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艳丽
新形势下公安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思考
——以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为例
郝艳丽
公安专业由于其专业性强,社会需求量有限,公安专业学生就业面偏窄。本文从公安专业学生就业数据分析入手,对公安专业就业问题进行分析,对提高公安类专业学生就业率进行思考,从实际操作角度提出相关措施,解决公安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
公安专业 毕业生 就业 对策
十多年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安院校有别于其他一般院校,其培养模式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诸如治安学、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其专业的社会需求量有限,毕业生的就业口径较窄。促进公安院校毕业生对口就业,事关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事关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履行,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为了促进公安院校招生就业工作与公安部门招警工作协调关联发展,建立警院毕业生招考入警的可持续制度,人社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颁布了《2016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各省区市综合考虑当年警力需求,按照当年本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60%)编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计划。
2016年是《方案》实施的第一年。福建省按照《方案》制定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计划。
以福建警察学院为例,由于升本等原因,该校公安类专业在2010年、2011年没有招生,仅在2012年招收公安类学生303人。2016年,福建警察学院2016届计划公安专业毕业生303人,实际毕业生301人,而当年招警岗位数量有四百余个,且部属院校福建籍学生大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行列,因此在招警录用考试中,该校绝大多数同学均顺利入警,仅有数名同学因伤病等原因未能入警。该校2016届公安专业学生就业率达94%。
2017年,根据《方案》要求,在公安招警考试中,福建省计划招收613名警察。但今年公安专业福建籍毕业生人数高达1100人。仅该院2017届毕业生就有699名。按照考核办法,该校2017届毕业生通过“招警考试”入警率不足50%,较往年下降明显,相当比例的毕业生须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就业。
(一)就业渠道较为单一
公安专业高校毕业生自入学后,长期接受警务化管理,其培育模式、课程设置、生活模式和日常行为模式均按照“入警”标准设置和开展,由此对学生就业观念也产生一定影响。笔者从事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时了解到,公安专业学生及其家庭均倾向毕业后从事“警察”职业,从警意识强。甚至在未明确无法入警时,对其他就业渠道鲜有考虑和准备。
(二)招警考试竞争激烈
按照《方案》要求,福建省每年按照录取比例不超过60%进行公安专业学生入警招录,2016年和2017年实际比例均维持在60%上下。在招录时,招警岗位一般为公安基层岗位,但毕业生大都倾向选择福州、厦门、泉州等经济发达城市的招警职位,相关地区岗位竞争更加激烈。
(三)其他职业准备不充分
公安专业毕业生长期接受高度系统化的专业知识学习,对面向社会就业的应用型技能掌握和就业准备较一般普通高校毕业生欠充分,进一步深造的意识较弱。其警察职业外的其他社会化就业职业的求职准备不够积极和完备,在无法通过“招警考试”时,面对其他较好就业机会时,竞争力不足。
(一)全面落实定向就业政策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按规定,公安院校的公安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将与该届学生毕业年份的公安机关招警工作相衔接。公安院校的公安类专业按设区市分别招生,学生学成毕业原则按生源地回原籍公安机关入警。据此,绝大多数公安专业学生解决了就业问题,有利于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训练,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又有利于公安院校健康发展,对社会大局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提高毕业生自身素质
根据相关政策,存量公安专业在校生仍将按照当年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一定比例招录。公安专业学生唯有强化和提高自身素质,才能获得心仪的“好岗位”。
1.强化专业素质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公安工作需要“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要加强专业课和法学的学习,同时要有意识地选修一些交叉性、综合性的公安课程,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在学院安排的专业实习中,要抓住实习机会,踏实刻苦,积极主动向前辈请教,获取一线办案工作经验,以利于在入警考试的公安专业知识测试科目和面试环节中取得优势地位。
2.转变就业观念
根据现行存量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每年公安招警人数仅为公安类毕业生数量的60%,显然相当部分毕业生无法通过应届“招警考试”入警。无论以何种方式就业,公安专业学生都应以平和、平稳、平衡的心态对待就业。通过招警考试或其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录取成为公安民警或其他岗位的公职人员,刚录用大多是在基层工作。因此,要做好到扎根一线、艰苦拼搏的准备。未在公职岗位就业的毕业生,可以通过更多的社会化渠道获得就业机会,通过自身努力,不论在任何岗位,都能取得非凡的业绩。此外,在当前互联网+的时代,还可以考虑新型自主创新创业实现自身就业,并帮助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学校培养层面
1.创新培养模式
随着公安机关的警察招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推进,公安院校对公安类专业的培养方式、培养重点也应随之变化。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指出的:“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通过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办学定位,强化创新教育,有利于“实战型”公安人才的培养。
2.教学练战一体化
公安院校通过教学改革,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加强对公安专业知识的培养,加强实践教学和实战技能培养,有助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实战型警务人才,提高公安专业学生在具体警务实践的应用能力。此外,还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公安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其法律知识体系,以指导具体公安工作实践。
3.加强就业指导
根据公安类专业的招录就业相关政策,结合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形势,及时为学生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通过集体讲座、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分析研判该类专业就业形势。并积极为学生做好就业、入警的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就业,拓宽就业思路,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通过收集、挖掘社会上各类正规的招聘信息,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拓展就业渠道。充分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等途径,发掘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指导,有针对性地通过提供政策、场地和管理上的支持,推动公安专业学生的多元化就业。
综上所述,在国家、社会、高校和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公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在相关就业政策的推动下,一定能获取符合自身条件的理想职业!
(作者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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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邰根祖,杨青,汪强.“两个招录意见”背景下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创新研究[J].公安教育,2016(10):6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