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浦江潮
把著名商标认定权还给市场
文/浦江潮
图/东方IC
针对长期以来“驰名商标”概念被严重异化,“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被当成一种荣誉的错误倾向,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正式叫停了地方政府商标评选认定。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还有“免检产品”“名牌产品”等,各级部门主持的品牌评选认定一度让人眼花缭乱。客观而论,其中不乏良好的用意:一方面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树立品牌意识;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起步阶段,这种评定或许有其必要性,也发挥过积极作用,可以算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官方的品牌评定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其一,评定的公平公正难以保证,可能导致弄虚作假乃至权力寻租;其二,即使评定是公平公正的,但静态的评定无法跟上动态的产品品质;其三,这种评定相当于政府为企业背书,一旦相关品牌出现问题,势必连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其四,这种评定让相关品牌获得巨大竞争优势,对于其他品牌则构成了一种不公平竞争。
教训是惨痛的,很多安全事件都让官方品牌评定陷入无比尴尬的境地。正是鉴于这些问题,近十年来,官方的品牌评定呈缩减之势: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免检产品”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同年,国家质检总局宣布不再办理“名牌产品”评选活动,已经评出的名牌标志于2012年前陆续被禁用;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亦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免检产品”“名牌产品”已成历史名词,“驰名商标”也被禁止使用,在此背景下,由省级工商部门认定的“著名商标”,以及由地级市工商部门认定的“知名商标”,显然也走到了历史的尽头。此番正式叫停“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评定,既是应然之举,也是必然之举,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一种商标是否驰名、著名或知名,一种产品的质量是否可靠,应该由市场竞争说了算,每个消费者心中都有一杆秤,市场和消费者的评价才是最客观的终极评价。很多地区没有类似的官方评定,但并不妨碍索尼、可口可乐成为享誉世界的品牌。行政力量的退出反倒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公平,让有名无名的商品通过激烈的竞争赢得市场、优胜劣汰,进而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打造被市场和消费者认可的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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