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加,我国如何迈入高等收入国家,避免走拉美国家的老路,跨越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成为了一个至关紧要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中国经济目前存在的问题,借鉴日韩国家的经验,吸取拉美国家的教训,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关键词】中等收入陷阱 新常态 经济转型
“新常态”一词是习总书记于2014年提出的概念,其在经济学中意味着范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也就是说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合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目前,中国正处于新旧交替的过程中。2016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已达到8000美元,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标准,属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而超过12000美元则属于高等收入国家,迈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也就意味着中国必须跨越挡在面前的“中等收入陷阱”。借鉴历史,拉美国家达到中等收入后由于体制变革滞后、收入差距扩大、缺乏技术创新等原因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导致经济发展徘徊不前。而我国目前的处境与拉美国家极其类似,经济体存在着同样的症结。
一、我国正面临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巨大风险
(一)经济增速放缓
自2011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开始放缓,跌破过去10%以上的GDP增速,2011年至2016年的增速分別为9.5%、7.9%、7.8%、7.3%、6.9%、和6.7%,GDP的增速持续放缓。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经济由过去多年的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速增长,经济增速的“换挡”使得突破人均收入12000美元的时间拉长,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难度加大。
(二)经济增长逐渐失去推动力
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拉美国家,由于劳动力成本的优势逐渐丧失,在低端产品市场,已经不能再与新兴的发展中国家竞争;在高端产品市场,由于未能加快转变和升级产业结构,更难与美日等高技术国家争夺市场。这种上下挤压的国际竞争环境使得拉美国家无法生存,经济增速骤然下行,陷入停滞状态。
中国此时面临的困境也正是如此,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我国早已于2000年步入老龄化国家行列,近年来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青壮年劳动力比重呈下降的趋势,我国劳动力市场已经到达“刘易斯拐点”,也就是说劳动力的供给不再是低成本的、无限的,国内企业不得不提高工资水平以保证劳动力的充足。近年来由于劳动力成本的提升,三星、耐克、优衣库、希捷等许多外资纷纷将在华工厂撤出,转移至印度、越南、柬埔寨等更具成本优势的国家。我国“未富先老”已成事实,我国多年来依赖的廉价劳动力来推动经济的优势日渐丧失。而新的经济增长源泉——创新能力,在国际上仍然不具备竞争力。在2016年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仅排在25位,这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水平显然不相匹配的,与美日等高收入国家在高端市场难以抗衡。
(三)收入差距拉大
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性及贫富两极分化是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又一种表现形式,这种现象也称作“拉美陷阱”。20世纪30年代,拉美国家实行进口替代战略,保护和发展国内制造业,经济持续走高,然而自80年代以来,由于其片面追求经济的高效率而忽视公平,导致社会分化日益严重,贫困率达到了40%,基尼系数始终徘徊在0.5上下,引发一系列社会动荡问题,拖垮了国内经济,步入低速发展轨道。当下的中国与80年代的拉美国家类似,201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是0.465,较2015年的0.462有扩大的趋势,区域差距、城乡二元体制等问题仍存在且难以解决。
二、借鉴日韩国家的成功经验
日本、韩国两国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突破人均收入12000美元的门槛,迈入高等收入国家行列,日本与韩国均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实现跨越。日韩两国能在短时间内步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一)转变经济增长模式
二战后,日本经济发展也是采用类似拉美国家的进口替代模式,通过低廉的劳动力参与国际分工,谋求经济的复苏。但到了后期,开始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国内企业,逐步完成了从轻工业向重化工业的转变,并进一步实现了本国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转变。
同样,韩国在发展初期以出口为导向。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其深感出口导向型经济的不稳定性,易受国际环境等外生变量的影响。于是政府进行干预调节,在转型期逐渐调整产业结构,钢铁、电子、汽车等重工业领域收到政府的扶持与重视,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重化工业和高端产业比重逐渐扩大,影响经济体的外生性逐渐减少或予以控制。
(二)重视科技创新
1982年,日本政府提出“技术立国”的口号,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进国外一系列新兴的科学技术比如软件技术、电子技术、服务体系化技术等,通过模仿并加以吸收,然后进行自主创新。同时,日本通过《综合研究开发机构法》,对于涉及工业、农业、技术、金融、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并且完善有关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制度,对取得重大成果的研究进行奖励和保护。
韩国在80年代提出“科技立国”的战略,取代了过去的以简单加工和出口为导向的“贸易立国”的战略,对电子、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予以引进和扶持,逐渐把劳动密集型产业打造成知识与技术密集型产业。
三、我国该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一)加快转变产业结构升级与产业链延伸升级
人口老龄化及人口抚养比的提升,标志着我国已经“未富先老”,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角色一直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意味着我国产品的低附加值、低利润。现在我国正处于这样的节点上,若不及时进行转型,则会处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上下挤压状态,使得经济体快速丧失活力。从产业链角度考虑,我国制造业亟须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中端突围,从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变为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
1.向产业链上端延伸。在产品的设计、开发等创造方面加大投入,这就涉及到创新投入、R&D投入,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高端产品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而我国在计算机、半导体、精密仪器等高端技术领域乏善可陈。首先,可以学习日本进行技术模仿,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学习美国硅谷,有意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的聚集,产生一种集聚效应和知识外溢效应。其次强调提高本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必然是不足的,这时候就需要鼓励大型企业专注于技术创新,政府在企业的R&D投入、人才引进、资金融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培育出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科技型公司。紧跟国际发展的潮流,对时下流行的AI、VR、AR、物联网、云科技、5g通信等新兴技术领域提前布局,以望能在短期迅速抢夺国际市场。
2.向产业链下端延伸。多年的非均衡发展使得我国形成东中西的经济格局,此时东部地区市场已经逐渐呈饱和态势,而中西部的潜在市场巨大,政府可引导企业向中西方拓展市场,进行长期布局,还可起到缩小区域收入差距的作用。此外,在产品服务、产品体验等方面狠下功夫,以刺激需求,激活消费。
3.产品制造方面。“中国制造”须向“德国制造”和“日本制造”学习,专注于一种产品甚至是一种产品零件的制作,德日企业在国际上享有巨大的竞争优势,其“小而精”的“匠人精神”我国企业需要虚心借鉴,我国“大而全”的制造业需要进行转型,将有限的资本投入某个或者某几个领域特定的领域,将产品做好、做精。由简单产品加工、制造转变为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劳动加工,需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开设专门的培训机构,通过职业培训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中高等教育的普及程度,完善高等教育及相关配套制度,逐步提升人才资源素质,鼓励大学生提前走向社会、进入工厂,并将大学生的实践活动纳入学分考核系统。
(二)规范房地产市场,改善需求结构
多年来我国一直实行出口导向型战略,然而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这种源泉也渐失活力,劳动力成本的提高使得“中国制造”的成本优势不再,难以与东南亚及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抗衡,我国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一旦内在的消费被激活,那么潜力巨大,所以此时拉动内需的任务便要提上日程。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储蓄大国,而储蓄率高的原因是因为大众的预期,一大因素就是房地产的不断升温。二十年间房地产市场呈一个稳定上升的走势,产生的结果是两方面的,其一,公众对房价的预期会高涨,而房价进一步高企使得民众不得不积攒更多储蓄,将大量的财富用于购置房屋,因此消费低迷,结果就是内需的不足;其二,房地产市场的走高使得其利润率远远高于制造业,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大量社会资本从实体经济中抽出流入房地产市场,致使经济结构“脱实向虚”。制造业,作为财富增长的源泉,逐渐失去活力,而楼市泡沫越来越大,一旦被刺破,其影响难以估量。
在美国,中产阶级这一团体是美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支柱,中产阶级的存在可以增加经济体的抗压能力,对不可预知的风险起到缓冲的作用。而在中国,正是缺少这样一个团体。有学者称,在我国所谓的“中产阶级”,由于受到楼市和股市等市场的不稳定的影响,变得极其脆弱。可见,逐渐增加国民收入,培养一批稳定的中产阶级团体,调控房地产市场显得尤为紧迫。建议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政政策等措施,调整相关利率,以适当降低房地产市场的利润率,将社会资本引导向制造业;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对于投资性住房需求予以禁止,严厉打击金融炒家哄抬房价的投机行为,推行房地产税,适度调控信贷规模,规范住房贷款准入制度;另外,亟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落实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制度,尽可能为更多的人提供社会基本保障。
(三)改善税收制度
“新常态”下部分旧的税收制度已经不适合经济增长的需要,甚至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起到了抑制作用。“营改增”拉开了我国税收改革的序幕,下一步在所得税以及税收结构等方面须引起重视。
1.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升到3500元,至今已有六年的时间,个税起征点已经与日益增长的国民收入和物价水平不相适应,故对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迫在眉睫,以缓解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需要意识到的是,现行的分类所得税的实施实际上成为了一种“累退税”,即中低收入者纳税比例高,而富人群体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行避税,建立和健全个人财产信息系统就变得至关重要,努力实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的征收,将家庭用于子女教育、职业教育等花销计入抵扣因素,予以税收减免,实施全面而综合的个税征收方式,从而达到调节收入差距和促进公平的作用。
2.改善税收结构。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间接税占到了七成左右,而直接税占三成。间接税发生于商品的流通环节,因此间接税比重过大就意味着税收的隐蔽性以及税收的不透明。此外,间接税严重受商品的价格影响,造成财政收入的极不稳定。因此,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是关键任务。第一,降低增值税税率。2015年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所占比例为40.4%,“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占比较大,降税空间也更大。因此降低间接税比重还需以降低增值税为主,以更大空间的提高直接税比重。第二,完善消费税结构。对于消费税,要做到公开透明,使公众了解到其消费时所纳税收的比重,逐步提高奢侈品的征收税率,以减轻收入差距增大的趋势。
(四)重视质量与效益,转变发展方式
实践证明,粗放式开发模式的恶果是阻碍经济的增长。我国多年来一味以GDP为政府官员考核指标,而忽略了其产生的负外部性,造成的严重的环境质量问题,尤其以雾霾问题最为严重。历史上,英美等国家在发展的进程中也出现过同样的问题。19世纪,英国工业化快速发展,然而伦敦市产生了极浓的灰黄色雾霾,短时间内死亡人数超过了4000人,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历史的教训不可不予以警示,如今中国多地PM2.5“爆表”,这就倒逼着进行改革经济发展方式,借鉴英美政府的相关举措,大力治霾。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力提高对企业环保税的征收,并归入地方政府,用于治理地方环境问题;逐渐将对环境的质量检测纳入地方官员考核的指标,强调绿色GDP的考核。
总之,“中等收入陷阱”是我国亟待跨越的一道门槛,其实它包含了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所出现的各方面的问题。根据本文分析,跨越陷阱还需以创新为第一要务,敢于大刀阔斧地改革经济发展方式。中国经济体量大、韧性好,相信可以顺利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蔡昉.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探寻中国未来的增长源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2]涂京騫,涂龙力.浅议新形势下税收制度的结构性改革[J].税务研究,2017(2):82-87.
作者简介:王锐(1995-),男,汉族,山东潍坊人,就读于山东工商学院,研究方向:经济学。