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寿荣+杜宇玮
“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是我国横贯东西、畅通南北、连接陆海的重要通道,是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撑带。两者在空间上密切相关,在本质上一脉相承,在功能上优势互补。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需要加快推进“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深度贯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贯通的战略意义
是加快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经济新常态下,过于依赖外需的出口导向型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内需与外需并重,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同驱动型增长格局,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取向。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注重挖掘长江中上游广阔腹地所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投资结构;而“一带一路”倡议则是主张在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有利于拓展国外市场,化解国内过剩产能。两者的对接与贯通,内外协同,优江拓海,将共同构成我国经济增长的新载体和新引擎。
是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分别横跨了东、中、西三大空间区域,形成了高、中、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协调发展的新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将使广袤的中西部地区形成一批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有助于实现沿海与内陆协调发展。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则将加强沿江东中西部的产业互动合作,有助于实现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协调发展。同时,两大战略之间也存在着优势互补、功能互促的关系。“一带一路”在能源、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可为长江经济带的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支撑;而长江经济带在基础设施、产业转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区域合作也可为“一带一路”开展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国家和地区合作提供经验和示范。
是重塑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后的前30多年,我国的对外开放主要是东向的、面向亚太经济圈和发达经济体的出口导向型开放,受益的主要是东部沿海地区,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却普遍“塌陷”。未来几十年的对外开放,应当是沿海与内陆、东向与西向、沿江与沿边的全方位开放。“一带一路”的北路和南路以及长江经济带的中路,通过陆路通道和水路通道的有机结合,将分散的开放节点串联起来,可以填补对外开放格局中的“灰色地带”,形成一张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网络,有利于构建沿海、沿边与内陆开放有效衔接和互动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贯通的战略内容
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是前提基础。一体化是任何一个经济圈、经济带形成的基础条件。一体化首先是基础设施一体化,而交通一体化则是基础设施一体化的核心。要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的陆路交通和长江经济带的水路交通优势,通过水陆通道无缝对接,实现水陆联运、海陆互动,打造海、陸、空“三位一体”的跨国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和跨境交通运输体系。此外,还要加强机场、高铁、高速公路、电网、信息通讯、能源供给、环境治理等综合性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动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大区域内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产业链梯度分工发展是重要载体。产业集群是培育国家或区域竞争优势的重要载体和平台。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应立足各自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业链环节,实施产业梯度转移,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跨区域联动发展。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融合贯通来看,长江经济带可以发挥其人才、产业和应用性技术优势,提高生产率,延伸产业链,然后借助“一带一路”的资源和市场优势,降低生产成本,转移过剩产能,虹吸创新要素,最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城市群融合协调发展是重要支撑。在未来一段时期,城市群将成为我国经济的新增长极,构成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要支撑点。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城市群融合协调,除了要统筹已有的城市群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推动新的城市群(如东部地区的苏通、宁镇扬、锡常泰、徐连淮等,中西部地区的成渝西昆、北部湾、呼包鄂榆、天山北坡等)融合发展,最终形成海陆统筹、南北呼应、完整闭合的新经济圈。对于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和长江沿岸中小城市来说,本身并不具备中心城市的经济规模、区位优势和巨大的辐射效应,因而必须实施“抱团”发展,合力构建特色城市群,以城市群形态融入区域和城市分工。
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是必要保障。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的贯通,离不开一个统一开放市场的保障。首先是国内区域间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加快国内各个专业市场体系的整合与提升,构建现代化、国际化、规范化、高端化的专业大市场。其次是国内区域间市场服务功能的完善与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关键技术孵化平台、“金融高速公路”、产业园区的共建共享。再次是跨国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以边境贸易城市为前沿阵地,拓展中亚、南亚、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的市场,构建起横跨东中西和亚欧大陆、纵贯南北的区域大市场。
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贯通的实现路径
协调区域利益关系,提升区域合作互动水平。区域利益关系的协调是经济带建设中的首要问题。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涉及的地区既有差异又有重叠,因此需要加强两大国家战略各自顶层设计的沟通与交流,探索一套合理完备的区域利益共享、协调促进和风险共担机制。可以考虑从国家层面推动设立区域合作发展基金,推动完善政府间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同时,需要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绩考核制度改革,消除两大战略各区域之间的条块分割和行政藩篱。
培育区域新增长极,发挥枢纽城市战略支点作用。在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贯通对接中,必须充分发挥交汇点和枢纽城市的资源、产业、科技、人才、信息等优势,强化其交通运输功能、科技创新功能、产业辐射功能,将发展高地建设成增长极、增长轴和辐射源。以建设国际化城市为导向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从而成为两者贯通的重要支撑和强力引擎。
推动政府与市场结合,探索创新产业园合作模式。推进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贯通对接,需要产业支撑和开放平台,产业园合作共建是比较普遍的形式。对于合作产业园来说,政府推动和企业主动缺一不可,在企业自主选择互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的融资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政策。同时,还要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境外合作园区,进而带动相关配套企业组团式、集群式“走出去”。另外,合作产业园的建设,不仅要开展工业项目的纵向合作,而且要加强服务业等其它行业领域的横向联系,可以涉及社会事业、环保等民生领域的合作,实现资源互通与共享。
实施横向中性产业政策,营造平等竞争市场环境。各种制度性壁垒是构建区域统一大市场的主要障碍。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贯通对接,固然需要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但不代表政府直接参与产业发展和企业运行,而应当确立横向的、中性的产业政策,为企业营造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企业跨区域兼并收购,通过健全完善制度设计为企业创新、融资、人力资源投资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应当避免实施歧视性、差异化政策主观甄选“赢家”和“输家”,而是以质量、环保、安全等标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实现平等竞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