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2017-08-29 09:51张全全
都市家教·下半月 2017年8期
关键词: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大学生

【摘 要】直接为社会服务是高校职能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了高等教育的发展任务,明确提出高校要牢固树立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并且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是高校社会服务的方式之一,本文我以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为研究对象,基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分析了高等教育改革中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的重要性,研究激励机制对大学生从事志愿服务的促进作用,并根据目前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从而调动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志愿服务长久良性发展。

【关键词】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是指国家、高校、志愿组织等各类主体,为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而形成一系列宏观的制度性政策规定与管理规范,及适当的策略技术来激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力量的模式。①从现有研究文献来看,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较多的侧重于动机的研究,动机复杂多样,因人而异,通过对动机的把握促进高校志愿服务事业的长远发展。较多的文献聚焦于志愿服务的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对培养大学生志愿精神、建构志愿服务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些研究对于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发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目前对于激励机制的建构和完善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如何保留志愿者方面的研究较少。虽然志愿活动是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不为报酬的公益活动,但适当的激励也是一种保障。本文我分析了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重要性,并结合目前激励机制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期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激励机制的对策,从而提高大学生进行志愿服务甚至其他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使大学生志愿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的重要性

尽管志愿服务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和公益性,但志愿者自身有着被认可和肯定的需要,这种需要可以通过激励机制来满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科学有效的激励有利于倡导和弘扬志愿者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体现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的精神,大学生作为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传承者和弘扬者,对其进行科学的激励有利于提倡和弘扬志愿者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科学有效的激励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内在动机,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政府、高校、志愿组织等激励主体通过系统、完善的激励机制,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可以最大限度的激发被激励者的潜能,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大学生奉献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科学有效的激励不仅可以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还可以促进志愿服务长久良性发展。激励是对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一种认可,在满足大学生渴望受到尊重和认可的需求时,可以提高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参与率,更好地保留志愿者并且壮大志愿者队伍,使志愿服务充满生机和动力,为志愿服务长久良性发展提供了保障。由此可见,对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激励在很多方面具有积极影响,完善激励机制是必要的。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1.激励方式不完善

激励方式单一,过分强调精神激励,忽视物质激励。当前各高校的激励方式主要是精神激励,比如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扬、大会表彰、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但获奖人数较少,大部分志愿者没有得到激励,同时提供适当的奖品、奖金、补贴等物质激励较少。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需求动机多样,并非单一的,虽然志愿服务是无偿的、公益的,但不根据志愿者自身特点和需求来进行激励很难有针对性的满足志愿者的需求,导致积极性较低,参与度不高,不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目前许多高校只看重奖励而忽视惩罚的做法也是不恰当的。激励不仅包括奖励,也包括惩罚,适当的惩罚可以督促志愿者进行反思,找到不足并改正,但目前的激励机制在这方面有所欠缺。

2.志愿者权益保障缺失

随着志愿活动的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面临着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风险。如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必然会挫伤其积极性,进而导致志愿者流失,这是目前激励机制急需解决的问题。高校、政府、社会作为激励主体,三者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未形成系统的激励机制体系,这不利于全面的保障大学生志愿者权益。虽然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志愿活动的开展,但我国缺乏针对性志愿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所颁布的《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中大多是对志愿者的义务进行规范,有关激励和保护大学生志愿者权利的措施很少。使得大学生志愿者处于“边缘”地带。

3.考评体系不完善

大学志愿者在践行奉献精神的同时也渴望被认可、被理解、被鼓励,参与志愿活动是追求“奉献”和“回报”的互惠性成长的过程。目前由于考评体系不完善,许多志愿者组织在开展志愿活动时,对于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潜能不够了解,不能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经历来安排合适的岗位,没有充分体现志愿者价值。当前对于大学生志愿者的优秀表现缺少统一的评判标准并且评价方式单一,许多高校都是简单的将志愿服务经历与评奖评优联系在一起,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加剧志愿服務的功利化倾向。

4.忽视了志愿文化的重要性

志愿者文化具有引领作用,是提高凝聚力的关键。目前高校对于学生志愿者的激励主要停留在积极鼓励参与上,通过积极鼓励动员来保留志愿者并且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往往忽视了志愿者文化的感染力,带动力,这种力量是无形的,但也是有力的、持久的。当前我国高校青年志愿者文化的培养和弘扬仍不成熟,志愿者文化的价值和引领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依托文化的传播使志愿服务被认可,从而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志愿者主动加入的重要性往往被忽略。

三、改进激励机制的对策

1.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有助于调动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性,一些内容简单,实践起来较为容易的活动,如去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可以主要采用精神激励的方式。精神激励主要是激发大学生志愿者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被社会认可的内在需求。一些耗时长,条件艰苦的志愿活动,如山区支教,在强调“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时,也要给予适当的物质激励,保障活动期间的基本生活开支,如车费、通讯费、食宿、保险等,物质激励一定要适度,不足的奖励会打击志愿者的积极性,过度的奖励则会使奖励的意义大于服务本身,扭曲了内在动机和志愿精神。还要坚持奖惩结合激励的原则,对于不合格的志愿者要进行批评教育,采取有针对性的惩罚措施,促使其反思改正。这样可以维护志愿者活动的公平性,并激发志愿者的竞争意识。

2.切实保障志愿者权益

志愿服务保障不足,活动无法顺利开展。加强大学生志愿者权益保障,可以免除志愿者的后顾之忧,提升对工作的认同感,增强凝聚力,为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在建立和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中起着主导作用,高校、政府和社会要共同努力,强化志愿服务的后续保障,通过颁布保障志愿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等途径来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我国要积极学习西方先进志愿者国家的经验,颁布如美国《志愿者保护法》等类似保障志愿者权益的法律,加快颁布具有适用性的法律法规,解决后顾之忧,促使志愿者们全身心的投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建立完善的志愿者信息和考评体系

要使大学生志愿服务事业有序发展,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与考评体系,对大学生志愿者的注册、培训、管理,以及志愿服务的时间、经历、效果纳入一个统一的信息系统。考评体系的激励作用体现在能根据大学生以往的志愿经历,有效发现不同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潜能,帮助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志愿服务活动,这样既可以有效解决志愿者专业性不强,角色定位不当这一问题,也能相对公平公正的给予大学生想要得到的荣誉感和成就感,满足自身需求。志愿者信息和考评体系的建立完善需要政府的支持,政府以其主导性和权威性联合众多高校建立规范的信息和考评平台。政府应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时以大学生志愿者信息库为部分参照,优先录取志愿者,这是激励的一种有效方式。

4.培育和弘扬志愿者精神文化

志愿文化是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被志愿者认可遵从的基本信念和共同的价值观,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具有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影响,对于青年志愿者具有目标导向、精神凝聚、内在激励等作用。在大学生志愿者文化建设方面可以创新互动与交流平台,维系志愿者之间的感情,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还可以设计志愿者专属勋章、专属标识物,充满活力和个性色彩,更加吸引青年志愿者。通过媒体对典型事迹和优秀志愿者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报道,表彰具有突出贡献的青年志愿者,使志愿精神深入人心,提高公众认知度,这是弘扬志愿者精神文化的一种有效方式。志愿文化是推动志愿工作前进的动力,培育和弘扬志愿者精神文化可以培养广大大学生的服务意识,吸引更多的青年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为志愿服务注入活力和生命力,从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稳定健康的发展。

激励机制对于大学生志愿活动的正常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志愿服务活动想要长久有效的发展下去,必须在坚持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满足志愿者个人的内在合理需求。高校应当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把握发展方向,立足特色,与政府、社会三方共同努力,正确审视大学生志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时俱进,积极创新,结合实际,提高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在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时应从“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障志愿者权益”、“建立完善的志愿者信息和考评体系”、“培育和弘扬志愿者精神文化”等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保证大学生志愿服务健康稳定发展。

注释:

①龙永红.中美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比较研究[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05):46-50.

参考文献:

[1]龙永红.中美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比较研究[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05):46-50.

[2]國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3]蒯海章,潘旭.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视阈下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研究[J].老区建设,2015(04):55-56.

[4]王淑晴.高校青年志愿者激励问题分析[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6(04):67-69.

[5]林瑞华,赵悦.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激励机制的研究[J].技术与市场,2013(12):327-328.

作者简介:

张全全(1995~),女,汉族,江苏南京市人,管理学硕士,单位: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2016级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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