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精神病患者的傳統治療方式是院舍治療,近年來,香港、台灣、澳洲積極推廣社區治療,澳門也提出了此類的概念,但被公眾所認知、接納的程度有限,究竟這兩種治療方式應如何取捨?各有何利弊?
蘇景揚從業界角度介紹到,早在四、五十年代,院舍治療屬於長期性的,精神病人進入院舍就難以出院。近年全球各地積極推廣社區治療,其宗旨是為了讓患者經過治療,重返社會,儘管社區治療逐漸普及,但院舍治疗不能完全捨棄,因爲並不是百分百的患者都能回歸社會,對病情嚴重,適應不到社區生活的病人,長期院舍是最後一個保障。當病人通過專業評估允許時,社區治療是首選方案。
在澳門來說,利民會是最早進行社區治療方案的機構,大概在1992年開始接收醫院轉介過來的社區治療患者,包括進行生活、就業的訓練,直到他們可以獨立進入社會,當然不排除有患者病情反復,無法融入社區,需要再次進入院舍治療。衛生局在2016年成立了外展隊,包括精神科醫生、心理治療師、社工、職業治療師等事業人員,主要針對一批拒絕復診或者高危的康復患者,定期上門服務,評估他們的狀況,這類專業服務與社區治療還是有所區別的。
澳門雖然還未有強制性的社區治療令,但早就有類似的法律,31/99/M條例提出患者經過精神病醫生評估後需要進行強制治療,衛生局簽發強制治療申請書,通過法院強制執行。雖然現在並不知道每年政府簽發了多少個強制治療令,若出現“濫用”的情況,會對病患非常不利,在此也希望政府能適時的公開相關數據,解除大眾的疑惑。
陳泳芝指出,院舍治療與社區治療兩者缺一不可。精神病患者有輕重之分,重癥是精神分裂等,輕症就是情緒病,可以通過心理輔導去幹預,而重症患者是需要進入院舍治療的,按時吃藥,醫生跟進等,必不可少,進入院舍足以穩定他們的症狀,減低自己生活的風險,加快康復時間。院舍治療是一個很保護式的治療,但對於精神病患者而言,重返社會才是最終目標,社區治療就為患者建立重投社會的生活方式,令到患者有自信心、自尊感等。
羅耀祖認為,國際上的趨勢是採用社區治療的方式,讓病患康復者回歸家庭生活,有家庭的支持,會容易康復。而傳統的院舍治療會令病人更加感到孤獨、被拋棄的情緒,極易造成病情的惡化或者反復,此種方式並不受推崇。
澳門目前提倡社區治療的方式,當病患者經過醫生評估可以出院後,就會有社區治療的機構去跟進,輔導他們回歸社會、融入社區。
此外,社會各界都不能忽略對病人家屬的心理支援,家屬在協助病患治療、康復的過程中,所承受的壓力更大,若能保持良好的心態,有助於精神病患者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和重視,從而積極的康復。
鍾淑貞告訴記者,一直以來,本澳都是以院舍治療及社區治療兩者相結合,病人病情不穩定或者藥物服用不太配合,是需要住院觀察和治療的,但是當病患家屬出現照顧疲憊的情況,也可以跟醫生商量讓患者進行短暫的院舍治療,給照顧者喘息的機會。
澳門對精神病治療和康復方面的推廣沒有普及,就連機構推出相關的講座都鮮少有人主動參與,加上中國人的文化傳統較為內斂,有“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因此大家對精神病遮遮掩掩,甚至避而不談。其實精神出現問題就如同感冒一樣,如果大家對這個疾病有一定認識,就會主動尋求幫助,或者是與家人分擔困擾等,大大降低了風險。
相對而言,院舍治療成本所佔用的空間、資源比社區治療高很多,因此社區治療成為較為實際的方式,佔有比較重要的位置。其實,社區治療也相當有限,並不能服務全部的精神病人,這就需要政府的外展服務作為補充,政府外展團隊更加龐大更加專業,可以及時給康復者提供支援,或是上門治療,直至康復者較為穩定轉介到社區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