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保权
摘要:指出了在生态环境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森林,保护好森林植被,能够有效地调节地球的生态环境。分析了广西省南宁市马山县森林环境的现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措施,以期为促进森林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5015102
1 引言
马山县隶属南宁市,位于广西中部略偏西,境内年平均气温21.5°,年均降水量1457.2 mm,年日照时数1182.70 h,气候条件适合各种林木生长。长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林业事业发展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林业发展成果显著[1]。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该县林业资源保护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现进行相关探讨。
2 马山县林业资源基本现状
2.2 生态是基础,民生是根本
发展生态林业,关键在于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森林资源总量越多、质量越好,生态功能就越有保障,民生改善就越有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要更加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保护环境、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大气、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栖息地、吸收二氧化碳以及生态旅游等功能,还为社会提供木材具有经济价值[2]。马山县地处东经107°41′~108°29′,北纬23°24′~24°02′之间,全境面积2345 km2,地形地貌属于低山丘陵地貌类型区,丘陵、台地、低山与岩溶地貌相互并存。东部大石山区,西部多为丘陵地,适合松杉竹杂灌木树种生长。
2.2 营造林的品种过于单一
马山县属北热带常绿季雨林植被区,原生植被由于人为破坏,山林火灾,已保存极少,次生植被占多数,森林植被以天然阔叶树为优势,多呈次生林,人工用材林以尾叶桉和任豆为主。营造林主要是大石山区种任豆,其他丘陵、台地绝大部分种速丰桉,因速丰桉生长期快,水份需求量过大,有些地方泉水出现断流,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山塘、水库水质变黑,而森林树种过于单一,不利于林木病虫害防治,容易引发林木病虫害,甚至有可能造成生态灾害。
2.3 治理态势依然严峻
马山县东部大石山区石漠化的成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东部山区基岩为碳酸盐,极易流失,是石漠化形成的物质基础;山区地形地貌陡峭而破碎,相对落差大,为雨水冲刷、地表的侵蚀提供足够势能;山区降水量大,降水相对集中,强度大,为雨水冲刷、地表侵蚀提供足够动能;山区日照量足,热量大,导致岩溶溶蚀速度加快;受酸雨沉降影响,加速石漠化发生。人为因素是陡坡耕种,山区耕地稀缺,人均耕地不足半亩,毁林草开荒现象严重,坡耕地占耕地比重大,加剧石漠化;过度樵采薪材,高强度的集中连片樵采,导致植被破坏、土壤流失,加重石漠化;过度放牧,岩溶地区放养牲畜,尤其是放养山羊,破坏植被,破坏地表,加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野火燒山,植被不易恢复,加速石漠化。
3 措施和对策
3.1 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治林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事,依法管理森林资源和林业生产。建立健全马山县林地管理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林业部门坚持从严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凭证采伐、凭证运输木材和坚持严格对林地总量控制、用途管制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做到不乱批、不乱放行;坚决严厉制止乱砍盗伐林木,严惩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对破坏水源林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从重处理破坏水源林的违法案件[3];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程序,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造就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熟练、清正廉洁、严格执法的林业执法干部队伍,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该县林业资源保护能够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做好农民的宣传教育,使之在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眼前和长远利益上有清醒的认识,停止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停止买卖公益资源林和砍伐烧炭。
3.2 争取上级林业部门的支持,引进社会力量,筹措林业开发资金
进一步加大林业投入,加快林业发展。建立林业投入长效机制,依法继续加大对公益林和林业执法保障等投入,对重点林业项目要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多渠道吸引外来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缓解林业发展投入不足的矛盾,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支持低资源消耗、高附加值的林业企业发展,逐步淘汰资源消耗大、附加值低、污染严重的林业企业,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马山县是国定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县级财政相对困难,财政财力不足,部分农村农民家庭经济状况欠佳,经济拮据。客观需求上级财力支持,多渠道吸引外来资本、民间资本投入,解决或缓解财力不足。
3.3 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其他各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林业资源保护与林业生态建设的一致性,务必统筹兼顾做好全县林业工作部署,双管齐下。继续探索义务植树的有效形式,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确保火灾毁林率控制在0.4‰以下[4]。不断加强和促进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严防有害森林植物、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侵入;强化种苗市场的管理力度,依法维护林木种苗选育者、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林业科业科技推广,大力提倡科学管林,科学营造林,结合石漠化综合治理,做好推广石山造林技术。
3.4 抓好速丰桉种植改造,促进生态环境优质化
县委、县人民政府2015年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尾叶桉种植改造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决定从2016年起实施全县尾叶桉种植改造工作,不再允许扩大面积种速丰桉,促进生态环境优化向好。宣传尾叶桉单纯种植的危害性,建立健全补助金制度,凡是速丰桉林砍伐后,改种其他树种林木的集团、公司和个人,按每亩500元给予补助,同时,划定禁止种植区域,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区禁止种植尾叶桉;弄拉自然保护区、农用耕地、水田、红水河过境的沿河一带、大、中、小型水库周边2 km范围内以及过境的都南高速、来平高速两条高速公路两旁1~2 km范围内一律禁止种植尾叶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