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美玲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人生出发地,也是一个人的精神归宿,每一个人对故乡都有一种割舍不断的情感,特别是对漂泊的旅人来说,故乡更是他们永远的牵挂。老舍先生也曾漂泊在外多年,那么他是怎样表达故乡情结的呢?
老舍一生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他的很多作品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他对北京的感情是独一无二的,是深厚的。这种独一无二的深厚的情感集中体现在《想北平》中,但《想北平》的语言却是质朴而平淡的。
本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在青岛不在北平,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北平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平的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较平日里更为强烈,作者虽没有使用热烈的文字,但我们分明能感受到他的爱。从文章整体来看,《想北平》语言通俗、纯净,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上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在写景、状物,营造氛围,表现作者生活在北平的安适等方面都非常到位。这里没有华丽辞藻,都是明白如话的句子,通过写住在北平的感受,让我们体会出作者对北平的爱。
善用修辞,比如文章中把自己对北平的爱比作对母亲的爱,这个比喻有什么新奇的呢?不是有很多人都把许多热爱着的物品比作母亲吗?可是当我们知道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而将北平喻为自己的母亲时,这个比喻所包含的情感,恐怕比其他人的类似无病呻吟的比喻中的情感不知要深刻多少倍了。如果,我们再了解到作者对北平的情感,就更加感动了。在这里,作者将爱北平与爱母亲做了类比,同样是真爱,同样说不出口。正是因为爱得深沉而炽热。老舍曾在《新禧!新禧!》中写道:“越想北平,越觉得苦闷,倒好像只有北平会过新年似的!”连过新年都那么偏执地认为只有北平会过新年,可以想见老舍先生对北平情感的深刻程度,简直可以说是刻骨铭心了,作者记忆中的北平过年情景是那样深刻地印在头脑里,以至于其他地方的过年都不叫过年。对北平的浓烈情感,加上对母亲的深爱,这就是世上最真挚的情感。可是这个比喻却那么普通、平实。
文章中除了比喻的修辞外,还有对比,作者把北平与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做了比较,以突出北平具有的让作者喜爱的特征。其实作者不是不爱巴黎等四大名城,而是这些都城和北平放在一起,就逊色多了。逊色的原因是因为作者的心里只有个北平,心被北平装满了,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了,由此我们看到作者对北平坚定不移的爱。在做比较时,作者笔下的句子依然那么通俗易懂,绝不色彩缤纷,绝无奇词丽句,可是内蕴的情感却让人感动不已。
多用口语。老舍用口語传达了北平的美,对北平的爱。作者说北平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儿化音与“还不愧杀”是北平独有的语言,老舍把它用在文章中一点不显土气,反有一种生在北平长在北平的自豪感。
文章就是这样用最朴素的语言表达了对故乡最深挚的情感。这种看似矛盾实际和谐统一的效果是怎样形成的呢?
毫无疑问,老舍对北平的真情感是造成这种效果的最主要因素。老舍曾在《我热爱新北京》中写道:“不管我在哪里,我还是拿北京作我的小说的背景,因为我闭上眼想起的北京是要比睁着眼看见的地方更亲切,更真实,更有感情的。”北平是作者的故乡,他生在北平,长在北平,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这里度过的,老舍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北平有深刻的感情。所以《想北平》中所体现出的对北平的浓浓的情感,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作者为什么会用最朴素的语言来表达呢?笔者认为:一和老舍先生出身于贫民家庭有关。老舍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童年很清苦,在别人的资助下才入私塾上学,后来还因为贫困而退学。这样一路辛苦走来,老舍的性格中有着平民特质,有着朴素的天性。二和老舍先生本身的文学追求紧密关联。作者曾在《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中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又“白”又“俗”正是老舍先生的文学追求。正是这不懈修改,才使其作品呈现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朴素面貌。唐朝的白居易最喜自己的诗歌明白如话,大家都读得懂,所以他的诗歌才能流传至今。老舍先生又“白”又“俗”的文章,贴近百姓、贴近自然,自然深得读者喜爱。所以《想北平》所呈现出的通俗易懂、朴素自然的语言面貌,也是很正常的。用这样的语言来表现浓浓的情感,也是恰到好处的。
《想北平》这篇文章的一个重要特色——语淡而情深,就这样“匀调”地放在一起了。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2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