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人
紧紧拽住时代的神——试读王小妮《我的心碎步碎步走得飞快》
□蒲 人
王小妮
这个时代,物欲的魔盒打开了,它膨胀、强悍、霸道,笼罩着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张牙舞爪,硬逼软诱,极其富于侵略性、进攻性,这,一丁点儿都由不得我们自己。诗歌作为一种精神的产物,只能选择退缩,因此,当我们都在感叹读书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时,那么,读诗,则更是一种对时光不可救药的挥霍。诗歌是心灵的反射,是时代的镜像。时代怎么样,我们的诗歌就会不由自主地呈现出来,会投射到我们的心灵之上。那些敏感而真诚的诗人,会自然而然通过他的内视之功,将其曝光,将其定格,并将其洗印出来。王小妮就是这样一位诗人。
王小妮不是一位新人。她与舒婷同处一个时代。在舒婷当年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王小妮的诗歌就已经相当不错。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很少关心诗了,当然也就很少读到王小妮的作品,我只读到过她的随笔集《上课记》上、下册。读《上课记》,让我感动的是她作为一个诗人、一个作家的人间情怀,她的疼痛,她的悲悯。她目光低垂,犹如一尊观世音菩萨。她对尘世的体察、对底层的关注,让所有的“高蹈”显得空洞而且卑下;她的悲悯与疼痛,让世间所有的浪漫、所有的风花雪月都显得浅薄和轻浮。
当第二届李白诗歌奖提名奖公示之后,有人曾问我,据说那个王二妮获得“李白诗歌奖提名奖”了?我说,“不是王二妮,是王小妮。”唱民谣的拿文学奖,前不久才出现了一个,那位叫鲍勃·迪伦,他拿的是更大的奖,叫诺贝尔奖,但王二妮是个唱民歌的陕北姑娘。问者恍然若悟,自言自语地道:“哦,王小妮,没听说过。”这一二十年来,诗人的知名度远不如八十年代,人们不了解王小妮,很正常。王小妮因获奖,作为一个诗人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后,我才找来她的《出门种葵花》,但我没有读完。我的一位很少接触诗歌的同事先睹为快,读了 《不认识的就不想再认识了》,大为感慨,立即与我分享他的心得:她写出了我们这些中年人共同的淡与定。这样的诗需要人情练达、世事洞明,需要阅历,需要省悟。我有同感。我则读了《我的心碎步碎步走得飞快》:是真正的飞快/千里万里立着的物品全给吓住了。/今天吓住了明天/明天跳着脚向远方传递着。//心,跳得太快了/它在前面紧拉/而我只能随后慢慢地唱。/我用三天时间改一首诗/试了十几种方向。/红剑兰在这三天里败了/而桂花刚开/清脆的白菜才买回来/我喜欢这种有秩序的日子。//本来就是场游戏/派遣心去做个急先锋。/闪电在前雷在后/我要迟一步/在漆黑里抽剑/试试各种弧光。//我的心永远在我危急的正前方。/我率车驱马赶到的时候/得像个真正的王/决不着急/决不战战兢兢。
这首诗肯定、洗练、明快,单刀直入,为我们这个时代三刀两刀就刻画出了一帧传神的肖像。
第一句就是“是真正的飞快”,第二句是“千里万里立着的物品全给吓住了”。画面感立即出来了。“物品”吓着了,拟人手法,移情——诗人吓着了,因此她产生了错觉,以为是物品吓着了。“今天吓住了明天,/明天跳着脚向远方传递着。”时间(今天、明天)也会被那“飞快”惊吓,明天也会“跳着脚”向远方而去,可见这个时代的节奏到底有多快。第一段写飞快的感觉。
第二段写我面对这个飞快的时代的状态。紧接着她说,“心,跳得太快了。 它在前面紧拉”,时代节奏的快,让心跳加快,心在前面拉,且“紧”拉。我是被动的,心是主动的,拉,执著地拉着一直不松懈,曰“紧拉”,拉着不松劲,让人心“紧”——不松弛,不淡定。接下来,诗人谈到自己如何对待这个时代的“飞快”——那就是慢,慢下来,三天改一首诗,还试了十几种方向,她关注红剑兰的衰败、桂花的初开,优哉游哉逛了农贸市场,买回来一颗白菜,注意,是“清脆的”白菜,是新鲜的、充满生机的。这样,让生活放慢节奏,让生活回归日常……
第三段写诗人对这个时代的想象、分析、判断。诗人说,“本来就是场游戏 /派遣心去做个急先锋。”这是对生命的思考、对生活的体悟、对人生的反省。本来,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是走入误区了?那么忙,那么乱,那么慌张,那么急迫?是不是活得过于沉重了,把什么东西看得太严重了?“闪电在前雷在后”,本来,闪电在前,雷在后,系指时间意义上的,在这里,诗人将其改成了空间概念。闪电之后是雷,雷之后是“我”,且“我”还“要迟一步”,迟一步干什么?“我”抽剑出来,玩玩,“试试各种弧光”。最后一段,写诗人面对这个时代所采取的态度。她说,“我的心永远在危急的正前方”。心在前方,心比“我”快,心在“正”前方,让我着急。正前方“危急”,似有危情,“我”就更紧张、焦虑、惶恐,更着急。而且她说心急不是一时之急,而是“永远”的急。那么,我怎么办呢?她说:“我率车驱马赶到的时候/ 得像个真正的王 /决不着急 /决不战战兢兢。”诗人告诫自己,自己要做自己的主宰,做自己的“王”,要胸有成竹,要镇静自若。——实际上,在这个时代很难镇静的。
任何生命都是时间的囚徒,每一个人都是他所在时代的原住民,出现在某个时代,既偶然又必然,既无比幸运又无可奈何,他(她)必须在这个时代喜怒哀乐,在这个时代生老病死,他(她)所能做的只是经历,无论默默承受、独自呻吟或者大声抗议,但都逃不脱最后的消失。我们别无选择,这是宿命。诗人的价值在于,他(她)不仅仅承受他(她)的时代,同时他(她)还可以将他(她)对时代的态度保留下来,供他者和后来者参考。
这首诗非常好读,没有任何的玄虚,没有任何的花招,质朴而精准,最大的特点是,诗人拽住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神——快,飞快,而且表明了她对这“快”和“飞快”的态度。
最后我想多说一句:王二妮可爱,王小妮可敬,但是,我们还是记住王小妮吧,她比王二妮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