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虎”最喜欢拉拢腐蚀哪几类人
大老虎为了寻求保护伞或者逃避惩处,不得不选择拉人下水。他们的首选对象自然是纪检、巡视和组工干部,因为这些被“拉拢腐蚀”对象,在执纪、巡视、组织调查等方面掌握关键“信息”。
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介绍过多个拉拢腐蚀纪检干部的案例。从近年查处的落马大老虎来看,大部分是被其他官商拉拢腐蚀,一步步走上贪腐不归路。然而,据统计,在对落马大老虎的查处通报中也不乏出现“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字眼。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王银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银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巡视和审计工作,对抗组织审查,拉拢腐蚀组工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线索。对于黄兴国的“需求”,袁卫华都一一奉告。
甘肃省委原常委、兰州市委原书记虞海燕的违纪问题触目惊心、令人发指。其中一条是“拉拢腐蚀纪检干部和巡视干部,打探巡视信息”
问题要探索解决。”
反腐剑指“灯下黑”是新时期反腐工作的迫切需要。正如报道所说,长期以来,在外界看来,对纪委
甘肃省委原常委、兰州市委原书记虞海燕的违纪问题触目惊心、令人发指。
通报中的一条是“拉拢腐蚀纪检干部和巡视干部,打探巡视信息”。中纪委机关报近日发评论文章谈虞海燕拉拢腐蚀纪检干部,用的题目叫《执纪者更需不坏之身》。
中纪委通报对黄兴国的立案审查结果时提到,其“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黄兴国如何对抗组织审查?向谁打探涉及他本人的问题线索?中纪委反腐专题片披露了黄兴国对抗组织审查的细节。
2014年到2015年,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此阶段,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案和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案(杨曾任天津市副市长),先后案发。
专题片称,黄兴国主动、多次与袁卫华接触,请袁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打探武长顺案、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同时套取、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
2016年11月1日,一名已退休8个月的中央纪委干部被立案审查。此人叫明玉清,是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原正局级纪律检查员和监察专员。在职时,他先后联系西南、西北等地区。长期以来,与多名领导干部、商人老板关系密切,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与他们频繁出入酒店,大吃大喝,继续进行权钱交易。在对明玉清的审查中发现,有一些地方省部级领导干部,甚至上门到明玉清家里吃饭送礼。这些省部级干部之所以和他拉近关系,看重的自然是他手中的执纪审查权。而明玉清一方面利用执纪审查权与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纪检干部拉关系;另一方面,就商人老板请托事项向这些领导干部打招呼,收受钱物上千万元。
“纪委的人被查”这一现象,我们早有耳闻。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王岐山等在不同的场合反复论及了反腐败问题,这不仅表明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也表明我国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这个官员的监管往往存在“上级很难管,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的现象。而随着反腐的深入,“谁来监管监管者”也就成了悬在民众中间的一个巨大问号。毕竟,纪律的监管者,其自身不应游离于监督之外。如不及时破解这种“灯下黑”的情形,听之任之,难有作为,则必将严重损害中央厉行反腐的效果,也很难真正传递给民众信心。
反腐剑指“灯下黑”,要以铁的举措确保反腐实效。一方面,对“纪委的人”顶风违纪现象严厉查处,对纪委系统内部有警示价值,对其他部门官员也是一种震慑;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从而强化内部监督。如中央纪委已经开始了积极的制度尝试:前不久,增设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披露,“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些都是有益的尝试,只有让反腐工作真正剑指“灯下黑”,才能避免更多的“纪委的人被查”现象。
(《清风》、《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