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江西彭泽柳洲开发的历史地理考察

2017-08-30 04:31李好
鄱阳湖学刊 2017年4期

李好

[摘 要]柳洲位于彭泽县城西北部的江滩之上,正统年间因长江改道而淤出,因洲地天然形成的一大片柳林而得名,又以“柳洲凝雾”的美景被誉为彭泽八景之一。在柳洲管理与开发的过程中,总是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历史上柳洲曾屡次遭到侵占与破坏,但彭泽县民每次都会呼吁恢复柳洲旧景,并在地方官员的带领之下重新植柳复洲。正是因为柳洲之于彭泽县城独特的地理位置,柳林对于彭泽居民重要的作用,以及柳洲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才导致了柳洲开发过程中的多次反复。

[关键词]彭泽柳洲;历史地理;沙洲研究;生态环境史

一、引言

沙洲是水体中因泥沙堆积而形成的小岛,广泛地分布在河流、湖泊与沿海地区,而在河道中最为常见①。早在历史时期,中国古人就对沙洲的形成原理有所认识,有关沙洲开发、利用的记载也不绝于史。由于沙洲处于变动幅度巨大的水体之中,不仅洲体自身涨塌不定,还与河道、津港以及两岸的漫滩、堤坝有着紧密的关系,故而人们在总结河流运动规律的基础上,尝试着人为干预并改造沙洲,以保护沿岸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人类在开发沙洲的同时,深刻地改变了沙洲本身的自然环境,使之俨然成为了沿江、沿海人民生产、生活的大舞台,由此亦生发了不少有趣的人文地理现象。

笔者对沙洲问题亦颇感兴趣,在翻阅江西彭泽古代志书时,注意到该县长江之上的柳洲,与同时期长江流域绝大多数沙洲由民众随意垦殖的情况截然不同。该洲的开发主要由官方推动,但在诸多人地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其开发历程屡经反复。从柳洲的演化情况来看,自明正统年间淤出,因其洲上自然生柳而得名,形成之初便成为了彭泽县民喜爱的一处景致。其后几经兴替,然每当柳洲被侵占破败之时,当地人总是执着地要求恢复柳洲旧貌。乃至乾隆年间,在官府的主导下,在洲地上修建书院和庙观,以期柳洲存之长远。此外,柳洲还因其优美的自然风光,以“柳洲凝雾”列入彭泽八景之一。

现阶段学界对沙洲的研究已有一定基础,学者多从自然与人文两方面出发,分析沙洲淤长消亡的自然变化,或阐述沙洲开发、利用与管理中的诸多人文要素。其中尤以尹玲玲的《明清时期长江武汉段江面的沙洲演变》②和房利、惠富平的《明清时期长江流域的开垦及其生态影响——以安徽芦洲开垦为例》③两篇文章对笔者启发甚大,但针对彭泽柳洲演变与开发的专题性研究尚未展开。鉴于此,笔者拟从方志材料出发,着重分析如下三个问题:其一,柳洲开发的既有史实,即人类对其进行管理与运行的情况;其二,柳洲洲体的自然性变化及其引发的人文审美意涵;其三,从人地关系的角度剖析柳洲开发过程中的多方矛盾与角力,及其影响柳洲变迁的人地综合因素。最后,笔者对今后的沙洲研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与思路,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方家。

二、柳洲开发简史

首先,我们有必要对柳洲开发的历史情况进行一番梳理。所谓沙洲開发,实质上也就是人类对洲地的利用与改造。在洲地开发的过程中,其产权的归属及管理方式的变动,既是人类对沙洲具体的运作,也是叙述沙洲开发历史的主要内容,柳洲的开发历史大体也可以照此叙述。但由于柳洲有其独特之处,也就是柳洲书院的建立与运行,因此在下文中笔者将从两个方面着手阐述人类开发柳洲的历史过程,一是沙洲产权与管理方式的变动,也就是对其开发史的回顾;二是针对性地还原柳洲书院的运行情况。

(一)柳洲产权与管理

产权是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等权利。柳洲淤出之后,其产权虽一直归官,但在开发管理的模式上却出现了不小的变化。

明正统年间(1436—1449)柳洲产生之后,官府对其的管理虽然不甚完备,但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可循,“一时洲为官洲,柳为官柳”①。作为新增无主地,其产权归官府所有,也就是属于公地。但到了嘉靖朝“禁弛柳废,侵占日生”②,“长吏无良,纵民窃伐,其地遂成荒墟”③。我们可以发现,此时彭泽县府对柳洲的管理并没有制度化,那些私垦柳洲之人,得到了地方官员的默许与纵容。目前虽然没有进一步的材料来详述此时柳洲是如何为人侵垦的,但就柳洲在彭泽士民中如此高的地位来看,既然其敢于私自开垦柳洲,并盗伐柳洲之柳,而且地方官也不加以阻拦,如此胆大妄为之徒,极有可能是当地豪强,乘柳洲无主之地的管理漏洞,与地方官相互勾结,并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垦并破坏了柳洲。

嘉靖朝恢复柳洲为官地后,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了对柳洲的管理。此时柳洲的管理制度趋近完善,对柳洲的管理与维护是有序展开的,除了“复其地归之官,而以课民植柳”④,还在柳洲上修建柳洲亭,并刻碑记事,约定柳洲上一切财物归官府公家所有,私人不得随意进入柳洲砍伐柳树,如有违反则要告之于官。在柳洲建亭树碑,一为柳洲添加景观,方便游览者休息;二为警示那些妄图侵占柳洲公产之徒。

明清易代之时,战火破坏了柳洲,其产权的归属无籍可考。康熙年间(1662—1722),柳洲的情况有所好转。柳洲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不仅洲地归公,对柳洲的课税也有了明确的要求,柳洲的课赋需要彭泽官方缴纳。在柳州的利用上,除仍为百姓游览、休闲之地之外,还允许利用柳洲地自然资源作为“官与民畜牧之所”⑤。康熙二十一年(1682),知县“仍课民栽植”⑥,可见至少此时,柳洲的产权已重新归官。当时对柳洲的课税也有了明确的规定:“洲纳芦课银十一两,向例由官输册编荒日盈三字,计七号,户名彭官马启。”⑦

康熙中后期以来,彭泽县府入不敷出。雍正十二年(1734),“生员张道岸、画役赵铉、阳新元辈,倡为承垦完课”⑧。如此,柳洲的经营体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官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了私人租佃的方式,由佃户经营并交税。这一举措本身没有问题,但承包柳洲的佃户“凡遇民间牲畜一入其内,即藉口践食青苗,横索重尝,大为民害”①。当然,如果按现代思维来看,既然柳洲已经被私人承包,那么承包人就可以独自行使管理权利,禁止他人进入柳洲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柳洲久为公地,长期是彭泽县民游览、放牧和砍柴之所,所以当地人对此行为极为不满。况且柳洲的承包没有报请上级批准,名义上柳洲的赋税仍由官方拨出,这样很容易滋生豪强与地方官员贿赂勾结。到了乾隆元年(1736),在士民和新任知县的强力要求之下,柳洲又一次被收为了公有。

乾隆年间(1736—1795),收复柳洲的相关举措,较之以往更加严密且具操作性。首先,“将各户所垦之地退出归官”②,收回了柳洲的土地所有权,允许彭泽居民在柳洲上栽培畜牧。其次,将“其官捐课项请归坍江芦粮之内,一体开除”③,柳洲的课赋从此得以免除。再次,丈量柳洲面积,并将收复柳洲之事再次刻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项举措,在柳洲上建立书院与三贤祠,并将其他沙洲的赋税收入作为书院膏火费以维持其运行。如此三管其下,不仅还柳洲于民,还解决了柳洲的赋税问题,建立书院与祠庙更是釜底抽薪,柳洲的管理制度自此趋于完善。

咸豐年间(1851—1861),太平天国攻占彭泽并严重破坏了柳洲书院。同治初年,县志虽云“邑士人鼎新结植,将复其旧焉”④,但从清末柳洲之地成为木行聚集之所来看,柳洲并没有得到恢复,其地应是被官府承包给了木行商户⑤。清末民初的长期动荡导致柳洲始终没有得到恢复。如今我们再到彭泽柳洲故址,已全然察觉不到此地的胜景了。

综上所述,彭泽柳洲的产权一直都归于官有,其间虽有人私自侵占或承垦柳洲,但这只是将柳洲之官地租佃给了私人,并没有改变其土地的公有性质。彭泽官民为了维护柳洲公有不废,采取了多种举措,或建亭树碑,或减免官赋,最终提出了在柳洲建立书院的办法,维护了柳洲公产长时间的稳定。不同时期开发、管理制度与手段不尽相同,抑或要求人们种柳,抑或允许人们在柳洲放牧,并没有进一步提出具体可行的管理措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柳洲公产的保护问题。那么在柳洲上修建书院,并完善书院的管理制度,更有利于柳洲保护与稳定。因此,笔者认为,只有将柳洲的开发措施具体化(修建书院),并且明晰责任人(书院保护者),才能更好地对柳洲进行开发与保护。

(二)柳洲书院的运行

建立柳洲书院是为了维护柳洲公产不受侵害,因此作为彭泽县民开发与管理柳洲的一项重大举措,柳洲书院与柳洲的兴衰紧密地结合到了一起。柳洲书院坐落在柳洲之上,地近大江,书院建筑基址易受江流影响,而且书院的运行经费也来源于其他沙洲所纳赋税。分析柳洲书院的运转情况,对于我们深入了解彭泽沙洲的管理与利用大有帮助。

柳洲书院建立之初,管理制度章程和书院建筑都不甚完备,仅由知县李松泰倡导,彭邑士人襄助而成,但已有柳洲学额保证,同时取塾芥、重、日三字号洲股息作为书院的运行经费。正如府志所言:“事由创始,一切规制均有未备,而敦教宏化之大观,尚有待焉。”⑥其后二十年间,由于经费的不足,几任知县虽有意完善柳洲书院,但都没有成功。乾隆三十九年(1774),知县叶声远与乡绅丁名恭,捐出俸禄与洲地息金,竭力复兴书院,是时改建了书院西门、南门,并新修学舍二十余间,自此柳洲书院才稍见规模。但不久书院门堂就经火灾焚毁,乾隆五十五年(1790)彭泽士绅虽又重建,但由于柳洲整体位于江边,地势十分低洼,数年里书院楼宇几经修复而仍有倒塌之虞。

嘉庆十六年(1811),九江知府方体来彭泽公干,见柳洲书院屡经水患、经费不足,于是将本应归入濂溪书院的洲地利息拨发一半给柳洲书院,同时修葺书院房舍,修筑堤墙以防御水侵,并且仿濂溪书院的章程,在聘请先生、学生守则、经费管理等方面加以完善,同时将适龄儿童送入书院学习,希望柳洲书院能同濂溪书院一般垂世。道光十年(1830)以后,柳洲书院虽仍多次被洪水破坏,但举人欧阳丽总理书院事宜,强干有为,使书院不仅没有衰败,反而渐趋完善。咸丰年间(1851—1861),太平天国拆毁了柳洲书院。战争结束后,柳洲其地实不能再作书院基址,于是柳洲书院改迁他地,虽士人呼吁于原址恢复书院,但因柳洲被破坏过于严重,这一预想未能实现。

从其发展轨迹来看,柳洲书院的兴废无不与经费和灾害这两方面相关。柳洲书院的运行经费,除了官员士绅的捐款,主要还是书院学田的息金。按同治县志所载,柳洲书院的学田收益就有“芥咨议号泰与洲、重字号盈宓洲、日字三号洲”等洲地的股息。当然,除洲地外,柳洲书院的院产还有其他形式,但是数量最大、贡献最突出的就是洲地的息金。学田洲地的所有权不变,书院享有土地的收益分红,而佃户只需耕种纳租即可,这是柳洲书院学田的主要经营模式。此外,每当洲民因洲地争讼时,官府的判决往往是将有争议的土地作为学田划归柳洲书院①。

柳洲书院的兴废还与长江的水害有关。书院坐落在临江的河洲滩地上,每当洪水时节,必定会对书院建筑有所影响。柳洲书院建院之始,知县李松泰就有建堤之议,但是由于资金缺乏未能实现,这使得柳洲书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屡遭洪水破坏。嘉庆年间(1796—1820),知府方体建堤后,书院有了堤坝的保护,即使洪水对书院仍有侵损,也不至于造成毁灭性的破坏。除此之外,书院的制度建设也很重要,因此在经费充足有继的情况下,柳洲书院仿照濂溪书院建立了一系列教学、管理章程,对于书院的稳定运行有很大作用。

回到柳洲的开发问题上,建立柳洲书院实质上就是保护柳洲公产的一大措施。在建院初期,规矩不备,实际运转状态也不尽如人意,但柳洲书院的存在就已对欲侵占柳洲的人有了威慑作用,因此柳洲书院虽然不甚兴旺,但柳洲却能保持稳定。后代官民对柳洲书院投入颇多,不仅完善了学舍、学则,还保障了书院的学生来源,这样一来柳洲书院日益壮大,柳洲也随之得以长时期稳定。太平天国后,柳洲书院被毁,柳洲也没有逃脱被再次破坏的命运。可见,书院与柳洲的命运紧密相联,可谓一荣俱荣、一毁俱毁。

三、柳洲的自然性变化

柳洲的开发虽是主导,但这与柳洲的自然特征密切相关。其洲体在不同时期的演变、柳洲自然生柳的生态情况,共同塑造出了当地独特的审美意象。因此,笔者在本节不妨先来分析柳洲自出现到并岸再到消淤的过程,同时结合柳洲的位置与形状变动状况,梳理其沙洲演变的态势;再从柳洲的生态环境入手,结合生物学的角度分析柳洲自然生态的变化;最后针对柳洲的人文意蕴,拟通过对“柳”的审美形象分析,从彭泽的乡土历史着手,结合柳洲的自然特征,阐述其人文意蕴产生、发展的原因及影响,并揭示这些自然因素及其引起的审美意象在柳洲开发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柳洲洲体的变化过程

柳洲因正统年间长江向北改道而形成,彭泽县城西北本直面大江,经此一变,柳洲成了彭泽临江的西北门户,如图1所示。柳洲出现的具体时间虽史无所载,但翻阅志书可以发现,正统七年(1442),“九江府城北边,大江为水颓者二百余丈,堤决倍之”①,该记载是笔者所见正统年间九江境内最大的一次洪灾。长江的自然改道必不可能轻易发生,据此推测,长江改道以及柳洲形成的时间当是正统七年(1442)。诚如是,则可以推断新生的柳洲应当位于长江江心,废弃的部分长江河道变成了河间湖,但仍与江水联通,如县志所云“内河与江夹而有洲”②,此时的柳洲并没有与陆地接壤。

嘉万以来,柳洲开始逐步淤长并岸。河流改道而形成的湖泊往往面积较小,水亦不深,容易改造。江水携带的泥沙容易淤积在故道联通长江的入口处,进而导致河间湖消失,最终引发沙洲的并岸。那么柳洲是否有并岸,如果有,并岸大概是在何时?我们可以首先来看这两幅地图,图2是嘉靖《九江府志》中的彭泽县图,下页图3是万历《彭泽县志》中的县境图。从图2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彭泽县城以北的江中并没有沙洲的存在,而在图3中,我们更是明显地发现柳洲已与江岸连成一片,仅有一条小河与陆地相间隔,而且该河联通长江的入口已经淤死,只留出口一段尚存。如此,笔者认为,柳洲至少在嘉靖年间(1522—1566)就开始与岸边相连,到了万历年间(1573—1620),长江故道连江入口已然淤塞,虽出口仍与长江连接,但该河道小而浅,从县城进出柳洲应当十分便利。

康熙以后,柳洲进一步与河岸相连。长江故道的淤塞与沙洲并岸是自然规律,由于柳洲地势低洼,易受到江水侵蚀,可能会延缓或加快其并岸的速度。如下页图4所见,在康熙十二年(1673)《九江府志》的彭泽县图中,我们发现柳洲又出现在了江中,这与前文柳洲嘉靖年间(1522—1566)已经开始并岸的结论相悖,但根据笔者的分析,该图或存误。如下页图5所示,康熙二十二年(1683)《彭泽县志》中的县境图,柳洲已完全并岸,长江故道也不见踪迹。短短十年间,柳洲的地形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若单纯按地图所透露的信息来分析,康熙十二年(1673),柳洲并岸处已经崩塌,重新成为江心洲,过了十年,柳洲又与江岸相连。如此虽逻辑正确,但考虑到河流运动与泥沙沉积的自然规律,该判断也难以服人。翻阅康熙《九江府志》,笔者发现了关于“柳洲”的另一番记载:“杨叶洲,一名柳洲,洲以西属彭泽,东属池州,邑人丁湛有记。”①杨叶洲位于彭泽长江段下游,而柳洲就在县治附近,两洲相距甚远。如此看来,府志著者大概将柳洲与杨叶洲混为一洲,进而导致了地图上对柳洲的标识错误。故笔者认为,康熙年间(1662—1722),柳洲已进一步并岸成陆,内河完全淤死,柳洲与江岸已经没有河道间隔。

由于柳洲并岸已久,所以在乾隆、嘉庆、同治三朝县志中,如下页图6所示,地图上柳洲都是位于县城的西北部,并与江岸相连,只是在形状上有所变化。柳洲的方位一直处于彭泽县城的西北部,在形态上东部淤长、西部崩塌。万历县志记载,柳洲“在县北半里许”②,而嘉庆府志的记载却是:“在县城外西北,上自镜子山,下至小孤洑。”③由是可知,柳洲有不断向西北淤张的趋势,再观之不同时期的地图,可见推测不虚。此外,笔者还发现了一则材料:“康熙年间,升官外洲渐次没江。近年以来,得胜洲亦崩泻殆尽。至是山溪之水与湖水,至芙蓉墩径直入江。”①芙蓉墩位于柳洲之东,并与柳洲隔河相望,既然该地崩江严重,想必柳洲东部崩江的速度也不低,且柳洲“地势卑洼,不宜禾黍,江水暴涨,即成巨浸”①,可见柳洲地势低洼,受江水侵蚀严重。至于柳洲的形态,“上自镜子山,下至小孤洑”“青连十里”②,虽然历代志书对此记载无异,但结合柳洲淤长与崩江的情况,笔者认为柳洲大小应当会有所变化。在尚无进一步材料的佐证之下,笔者只能推测由于受到江水的严重侵蚀,柳洲出现了不断向西淤长的态势。

柳洲并非彭泽县城外唯一沙洲,从志书地图中可以发现,康熙到乾隆年间,柳洲之外的江面上亦存在其他沙洲,与柳洲最为密切的是汪家洲。该洲形态的变化也很大:康熙年间(1662—1722),汪家洲与柳洲平行,自芙蓉墩一直延伸到观音山;而乾隆年间(1736—1795),汪家洲就明显地崩塌缩小;嘉庆朝后,汪家洲完全消失。汪家洲本处于大江之中,可以保护柳洲抵御江流,嘉庆之后柳洲直面大江,受长江水流影响巨大。因此,柳洲形态的变化与临近沙洲也有很大關联,正如前文所云“康熙年间,升官外洲渐次没江”③,而柳洲亦受其崩江的影响。

综上所述,柳洲自正统七年(1442)因洪水导致的长江改道而淤出,及至嘉万年间,柳洲已与岸边相连。康熙以后,柳洲进一步向西淤长,同时东部受江水侵蚀崩落严重。柳洲整体地势低洼,时常受到江水侵扰,但总体而言,洲地的面积变化不大。柳洲江面外本有汪家一洲,然康熙后亦逐渐崩入江中,柳洲缺少了汪家洲的屏障,受江流影响日益严重。柳洲自然形态与河道演变关系可见图7。

(二)柳洲生态环境考察

柳洲自然环境因人类改造而多次变化,从原始的沼泽湿地变为农田,后又恢复植柳。针对这一系列的变化,笔者将对柳洲的生态环境变化进行一番考察。柳洲因柳得名,柳树属于杨柳科柳属,是中国十分常见的树种之一,分布广泛,品种多样。从柳洲低埤潮湿的自然环境来推测,笔者认为柳洲原生柳树的种类应当是垂柳。垂柳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平原,是水边常见的树种,且常常可以天然形成野生柳林。垂柳耐水湿,在河滩洲地存活率高。不仅如此,“在湖滩地上常常是垂柳先在裸露湿润滩地上自然下种长成幼林,以后芦苇便在林间生长,垂柳处于上层,芦苇处于下层,由于滩地水分条件好,土壤深厚,多为冲击土,柳树生长很好”④。垂柳初期生长较慢,寿命长,可成大材,天然生长的垂柳林,18年平均树高10.3米,胸径20厘米。生长在南方的柳树总生长期较短,而年生长期较长。生长在南方的垂柳二十年以后顶端便出现枯梢现象,逐渐衰老,成材期比较早。

柳洲初现时的自然生态应是湿地环境,我们可以对柳洲当时的自然图景进行一些复原。柳洲淤出之后,在洲地上形成了野生垂柳林,且柳林间生有芦苇。因垂柳生长速度快,成材时间短,郁郁葱葱的美景很快就能呈现彭泽县民眼前。柳树作为经济作物可以广泛利用在畜牧、蚕桑、编制等生产、生活中,彭泽县民可以合理利用柳洲的自然资源。但柳洲“地处沮洳,不宜种植”①,如果人为开垦柳洲,为了方便种植,必定会将柳洲上的柳树与芦草铲除,建堤筑坝利于排水,对柳洲的地势进行改造。柳洲湿地的自然生态被打破,与南方水田无异。乾隆年间(1736—1795)建书院后,柳洲的自然环境又出现了一次大的变动。人们在柳洲上开始大量建设房屋,并建筑堤防以防水侵,但人们对柳林保护有加,所以此时柳洲的生态环境已经得到了恢复与好转。太平天国起义军占据柳洲,严重破坏了柳洲的生态环境,该地湿地的自然生态破坏殆尽。清末民初,柳洲被木材商人占据,成为交易与储藏之地,自然风貌更是进一步遭到破坏。

查其自然生态的变化,可发现人类活动对柳洲自然生态的影响巨大。柳洲本为湿地沼泽,长期在人们的保护之下。当柳洲遭到私垦或者战乱,原有的生态被破坏,若不重新栽植柳树,那么柳洲很容易变成田地或者荒洲。但柳树生长快、生长期短,人为植柳复洲也很容易收到成效,故而柳洲几经兴废,且每次都能恢复如初,所以柳洲从天然生柳到屡次兴复,都是有植物学依据的。

(三)柳洲的人文审美意蕴

柳洲之于彭泽县民,并非其他普通的沙洲可比,普通沙洲只是有待开发的土地资源,柳洲则成为了彭泽县民喜爱的自然美景,并作为一种地域审美意向,成为了彭泽的标志性景观之一。这样一种人文审美的形成,既离不开柳洲独特的自然环境,也与彭泽当地的历史人文情况密切相关。这样一种人文审美的形成,也深刻影响了柳洲的开发进程。

在讨论柳洲的人文意蕴之前,我们需要先分析柳树在中国人心中的审美意象。中国人对柳树的感情由来已久,在《诗经》中就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诗句,后代文人骚客以柳为主题的诗词歌赋也是数不胜数。人们将情感通过赞美柳树的方式表达出来,或思恋故乡,或伤感别离,或赞美春天,不一而足。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柳树也作为观赏植物被广泛地栽种于王公府第、市井人家,获得各阶层人们的喜爱。简而言之,柳树的审美形象虽多种多样,但在绝大部分中国人心中,柳树是值得欣赏与赞美的。

我们再来看,县志中关于“柳洲凝雾”的具体描写:“在县北半里许,绿柳白万株。日出时烟雾地横,青连十里。”②如下页图8所示。我们可以用文字还原柳洲的美景:万株柳树屹立在长江岸边,晨雾弥漫下的柳洲若隐若现,在朝霞的映照下连绵十里。这样的景致的确值得称道,但彭泽县各处的柳林想必也是不少,为何单单柳洲的柳林就被人称颂呢?这恐怕还与柳洲独特的地理条件有关。柳洲濒临大江,不远处是小孤山,有水光山色为其映衬,而且柳洲的柳林还能沿江连绵十里,蔚然大观,这两方面的特色,更加突显出了柳洲柳林的过人之处,如文人诗中描述那般:“荻洲数点浮波绿,时见栖鸥唼喋飞”,“小姑入眼如窥客,雾髻烟鬟杳霭中”③。

彭泽当地人如此喜爱柳洲,还应当与彭泽县的乡土历史有关。彭泽县最著名的人物应当就是那位隐士陶渊明了。陶渊明最后一次出仕就是在彭泽县任县令,并在此留下了不为五斗米折腰、愤然弃官隐居的传奇故事。因陶渊明喜爱柳树,自号五柳先生,因此彭泽县民也自称家乡为柳邑,以追慕并纪念陶渊明。正因为这样一番历史渊流,柳树作为隐居遁世的象征更加受彭泽官民的喜爱。而柳洲由长江天然改道而出现,其上生长的柳树亦是野生,可谓是造物主馈赠彭泽县民的礼物,如志书所载:“彭泽别号柳邑,缘五柳先生而名也”,“幸淤一洲”,“以存陶公遗爱”①。

最后,人们在柳洲上建立的书院,更为柳洲平添了文化内涵。柳洲本因自然与历史的契合为县民喜爱,乾隆年间修建书院之后,柳洲更是“关系文风尤胜于形”②。后代官民对柳洲书院关怀备至,希望以此“兴教化、培文风”③。当地文人在游览柳洲之余,还留下了不少赞美书院与洲景的诗篇。知县沈大绶的《柳洲书院和欧阳可堂掌教韵》云:“百尺亭亭矗古桐,新阴桃李在门中。宅环杨柳盈盈水,轩敞湖山面面风。书卷琳琅堆几案,诗声金石响帘栊,葭苍露白伊人近,载酒还来伴醉翁。”④该诗就表明了柳洲书院建立后,书院的文化气息与柳洲美景水乳交融,游览柳洲的官民受到了柳洲“文风”的浸染。

综上所述,柳洲能从众多江洲中脫颖而出,成为彭泽县民欣赏的审美意象,是与其自然美景、历史渊源以及文化内涵这三者分不开的。柳洲优美的自然风光是天然优势,五柳先生的故事赋予了柳洲深刻的乡土历史内涵,而柳洲书院的建立更是增添了柳洲的文化涵韵。如此,笔者认为,人们在开发柳洲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考虑其人文意蕴。若对柳洲的自然景物破坏过甚,影响到士民对柳洲的审美需求,必然会招致县民的强烈反对。

四、人地关系视角下的柳洲开发问题分析

柳洲的开发屡经波折,长期以来充斥着保护与开发两种不同的声音。我们不妨从人群看待柳洲开发的不同态度入手,挖掘不同人群的利益诉求与价值取向,分析其背后的历史地理渊源,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来解释柳洲开发的历史进程。

(一)针对柳洲开发的两种不同观点

从柳洲屡经兴复的过程就可以发现,如何管理与开发一直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将柳洲收归官有,维持柳洲自然风景区的设定,同时允许百姓有限制地利用柳洲上的自然资源,但绝对不能以破坏柳林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如时人所言:“一邑保障,万家烟火,关系甚巨。”⑤另一种观点是,既然柳洲是公有资源,而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人不明晰的情况下,何不与官员勾结,将柳洲的经营权从官府那里承揽过来,自行开发柳洲的资源,从中牟利?但这必然会破坏柳林,引起前一类人的强烈反对。那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主要是社会上哪些人的认识,他们有着怎样的利益诉求,而他们又提出哪些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持柳洲需要保护、只能限制开发观点的这群人,主要由彭泽乡绅、士人和绝大部分老百姓构成。他们认为,柳洲关系到彭泽县治的风水,少了柳洲就坏了风水,以至灾害频发、民不聊生,而且柳洲“官民久编畜牧”,“课银又系该县捐输”①,私人“垦未经报部升科”,“豪强藉占滋事”②,影响到了彭泽县其他官民的权益。何况柳洲还是风光优美的游览圣地,士大夫将之列入八景之一,并攀附五柳先生的故事,使彭泽柳邑的美称更加副实。所以他们的利益取向简单明了,就是保护好柳洲,节制性地利用柳洲的自然资源,使其不受到破坏。而那些想要开垦或是侵占柳洲的人,主要是一些地方豪强。他们看中柳洲的土地与自然资源,欲想“谋其利”,将其纳为己有。他们认为,既然柳洲归官,那么就是产权人不明晰的土地,在管理制度松散的情况下,就尽可能地私占柳洲的土地,若是与地方官员勾结,甚至还能直接获得授权得以名正言顺地开垦柳洲之地,如志书所言:“簧惑前县,借端垦土伐树,使千年之胜境扫地。”③他们不在乎所谓的风水或是美景,只在意自己的利益能否最大化。

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县治的风水和柳洲的资源与美景上。彭泽县境风水的阙漏被柳洲填补,所以才能风调雨顺、人才辈出。而柳洲的资源本是官民一体均沾,彭泽县民都能从柳洲获得实惠。柳洲景色优美,一直是士大夫与平民喜爱的游览胜地。但开垦柳洲之人对此不以为意,他们认为风水问题本就是主观命题,而私垦柳洲之后,洲地资源必然不可能与他人分享。所以这两方互不相让,引起了柳洲长期的变动。

(二)影响柳洲开发的人地因素

分析完不同人群对柳洲开发的态度及其缘由,从我们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若是能够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地开发、利用柳洲倒也无妨,但是为什么柳洲的开发却总是经此反复?笔者认为,这恐怕与柳洲的地理位置、柳树的多重属性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有关。

首先,柳洲之于彭泽县城的地理位置重要,“城邑以卫民,环邑治皆高山,可据以捍患,惟北虚面江,然地皆淤湫,畚筑不可施”④。彭泽县城北面因紧邻大江,容易受到水患侵袭,而柳洲淤出之后,因其本身地势也十分低洼,相当于扩宽了长江的泄洪通道,因此彭泽县城的水患压力减少了不小。若是将其开垦成农田,必会在柳洲筑堤建垸,虽深度开发了柳洲的土地,但会增加彭泽县城被水的风险。这大概也就是彭泽士人所提出的风水论,若铭文所言:“柳洲郁郁,风气攸关。代作屏障,补缺为完。”⑤所以,柳洲的地理位置独特且重要,关系到彭泽县城的安全,故而士人坚决要求保护柳洲。

其次是柳树的多重属性。柳洲因洲上柳林成片而得名。前面已经分析过柳树的生物性与审美意蕴,在此笔者不免再絮言几句,柳树既是一种观赏植物,还是一种经济作物,柳树可以作薪材,还可以作为原料制作编织品,用于日常的生产、生活,而且柳树的嫩枝、鲜叶还是良好的畜牧饲料,所以柳洲可以长时期成为官民的畜牧场所。除此之外,前文已经提到了柳洲地理位置的重要性,而柳洲上的柳林又具有治水保土、防风固沙和稳固堤防的作用。柳树的治水保土作用十分显著,柳洲处于长江江岸滩地,容易遭受洪水冲击导致堤岸的坍塌。而在江面沿岸营造柳林之后,可以有效地保护堤岸。柳树喜湿耐水,根系发达,由于枝干和水生根系的阻碍,可以有效地减少风浪水浪堤岸的冲刷①。可以说,柳洲与柳林是全然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柳洲因柳林而闻名,文人雅士欣赏柳洲的自然美景,百姓士卒可以利用柳洲的资源,而全体彭泽县民也受柳林庇护,可以降低水灾带来的伤害。因此,保护柳洲的外在表现也就是保护柳树,时人或许已对柳树的多重功用有了深刻的认识。

最后,通过前文对柳洲开发历史的简述,我们可以发现,历史上有过三次大规模的恢复柳洲之举,分别是在嘉靖、康熙和乾隆三个时间段内。嘉靖年间(1522—1566)恢复柳洲之后,在柳洲建亭立碑;康熙年间(1662—1722)仅仅复植了柳树而已;而乾隆年间(1735—1796),除了重植柳树、刻碑立石之外,还废除了柳洲的官方赋税,并在洲上建立书院与祠堂。再反观三次复洲的影响,从维持的时间与施行制度来看,乾隆年间复洲的效果最好,直到太平天国起义才被破坏;而嘉靖次之,维持到了明清易代之际;效果最差的则是在康熙年间,不出十年柳树就全部被毁。而且因为柳洲芦课入不敷出,地方官还将柳洲承包给了豪强开垦。如此我们可以发现,由于柳洲的产权归为公有,若是地方长官清明有为,尚能维护柳洲不为私人侵占;若是官员昏庸无能,乃至与豪强相互勾结,将柳洲拱手让与他人开垦,那么柳洲被破坏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结合柳洲开发的历史史实,笔者认为,除了战乱等人为不可抗因素外,在柳洲开发过程中,地方官员的能力以及管理制度的健全,对于维护柳洲不被侵犯有很大的作用。柳洲的管理开发制度越健全,就越能维护柳洲的长治久安;若是单纯地植柳,而不加以合理的管控,对于柳洲的保护帮助不大。除此之外,柳树的生物性特征也要求地方官员实行合理的管理制度。柳树的生命周期短,若想要延续柳洲的长久,还需要历任地方官的精心呵护。

(三)小结

我们整合与柳洲开发相关的历史地理因素时,可以发现,人地关系也就是柳洲的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对于其开发有着深远的影响。人们所提出的管理方式和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柳洲开发的进程。人们之所以要保护柳洲,是由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决定的,柳洲能够在洪水来临之时保护彭泽县城。柳林作为柳洲的外在表现,与柳洲的兴替密切相关。柳树能为彭泽县民提供审美、经济和防洪功用,所以人们在保护柳洲之时必然也会对柳林进行保护。而直接影响柳洲保护进程的因素,则是人们对柳洲的管理与开发制度。柳洲的产权虽然始终归官方所有,但是由于不同地方官对柳洲的认识程度不同,所提出的管理与利用措施也不一。有的官员制定完善的政策以保护柳洲,有的官員简单地栽植柳树,有的官员甚至直接与豪强勾结,出卖柳洲的土地使用权。只有当地方官员所提出的政策具有长期可行性时,柳洲的长期稳定才可能实现。

简而言之,柳洲的开发受到了洲地环境、柳树特征和管理政策三个方面的综合影响。柳洲的独特自然环境是人们致力于保护柳洲的根本原因,而柳洲的多重功用,使得人们在保护柳洲之时以栽植柳树为外在表现,而柳洲的管理制度,是直接影响柳洲多次兴复的诱因。只有充分理解了这三者在柳洲开发中的作用,才能正确认识到柳洲开发中各因素的作用与角力。

五、结语:关于沙洲研究的一些想法

前文已谈及现今沙洲研究一些问题与误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沙洲进行历史地理学解读,沙洲究竟与哪些人地因素相关?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又应该采取怎样的研究手段?以下是笔者几点浅见。

第一,全面把握与沙洲相关的历史地理要素。前文提到过,目前沙洲研究中最缺乏的是对相关地理要素的把握。沙洲虽是自然界的产物,但是在人们开发与管理的过程中,沙洲已经不再是冰冷的自然物,而是附加了更多的历史信息与价值。不论是对某一区域的沙洲进行整体研究,还是对某一沙洲进行个案分析,在研究之前我们都应该思考有哪些因素与之相关,这些因素之间有什么关联,这些因素对于该沙洲有何种影响,然后在人地关系与区域研究的角度进行分析。以本文所研究的彭泽柳洲为例,笔者认为有三大地理要素:一是柳洲独特的地理位置,二是柳林的多种功用,三是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在解释柳洲为何多次兴复的问题时,笔者从不同人群的观点入手,结合这三大地理因素,在人地关系的视角下对其作了一定的解读。

第二,扩展研究思路,挖掘更多与沙洲相关的历史地理问题。现在学界比较热门的研究方向,大概有沙洲与河道的演变,沙洲与堤防的修建,沙洲的管理与产权。除此之外,新涨沙洲的归属,沙洲的买卖与争讼,沙洲的审美意象,沙洲与交通,沙洲与军事战争,历史人物对沙洲的认识,等等,也应当为学者所重视。除了扩展问题思路外,沙洲的研究在不同区域和流域也冷热不均,存在南方多北方少、长江流域多其他流域少、江洲多湖洲海洲少的问题。

关于历史时期沙洲的研究方法,筆者认为今后当重视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运用自然地理研究成果,展开实地调查。近来年,随着计算机3S技术的普及与运用,地理学家对沙洲的发育实现了数理模型化,使我们对沙洲的认识更加趋于严谨与科学,我们可以更多地借鉴这方面的成果。其次是重视实地调查。已有的沙洲研究多依据正史或地方志等文献材料,但在古籍文献中,沙洲的记录既不连贯也不详细,在历代方志中甚至会出现相互传抄的现象。历史地理研究者应当有实地勘察的热情,在了解当代沙洲情况的基础上,注意收集乡土材料,把握与体悟当地实际地理情况。最后是个案研究与整体研究相结合。单个沙洲所能突显的历史地理因素必然是有限的,而整体性的研究虽能比较全面地展现出沙洲有关的地理因素,但又有不集中且缺乏重点的问题。今后沙洲的研究者应在整体研究中穿插个案研究,这样既全面也突出重点。沙洲与历史地理学的许多研究对象一样,同时包含了自然与人文的多重属性,而多学科的研究视角必将为历史时期的沙洲研究带来新的契机。

(本文系笔者在本科论文的基础上改写而成,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指导老师、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黄义军教授的无私帮助与精辟点拨,在投稿过程中匿名审稿专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致以由衷的谢意!)

责任编辑:安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