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精准施策 实施重点工程持续深化推进脱贫攻坚
——在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2017-09-08 05:51吴晓军
老区建设 2017年11期
关键词:易地贫困人口贫困户

□ 吴晓军

聚焦精准施策 实施重点工程持续深化推进脱贫攻坚
——在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 吴晓军

7月,国家将要对江西省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进行巡查考核,全省迎检工作进入冲刺阶段。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调度市县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姚增科专门出席今天的会议。

最近,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密集召开了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农业产业扶贫、健康扶贫、考核评估培训、扶贫宣传工作等6个专题会议,刘延东副总理、汪洋副总理分别作了重要批示或重要讲话。这些会议实际上是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深入、再部署,使我们对脱贫攻坚有了更全面理解、认识和把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我谈三点意见。

一、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任务依然艰巨

4月份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对标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查摆,制定整改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各地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脱贫攻坚进行了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把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摆到当前头等政治任务的位置,市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地上上下下抓脱贫攻坚的劲头被全面搅动起来了。一些地方把脱贫攻坚作为县区和部门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加大督导考核,进一步传导整改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贫困识别进一步精准。各地加大精准识别和退出的整改力度,按照“应进尽进,不设上限”原则,对漏评、错退的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档外人士”、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重新纳入扶贫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坚决予以清退,进一步提高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精准度。

三是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地进一步加强扶贫队伍建设,配强工作力量,完善扶贫工作网络。吉安、抚州、宜春、新余、景德镇等市采取增编或借调等办法加强扶贫干部。全省建立乡镇扶贫工作站1534个、行政村扶贫工作室16579个,实现了全覆盖。各地普遍推行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乡镇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实行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

四是资金拨付进一步加快。各地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机制,理顺资金拨付程序,缩短审核时间。截至5月30日,全省累计结余结存扶贫资金已减少到10.3亿元,结余结存率由19.84%降至12.80%。一些地方建立扶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如兴国县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按“三重一大”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建立“项目池”和“资金池”,加快项目实施;万安县将县级报账下放到乡镇或部门,项目投资总额的80%预拨至乡镇财政所,提高了资金拨付速度。

五是帮扶措施进一步落实。各地认真对照“十大工程”要求,在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进一步精准发力,全面推进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例如,赣州市提出产业扶贫全覆盖,并安排10亿元作为风险金撬动银行80亿元“产业扶贫信贷通”,带动了一批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六是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各地狠抓脱贫攻坚干部作风建设,完善工作调度通报机制,建立了督察问责机制,派出了巡查组、暗访组,深入县区和乡镇,对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等工作进行明查暗访,通过真督查、真问责,促进了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虽然,全省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整改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整改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一是市县之间工作很不平衡。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脱贫任务重的设区市与任务轻的设区市之间,工作重视程度、力量摆布、推进力度有差距。二是部分突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少数地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较慢;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驻村帮扶力量不到位;扶贫政策落实有待加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干部思想和作风还有差距。一些干部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理解还有偏差;思想上存在急功近利、忽视了脱贫工作质量等现象;个别干部作风不深不细不实,缺乏抓工作的韧劲和狠劲。四是一些地方群众满意度还不高。由于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没有到位,一些非贫困户未享受或很少享受相关政策,对测评的满意度较低。上述这些情况和问题还需要在下步工作中继续予以纠正、加以改进。

二、准确把握国家政策要求,努力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属于对政策认识理解上的问题,有些是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还有些是工作作风的问题。我在这里重点强调几个政策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操作力和执行力。

(一)围绕国家“指挥棒”,准确把握国家考核要求。6月初,国务院扶贫办在重庆市举办全国扶贫开发考核评估工作培训班,通报了扶贫成效考核评估办法的调整完善情况,国家考核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一是完善了“1+6”考核评估框架体系。“1”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该项考核通过省级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得出各省(区、市)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四个方面的基础分值。在基础分值上,根据各省(区、市)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违反贫困县退出规定,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以及部门督查巡查违纪违规问题等七个方面情况的扣分,形成最终分值。“6”具体包括:贫困县退出的复核考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东西扶贫协作考核;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考核;健康扶贫考核;易地搬迁扶贫考核。其中,健康扶贫、易地搬迁扶贫考核结果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二是调整了3个方面考核因数。首先,充实了考核内容,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和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减少农户收入核实等耗时费力且效果不好的环节,加强对漏评、返贫情况的考核评估。其次,创新了考核方式,在继续开展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的同时,加强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推进考核评估常态化、专题化、多元化,强化对平时工作的考核。第三,加强了考核管理,制定考核评估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统筹各类考核评估,提高考核评估质量,减少基层迎评迎考负担。我们要按照考核体系的变化,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省市考核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我们的脱贫攻坚工作。

(二)突出目标导向,准确把握脱贫标准。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标准,是基本消除现行贫困线下的绝对贫困,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去年国家考核指出我省部分地方脱贫质量不高,问题就出在我们一些同志没有全面准确理解脱贫标准。关键要防止“一个误区”、做到“一个关注”。一是防止简单把贫困户收入提高到标准线以上作为脱贫标准。不能将精力耗费在算收入账上,热衷于算保障兜底补贴多少、资产收益分红多少、社会帮扶资助多少等等,而忽视了贫困群众增收能不能稳定、可不可持续。二是更加关注“两不愁三保障”。着力解决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住房、就医、教育有保障等问题,确保相关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着眼发展可持续,准确把握产业扶贫政策要求。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产业扶贫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事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搞好产业扶贫,要坚持“四个结合”、防止“四种倾向”。一是坚持“四个结合”。坚持长短结合,处理好快速见效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结合起来,运用先进发展理念把贫困户有效组织起来。坚持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坚持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增强村集体经济的扶贫带动效益。二是防止“四种倾向”。防止走大水漫灌的回头路,集中力量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人施策,提升产业帮扶精准度。防止政府包办代替,以市场为导向,大力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防止脱贫成效不可持续,既要找能人、招能人、用好能人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更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经营能力、劳动技能的培养和锻炼,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防止扶富不扶贫,发挥好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的带动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农户获得应有收益。

(四)立足“挖穷根”,准确把握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我省是全国较早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省份之一,曾经创造了易地搬迁进城进园安置“江西模式”。但是从国家和省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稽查和核查看,我省易地扶贫搬迁仍然存在搬迁对象不精准、住房面积超标、搬迁大额举债、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关键是没有准确把握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没有回归“三个初心”、守住“四道防线”。一是回归“三个初心”。即:回归“易地、扶贫、精准搬迁”的初心。“易地”初心,就是要让贫困人口搬出来、挪穷窝,彻底改变生产生活条件,防止把搬迁作为搞原址改造、就地盖房。“扶贫”初心,就是正确认识“搬迁是脱贫房、不是小康房”,只能保障基本住房的要求,不能因超面积建房形成大额负债。“精准搬迁”初心,就要坚决纠正把搬迁当作目的,加大搬迁后期发展的扶持,防止“为搬而搬、一搬了之”。二是守住“四道防线”。坚决守住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对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予以清退,防止搬富不搬穷。坚决守住住房面积的“标线”,把住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这条硬杠杠,防止把脱贫房盖成小洋楼,对2016年严重超面积的要予以调换,或由当地国资公司对超标面积进行回购返租。坚决守住搬迁不举债的“底线”,有效管控建房成本和工程造价,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防止因搬迁加重贫困。坚决守住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廉洁。真正让搬迁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脱贫致富。

(五)着力筑牢保障防线,准确把握健康扶贫政策要求。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的要求,我省创造性提出了健康扶贫“4条保障防线”政策,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确保贫困人口自付费用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0%。但在实践中,仍然有部分贫困户不能完全享受健康扶贫带来的实惠,主要原因是慢性病报销范围不宽、报销比例有待提高、政策宣讲不到位等问题。重点在两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扩大报销范围和比例上下功夫。结合各地实际,鼓励研究解决好贫困人口中慢性病治疗的保障问题。二是在健全医患合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贫困户健康档案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医生问诊帮扶机制,使贫困群众能够充分了解、真正用好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六)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准确把握教育扶贫政策要求。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途径。在政策设计上,教育扶贫要求实现“三个全覆盖”,即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关爱留守儿童、帮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全覆盖。要把握好两个关键。一是要明确资助政策,凡是国家和省明确的教育扶贫政策,确保不遗漏一个贫困学生。二是研究落实机制,全面清查未接受或者少接受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加快建设贫困学生电子档案系统,确保每一个家庭贫困的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七)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准确把握光伏扶贫政策要求。我省具备发展光伏扶贫的良好基础和条件。下一步,重点是扩大光伏扶贫覆盖面,让光伏扶贫成为提高贫困户收入,增加集体经济来源的有效手段。为此,要强化“三个保障”。一是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统筹落实光伏电站的用地指标。二是保障补贴足额发放,将光伏扶贫列为第一等级,优先安排;同时,简化申报程序,明确光伏扶贫项目只要验收通过即列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三是保障建设收益,要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尽量做到补贴下降比例与造价下降比例基本相当,加大政府投入比例,增加政策性投资比例,鼓励企业捐资帮建,提高光伏电站投资收益。

三、聚焦工作重点,确保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要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迎头赶上、后来居上”的目标,着力抓好7个方面工作,加快推进整改事项落实。

(一)聚焦精准施策。在完成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分析,理清“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脱贫路子”等关键信息,针对不同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开展分类施策、因户施策、精准帮扶,有针对性地实施产业、教育、健康、搬迁、就业、保障兜底等扶贫措施,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市县乡要完善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台帐,将帮扶措施落实到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帮扶政策落地,促进贫困户早日脱贫。

(二)着力实施“四大工程”。一是产业扶贫全覆盖工程。根据贫困户家庭成员结构和当地资源禀赋情况,引导贫困群众选择发展特色种养业、资产收益、光伏扶贫、金融扶贫等产业扶持方式,力争每户贫困户至少有一项产业扶贫措施。二是光伏扶贫扩面工程。认真做好今后三年光伏扶贫工作方案编制及上报工作,确保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个村级光伏电站,使光伏扶贫惠及更多贫困群众。三是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出台我省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推进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服务和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一站式”结算服务,着力提高贫困户慢性病保险范围和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再精准工程。严格执行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严格守住“四道防线”,加强搬迁后期扶持,确保稳定脱贫。要通过四大脱贫攻坚工程的实施,显著增强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脱贫攻坚的质量。

(三)全力迎接三场考核。从7月份开始,我们将迎来国家脱贫攻坚整改巡查、年度考核评估和贫困县退出复核三场重要考核。此外,国家有关部委开展的专项稽察、审计等考核结果,也将计入全省年度考核总成绩。这些考核既是工作考核,也是政治考核。我们必须全力以赴,确保今年脱贫攻坚考核取得好成绩、打个翻身仗。一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倒排时间,加快进度,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国家考核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项考核评估,对考核资料严格把关,如实向考核组汇报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省扶贫办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迎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二要积极整改。对于国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有关部委,并做好汇报沟通和解释工作,争取国家部委的理解支持。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跟踪对接,确保好的成绩。

(四)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一是建立扶贫项目管理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脱贫攻坚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验收等管理程序,积极推广部分市县对一定工程造价以下采取由乡镇按“三重一大”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等做法,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地要按照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各地扶贫资金管理细则,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下达。

(五)大力筹措扶贫资金。一方面,按照应整尽整的要求,抓紧建立省级层面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新机制,充分发挥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在扶贫开发方面的涉农资金效能,形成省级财政资金统筹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通过省级融资平台筹集一批扶贫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缓解扶贫资金压力。

(六)抓紧修订贫困村退出标准。根据国家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要求,省扶贫移民办近期将修订印发贫困村退出标准体系,各地要据此制定好本地区贫困村退出验收评价办法和评分细则,确保贫困村退出工作的质量。

(七)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结合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宣传工作,推出一批脱贫攻坚的典型经验和样板工程,塑造一批脱贫攻坚先进模范人物,树立江西脱贫攻坚的良好形象,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之,如期实现全面脱贫,是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立下的“军令状”。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把握时间,扎实工作,补齐差距,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任务,确保到2020年脱贫实效和质量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本文为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吴晓军2017年6月20日在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发表时略有删节,题目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邵猷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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