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
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实际上可称为引入竞争机制,公共资源配置水平提高的关键是机制建设。市场化,就是市场竞争机制要合理充分地起作用,最后落到绩效导向上,形成更好的结果。
所谓公共资源,指的是哪些资源?笔者认为有以下三大类。
第一类是自然资源型公共资源。我国现在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无主自然资源都是国家的。特定的一些个人的、团体的资源使用权认定之后,凡是所发现的资源都属于国家,包括地下发现的文物、矿藏等。
第二类是公益型公共资源。笔者认为可以细分成两类,一类是直接为民生服务的公用事业相关的资源;另外一类是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通过一定的机制得到的物质条件,比如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政府来行使社会管理者职能,就必须有自己行政的一些支持条件,政府掌握的这些行政事业资源也应该归入这个大类。
第三类是竞争型公共资源。这类是跟市场机制直接对接的,国有企业按定位来说是市场经营主体,所用的资源是加入竞争的。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现在已经形成了三种创新机制。
第一种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可以运用跟市场对接的政府采购机制。政府采购,广义上包括货物或者设备采购、服务采购,还有工程采购。也可以把第一类货物和第二类服务当作狭义的政府采购。更狭义的,就是政府购买服务。在工程采购方面,笔者认为可以对接到PPP项目。
第二种机制是政府和公共部门运用已形成的硬件来提供其功能中的运营、维护层面上的机制。采购而来的设备、工程都存在运营维护问题,这是在供给体系中需要处理的。
第三种机制是项目供给。工程采购这种项目建设,不排除把若干项目打包,不排除出现连片开发的PPP项目,这样的项目现在在中国很有吸引力,已经成为发展兴奋点。这三种机制都有如何优化的问题,需要积极探索。
公共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问题更复杂。既然是公共资源,还要对应市场机制展开竞争,就必须解决其价格形成机制问题。而价格形成机制在这一领域的特点是有时不能单纯依靠市場起作用,要附加一些政策约束,一些特殊的引导。如土地开发权的对价,简单地依靠一般的市场竞争机制还不行,如果不单纯依靠价高者得的市场竞争,那要加上什么约束?现在土地批租,一级市场上的价位形成方面,已意识到价高者得这种方式会有偏差,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在实验“限地价、竞房价”或者“限房价、竞地价”等更复杂的约束性方案。
管理创新方面,必须处理好信息化概念下与电子交易平台对接的体系建设问题。从数据库到全面的全程监督,到相关的服务,应该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部贯通的。招投标采购、服务、监管三类平台,这样的体系对应的是整个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中系统工程式的全景运行。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运用信息技术,就可以做得更便捷,更高效,更阳光化,更有利于减少交易费用,满足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