐体的受损。验收负责人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后,现场与企业就该问题进行了沟通,建议企业与环保部门及时沟通以便妥善处理该问题,同时验收负责人及时向该项目的环评批复部门反映了该问题。
经企业、环保部门和验收负责人三方面的协商,最终决定将甲类储罐的废气排放方式由机械排风改为自然排放,取消排风风机,妥善解决了该问题。
3.3 验收监测阶段
3.3.1 验收监测阶段主要问题
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源的监测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作为对企业污染源实施的首次系统性的监测,对于之后的环境监测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化工类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建设内容复杂等特点,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生产负荷经常会出现计算错误的问题。
根据验收监测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企业验收监测时的生产负荷要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深究生产负荷计算错误的原因,通常是在计算生产负荷时将实际生产能力与环评阶段的设计生产能力相混淆所致。
为避免计算错误,对于分期或部分验收的化工类建设项目,一定要落实项目的整体范围与将要展开验收监测的部分之间的关系,确认好本次竣工验收工作的建设内容及其生产负荷;对于多个项目同时进行验收监测的情况,应该调查清楚每个验收项目的验收范围,清楚界定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及生产负荷,不可混淆;对于建成后企业减小生产规模的情况,其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不符,应按照实际生产能力计算生产负荷;由于市场或其他原因,对于短期内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企业,验收监测之前应与企业沟通,通知企业在验收监测开始之前调整好生产工况,以确保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能满足相关要求。
3.3.2 验收监测阶段问题实例
某生产PU树脂、PU涂料等产品的企业,于2013年开始建设一新项目,2015年10月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并于2016年2月申请一期工程的竣工验收。该项目环评阶段设计建设内容与一期工程完成的建设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内容\&原环评设计建设规模和内容\&实际建设及变化情况\&树脂车间\&3条中间产品多元醇生产线\&1条中间产品多元醇生产线\&生产MU聚氨酯系列涂料、CL聚氨酯系列固化剂,设有6条生产线\&生产MU聚氨酯系列涂料、CL聚氨酯系列固化剂,设有4条生产线\&生产聚氨酯UB系列树脂,设有2条生产线\&生产聚氨酯UB系列树脂,设有2条生产线\&生产聚氨酯HU系列树脂,设有5条生产线\&生产聚氨酯HU系列树脂,设有3条生产线\&涂料车间\&4条中间产品色膏生产线\&4条中间产品色膏生产线\&生产PU跑道球场材料、防水材料、发泡材料和环氧涂料,设有4条生产线\&生产PU跑道球场材料、防水材料、发泡材料和环氧涂料,设有4条生产线\&]
经过分析比较,本次验收的内容及生产能力应该为:1条中间产品多元醇生产线,生产能力700吨/年; 4条MU聚氨酯系列涂料、CL聚氨酯系列固化剂生产线,生产能力2667吨/年;2条聚氨酯UB系列树脂生产线,生产能力3000吨/年;3条聚氨酯HU系列树脂生产线,生产能力4200吨/年; 4条中间产品色膏生产线,生产能力150吨/年;4条PU跑道球场材料、防水材料、发泡材料和环氧涂料生产线,生产能力5400吨/年,以及公用辅助工程等。
3.4 报告编制阶段
3.4.1 报告编制阶段主要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是落实环评和相关批复要求及“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手段,是对建设项目在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检查和总结,是验收的重要依据。而在验收报告中,监测数据的处理和监测结果的评价具有重要地位,也是整个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为有效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这些标准和规定成为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化工类建设项目牵涉到的环境物质多样,通常情况下污染物达标情况的考核标准也多种多样,因此,验收负责人在编制验收报告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研读环评批复和试生产(试运行)批复中所提起的考核標准,在标准规定的办法下合理处理监测数据,并给出相应符合性评价。
近些年,各省市结合自身发展状况,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环保标准,如上海市发布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87-2014)、《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767-2015)等。这些地方标准通常比国家标准有着更严格的要求,验收负责人在编制验收报告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最新标准的执行日期,及时调整考核标准。
3.4.2 报告编制阶段问题实例
某企业于2016年8月申请验收20万吨/年聚碳酸酯扩建项目。其中有三个废气排放管道的验收方案如表2所示。
上述三根废气排放管道的污染物均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标准考核。经项目负责人现场踏勘确认,◎1#、◎2#以及◎3#测点之间的距离(三根管道位于同一水平线上,其中◎1#、◎2#管道距离9m;◎2#、◎3#管道距离15m)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故需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有考核标准的相同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速率进行等效核算。
4 结语
随着我国环境管理的不断深化和加强以及第三方环保机构的参与度增加,化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仍旧不断涌现出新的问题。因此,需要验收负责人以及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技术、新途径。只有将理论知识与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客观、科学、合理地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正确评价测试结果,才能为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提供系统完整的验收监测报告,并为化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Z].
【2】徐丽霞,赵博捷.浅谈环保竣工验收中的工程概况调查内容与方法[J].云南环境科学,2003 (a01) :103-107.
【3】徐五一,李锦菊,李建.上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流程及管理特点概述[J].中国环境监测,2008,24(2):3-7.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