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David Wiley
开放教育资源的演化:走向教育核心价值
文/David Wiley
数字资源本来可以成为公共产品,自由共享并被所有人使用,而对所有数字资源自动实施的版权限制却人为将它们变成了排他性的。
当谈及“教育即共享”时,是指教育涉及自愿提供和自愿接受。当某个人自愿提出将知识、专业、技能和热情共享给另一个人,并且对方自愿接受时,我们可以恰当地称之为教育。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共享可以从传统的“教师”流向传统的“学生”,也可以从“学生”流向“教师”。我们倾向于将教育认为是一个由教师进行的共享场景,然而有才能的教师总是会鼓励学生共享他们的问题、关切和洞察。而作业、考试和其他任务,无非就是一种正式的鼓励学生的方式,让他们将当前的领会情况共享给教师。
教育即共享有一组面对面互动的形态和形式。本文专门聚焦于提供行为和接受行为在时间上相互分离的形态和形式,与并未即时在场的其他人共享的渴望,引发了教育资料的创造。教学设计者、教师和其他人都尝试通过教科书、视频、广播、游戏、模拟和其他媒体来穿越虚空与他人共享所知、所想和所感。
出于各种原因,许多人将互联网视为一场革命而欢呼。对于那些对教育感兴趣的人,或许互联网最具革命性的一面就在于对我们共享能力的影响。正如表1中所指出的,用印刷版书籍等实体方式表达知识,就将公共产品捕获在了私人产品中。当思想以数字形式表达,而且可以通过网络而访问使用时,这些表达会继续保持为公共产品,至少从实践的视角来看是这样的。尽管一份印刷版的《纽约时报》只能被一个人所阅读,并且要让不付钱的人得不到一份印刷的报纸也非常容易,然而却可以有一百万人同时阅读《纽约时报》的网站。
互联网保持公共产品属性的性质,对我们共享(和教育)能力的影响,无论如何都不会言过其实。在互联网出现以前,如果想要为100个学生提供一份课程大纲,让他们随后阅读和复习,我们就必须要印刷100份副本。有了互联网之后,只需要在线放置一份课程大纲,所有的学生就可以同时获得副本。我们可以轻易地将视频发布在YouTube上,而不需要将学生派往媒体中心等待轮流借出VHS卡带或DVD。我们不需要再为文学课购买几十本《傲慢与偏见》,而可以轻易地将学生引向古腾堡计划中的副本……
共享技术戏剧性地提高了人们的共享意愿。想共享珍爱的书籍、炸薯条或最喜爱的CD这样的私人物品是很困难的。然而,共享公共产品就容易得多。你不需要犹豫要不要邀请朋友观看你发现的令人异常兴奋的YouTube视频,因为他们观看并不会影响你或阻止你也同时观看。
从教育资料的实体副本(私人产品)到教育资料的数字副本(公共产品)的转变,使教育在获得和影响上的一场革命成为可能。然而,成为可能却并不会成为合法。
表1 对知识和知识表达的简要分类
尽管互联网的出现持续地提高了我们在共享和教育上的技术能力,然而有必须考虑到技术能力以外的一些因素。在互联网的曙光出现在工程师眼中之前很久,政府就已开始将版权授予创造性作品的作者们。版权是政府强制执行的垄断,将参与某些特定活动的排他性权利保留给了版权持有者,禁止公众在没有首先获得版权持有者许可的情况下参与到这些活动中。这些受管制活动中,核心是制造和分发副本。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受管制的活动正是那些最容易利用互联网的便利而从事的活动。
历史上,版权法遵循的规律是承认思想(公共产品)和思想的表达(私人产品)之间的重要差异。思想本身不适用于版权保护,而思想的表达适用于版权保护。在美国历史的早期,那些有兴趣保护和行使他们版权的人被要求申请版权保护。这个方法是合乎情理的,因为普通人并没有意愿将他/她每天创造的绝大多数有版权潜力的东西进行商业化。这种采用注册制的方法承认,商业是生活中的例外而非法则——商业只是生活和社会中的一个很小的子集。
然而最近,诸如《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等协议发布之后,从创造性作品以任意媒介形式表达的时刻开始,全面实施的版权保护就实行自动授予,而不论作品的创造者本身是否想要进行版权保护。情况就是这样,无论表达方式是实体的还是数字的。如果你的国家成为了《伯尔尼公约》的签署国,或者是TRIPS的成员,那么,你家四岁孩子偶然在毯子上涂抹出的画作所享受到的版权保护,和《星球大战:原力觉醒》(Star Wars: The Force Awakens)或者是最新的碧昂丝(Beyonc é)专辑是相同的。用法律的眼光来看,商业现在被默认为生活和社会的所有方面——商业成为法则,而共享成为异常。
在以商业为默认状态的法律视角下,日常生活的现实开始出现矛盾。无论考虑那些在Facebook或Tumblr上共享了亿万流行表情包和照片的人们,还是那些交换课程大纲和课程计划的教师们,所有的这些材料都被创造者自动完全拥有版权,在未经许可授权可以共享的情况下,进行共享就是非法的。正如哈佛大学法学教授拉里·莱斯格(Larry Lessig)所述,现代版权法将我们所有人都变成了罪犯。
“合理使用”是直接写入版权法的例外情形,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无需版权所有者的许可而使用版权保护的作品。合理使用和类似的版权例外,理论上,在一系列定义不清的情况下,为教育者们提供了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使用受版权保护资料的方法。然而,那些通过出售受版权保护资料的使用权而营利的大型企业都在积极主动地行动着,侵蚀着公众进行合理使用的实际能力。版权保护现在得到了立法的支持,如美国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其中禁止教育者和其他人通过绕过版权保护技术而对受版权保护的资料进行合法使用。甚至当一位老师可以合法声称她在课堂上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方式是合理使用的时,DMCA也将这些为了实现合理使用而绕过数字版权管理的行为归入犯罪。
当互联网持续地使我们更加易于互相共享的同时,版权法和相关法律使得共享变得日益困难,而且普遍违法。数字资源本来可以成为公共产品,自由共享并被所有人使用,而对所有数字资源自动实施的版权限制却人为将它们变成了排他性的。在这种状态下,他们既不是公共产品,也不是私人产品,成为了经济学家们所称的“俱乐部产品”。俱乐部产品是那些非竞争性,但却是排他性的资源,例如有线电视或卫星电视。我们在电视上观看有线电视节目,并不能阻止他人在电视上观看同样的节目(非竞争性),但是有线电视或卫星电视的运营商让我们在不付钱的情况下都看不到电视(排他性)。换句话说,只有当你付钱成为俱乐部的成员,你才能够使用俱乐部产品。
孩子偶然在毯子上涂抹出的画作所享受到的版权保护,和《星球大战:原力觉醒》(Star Wars: The Force Awakens)或者是最新的碧昂丝(Beyoncé)专辑是相同的。用法律的眼光来看,商业现在被默认为生活和社会的所有方面——商业成为法则,而共享成为异常。
数字资源本质上是公共产品从而易于共享,因而为教育呈现出难以置信的机会。在教育的共享本质,和数字资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本质之间,有着非常清晰和显著的一致性。只有当数字资源被施加了版权限制时,它们才失去了与教育事业的一致性。出版商和其他一些人不辞辛苦地花费了上百万美元,付出了大量的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努力,就为了使数字资源变的具有排他性而破坏与教育的一致性,这样的事实让人恼火。数字资源不受限制的共享能力,为人类呈现出让所有人受教育的最好希望;然而,主要的教育企业都在积极工作来破坏这个能力。
教育者和更广泛社会中的人们越来越多地开始拒绝他们感觉到的在教室和生活中过度的商业考虑。作为对这种过头情况的反应,他们正在创造和推动替代做法,以在现有的版权法框架之内实现广泛和容易的共享。目前所知的最佳项目是“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它是一个非营利组织,创建了一个免费的、预先写好的版权许可(CC-license)并提供给作品创建者们,用来向公众授予宽泛许可来以广泛的方式使用作品。在谷歌等主要搜索引擎的支持下,“知识分享”撰写了一份报告,其中估计使用其版权许可(CC-licensed)的在线可用作品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0亿。
当教育资料使用“知识共享”等开放的版权许可来授权时,就被称为“开放教育资源”(Open Educational Resources,OER)。开放教育资源为公众提供了自由、不可撤销和永久性的法律许可,可以进行韦利(Wiley)所称的“5R”行为:
1. 保留(Retain):制作拥有和控制资料副本的权利(如下载、复制、保存和管理自有的副本等);
2. 复用(Reuse):以广泛的方式使用内容的权利(如课堂、学习小组、网站、视频等);
3. 修订(Revise):改编、调整、修改或变更内容本身的权利(如将内容翻译为另一种语言等);
4. 混合(Remix):将原始的或修订过的内容与其他开放内容相组合而创造一些新事物的权利(如将内容组合为混搭形式等);
5. 分发(Redistribute) :共享原始内容、修订过版本或与其他开放内容混合的副本的权利(如将内容副本给朋友或者是在互联网上发布等)。
将开放许可应用在数字教育资源上,就消除了版权造成的人为排他性,并使数字教育资源返回到作为公共产品的原始状态。
“保留”是5R中的基础许可,因为它使其他权利得以实现。例如,如果我不能下载一份资源的自有副本,我就不能改变它。“保留”的重要性在下面这些情境中变得尤其清晰,如出现在家中的Spotify和Netflix之类的服务,以及出现在学校图书馆的电子藏书、数据库和期刊的订阅服务。这些服务租用了图书、文章、歌曲、电影和其他资料的临时访问权,而没有提供给用户购买可以真正拥有和控制的个人副本的可能。
教育者、教学设计者、学习者以及其他人必须要小心,不要混淆了免费可用资源和开放教育资源。所有互联网上的资源都是免费可用的——BBC、《纽约时报》、《国家地理》上的文章都可以在线免费访问和阅读。相对地,开放教育资源是可以被免费访问,而且向教育者、教学设计者、学习者和其他人提供“5R”许可,用于下载副本、进行修改和改进,并向其他人自由共享这些副本。
教育和传统的版权在根本上是相互矛盾的。教育即共享,而版权的传统目的是将共享看成非法,除非从版权所有者取得许可。获得版权许可的流程难以置信地昂贵和耗时,对于那些想要利用受版权保护的资料进行教学设计的教育者和教学设计者而言,这是令人却步的挑战。如果教师放弃设计和创造在课程中使用的教育资料,而都交给出版商去做,出版商将会利用版权而人为地使这些资料变成排他性的,因而对学生而言也就变得既稀缺又昂贵。
获取版权许可的流程经常是不可行的,而且这种情况越来越多。那些无法确定或者无法联系版权所有者的受版权保护作品就成了“孤儿作品”。例如,一张没有指明拍摄者的照片就是“孤儿作品”。如果一件作品的版权所有者无法联系,那也就无法获得必需的明确许可来与他人共享一件创造性作品。
因此,传统的受版权保护的教育资料与教育核心价值的一致性非常差。教育即共享,而版权致力于将共享复杂化并变得昂贵。即便没有版权法在共享上所施加的人为限制的复杂性,教育已经足够复杂了。在这种复杂性的限制之下,直到最近还没有广泛可用的、易于接受和行之有效的替代方法。
相对而言,开放教育资源明确允许共享,正如5R框架所解释的。对于开放教育资源,没有必要花费时间或其他资源来获得许可,因为每个开放教育资源的发布形式都为包括教师、课程设计者和学生在内的每个人提供了自由、永久和不可撤销的许可来进行改编和共享。结果,开放教育资源与教育核心价值紧密结合,而且让共享流程尽可能地既便宜又容易。
尽管教育者们长期依赖于合理使用等版权例外来绕开版权声明的复杂性和成本,然而在教育环境中进行合理使用等相关理由,还是常常要求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在一个非常受限的环境中使用——如在教室里或者在密码保护之下。将教育的合理使用基本限制于秘密情况下的需求,预先排除了教师或学生通过互联网进行开放协作的可能性。尽管有时候未经许可而合理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是适当的,但这种使用也是必须要隔离的,每位教师或学生都要在他们自己的局部环境中重新“造轮子”(形容重复进行某项非常基础的工作)。在这种情境下,传统版权反对互联网的本质属性,因而也就预先排除了网络效应的出现,而网络效应正是许多创新所带有的印记。在其他的情境中,网络效应被描述为“站在巨人肩膀上”效应,其中人们能够在此前他人的最佳作品基础上建构自己的作品。开放教育资源允许你站在他人肩膀上,而公平使用甚至禁止你知道是否有其他人正在旁边站着。
当教师选择采用开放教育资源来替代商业教育资源时,他们会发现与开放教育资源和教育核心价值之间的紧密一致有关的两个主要优点。
首先,开放教育资源的采用,将为教师提供重新专业化的机会,参与到许多教师已经放弃的技能活动中。开放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了迄今未知的教学法上的自由。
教师们慢慢地将教学资料设计和内容的控制权让给了出版商。从这个视角来看,出版行业看来要对教师大范围的去技能化负责,这正是他们参与到了这类活动并为教师们提供“简单成果”而导致的。长期来看,这对于出版商尤其有用,如果整整一代教师都缺乏这类关键技能,他们就会完全依赖于出版商所创建、审核、选择和汇总的教学资料。
采用开放教育资源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体验。对开放教育资源加以选择,并不一定是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聪明才智的尽头。开放教育资源的每个词、每幅图、每个例子、每个定义及其他每个方面,都是开放给教师来进行本地化、改编、混合和改进的。教师可以选择忽视其他人对开放教育资料做的汇编,然后从零开始建构自己的个人汇编。在光谱的另一端,如果教师想要简单地采用其他人的开放教育资料集,就像之前使用商业教科书一样,也是可以的。开放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了更大的机会参与到对教育资料这个业务核心工具的评估、选择、管理、改进和拥有之中。
其次,采用开放教育资源而不是传统的教科书,显著地扩展了教师在教学法上的学术自由。在开放教育资源的环境中可以开展广泛类型的活动和任务,而这在选定了传统教科书的情况下是完全无法实现的。例如,教师可以给学生安排任务,来寻找和某个课程主题相关,而且对他们而言比现有的资料更加直接和清楚的开放教育资源,并承诺最佳的发现将会被整合到正式的课程资料中。学生还可以在类似的保证下,自己撰写材料、拍摄视频以及记录访谈等。学生过去在那些一次性的任务中很少投入时间,而且得到分数以后立刻就扔掉了(如论文);现在的任务变成了有真正价值的活动,会被他们的同伴所使用和重视,并为学生赢得个人满足感和一些小小的名声。采用开放教育资源而不是商业资料,允许教师邀请学生成为知识的联合创造者,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当教师采用传统教科书时,允许进行这种邀请的许可完全不存在。
教师选用开放教育资源的决定同样影响到学生。当课程中的每个学生个体都能够完全地、无成本地使用分配给他们阅读、观看和实践的全部资料时,对于学生成就会有显著的影响。审核项目(The Review Project)是一个持续的、对开放教育资源影响力方面的在线文献进行的综述,其中描述道:在学生和教师对于开放教育资源的认识方面,归属于这方面的八项研究中有2747名学生和847名教师参与了调查。没有一个案例中出现多数学生和教师报告称开放教育资源质量低劣的情况。在不同环境的多项研究中,学生一致报告称,他们面临着经济困难,而且开放教育资源对他们有经济上的好处。从总体上的分析来看,大致有一半的教师和学生认为开放教育资源和传统资源可相提并论,较少数认为开放教育资源更好,更少数认为开放教育资源更差。
有十项研究试图测量学生效率方面的结果,其中有7779名学生使用了开放教育资源。使用开放教育资源有时与更高的考试分数、更低的失败率和放弃率相关,因为尚未有任何研究者声称其中有因果关系。测量到学生效率的九项研究中,没有一项结果表明,使用开放教育资源的学生比那些使用传统教科书的同伴表现更差。
即便使用开放教育资源并未显著提高学生的学习产出,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考虑到学生和教师们普遍发现,开放教育资源和传统教科书一样好,甚至更好,而且使用开放教育资源的学生也没有表现得更差,那么学生、家长和纳税人通过采用开放教育资源,不会造成任何学习的负面影响,而且毫不夸张地会节省数十亿美元。
大学和学院正在越来越依赖于开放教育资源。弗吉尼亚的Z×23计划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其中23所弗吉尼亚州的学院已承诺,要在学校中至少一个学位项目的所有必要课程中采用开放教育资源来替代商业教科书。随着开放教育资源更加广泛地得到采用,对于教学设计者、教学技术人员、教育研究者和更多人而言,重要的是理解它们是什么,它们从何而来,以及为什么它们很重要。
(责编:杨洁)
采用开放教育资源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体验。对开放教育资源加以选择,并不一定是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聪明才智的尽头。
(翻译:陈强 清华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